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00sw.cc

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手机阅读

00书屋 -> 穿越小说 -> 三婚剩男-> 第六章 双美
换源:

第六章 双美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离婚以后,我每天都是闷闷不乐的,感觉很迷茫,必须尽快找份工作充实自己。

连续面试了几家公司,我都觉得不对路,工资也不高,只能放弃了。

原来的行业没法干了,我心里已经有了阴影。无奈之下,我找了一份别人都不愿意做的工作,在不远的一个工地上当保安,是长年的夜班,黑白颠倒,每个月八百块钱,不包吃不包住。

我原本就想临时过度一下,因为确实工资很少,没想到后来居然喜欢上了这种非常单纯的工作环境,不需要跑业务和应酬,也不需要看谁的脸色,可以说是非常自由。

白班有多少人我并不关心,听说都是从总公司派来的退伍军人,很正规。我们夜班加一起只有四个人,和我一样,都是临时的,前门口两个,后门口两个,两个人一班,一晚上要提着大矿灯围着院墙巡逻三到五次左右,看看有没有闲杂人等偷东西什么的。反正也是看心情,高兴了就多巡逻几次,不高兴了就只巡逻两三次做做样子。

平时除了经理和大老板偶尔问问以外,好像也没人管没人问的,只要不丢东西,只要不是太过分就行了,比如上班睡觉和缺班是绝对不行的,被抓到了是要扣钱的。

为了上班方便,我花六千多块钱买了一部全新125踏板摩托车,貌似比以前的那个电动车更好用了。

一开始上班的时候我觉得很好玩,自由自在的,时间久了,我就觉得很无聊了,晚上也开始打瞌睡了,因为两个人除了巡逻几次以外,总是没事做,整夜都是大眼瞪小眼,怪闷的。

这天晚上,我们两个人依旧是“大眼瞪小眼”的在值班,依旧是在发呆,我实在是受不了了,开始和那个同班的哥们商量,我说:

“老大,咱们能不能买个收音机听听,解解闷?”

那家伙比我大很多,也没有什么文化,他回答说:

“我听不懂那玩意儿,也不想乱花钱,要买的话你自己买一个吧,我不听。”

我笑了笑说:

“没打算让你出钱啊,就是你别反对就行了,咱俩在一个小房间里,我开的声音再小你也能听到,你要真是反感这个玩意儿,还让我怎么听呢?对吧?”

那哥们憨笑了一下,说:

“只要不让我出钱,我听不听都行,反正我也听不懂人家说的啥意思,我小学都没有毕业。”

我苦笑了一下,暗自感叹自己混的越来越差了,已经跌到了社会的最底层,已经是跌的不能再跌了,和自己搭班的这个大哥就是最好的证明,要不是我们被分到一班的话,估计我们俩个这辈子交流的机会都不多。

我从来都没有看不起没文化的劳动人民,反而觉得他们很伟大,但是你要说和他们有什么共同语言的话,实话实说,还真是没有。

两天后,我花五十多块钱买了一部相当不错的带天线的双波段收音机,因为我觉得这样能多收听一些外地的电台,多了解一些别人的故事。

还别说,自从我买了这个收音机以后,眼界也开阔了,收音机里面每天都有不同的情感故事,每天都播放着不同的流行歌曲,每天都输送着不同的价值观。

我觉得,这五十多块钱花的真是太值了,这个收音机也太好用了,效果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期,不再是单一的解闷那么肤浅了。

因为没有人调班,请假要扣双倍的工资,所以我基本上没有休息过,不管是发烧、感冒还是拉肚子,还是中秋和过年,我都风雨无阻,没有缺过一天班。

大年初一晚上,夜班的那三个哥们都请假回家团聚了,都回去吃饺子了,只剩我一个人在工地上巡逻,我没有吃到饺子,只吃了一包泡面和两根火腿肠,喝了一小瓶可乐。后来到了下半夜的时候我有点拉肚子,可能是和喝了凉可乐有关,老大不小的我竟然哭了,倒不是因为肚子疼,而是心里太难受了,因为我混的太差劲了。

