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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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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年十月,御史大夫赵绾请求刘彻不要再将政务汇报给太后,窦太后大怒,斥责他又是一个新垣平,于是用自己搜集到的赵绾、王臧等非法牟利的罪证,要求刘彻将赵、王二人下狱治罪,二人皆死于狱中。

建元六年(前135年)五月,窦太后去世,刘彻得以完全掌权。他借口许昌、庄青翟办理丧事不力,将二人罢免,起用舅舅田蚡为丞相,大司农韩安国为御史大夫。

而对于窦氏势力则日益疏远,终于在元光四年(前131年)借灌夫骂座之事而处死了窦婴,不久田蚡亦死。

另一方面,刘彻宠幸姐姐平阳公主家的歌女卫子夫,而陈皇后则嫉妒卫子夫,屡次加以迫害,刘彻遂于元光五年(前130年)以巫蛊为由废黜陈皇后,迁其于长门宫。

元朔元年(前128年),年近三十的刘彻终于得到了儿子第一个儿子刘据,遂于同年立刘据之母卫子夫为皇后,六年后立刘据为皇太子。

对于地方诸侯势力,刘彻一方面以推恩令进一步缩小其权限与土地,另一方面于元狩元年(前122年)平息了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的未遂叛乱,巩固了中央对诸侯王的控制。

元鼎五年(前112年),因列侯不肯助兵攻南越,刘彻以献给朝廷的酎金成色不足为由,褫夺了106名列侯的爵位,从而敲打了消极应付中央的诸侯势力。元鼎五年(前112年)以后,刘彻开始频繁巡行郡国,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征和四年(前89年)春,刘彻亲赴东莱求仙,适逢暴风骤雨,流高潮涌,无法出海,停留十余日后返还。在封泰山、禅石闾以后,刘彻召见群臣,追悔以往的过失,命遣散方士,停止求仙。

后元元年(前88年),江充余党马通、马何罗等谋刺刘彻,近侍官员金日磾发觉,与另外两名近侍官员霍光、上官桀合力粉碎阴谋,保护了刘彻。此时刘彻年近七十,时日无多,开始安排后事。

后元二年(前87年)春,刘彻病重,迁居于郊外长杨宫、五柞宫。

二月十四日,刘彻驾崩,三月下葬于茂陵。谥号孝武皇帝。刘弗陵即位,是为昭帝。十三年后,刘据之孙刘询继承皇位,是为宣帝,于本始二年(前72年)追上刘彻庙号为“世宗”。

元朔二年(前127年),刘彻根据主父偃的建议,实行推恩令,规定诸侯王可以“推恩”将其封地分封给继承王位的嫡长子以外的子弟,并上报朝廷,由皇帝制定列侯封号,诸侯王无权废除或更改。

元狩元年(前122年)粉碎淮南王、衡山王的叛乱阴谋后,刘彻颁布左官律和附益法,前者贬抑诸侯国官吏为“左官”,规定曾仕王国官吏者不得在中央任职;后者禁止朝臣交结诸侯、为其谋利。

自元鼎五年(前112年)以后,刘彻开始频繁巡行郡国,其足迹北至塞外,南及湘衡,东到大海,西逾陇山,遍及五岳四渎。

元鼎三年(前114年),刘彻应楼船将军杨仆之请求,将函谷关东移约三百里,是为“广关”。

元狩五年(前118年),刘彻统一发行五铢钱,规定五铢钱周边和中间方孔的四周隆起,规定钱径、孔径、厚度,文重一致。

元鼎四年(前113年),刘彻下诏停止郡国铸钱,以前所铸钱币一律熔毁,由上林三官统一铸造,非上林三官钱不得流通,违者严惩。至此,铸币权完全收归中央。

元光六年(前129年),刘彻首次下达算缗令,但只是对有市籍的商人收运输车税,十年后再次下算缗令则是针对全体商人、手工业者,一律按资产征收财产税。

元鼎四年(前113年),刘彻对新秦中边防状况不满,杀了北地太守以下官员,并鼓励民众去新秦中畜牧,换取免于告缗的特权;元封元年(前110年),刘彻又命令能给甘泉仓捐献粟米者就可以终身免役并免于告缗,于是民众纷纷捐献粟米,使“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加强监察官职,元狩五年(前118年)在丞相府增设司直一职,协助丞相检举不法。元封五年(前106年),分天下为十三州,每州设刺史,以六条问事来监察州内地方官及豪强。

征和四年(前89年)设司隶校尉,监督朝中百官和京畿七郡。刘彻在位后期,还有非常设的绣衣直指,代表皇帝处理盗贼及重大案件。

刘彻于元光五年(前130年)命中大夫张汤、赵禹修订律令,最终确立了汉律的框架。

刘彻则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大胆提拔人才,并量才任用,这种用人方针体现在他于元封五年(前106年)所颁求贤诏书中。

刘彻还从制度上完善人才提拔机制。他大力发展察举制,在建元元年十月(前141年)、元光元年(前134年)、元光五年(前130年)至少三次下诏举贤良文学,得到董仲舒、东方朔、公孙弘、严助等人才。

元光元年十一月(前135年),刘彻下诏郡国每岁举孝者、廉吏各一人,后合称孝廉,使察举成为定制,孝廉亦成为察举制的核心科目。

元狩四年(前119年),刘彻宣布盐铁官营,以盐官、铁官来管理,禁止民众私自铸铁煮盐,违者在左脚加釱。盐官的主要作用是组织生产盐务并转运及收取盐的专卖税,铁器则从制造到销售都是官营,由此极大增加了朝廷的收入。

天汉三年(前98年),为了补充军费,刘彻听从少府的建议,榷酒酤,禁民酿酒,由官府专卖。

元鼎二年(前115年),刘彻根据大农令孔仅和大农丞桑弘羊的建议,在中央主管国家财政的大司农之下设立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转运至各处贩卖,从而增加朝廷收入,抑制商人垄断市场,稳定物价。元封元年(前110年)又在京师长安设平准官,利用均输官所存物资,根据物价,贵时抛售,贱时收购。

刘彻刚继位就表现出崇儒的意向,他在建元元年十月(前141年)第一次举贤良文学时所进的学“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者都不录用,同时以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召鲁诗学和春秋谷梁学大儒申公,让申公师徒商议明堂等礼制,但不久就受挫于崇尚黄老之学的窦太后。

建元五年(前136年),刘彻设置五经博士,重申尊崇儒术。元光元年(前134年),刘彻第二次举贤良文学,丞相田蚡“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录取数百名儒者,后来儒生公孙弘又做了丞相,引领天下学子竞相习儒。

元朔五年(前124年),丞相公孙弘建议设置博士弟子50人,跟随五经博士学习儒家经典,他们学习的地方就是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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