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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历史小说 -> 我家后门能到明末-> 第六章:孙传庭孙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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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孙传庭孙阎王
- 孙杰猛然将旁边的火堆踩灭,一丁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什么声音?好像是马叫声?”
孙杰匍匐在石碑上,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饶命啊!”
不远处,刚才那个俘虏又开始叫唤。
赵大顶的眼睛中闪过一丝厉光,随后猫着腰,手持唐横刀悄咪咪的过去。
“嗯哼!”
一声闷响过后,赵大顶又提着刀过来。
“解决了?”陈虎问道。
赵大顶点点头,“半拉脑袋都被俺弄断了!”
陈虎点了点头,不再言语。
“噔噔噔!”
黑夜中又有马蹄声传来,听起来有些模糊。
“大人,听声音,距离咱们不远了。咱们还是先躲躲!”陈虎凑到陈松旁边,冷静的说道。
孙杰自然不会拒绝陈虎的做法,毕竟是身经百战的老卒,面对危险时,肯定要比自己这种雏鸡好得多。
“老二,你探查前面,老三,你侦查后面,我保护着大人!”
陈虎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赵大顶和梁五。
孙杰没有节外生枝,在陈虎的保护下,朝着远去逃遁。
梁五在陈虎保护着孙杰走后,在这里停留了一段时间。
将这里的痕迹全都抹除之后,这才悄咪咪的离开。
“追!那伙人就在前面,快追!”
远处有马蹄声和嘈杂的脚步声传来,相伴而来的还有十几个火把。
不多时,五十多个手持武器的壮汉,出现在刚才的战场上。
黑夜当中,雾气夹杂着血腥气味粘的发腻,令人心中发潮。
一个骑着战马的百户官从战马上跳下,来到了这些尸体前方。
只一眼,百户便将腰间的腰刀抽了出来,同时看向周围的那些士兵,“警戒四周,防止敌人突袭!”
这伙贼人是百户负责追击的,眼看着就要追上,现在却全都成了冰冷的尸体。
“黑夜当中,贼人突然被杀,追击这伙贼人的官军只有我一家,恐怕,遇到了黑吃黑!”
百户皱起了眉头,旁边的一个士兵,举着火把,将这些尸体照亮。
这些尸体的死状很惨,有相当一部分是被拦腰斩断或者被人斜劈成两半。
就算留有全尸的尸体,也基本上都是一招毙命。
那些伤口,基本上集中在要害处,没有多余的手续。
“这种霸道的杀伐之术,恐怕只有那些常年老卒才能使出。
而且,他们所使用的武器势必精良。不然,没法将人一刀劈成两半。
袭杀之人绝非普通人,寻常贼人,武器耍的尚不利索,何来此等技艺?
来者,究竟是谁?!”
百户站直了身子,一脸谨慎的看着四周。
一个手下凑到百户面前,问道:“大人,这伙贼人被人袭杀,那咱们接下来该怎么办?要不要追击袭杀之人?!”
百户非常冷静的摇了摇头,“不可,袭杀之人很可能是精兵悍卒,非常人可以对付。
咱们追杀的这伙贼人数量虽然不多,可从咱们发现他们的踪迹到现在,没过去多少时辰。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将这些贼人袭杀至此,袭杀之人,数量不会太少。
现在敌情未明,加之深夜,不清楚袭杀之人来历,万一为敌,势必会被敌人分而袭之。此事诡异无常,不可轻举妄动!”
看了看四周,黑夜之下,雾气开始加重,弥漫在空气中浓重的血腥味,让百户不得不冷静。
“传我军令,所有兵丁,守在原地,不准远去,不准随意走动。并将此事报给大人,等候大人前来!”百户下令道。
几分钟后,马蹄声又响了起来。
两个骑士骑着战马,朝着西安府方向不断狂奔。
......