这种白天睡觉,晚上上班,听听歌听听故事的黑白颠倒的日子,没想到也很快就到头了。

2012年2月底,工地彻底完工了,不再需要夜班了,我们也被解散了。

我再次失业了,又开始了“家里蹲”模式,整天无所事事。这一年,我30岁了。

我不是没想过再去跑业务之类的工作,只是因为内心有阴影了,也怕了,所以一拖再拖,最后都不了了之。

迷茫,痛苦,百无聊赖之际,我在网上花了两千多块钱买了一台便宜的笔记本电脑,开始学电脑,开始试着去多学一些本领。

此时正流行玩QQ,我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也注册了一个QQ号,鼓捣了几天之后,我竟然把QQ玩的很熟练了,这让我有点喜出望外。

QQ上面有很多陌生人,男人,女人,男孩,女孩,甚至是老头和小孩,反正是什么人都有,大家彼此都不认识,但是能互相加好友,也能说话和聊天,非常好玩。

我每天都乐此不疲的,除了自学一些电脑的基本知识以外,其他的时间就是和好友聊聊天,彼此看一看空间的照片,分享一些有趣的事情。

半个月以后,我无意中加了一个好友,聊天中得知她叫格格,27岁,是一个中学数学老师。我看了她空间的照片,长脸,小眼睛,皮肤不算白,留着一头短发,只能说长的还可以,绝对算不上漂亮,不过她个头看起来很高,最少有一米六五以上,看着也不胖,气质很好。

我们俩个聊了几天,彼此都觉得还行,最起码都不讨厌对方。

这天晚上,我们又开始聊天了,格格的态度变得很热情了,而让我最意外的是,她居然主动跟我要照片了,她给我发消息说:

“我想看一下你长的什么样子,到底帅不帅?能不能发张照片啊?”

见她提了这样的要求,作为一个单身的男人,我肯定不能拒绝她,我给她回了一句:

“行!我给你发,要什么类型的?”

“半身照吧?不,还是全身照吧?”

我笑了,我心里暗想:

“我压根就不喜欢拍照,我就那么几张照片,还一会儿要半身照,一会儿要全身照,要来要去不还是就这几张?”

笑归笑,我还是按她的意思给她发了一个自己的照片,全身照那种,虽然拍的清晰度不是很高,不过还算可以,能看清楚。

格格看过我的照片后,对我是非常满意,她给我发了一条消息:

“我觉得你很不错,想见见你,可以吗?”

我给她回复了一句:

“可以啊,我这几天有时间,咱们约在哪天?什么地点?”

她回复我:

“明天吧,明天是周六,我不上班,咱们晚上六点在市区中心的小广场见,怎么样?”

“好的,不见不散!”我回复她。

格格又给我发了一条:

“那就这样吧,明天见!早点休息吧,晚安咯!”

我也给她回了一条:

“好的!明天我准时到,晚安!”

次日的晚上六点,我准时来到了市区中心的小广场。广场上人不多,摆摊做小生意的也没几个,显得有点冷清。旁边一座半高不低的破楼,楼顶上趴着几只鸟,由于离的有点远,看不清是鸽子还是斑鸠。

四月初的天气,说冷不冷,说热不热,一阵微风吹来,我打了一个寒颤,我这才发现穿的有点薄,由于出来的很匆忙,我只穿了一件薄衬衣,外面套了一个薄毛衣。

正在我发呆的时候,格格远远的走了过来,她越走越近了,我向她挥了挥手,她会心的笑了一下,说:

“你等好久了吧?”

“没有啊,我也是刚到!”我回答她。

“那咱们随便走走吧,去附近?”格格提议。

“要不然咱们先去吃饭吧?时间不早了。”我说。

“我吃过饭了啊!”格格回答。

“晚饭吃这么早啊,我还打算请你吃饭呢!”我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以后有的是时间,放心吧,你这么帅,我不会放过你的,哈哈哈!”

格格说着说着开始笑了起来,还不断的找机会偷看我,看得出来她对我的身高和长相很满意。

我们两个走在马路上,我在左她在右,我们有说有笑的,不停的谈论着一些话题。我忙里偷闲的打量着格格,她身高大约一米六八,长脸,小眼睛,皮肤不算白,留着一头短发,和照片上几乎没有差别,确实算不上漂亮,但是很有气质。

“哎,你穿这么薄不冷吗?”聊着聊着,格格突然问我。

我心想:

“不冷那是假的,但是我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说冷呢?”

“不冷!”我回了她一句。

“那你身体素质真好!我这外边还穿着大外套呢!”格格开始夸我,完事了还不停的看我。

我被她看的有点不好意思了,没有再说话,也不知道怎么去接她的话。

过了几秒钟,格格又说了一句:

“你长的真帅,就像是电视剧里面的少爷!”

