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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是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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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过巷子走了大概200多米的样子,赵立秋领着杨清辉进了一处大院,院子里有一处压水井,有两个长得一样的七八岁的男孩子一起握着把往下压,嘴里数着“23、24、25….”,还有两个大人在旁边闲聊。

看到有人进来,年纪大的女人惊讶的招呼起来。“呦,小赵回来了,这是去哪了,好久没见你了!”一句话的功夫,眼睛已经在两人身上扫了几个来回。

赵立秋点了点头,回应道“王婶,张嫂子,我有朋友过来,先走了。”

杨清辉笑了笑也跟了上去,赵立秋低声嘱咐他:“王婶子出了名的爱八卦,爱说嘴,没事别搭理她,那个年轻点穿蓝衣服的是张嫂子,她住我们楼上,倒是个本分的。”

一共三层的旧楼房住得满满当当,门口的过道也堆满了杂物。这让在农村宽敞明亮的民房住了几个月的赵立秋觉得格外拥挤,打开门的瞬间感觉更加明显。

杨清辉跟进去,屋子不大,但是东西也不多。赵立秋不好意思地说:“电视,收音机啥的都被我媳妇带走了…”

杨清辉挑挑眉,不得不认真提醒:“不是你媳妇,是前妻!”

赵立秋回应他的是一个白眼。

带着杨清辉安置好,两人去了楼下的一家小面馆,对付了一顿午饭。

下午赵立秋要先回一趟父母家,杨清辉自己在街道上买了份地图研究一下相市的布局和交通,准备去批发市场和商场转转。

这两个地方就是一个地区经济的缩影,从这里能够看出很多东西,比如个体经济的发展情况,比如城市的经济水平…

另外,杨清辉低头看看自己蹭上脏东西的黑布裤子和灰蒙蒙的旧皮鞋,也是想去置办一身行头,毕竟人靠衣裳马靠鞍,他得入乡随俗把自己收拾得体面些。

平常这个时间批发市场差不多就关门了,大概是因为快过年了,杨清辉过来的时候,这里还是很热闹,不少人在里面穿梭往返。

和土楼镇上的批发市场一样,这里并不全是批发,也是可以零售的,不过价位肯定不一样。土楼镇上的批发市场太小了甚至有些只是地摊,卖的也都是低端的袜子背心之类的小件东西,品种并不多。

市里的批发市场倒是正规许多,不过跟后世比起来,这里的店面都不太大,基本没有装修。

卖衣服的店面就是在墙上简单的糊了一层白纸或者白布,整面墙上差不多都是分三层挤挤挨挨的全是挂好的衣服,如果进来看货就得伸手翻找,很不方便。

最下边的一排挂的更多,靠墙的地上全是堆着的一捆捆衣服。

有的店家还在最里面的角落拉上一块花布,有人试衣服的时候钻进去就行。

卖小饰品的店面人最多,爱美是女人的天性,花花绿绿的摊位前,一群年轻的女人正说说笑笑,翻翻捡捡,不时在身上比划比划,爱不释手的样子。

义乌的小商品已经发展的初具规模,流通到这里也并不稀奇。

来进货的人大都来去匆匆,来零买的人大都三两成群走走停停。这个时候的店家很少主动揽客,大都是守在各自货品前边,眼观六路,毕竟这种场合,顺手牵羊的事并不少见。

杨清辉从里面转了一圈,脑海中已经迸发出N条金光闪闪的致富手段,稍微运用些信息差就能赚得盆满钵满,不过他目前的事业重心并不在这,倒是可以讲给杨平旺,让村里人试试……

杨清辉又溜达着去了百货大楼,相市的百货大楼有五层高。一楼都是糖果零食之类的小食品和日用杂货什么的,到处是挤挤挨挨排队的人,杨清辉看到还有几个柜台卖家电,主要就是彩电、黑白电视机、冰箱、洗衣机什么的,没票的话,价格高得离谱,但毕竟是市区,买的人也挺多。

想起后世几乎人手一个的手机,杨清辉先转去5层看看,这里卖的是大哥大、BP机,手表之类的奢侈品,看的人多,买的人少。售货员并不热络,靠在柜台上闲聊八卦,看到有人进来就抬抬眼皮扫一眼,不带感情的招呼一句:“需要什么?”。

杨清辉问了问价格,营业员敲敲柜台,让他自己看标价。一台传呼机标价2000多,大哥大要3万多,如果算上入网费什么的,差不多要4万了,真真正正的奢侈品,关键是还没货。

杨清辉并不失望,本来也没准备现在买,回头办公室装上固定电话也不耽误事,只是想到要到96年的时候手机才会取代呼机,还有漫长的7年,他就有些郁闷。。

看到杨清辉的衣着打扮比较朴素,并不像是有购买能力的样子,售货员干脆不搭理他,几个人趴在柜台上聊八卦。

杨清辉也不在意,这时候百货大楼的售货员拿的就是死工资,卖多卖少的,她们也无所谓,积极性不高也正常。

这里就像是国营单位的一个缩影,人们还沉浸在象牙塔中,全然不知外面有些地方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样的思想和态度很快就会在市场经济的改革浪潮中被冲击的支离破碎。

再次下到三楼准备买衣服,跟批发市场比起来,这里面的货品显得更有质感一些,衣服的种类明显少了许多,但是店面也只是简单装修的,服务也是基本没有的。

杨清辉看中一款驼色的呢大衣,正准备喊售货员就听到身后有人叫他。

“杨清辉!”

杨清辉下意识回身去看,只见一个男人从旁边店里出来,笑嘻嘻地朝他走来。

“真是你啊,实在是巧,在这里随便逛逛就遇上老乡了。”说话的男人也就20出头,中等身材,穿着比较新潮的皮夹克和牛仔裤,腋下夹着个皮包,脚上的皮鞋锃光瓦亮,几乎能当镜子照。

杨清辉想了半晌,差点没认出来,是桃园村的孙二胜,他的变化倒是真大。之前跟在东子后边鞍前马后的好不殷勤,东子出事后担心被连累,听说连夜就跑了去南边。

如今在相市遇到,不知道他是一直在这呢,还是从外地回来过年的。

只是自己和他孙二胜好像没有什么交情。

以前杨清辉跟杨默在舞厅鬼混的时候碰到他几次,但双方都不是什么好人,也不是混一个圈子的,一向井水不犯河水。除了有一次因为跟杨默抢女人,双方动了手,但彼此都没落着什么好,还差点招来帽子叔叔。

严格说来,两人已经算是结仇了。

杨清辉也不傻,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就是不知道这狗东西准备怎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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