月落至地平线下,日升于东方天空。
一杆“孙”字大旗,在晨风中猎猎作响。
一个穿着铁甲的中年人,骑着战马,在一队人数大约为五十人左右的骑兵队伍拱卫之下,朝着这边而来。
来将正是如今的陕西巡抚孙传庭。
孙传庭,容貌甚伟,仪表魁伟,身高八尺,能左右骑射,武艺绝伦,代州振武卫人。
他的九世祖孙成,是洪武时期振武卫百户,祖上都是悍勇猛将。
从他六世祖孙凤开始,鼓励子孙后世学文。
虽说孙家后来也中过几个举人,但骨子里的悍勇还在,家传的武学依然日常操练。
军镇之人,民风彪悍,性格豪爽,武艺超群。
和那些普通文官不同,孙传庭乃是一个武艺绝伦,身材高大的山西大汉。
“吁!”
孙传庭拽住手中马缰绳,停在了那处战场前。
跳下战马,孙传庭龙行虎步,行至战场前。
战场上的那些尸体,百户官一个没动,全都保持原样。
“大人,这就是那些尸体,还请大人过目!”
百户指着这些尸体,看向孙传庭,“大人,事情是这样的......”
百户将昨天晚上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说到最后时,又补充道:“大人,当时天色已晚,下官见这些尸体死状诡异,所以没有让手下追击!”
“没有让士兵追击是好的,夜色深沉,突然遇到这种事情,谨慎一些总没有错!”
没有那些文官的忌讳,孙传庭直接蹲在这些尸体前,毫不嫌脏,直接上手翻看。
一刻钟后,孙传庭将手上的污垢在地上蹭了蹭,站起,沉声道:“尸体不是被一刀两断就是一击毙命,这是行伍老卒的看家本事。
当年本官在代州振武卫时,也只有那些常年出关和鞑子拼杀的老卒才能做到如此地步,来者不是寻常人!
尸体伤口齐整,整齐严密,一刀便是两断。能将人一刀两断的武器,定为百炼精钢。我军中不曾有如此宝刀!”
“大人,此事,会不会是这样的?”
一个带着川音、穿着黑色铁甲的粗糙汉子从孙传庭身后走出,也开始翻看这些尸体。
此人便是孙传庭的副将,名叫罗尚文。
罗尚文,四川叙州府人,本为四川将领,后来得罪了杨嗣昌,被杨嗣昌参劾,崇祯令他戴罪立功。
当时群贼寇西安,曹文诏战没,奉洪承畴之命救援。后奉孙传庭命突袭商雒,斩流寇首领整齐王张胖子。
此人是个战功赫赫,能力出众的战将。
“大人,会不会是高贼残存的老营人马?据说,高贼的老营人马乃是他的保命手段,会不会是高贼的老营所为?!”
罗尚文站了起来,脸上多了不少狐疑。
他说的这话,他自己都不相信,可眼前的尸体实在诡异,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解释。
“高贼?老营?他所谓的老营,早就被本官打得七零八落。
呵呵,不是本官看不起他,一伙土匪罢了,不事生产之辈,不懂训练之徒。若是他们能训练出如此凶悍之徒,本官何以击败他?
更别说这种精悍无比的武器了!”孙传庭摇了摇头,否定了罗尚文的这个说法。
“标下也觉得这个说法荒唐,可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原因。”罗尚文无奈的摇了摇头。
孙传庭一时之间也没有了主意,来到陕西这么久,他几乎将流窜在陕西的贼兵摸得差不多了。
各家的人数、武器装备,以及大体实力,都有了粗略的了解,没听说哪家有如此精悍的士兵和精良的武器。
“大人,有发现!”
一道惊呼声响起,一个兵丁从远处而来。
兵丁的背后,正是孙杰当时露宿的荒坟。
兵丁来到孙传庭面前,抱拳道:“大人,前方有一处荒坟,荒坟边上不远处有一具尸体。尸体生前应该被审问过,身上满是伤痕。荒坟处那里,好像有人来过的痕迹!”
“好像?军中军规不知道吗?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哪里来的好像?”罗尚文呵斥道。
孙传庭治军甚严,有着严厉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在军情军报上,不准出现大概、好像、貌似等词。
“带本官过去看看!”
孙传庭没有纠结这些,直接对着那个兵丁说道。
兵丁急忙带着孙传庭朝着荒坟那里走去。
周围的兵丁,拱卫着孙传庭,朝着荒坟而去。
来到荒坟边上,孙传庭首先发现了那具被赵大顶弄死的尸体。
这尸体的衣着打扮和刚才的那伙尸体差不多,应该是一伙的。
致命伤是在脖颈处,一刀封喉,半个脖子都快被割下来了。
伤口很齐整,没有任何茬口。
孙传庭将手上的血污在地上蹭了蹭,站了起来,皱眉道:“伤口非常齐整,没有一丁点的茬口,武器精良无比,和刚才的情况几乎一样!”
