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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众矢之的(求收藏,求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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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邬宫是什么人?”

“刺杀两浙西路转运使......好大的罪名!”

“杀的好!这些贪官污吏,鱼肉百姓,杀得好!”

“兄台,小声点!”

一夜之间,不再是两浙路这两个地方,就连江南东路,江南西路,福建路,就连遥远的广南东路……也都纷纷挂上了邬宫的通缉令。

杀死转运使,可不是什么小罪。

所有人都在讨论,这个人究竟是谁?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能力可以谋杀浙江西路的转运使?

......

从空中落下。

地面被砸出了一个七八十公分的大坑。

邬宫看着站在一旁,宛如见了鬼了一样的猎户,和地上被一箭穿胸而过的野鸡。

用力的晃的晃的脑袋,身体缩小,尽力挤出一个和善的笑容。

因为体能的过度消耗,他的脸色无比的苍白。

但还能够勉强支撑得住。

“老乡,这是哪里?”

邬宫说话的时候,眼睛已经盯上了猎户腰间的葫芦。

“归......安县,安吉州。”

猎户结结巴巴,仿佛被吓得还没有回过神。

“安吉州?”邬宫挠了挠头,这才想起来应该是湖州府,这里的地名是南宋成立以后才改的,以前的老百姓都习惯叫安吉州了。

有一些惊讶,没想到自己一天一夜之间居然从平江府逃到了湖州府。

“咕噜咕噜!”

肚子不合时宜的叫了起来。

邬宫这才想起来自己出来的另外一个目的,:“老乡,能把腰间的水卖给我吗?还有这只野鸡,那些野物也都卖给我,我用银子和你换。”

“这这些都不值钱......你要想要我全送给你。”

猎户这时候也终于冷静了下来,他看着向着自己走来的邬宫,赶忙摘下了腰间的和身后的猎物,扔了过去。

只是在微微转过身的时候,眼神之中闪过了一抹狂喜。

邬宫打开了葫芦,闻了闻,仰头咕噜咕噜的开始喝了起来。

'喝吧,喝吧!'

猎户在心底不断的说着,神情越发的放松。

眼看着邬宫已经快要把手上的葫芦里的水完全喝完。

却没有想到,那葫芦突然宛如陨石一般,朝着他的脑袋砸了过来。

速度之快超乎想象。

他赶紧匆忙躲闪,动作灵敏,完全不像是一个不会武功的猎户。

可这依旧没有办法躲开那葫芦。

“噗!”

伴随着血肉撕裂的声音。

葫芦化为了漫天的碎屑,连带着猎户的脑袋也一起变成了碎肉。

邬宫冷笑了一声,咽掉了嘴里的水。

右胳膊快速缩小。

这并不是个普通的猎户,而是追兵之一。

因为,这水里居然有着一种叫做磺胺草的麻药,被永久保留任务给检测了出来。

这些追兵还真是阴魂不散。

自己都已经跑了那么远,居然还不肯放过。

他看着地上的尸体,不知道为什么内心深处突然涌现了一股难言喻的饥饿感,双眼变得一片片红。

不过,他终究是遏制住了内心,转而伸手抓起地上的野鸡,连皮毛都没有处理,大口大口的咀嚼起来。

因为连日的赶路,不停的被追杀,身上的衣服不知道被撑碎了多少次,更没有时间去打理卫生,导致到处都是污泥,此时此刻身穿活鸡,宛如野兽,又像是没有意识的活尸,只知道不断的进食。

直到把整只野鸡吞下肚以后。

邬宫这才稍微恢复了一些理智。

但是他仍然在双眼通红的,并且还在不断的寻找着周围可一切可以吃的东西。

又捡起那些已经死去多时的野兔野蛇,仍然是生吞活剥,很快也消灭的干干净净。

却还是没有吃饱。

又把目光放到了旁边的大树上。

用力的撕扯了一块树皮。

邬宫不断的放在嘴里进行咀嚼,牙齿和木屑相互接触间,鲜血顺着嘴角向下流淌。

邬宫却像是感觉不到一样。

谨慎的理智告诉他,这是腐烂之巨的副作用,同时也是身体求生的本能。

“咳咳咳!”

远处的草丛里传来了女人咳嗽的声音。

邬宫这才像是突然醒悟过来的一般,走进了树林的深处。

阿朱面如金纸,呼吸微弱,身上的伤势虽然已经请乡村里的赤脚大夫处理过了,可肩胛骨上的铁钩,他们却无论如何都不敢去拔。

另外,他们的医术也就一般,只能勉强续命,但阿朱给人的感觉还是随时都会暴毙。

摸了摸她的额头,一片滚烫。

“不要管我了!”阿朱挣扎着睁开了眼睛,经过了赤脚大夫的治疗,她每天都能够短暂的清醒过来,但很快就会因为身上的伤病重新陷入昏迷,:“你快跑,快跑!”

“别说话!”

