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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情(修稿时间,勿看)
- 混杂着加勒比海风的咖啡树在风中摇摆,木屋阳台探出的梅花,日头越晒它越美。
朝天空洒上一把面包屑,鸽子立即从屋檐飞下来,从巷尾跑出来的小马车穿过路面,脚下蹄声跶跶作响。
和易启谦一样,陆北晟在各地也都有他的落脚地。
像眼前这套,仅70刀一晚还带有私人大露台,房顶上头顶着一棵巨大芒果树的民宿,就是他三年前盘下来的。
民宿便宜又好住,唯一的缺点就是下雨天能把人吵死。
陆北晟的黑靴踩到门前的砾石路,防腐木围栏旁,有个几岁的小男孩,坐在台阶上,皱着小眉头看着手里拼了一半的玩具积木步枪,嘴里喃喃着俄语,“真是好难啊。”
“要我教你吗?”
陆北晟走到他面前,男孩抬头,看到他随即露出惊喜模样,嘴甜得像蜂蜜,“好啊好啊,最有型的北晟叔叔,不如你直接帮我拼?”
陆北晟抬手,轻轻弹了下他的额头,“看着,我只做一次。”
他坐到男孩的身侧,大手收纳好所有零件,紧接着,像变魔术一般,三五下就装好了。
小男孩开心地跳起来,迫不及待伸手就要拿枪,陆北晟把他的手拨回去,问他,“你学会了没?”
“嗯。”男孩眨着他那双蓝色的明亮眼睛。
还没等他再次伸出小手,陆北晟拿着玩具枪荡了两下,然后咔嚓哗啦啦的声响,零件散落在地面,他把拼好的枪又给卸了。
小男孩眼泪都要出来了,“你不是帮我拼好吗?”
“我没讲过。”
“妈妈,晟叔叔他欺负我。”
男孩哭着跑进屋告状。
一个穿着冲锋衣的男人正踩着梯子在剪树上的叶子,偏头看见这一幕,笑了笑。
陆北晟走到他跟前,“大哥。”
男人冲陆北晟爽朗一笑,“怎么过来也不提前说?”
“我就待一晚。”
陆北晟看着他踩着栏梯费力的动作,一度想上去扶他,想了想,又作罢。
男人叫克伦斯,他走过来,两人默契地抬手,相互碰了个拳头。
“你们好,我想问下科拉山谷怎么走?”外头有徒步游客,站在门外探了一眼。
克伦斯背对着人,熟捻地套好衣服上的帽兜,面罩拉上去,这才转身回路人的话,“从右边走,大约两公里,会看见指示路牌。”
“谢…谢谢老板。”虽然已经遮住了面容,他那双眼一回头还是把游客吓得够呛,转身一溜烟就跑走了。
习惯了,克伦斯早已不在意,“吃饭了吗?好久没见,我们兄弟喝一杯。”
没有外人,他稍稍扯下面罩,两人揽肩往里走,“薇拉,拿瓶酒出来。”
一把温柔的声音回应,“是北晟来了吗?”
她边问着话,右手牵着方才那个小男孩,挑开帘子,一眼见到了陆北晟。
“阿晟?”薇拉扬起嘴角,“你刚到?”
“嗯。”陆北晟随手捞了张椅子坐了下来。
“我去给你们拿酒。”她转身又进了小厨。
陆北晟看着她怀孕的身影,了然扬眉,“几个月了?一年没来,又弄了一个。”
克伦斯笑,“六个月,这又不是多难的事。”
他干了活,面罩闷着半边脸实在不舒服,反正没外人,索性扯下来,放到一边。
日光下,他那张六级伤残的脸乍看更可怖,随手扯了一旁的抹布擦了擦桌上的灰尘,薇拉的身影绕了过来。
她拿了干净的酒杯,放在两人面前,“别喝太多,小酌怡情。”
“行,你们进去休息吧。”
薇拉柔声,“好,先聊着,我去给你们做点小菜。”
一个曾经的境外特种部队组长,一位内务少将,在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地方,一住就是三年。
克伦斯倒了杯酒,推到陆北晟的面前,下意识往奥古的方向看了眼,“这个人跟了你挺久,倒是忠心。”
陆北晟握着杯子转了转,只是嗯了声,并没有接下这个话题。
克伦斯好几年前混迹金三角,就算没毁容,在南美,也没有人认得他,而薇拉作为内务少将更是从没露过面。
底下的人只当他和这民宿的老板聊得来。
“给你的义肢好用吗?”陆北晟问。
“还行。”克伦斯拍了拍大腿,“就是追儿子的时候跑不了太快。“
正说着,小男孩光着脚帮薇拉端了碟小菜出来,克伦斯提鸭子一样揪住他的衣领,嫌弃的眼神看着他,“鞋都不穿,脏死了,去洗脚。”
“哎呀,爸爸放开我。”
克伦斯一松手,他箭步就溜走了。
陆北晟目光追着小男孩好动的身影。
“你26了吧?喜欢就找个老婆生一个。”克伦斯这话不像是开玩笑的,陆北晟却听笑了,“找什么,没兴趣。“
他们这种人,最好就是无牵无挂,恰好,陆北晟全家都死光了。
克伦斯端起酒整杯喝下去,“没记错的话,你的任期还有两年。”
芒果树下挂着串风铃,风一吹叮铃作响,陆北晟十七岁跟着克伦斯,两年后被派到里约执行任务,不过十九岁的年纪,跟在阿公的身边枪林弹雨出生入死。
混黑道也要讲眼缘,陆北晟脑子好最能办事,阿公从怀疑他、试探他、监视他,到最后打算把女儿也交给他,一条船一个姓最好办事,最好他能入赘。
虽然他没答应,阿公已然把他当半个儿子。随着陆北晟的势力范围逐渐扩大,安全局的灰名单也有了他的名字。
陆北晟知道克伦斯想聊什么,他有意避开这个话题,拿了刀叉,径自切了薇拉做的炸蕉,“不错,挺香,我试试有多难吃。”
薇拉正好安顿好孩子,出来就听到这句话,她抬一抬手,打蚊子一样很轻地拍了下陆北晟的后脑勺,笑,“你这张嘴啊,以后怎么哄女朋友?”
“没女朋友。”陆北晟不客气地把一大半的油炸蕉都夹到自己碗里,闲闲道,“跟着我这种人做什么,最好都离我远一点。”
克伦斯看他一眼,“不要太拼命,多为自己着想。”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陆北晟脑子里很自然就浮现起另一个“克伦斯”。
一声哨子吹响,他双手背后,眼神坚定,“有时候,最黑暗的时刻,就是黎明的曙光,希望你们用尽生命中的每一秒,去生活,而不是活着。”
热烈的日光映在他那一顶象征荣誉,代表着最高战力的贝雷帽,闪闪发光。
从鬼门关里走了一趟的克伦斯,自从那场爆炸后,家人就是他活着的信仰,而陆北晟不一样。
他仍在地狱门,神鬼不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