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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都市小说 -> 九十八封苘书-> 我的理想,是当一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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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想,是当一个兵
- “乔婉月,你给我出来,我蒸的馒头是不是被你偷吃了,你咋就那么不要脸呢。”
“敏凤,你别冲动,咱们也没啥证据证明是她干的啊!”
“肯定是她干的,除了她咱这大院里头还有谁这么馋嘴,顾队长也不知道咋想的,弄个又胖又脏还能吃的母猪过来,这不是糟践人吗?咱们大院是住人的,又不是养猪场。”
“敏凤你小声点,万一不是她偷吃的冤枉了人家不好。”
“不是她偷吃的,她不早就出来狡辩了?”
躲在门后的乔婉月,听着外面骂街式的吵嚷声头疼的扶额,终于消化了自己穿越这一事实。
就在半个小时间前,她还是23世纪医学世家乔教授的孙女,刚做完一场肿瘤手术,谁知,回家摸了一下前段时间,从古玩市场买回来的玉镯子,两眼一黑穿到了八零年代初期,和她同名同姓的小媳妇乔婉月身上。
原主今年刚满二十岁,半个月前和邮递员顾景航扯了证,结果人家不待见她,从结婚到现在就没碰过她,两人一直分床睡到现在。
其实,也不能怪顾景航瞧不上原主,乔婉月自己照镜子都嫌弃这副身子,一米六五的身高,吃得像个球就算了,又懒又脏还好吃,嘴里说话没把门,来家属院不过半月,就把里面的人得罪了一大半。
瞧瞧,外面那些人吵着要找麻烦的人,都是原主留下来的烂摊子。
家属院里住的人家没有独立厨房,同一层住户全在一间厨房里煮饭,原主吃得胖手脚还不干净,看见别人买的东西问都不问,拿起来就吃,别人说她,她比人家还凶,又蹦又跳恨不得把人家房顶给掀了,比耗子都遭人嫌。
别人起先看在顾景航表叔是邮局大领导的面上,不跟她计较,后来见顾景航不把她当回事,也就不怕她了,所以原主是隔三岔五地跟邻居们吵架。
每次顾景航下班回来都给她擦屁股,去邻居那里道歉,一次两次就算了,时间长了也会嫌烦,但只要顾景航说原主一句,原主就是一阵哭天喊地的嚎,恨不得把房顶给嚎破了,两人相处模式完全能用鸡飞狗跳来形容。
至于顾景航娶原主,当然也不是自愿的,这事说起来有点复杂。
大概就是顾景航妹妹生娃难产需要输血,原主恰好是熊猫血型,顾景航母亲找原主帮忙,说只要原主愿意输血,就让儿子娶她。
因生得肥胖懒惰,在村民出了名,二十岁了也没人上门提亲,听说有个在城里工作长相还好的男人愿意娶她,原主激动不已,瞒着父亲跟顾景航母亲去了医院,换来了这段婚姻。
“开门,有种偷吃就别夹着尾巴当缩头乌龟。”
门板被外面叫嚣的邻居周敏凤拍得啪啪作响,似乎下一秒就要把门板拆了似的。
天地良心,原主确实喜欢偷吃偷拿,但这次东西确实不是她吃的,眼看不出去事情是没完了,乔婉月一把拉开房门。
骂得正起劲,没想到乔婉月会突然开门,周敏凤吓了一跳,乔婉月比她高一个头,块头也比她大了一倍,啥话不说往这一站气势就把周敏凤比下去一大截。
但一想这么多人在这里,不会眼睁睁看着乔婉月打她,顿时又有了底气,挺着胸口吼道:“咋的,你偷吃东西还想打人咋的?”
其她几个女人看能要出来,不免都拧眉露出几分不满之色,偷吃人家东西就装聋作哑让周敏凤骂几句算了,现在开门出来不是找事儿吗?
顾景航摊上这样的媳妇也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乔婉月将众人神色都看在眼里,心中不免冷笑,真是一群登高踩底的女人,就算原主好吃懒有偷吃先例,那也不能没证据直接给人扣屎盆子吧?
“我没吃你东西,抓贼抓脏,你没逮住我偷吃就别血口喷人。”
“你没吃,东西被狗吃了?”见乔婉月狡辩,周敏凤激动得吐沫横飞,手指都快戳到乔婉月鼻尖上,“咱们这大院里头,除了你就没人会干这事儿,余嫂子都看到你进厨房了。”
被点名的余春梅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心想这个周敏凤也真的,咋把她给扯出来了,传到顾景航耳朵里,还以为她是故意挑事儿呢,再说她也只是说看到乔婉月从厨房出来,没看到她偷吃。
谁都知道乔婉月不讲理,撒泼骂人最在行,万一把矛头对准她,她得多冤啊?
乔婉月看了一眼余春梅,直看得她一阵心虚,尴尬地插话道:“乔婉月,你要是偷吃了就承认,给敏凤道个歉,保证下次不偷了,这事儿也就算过去了。”
乔婉月觉得这是她穿越过来,听到最好笑的话了,她也没忍住冷笑一声,“说得好听,那你承认啊!只要有人承认道歉事情就过去,为啥非得是我承认,你这么好心你承认好了。”
余春梅一噎,没想到乔婉月嘴巴竟然变得这么伶俐,堵得她接不上话。
“我告诉你们,要么找到证据证明是我偷吃的,要么就从这里滚开,不然别怪我不客气。”乔婉月目光在几个女人身上来回扫视了一圈,直看得大家一缩脖子,愣是没人敢回嘴。
平时乔婉月在家属院里就是撒泼耍无赖的角色,大家嫌弃厌恶她,却不怕她,但刚才的乔婉月就跟变的个人一样,眼神里迸发出一股冷意竟然有几分唬人,直到她关上门大家才回了神来。
外面又吵嚷一会儿,没多久便安静下来,不用开门瞧乔婉月也能猜到,这些人不是消停了,是等着找顾景航告状呢。
从原主搬进来之后,屁大点的事儿,大家都找顾景航告状,告完状还明着装好人劝两人不要吵架,实际上在顾景航凶她的时候没一个劝着的,巴不得她挨打。
看了一眼客厅地上洒的汤水,乔婉月不由又是一阵头疼,上面还有一个长长的鞋印,原主就是不小心踩到早上洒在地上的汤水滑到摔了一跤,她才穿越过来的。
打量一圈屋子,乔婉月头都大了,原主不光好吃懒做,人还邋遢,不爱收拾家务就算了,连个人卫生都不讲究,头发油的能炒菜,已经快十天没洗头了。
相反,顾景航却很爱干净,被褥整洁干净,不像原主床上黑漆漆的还有一股味,比街边流浪汉的床褥好不到哪里去,说她的屋子是猪窝都是对猪的一种侮辱。
一向爱干净的乔婉月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场景,决定先把屋子收拾一下再说,毕竟,她现在没地方去,还是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