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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费仲尤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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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不可一日无主。

帝乙的年号终归是没能走到第二十七年。

立春后,子受继位,新王登基,加冕为帝,号为帝辛。

繁荣的朝歌并不拥挤,毕竟是帝乙时期才迁都的新都城,建筑也偏向于实用,少了几分点缀。

这几年的大商……,损失的青壮年还是很多的,所以市集上人流虽多,展露笑颜的黔首却很少,并不能和后世的长安、洛阳相提并论。

可就是如此,大商的朝歌城也依旧是天下人蜂拥而至的“世界”中心,凡是经东鲁、南疆、西周发散各地的行商,都要来这朝歌城中走上一遭。

帝乙的驾崩对于朝歌的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这些年来,天灾不断,人祸不绝,若不是商王和比干丞相励精图治,甚至亲自带着宫廷卫士视察农桑,这日子早就没法过了。

百姓们受限于得到教育的机会问题,对比贵族确实少了一些见识,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傻。

天灾人祸影响最深的就是他们,所有人都在担心着未来,帝王的行动与政略看似只是一道指令,真正落到实处有切身感受的人却是他们,所以,对于先王帝乙,百姓是极为尊敬的。

说来也好笑,帝乙陛下驾崩后,市井里传唱着大量抹黑新王帝辛的谣言,很多百姓都很不屑,低劣的手段,真就把我们当傻子骗呗,新任商王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心里没数的吗?

文能协助比干协田事,武能追击鬼方三千里,这样英明神武的大王,会不仁慈?

只有小瞧百姓智慧的人,才会做出这样拙劣的诋毁手法,你在王廷看众生愚昧,众生也在市井嘲笑你的无知。

也不知何时起,另一波谣言也在随着抹黑新王之际,在城中疯狂的发酵,诋毁新王之人正是微子启,虽贵为长子,却是庶出,平日最好清谈,自称文雅之士,却于文治武功毫无建树。

大商之内,没有文字狱,不禁止民众畅谈己论,此时的食肆里,各路游侠、行商,贩夫走卒高谈阔论,只是其中真相让人感觉扑朔迷离,难辨真假。

“听说了吗,南疆的鄂侯来了,足足带了五千人牲呢。”

“奇怪了,这还没到秋祭,鄂侯为什么提前带人牲过来?”

“这你就不懂了吧,鄂侯收服九黎氏族无功有过,春祭带五千是为了进贡大王登基贺礼,以表谢罪,秋祭还会再带五千来呢。”

“啊?鄂侯豪气啊,这可是五千人牲啊,那得多少钱啊。”

邻座一桌东鲁绿袖服饰的行商默然不语,细嚼慢咽的吃着店家烹调的羊肉,品着寡淡的米酒,听着食肆里各种“群贤”问政,直到有人开始喧嚣北疆之事时,才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前日,崇侯也入城了,哈哈哈,我跟你们说,可逗了,崇侯居然穿着一身破烂的铠甲进城,身后的老兵也没几个好模样的。”

“就是,就是,装给谁看呢?真把我们朝歌人当傻子?”

“年年支援,给了粮草还要帮他征讨北海,他偌大的一个北疆之主,还解决不了一个小小的北海?”

东鲁酒桌的一位少年怒目圆瞪,但看在同桌老者淡定喝茶的模样下,没敢发作,只是心里暗骂着朝歌人,没有北疆,你们安能坐在这里吃肉喝酒?

“朋友,悠着点,人家崇侯麾下可是有一个少年英雄,听闻长有三头六臂,独战千军的崇城第一勇士,小心给崇侯听见了,让第一勇士把你舌头割了,哈哈哈。”

“哈哈哈,三头六臂,那不是怪物吗?上次晁府的人不是传出消息,听说北海那边上将军递回的家书,崇侯麾下的大勇士啊,被打得屁滚尿流投北海去了。”

乒乓一声脆响,却是东鲁少年怒不可遏的拿着手中的陶杯就砸了那胡言乱语的游侠一脸桃花开。

“我二弟绝对不是逃兵降将,尔等再敢胡言乱语,乃翁扒了你们的皮。”此东鲁少年,英气勃发,相貌堂堂,细看之下却是与孟尝有着几分相似之处,身穿一身绿衣,束发冠下一副翩翩士子的装扮。

几名游侠大怒,正欲动手,其中一人却发现少年身前老者身份,一时大惊失色,立刻拉着身边的同伴就往食肆之外走去。

“快走,乃母的,叫你们嘴上没个把门的,还敢动手?上大夫尤苍的晦气你们也敢找,不要命了?”

众人顿时酒醒,惊做鸟兽散。

“浑,你可曾记得你的身份?”

“阿父,浑记得。”

“你娶了我家怜儿,算是入赘了我尤家,若是以后再敢忘了自己的姓氏,你就回你的北疆去吧。”

孟浑,不对,尤浑大惊,急忙起身跪倒在地:“阿父,何至于此?浑以后不敢了。”

就在两人在食肆里父子情深时,街上行人纷纷奔走相告,大声呼喊着:“西伯侯姬昌进城了,西伯侯姬昌进场了。”

行色匆匆的百姓并无太大反应,朝歌城中的士子与方士却是炸开了锅,纷纷往西城门跑去。

西门处,西伯侯姬昌探身看着热情欢迎的诸多士子,面中含笑,也不言语,只是微微点头,向众人示意。

神似后世大明星召开粉丝见面会的场景。就差几声高亢的尖叫。

只是现在的西伯侯早已不复年轻时的英俊,六十来岁的高龄,斑白的长发与胡须,吸引不了那些正当芳龄的少女,而“花甲少女”们也早已过了那个追星的年纪。

“阿父,您身在西陲,贤名依旧是远播朝歌啊。”

