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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穿越小说 -> 千万言语-> 第三章 楚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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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楚乐
- 7.
那人瞬间低下了脑袋,抽泣声从他身上传出来。
奚壶景看着我,「不舍弃每一个患疾之人,小蔹做得很好,你告诉为师,他患的是何疾。」
我看着病人暴露在空气中的一大截手臂和胸膛,「应是水疮。」
奚江和疑惑,「为何还有几分似天花?」
我想起在书上见过的病症解释,道:「天花发症时也是包脓的痘,可分布却有所不同,水疮的分布属于向心性分布,而天花则是离心性分布,二者较为相似,稍不注意是会将其混淆,但他身上的,我确定是水疮。」
奚江和疑惑更甚,「……?」何为向心性?何为离心性?
奚壶景却不在意:「不错,是水疮,臭小子学了这么些年,竟连水疮和天花都分不清,出去别说我是你爹!」
我打趣道:「天花相较水疮来说更为难医些,你可盼点好吧。」
奚江和耸了耸肩,瞥下嘴,「我不言了!」
说起天花,我又想起了我那迷人的老祖宗孙思邈。
天花是一种烈性传染病,死亡率也极高。
但在现代,由于人类采取了适当措施才从根源上化解了天花。
二十一世纪,天花是目前唯一被消灭的传染病。
不单是现代做了天花病毒的预防,其实早在唐朝就有人做了类似预防一事。
药王孙思邈曾用患有天花之疾的人口疮中的脓液敷皮肤,以此来预防天花。
明朝往后也有人针对天花病毒,研究出了接种人痘来阻止天花的传播和蔓延。
你说说,我中国,中医到底差在了哪里?
奚壶景:「小蔹,你可知他的水疮该如何医治?」
我仔细盯着病人胸口的疮痘。
「以眼观之,他身上的疮痘生长密集,根盘赤色显著,疹色呈紫偏暗,疱浆混浊,且他面红耳赤,不断吞咽,或口干舌燥,上山路上几欲饮水,应是热毒炽盛,邪毒内传气营,气分热盛,故壮热不退,此均为热毒之象,可引黄芩、黄连入药以解毒,引丹皮、生地以凉血,佐以紫草、山栀,木通清热凉营渗湿,方可有痊愈之冀。」
奚壶景欣慰地拍了拍我的肩,「不愧为我奚壶景唯一的弟子,璞玉堪雕,若你好好习医,将来的造就非凡啊!」
又对呆滞的病人说:「待我再给你扎几针,这水疮就该彻底甘肃消失了,你且安心治,费用免了。」
病人紧咬着牙,豆大的眼泪不断,忽然下跪,「我王满遇到贵人了啊……自从染上了这瘟疫,我是人见着了就挨打,几位贵人却愿意为我疗愈这人人避之不及的瘟疫,不论成功与否,王满此生无悔,愿为几位当牛做马,在所不辞!!!」
……
我们将王满安置在了山间一处废弃的房屋里,师娘在看着他。
师傅安排我与奚壶景在山上采些草药,他则是下山回客栈取需要用上的东西。
山间未见风影,却闻风声灌满林荫,萧萧瑟瑟。
奚壶景束起的长发顺风飘起,衣袍涌进山风,被涨的圆大。
我望着师傅的背影,想起了那个喜欢穿唐装的老人。
师父。
我一定会学有所成,然后回到您身边。
与您一起,重新让中医遍布我们的国家。
在如今全中国都遗忘了中医药学的时候,如果身为即将掌握社会的年轻人、身为中医堂继承人的我也不担起这个责任。
那么在未来的某一天,中医药也许会彻底消失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洪流里。
我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
相信您也是。
8.
王满身上的水疮比一般水疮还要严重点,但是在师傅和师娘的医治下,已经好的大差不差了。
而我们离开京兆华原的行程在拖延了将近两个月以后终于启程。
临行前,王满拿出他那几日做工赚到的几文钱交给师傅,钱虽少,但心意师傅收到了。
师傅拒绝了他的好意,让他留着自己换一个地方重新生活吧。
我们边游玩边行医,当然我的课业师傅也没让我落下。
白日的山野,黑夜的灯火,跨越千年的高山河流万里晴空皆在我这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人眼中深深烙印。
走了三个月,我们终于准备在这座城再次驻扎一月。
陇西成纪,人烟景更甚。
在我的记忆里,唐太宗李世民的祖籍似乎就在陇西成纪。
我们找到地方落了脚,我刚坐下喝口茶,奚江和就兴奋地告诉我。
「小蔹,爹说明日城北有乐团演奏楚乐,我尚未见过楚乐的演奏,不如一道去瞧瞧?」
楚乐!