回过神来,孙传庭又在那个兵丁的带领下,来到了孙杰当时睡觉的石碑那里。
这里的痕迹之前已经被梁五清扫的差不多了,看上去就像是没人来过一样。
但是,凡事都会留下蛛丝马迹。
孙传庭在军镇长大,常年和兵事打交道,懂得的兵事,异常渊厚。
梁五伪装过的痕迹能骗得了其他人,可却骗不了他。
“呵呵,怪不得说是好像有人来过。今天站在这里的是其他人,或许真的会被骗过去,可遇到了本官,呵呵!”
孙传庭冷笑着,脸上满是自信。
“此处有人来过,而且还被人故意隐藏了痕迹。使用的手法,乃是边军当中最常见的手法。这种手法,本官小时候,在军镇兵卒那里领教过。
看来,来人,定然和边军有关。不过,最近朝廷并没有征调边军。近几年,边军颓败的厉害,大部分兵卒做了逃兵。
高贼去岁兵败,虽贼中有不少逃卒,可数量有限。被杀的这伙贼人,身上没有一丁点财物,被杀之后,也没有被人翻找的迹象,由此可见,杀人者并不图财。
估计应该是这伙人发现了什么,然后被杀人灭口?
不图财,被虐杀,隐藏的痕迹,边军的杀伐之术......”
孙传庭捋着下巴上的胡子,目光开始深邃。
“若是本官猜的没错的话,杀这些贼兵的人,应该是边军的逃卒。朝廷九边重镇,延绥镇距离此处最近,来者,应该是延绥镇的逃卒。
不过,一伙逃卒,为什么会来这里?边军,逃卒?”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孙传庭,他很快就将事情分析的七七八八,只是,他还是想不明白这里面的原因。
根据他的经验来看,要是边军出了逃卒,除了那些从贼的之外,大部分会隐瞒自己的身份。
就算万不得已而杀人,也会隐藏杀人的手法,而不像是这般,直接将尸体暴露在外,毫不遮掩。
“边军造反?不像,往年边军作乱,只是为了军饷,主要以闹事为主,什么事都是在明面上,而不会是今天这样。
既然不是造反,那又是为何?从贼?周边的贼子被我摸得差不多了,没听说哪家有如此厉害的人物。”
孙传庭进入了死胡同,实在是不理解这里面的原因。
想了大半天,实在想不明白,索性不再去想。
看向身边的罗尚文,命令道:“传本官军令,今天之事,不准外传,违者军法处置。
将那几具尸体就地掩埋,同时派遣夜不收,以此地为中心,方圆五十里之内,严密搜索,什么都不要放过。对了,着重搜查北边。南边是西安府,是重兵把守之地,稍有风吹草动便可知晓。
这伙人只要不是蠢货,就不会大大咧咧的去西安府!”
......
孙杰被陈虎背着,在关中平原上不断的狂奔。
他们的目标,正是南边的西安府。
孙杰并不知道自己这些人的所作所为会引起孙传庭如此重视,他只是为了自己心中最初的那个想法从而去西安府。没想到,却是歪打正着。
孙杰本来是自己跑的,可跑了一阵,实在跑不动了,在陈虎的再三要求之下,才同意被陈虎背着。
别说,陈虎虽然瘦,但跑步的本事确实厉害。
他让赵大顶和梁五将他的那把陌刀拿着,他背着孙杰狂奔在地上,速度一点也不慢。
“你这跑步的本事,倒是厉害啊!”陈虎背上的孙杰,开口说道。
“大人,当年萨尔浒兵败时,小人是一路从萨尔浒跑回延绥镇的。这可是保命的本事,当然厉害了。
当年我从军时,我爹就说过,当兵吃皇粮,最重要的不是杀敌的本事,而是保命的本事。要是命都保不住,立下再多的功劳也是白费,也只是便宜了别人。
我的这两个兄弟,当年和我一起从萨尔浒跑回来。说句难听的,只要我们哥三想逃命,寻常人别想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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