“发,不可胡言,老夫能有什么贤名,贤明的是先王帝乙,是当今的大王帝辛。”

“入得朝歌,当谨言慎行,不可再胡说八道。”

少年郎听着自己父亲的教诲,有些不以为意,但也耐心的听着,他可没胆量和自己父亲顶嘴。

周侯姬昌,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文治上改革西周的军制与官制,使得当下的西周上下一心,团结一致,同时大量推行新种,让本就富庶的西周近几年是年年大丰收,稻谷堆满了粮仓,陈粮都存到了发黄。

武功上倒是有些褒贬不一,主要是这位周侯,没有对犬戎用兵,也不曾剿灭义渠,看起来毫无建树。

而实际上,近十年的时间里,吞并四方小国,兵戈不止,所向披靡,四年前还在佳梦关下挫败了当今的北伯侯崇侯虎,从此之后,再也没人敢说他是柿子,可以随便拿捏。

费仲陪同一旁,不停的给周侯讲述着朝歌的发展,三十年前,这里还是殷商一个不足道矣的小城,三十年后,身为王廷的朝歌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饥民遍地,饿殍遍野的沫城。

“周侯,明日便是王前奏对,您看这犬戎之事……”

“哎呀,费大人,非是姬昌不愿,但是卦象就是如此显示的嘛,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我的周侯啊,您可别管这什么卦象不卦象了,您要是不答应出兵犬戎,明日我和您的人头,都要挂在这西城门上。”

姬昌不悦,你的人头挂城墙上我信,挂我的人头?你得让大王问问我西周甲士答不答应。

“费大人,十年勿用,十年勿用,若是不尊天意,我西岐必败,既然我都输定了,那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大王提前把您的人头挂在西岐城的东门外呢?说不定拿您祭旗,还能保佑我西岐子民伤亡少一点。”

费仲何人?心有鸿鹄志,家世也极为显赫,可这样高配的家世他也一直没能身居要职,长期窝在小小的史馆里没日没夜的修编整理着商史,自己可是在比干王叔面前夸下了海口,若是明日朝会,自己没搞定姬昌,他仁慈的表哥一定会让他向前辈杜祝学习的。

费仲算得上是和帝辛从小一起长大,众人只看到了子受刚正无私,英勇豪迈的一面,真正无情的那一面,只有那些一起长大的亲族才知道。

嗯,这也是为什么,费仲对于微子启并不讨厌的原因,微子启并不傻,知道自己没机会还非要演这么一出,把自己表现得那么的愚鲁,这都是有原因的,无外乎让商容找准机会泼一趟脏水,自污求保罢了。

且看着吧,这位大王没那么简单。

依他对大王的了解,只要摸对了顺骨,不难相处,若是摸错了脉门,万劫不复。

费仲不愿意等,他想要赌一把,赢了升职加薪,输了,大不了让母亲大人去大王面前哭上一哭。

至少他不愿意再在史馆内蹉跎岁月,他费仲也是自己心中报复的。

“周侯,下臣一片赤胆忠心,您若是觉得我的人头能够助您获得胜利的话,尽管拿去便是。”

说罢,费仲便吃力的拔出了铜剑,凝视几秒一脸迷茫的姬昌,见姬昌毫无反应,费仲干脆一闭眼,剑就往脖子上走。

“啪!”的一声,却是姬昌一把丢出自己的玉佩砸在费仲的脸上。

两人对视,一阵尴尬,好在费仲也顺着台阶,顺势将铜剑一丢,摔在马驾之前,一脸惊喜的看着姬昌。

“周侯仁义,周侯仁义啊,诸位,周侯方才同意了出兵犬戎,周侯同意了,啊哈哈哈,他同意了。”

望着大呼小叫的费仲,姬昌一脸的无奈,究竟是天下人变坏了,还是坏人长大了?好你个费仲,就真不怕我是脾气暴躁的崇侯虎?你死了虽然麻烦,还真以为能威胁到我?

看着愣在一旁目瞪口呆的老二,姬昌气不打一出来,拿出佩剑,就用剑鞘打着二儿子的头。

“还愣着做甚,去扶一扶费大人啊。”

“哦?哦!”

真是气呀,往常都是我道德绑架别人,天道好循环,终究是也给别人坑了一次。

问题不大。

来之前就知道自己躲不掉,看着这位费大人如此机灵的份上,将这份功劳送给他也不是不行,往后朝歌城内也多个朋友,多条路。

帝辛不是帝乙,他早就看出来了,这小子和他爷爷是一个脾气,当年文丁一怒之下敢囚杀他父亲,姬昌算了一卦,自己也会和父亲一样,命中有幽囚之象,所以,来之前他早已做好出兵前的准备。

若是能回,犬戎之战这次是推不掉了,若是不能回,南宫适知道该怎么做。

不远处的食肆内。

看着周侯与费仲之间的小动作,尤苍不爽的打翻了酒碗,斥骂着店中侍者。

“酒都馊了,简直扫兴,好好的一盆羊汤食之无味,鄙贱之人,卑贱的酒肆,看着你们这些粗鄙烂俗的人都觉得扫兴!”

尤浑低头不语,突然想起了二弟说过的一个故事,他说啊,古时候有一个部落,他们英明神武的族长去世了,于是暴虐无道二世继位,却因为不够聪慧,被自己的巫祝玩弄,借着一个指着鹿说是马的机会,分辨出了哪些是自己人,哪些是忠于族长的人,然后把说是鹿的人全杀了,说是马的人委以重任。

原来,这就是政治啊,好像二弟都说过很多,看着街头两位重臣的表演,好像不是很难的样子。

尤浑的眼中似乎有光,紧紧的盯着费仲与周侯。

二弟,你真的好聪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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