我咧嘴一笑,「好啊!不过师傅可同意?」
奚江和瞧着我,俊朗的面容浮现出一丝势在必得,「有娘在,怎会去不成?」
第二天,在师娘的劝说下,师傅终于准许我们出门。
听奚江和说,这个乐团似乎是从南方一路开奏过来的。
他们包下了一栋酒楼,来作为他们演奏的地方。
落席后不久,台上传来动静,我有些紧张。
明明我已经在现代看过一场楚乐的演奏了,我知道它的辉煌大气,此刻却依旧心慌。
楚乐是战国秦汉间楚国的音乐,是中国传统民族音乐的先驱,融入了不少民族的音乐特点,现代的资料上就有写到,楚乐是古时允许华夏与蛮夷共存,雅俗共赏的一项民间音乐。
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编钟演奏,那是中国古代独有的大型打击乐器。
编钟兴起于西周,盛行于春秋战国,而西周时期,似乎也是礼乐制度的起源。
随着第一声前奏响起,叮咛乐声在看客的一片喧嚣中展开。
我清楚地看见看台上华服着身的乐师们,吹奏着独属于古代时期的乐器。
筝声清新悦耳,与笛声以及各类乐声缠绕在一起,丝竹迸发。
后排围挂着的编钟有大有小,钟声响起的瞬间我全身起满了鸡皮疙瘩。
时而金玉交辉,时而沉重深远,大气磅礴的钟声响彻行云,一下一下在我的心脏上撞击。
它的典雅恢宏,仿佛在诉说着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渊远流长,吟唱着大唐盛世辞藻华丽的奏章。
我第一次去看楚乐的演奏会是在十四岁那年,师父带我去一地游玩,偶然碰上的一场故事音乐会。
如其名,故事音乐。
后面是演奏的乐师,前面是一行人复刻出了唐代诗人熊孺登的《甘子堂陪宴上韦大夫》的场景。
它不但奏出了楚国音乐的雄浑,奏出了那场相隔数万时空的文学宴,更奏出了编钟绵长细腻的钟鸣。
在二十一世纪,我透过高台,望见了千百年前的武陵楼,望见了两个世纪不同之人浩大的交响!
楚乐怪来声竞起,新歌尽是大夫词。
那一场,为之震撼。
深深切切地让我感受到了中国古代的幽远壮秀,体验到了楚文化的瑰丽与鸿大。
9.
乐声停,一曲毕。
台下掌声不断,一场盛大的演出在喧嚣中落幕。
走出酒楼,我睨着奚江和满脸呆滞,还没从刚才的震撼中缓过来的神情,忍俊不禁。
奚江和回过神,看见笑弯了腰的我,也抬了抬嘴角,「我头一次听如此美妙音乐,有些痴了,小蔹莫取笑我了。」
「我可没取笑你,分明是被你可爱到了。」
我们两个并肩而行,嬉嬉闹闹了一路,奚江和突然在张榜前停了下来。
我疑惑地看过去。
那是一张征兵告示。
我沉默了。
现在是公元900年,而唐朝还有不到十年的时间,就要亡了。
见奚江和那么专注地看着上面的内容,我似乎知道了他对习医不感兴趣的原因了。
我对他说:「我们答应了师父,要去附近的山上采药,还记得吗?」
奚江和:「啊,是了。」
我们先回住处拿了背篓与锄头,才出发上山去采药草。
少年无意识地佝偻着腰身,面色端正,认真辨别着手上那株绿植是否是能入药的品种。
他让我待在林荫树下寻药,自己却在阳光热烈的地方。
三伏天里,少年依旧朝气蓬勃。
顶着大太阳还能在远处朝我大喊他找到的草药。
直到红日下坠,日薄西山,我们才坐下来休息了会儿。
「奚江和,你不想习医,是不是有什么别的志向?」我试探问道。
「有。」他笑了笑,「小蔹,我年长你一岁,你尚未唤我一声哥呢。」
「……这不重要。」
奚江和望着烧红的天边,指给我看,「我曾见过比此刻更红的。」
「八岁时,爹娘途径征战之地,伸出援手,我亲眼瞧见了流淌着血肉的土地,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战火不断,众生贫苦。」
我茫然地扭头看向他侧脸。
夕阳金黄火红的余晖亲吻着奚江和面庞的每一寸,恍若在细数他的坚毅与憧憬。
「近年来,边疆动荡不断,我知行医者救济四方利民利国,但我奚江和要的并非救一人。男儿身,当守疆土,安家国!我想上战场平天下,为这万世开太平!哪怕尽一份力也是好的。」
我怔住。
我一直以为他不学医是因为玩心大,静不下心,没想到他有如此志向。
可是……
我在脑海中寻遍了公元900年往后我所知道的将军,没有奚江和这个名字。
他……死在战场上了吗?
奚江和目光落在我身上,我抬眸,看见少年瞳孔中那份炽热印上昏黄,生了辉。
「我只告知了你。」奚江和拿出背篓里的几株草药,一一给我举例着,「此为龙葵,可散瘀消肿。此为前胡,可风头痛,降气化痰。此为侧柏叶,可凉血止血。此为续断,可止痛,生肌肉,腕伤,恶血。都是战场上得以用上的草药,我都记下来了。」
原来他也不是什么都不学啊。
我听着,唇角不由上扬,「我相信你,你会成为这方百姓的大英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