邬宫长叹了一口气,扔掉了手上的树皮。

在旁边追兵的尸体上摸索了片刻。

邬宫摇摇头,他并没有找到任何的药品,却找到了一张皱皱巴巴的通缉令,和一些散碎的银两,还有淬了毒的暗器。

看来,只能冒险进城了,城里的郎中医术肯定要比赤脚大夫强。

他沿着水路一路向西跑,从溪流跑进了森林,连着跑了三天三夜的时间,中途除了在乡村里面找了一个赤脚医生给阿朱看病以外,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

原因,只是因为追兵追的太紧了,一个个手段高明,五花八门,防不胜防。

就像他刚刚杀死的那个家伙。

猎户打扮,脸上身上一片晒痕,穿了一双草鞋,手上全都是老茧,光从外表上看,简直就是把憨厚老实这几个字写在了脸上。

如果不是他的葫芦里放着麻药,邬宫还真不一定能够发现他的身份。

邬宫,想到这里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

这腐烂之巨好像还暂时让他拥有了百毒不侵的能力,自己喝了一大口麻药,愣是一点事都没有。

难怪,腐烂之巨的永久保留任务是吃下去一百种毒物,原来为了能够让他完成这个永久保留任务,还贴心地赠予了他一种百毒不侵的能力。

可惜,这种能力应该只是暂时的。

要是自己没有办法完成保留任务的话。

这个能力也应该会跟着一起消失掉。

不过,一百种毒物的要求也十分的苛刻,就像是刚刚这种叫做磺胺草的麻药。

虽然,被检测了出来,但却并不能算作毒物,自然而然也并没有被算进保留任务的数字记录当中。

“一百种毒物?试试看吧!”

扒下了衣服,把他身上的零碎银两之类的东西全部包好捆在自己的身上,用力抱住阿朱,双腿陡然膨胀,一个没注意,没收起来裤脚被立刻撑得粉碎,化为了满天的碎布条。

不过,邬宫也并不在意,双腿一蹲一跳,整个人已经抱着阿朱消失在了原地......

慕容复全身被白布包裹着躺在床上。

他望着站在自己面前的李师师。

他没死,李师师也没死。

两人的武功都是江湖一流,内力虽然比不上那些老怪物,可也没那么容易就这样死去。

只是,相比较暂时失去了自由的慕容复。

李师师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稍微苍老了一些。

“那是个什么怪物?”

“不知道!”李师师的声音变得无比的嘶哑,再也不复往日的娇媚,可是语气之中却充斥着难以言喻的贪婪:“不过没关系,虽然不知道那究竟是个什么怪物,可如果能够拥有它的力量,天下又有谁人能敌?”

慕容复也是眼前一亮。

邬宫所展现出来的实力,简直是一夫当道,万夫莫开。

燕子坞的家丁,每一个都有朝廷十夫长的能力,穿上盔甲就是一支战无不胜的军队。

可,居然还是让邬宫给成功的逃脱了。

慕容复要是能够掌握这样的力量,他也就不用再过多的准备了,随时都能够复辟燕国。

但是很快他又摇摇头。

“现在根本不知道他在哪,另外就算是真的能够找到他,你觉得又有谁能留下他?”

“总有办法可以抓住他......如果他想救那个女人,你觉得他会不露面吗?”李师师嫣然一笑,总算是展露出了在应有的妩媚,可是声音却依旧嘶哑难听。

“阿朱精通易容术,是整个江南易容术最好的易容师,满清的鹰犬在北方抓了她一个月,却还是让她从容的逃脱。你应该知道满清鹰犬的厉害。毕竟,你也是从北方逃回来的。”慕容复继续泼冷水,:“而要想保守住这个秘密,就不能上大街,一个又一个的去拽脸皮。”

“为什么要保守这个秘密?”

李师师不屑的看了一眼慕容复,这一代的慕容家家主居然是这样的酒囊饭袋,就这样还想复辟燕国?

做你的春秋大梦吧!

“你说什么?”

“知道达摩祖师吗?”

慕容复皱起了眉头:“你是说,前几年江湖上闹得风风火火的达摩祖师残骸?”

“对!”李师师继续点头:“相传达摩祖师,返老还童活了五百岁,最后是受不了孤独寂寞自尽而亡,但他却把他所修炼的武功留在了自己的身体上。只要有人能够拥有他的尸骸,就能够推演出他的功法,从而拥有返老还童的能力。”

慕容复紧紧的盯着李师师。

“是你干的?”

李师师转了一个圈,身上的白色薄纱长袍,随风飘荡,美不胜收:“达摩祖师的功法并没有想象当中那般绝妙,并不能让人活五百岁。达摩祖师是老死的,但延年益寿,永葆青春却是真的,并且不管受到如何重的伤势,都能够在极短的时间恢复,只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果然是你!”

“天香阁虽然已经消失了,但天香阁又没有消失,它活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整个江湖很快就能知道,他的一块血肉能够增长十年的功力,吃掉他的心脏,可以长生不老!”李诗诗望向慕容复,残忍狰狞的面孔,让慕容复心中一寒:“怎么样,我这个法子不错吧。”

“可你怎么保证,最后获胜的会是你?”

“嘻嘻,你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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