听她这样说,我又脸红了。

我虽然长的很帅,但是很少有女孩当面夸我,尤其是这样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夸赞,可能是她相亲中没有遇到过像我这么帅的男人,也可能是我的相貌确实超出了她的期待,这让我有点不习惯。

尴尬了一会儿,我们又开始了聊天。

不知怎么的,聊着聊着格格猛然间问我:

“你为什么这么大了还没有结婚?真搞不懂!”

我不想骗她,向她坦白了,我说:

“我结过一次婚,没有孩子,现在是单身。”

格格听了以后,很明显的楞了一下,她说:

“啊?这样啊!”

虽然只有短短的四个字,我却感受到了她明显的很失落,我觉得她很可能接受不了这样的我,我们两个可能要没戏了。

约会提前结束了,我们两个什么都没做,也什么都没来得及做。

果不其然,在次日的聊天中,格格态度就大变了,她说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离过婚的男人,家里的父母也很传统,根本就不会同意。

我没办法,本来是想再争取一下的,但是一想到自己没有房子,再看看她那坚决的态度,我就打了退堂鼓,这段感情就不了了之了。

后来的十多天里,我都没有再好好的玩QQ,直到这一天我在QQ上偶然间遇到了平平,一个和我同岁的大龄剩女,是一个中学语文老师。

平平长着一张瓜子脸,留着不算长的长发,双眼皮,但是眼睛不算大,皮肤也不算白,算不上是美女,只能说长的不丑。由于她不喜欢化妆,所以看起来似乎缺少了点什么,可能是大家口中说的那种“女人味”吧。

我和她聊了几天以后,她对我还算比较满意,我们两个就约着见了一面。

这天上午十一点左右,我如约来到市区中心的小广场上面,等着平平的到来。

约半个小时后,平平打电话说到了。我远远的看见她走了过来,越走越近了,直到看清了,我有点失望了。

眼前的这个和自己同岁的大龄剩女,本人和照片差的有点远,尽管照片也不漂亮。她身高一米六左右,穿着一件很破旧的米黄色毛呢外套和一条黑色的有点褪色的牛仔裤,随意的扎着马尾,没有化妆,皮肤暗黄,看起来有点不自然。

我和平平打了一个招呼,她礼貌性的冲着我笑了一下,露出了一排米黄色的牙齿,好像是刷牙没有刷干净一样。这种邋遢的形象,让我一瞬间对她提不起来兴趣了,但是出于礼貌,我没有扭头就走,而是和她聊了一会儿。

接下来的不多的了解中我得知,平平上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严格来说是暗恋人家,他们俩个只是偶尔说过几句话,那个男孩并没有承认她,他们之间也没有发生什么亲密的关系。

我很吃惊,眼前的这个女人已经是30岁了,还是白纸一张,既没有什么感情经历,也没有体验过亲密关系。

更奇葩的是,平平告诉我,她忘不了初恋,到现在心里还惦记着他,只是他已经结婚了,自己也就没有什么希望了,所以自己的心已经死了,对生活都无所谓了。

我有点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我问平平:

“那你平时都是怎么生活的?”

平平回答:

“我一个人住在学校的宿舍里,平时吃饭在食堂吃,周六周日就回附近县城的家里,爸妈给我做饭吃。我不会洗衣服,也懒得洗衣服,都是用手随便搓几下就挂起来了,也不用什么洗衣粉之类的,有时候不想洗了就拿回家让我妈洗。”

我惊呆了,我觉得眼前的这个女人不太适合自己,她只是一具没有灵魂的空壳。

出于好奇,我还是问了她一个敏感问题:

“如果咱们两个结婚,是不是需要有房子?”

平平回答说:

“这是必须的,还用问吗?没房子怎么结婚啊,住哪里啊?”

我又问她:

“结婚的婚房,是在家里盖还是在城里买?”

“现在的女孩子谁还住在乡下?都是在城里买房,都是住小区的!”平平直接了当的回答。

我沉默了,没有再说话。我觉得这个时代变化的真快啊,自己住的房子还盖不起的时候,又要买商品房了,或者说只能买商品房了!

午饭时间到了,出于礼貌,我请平平吃了一份热干面,吃过饭我们就各自离开了。

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联系过平平。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