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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穿越小说 -> 我就是剑仙-> 第六章 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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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吃鱼
- 呼!
呼!
马车里只剩下宋煜的喘息声。
此时他已经意识到,这两个人……都死了。
“这才有点意思。”剑灵道。
“有个屁的意思……操!”宋煜面色难看地爆了句粗口,脑子里一片混乱。
穿越异界,被迫杀人,怎么可能有意思?
外面夜色沉沉,寒风呼啸凛冽。
缓了半晌,才终于平复狂跳的心脏。
伸手抹去额头细密的冷汗,人也冷静下来。
事情已经发生,再去想东想西没有任何意义。
缓缓起身,从马车下来,四下打量,发现此地异常偏僻。
虽然还在城中,但附近一片荒芜,远处还能隐隐听见一阵水声传来。
宋煜知道,那是横穿郡城而过的寒江!
这时代可不兴什么江景房,一旦涨水,江边房屋最先倒霉。
很显然,对方为了那枚印章,已经做足功课。
击杀中年人的时候,宋煜不是没想过拷问一番,但念头转瞬即逝!
现在他还太过弱小,就算知道了幕后之人是谁又能怎样?
而且想弄死他的是这主仆二人,别人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没必要多生事端。
当前最重要的,是将这件事的痕迹彻底抹掉。
他深吸口气,先是回到车上,将那些银票收起来。
随后又在中年人身上找出一打,借着车里的油灯数了数,足足八千多两。
加上之前那两千多……已经超过万两!
全部都是皇家钱庄的通兑银票。
昨天还栖居在城郊破屋数米下锅,今日便腰缠万贯。
果然是人无横财不富。
没能在中年人这里找出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东西,随后又在那青年身上找出个荷包,里面装了几张百两面额的银票,以及十几两散碎银子。
把银票揣在怀里,借着月光看了眼这青年,一双眼依旧瞪得老大,死不瞑目。
估计是到死都不敢相信也不甘心,他这种明劲二级的武者,会死在一個羸弱少年手中。
宋煜帮他把眼睛合上,嘴里念叨着:“别看了,是你想杀我,我自然要还手,安心去吧……”
接着在马车里翻找一圈,发现一捆绳索,应该是给他准备的。
宋煜把这两人捆在一起,拎着往不远处的江边走去。
原本他这种老实人哪能想到把人绑在石头上沉江?
还是这青年给了他提示。
夜色沉沉,寒风阵阵,江边风很大,江水拍打着岸边。
走过雪地留下的脚印很快就会被填满。
最好回头再来一场大雪,这里就会彻底了无痕迹。
洗髓过的体质就是好,拎两个成年人走这么远,除了紧张导致的心跳略快,几乎没感觉到累。
找了块形状适合的大石头,足有两百多斤,认真绑好。
宋煜一手拎着两人,一手提着大石头,用尽全力悠起来,往江中抛去。
嗡!
一声穿透寒风的嗡鸣。
咚!
噗通!
两具尸体被他抛出几十米!
落入江中,溅起巨大水花,迅速沉了下去。
这一段的寒江,平均水深有五六米,有史以来,从未干涸过。
这两人想要重见天日,估计短时间是不太可能了。
“死人打窝,以后不能吃寒江里的鱼了……”宋煜嘀咕一句,蹲在江边把手洗净。
回到马车上,又借着油灯仔仔细细检查一遍身上,发现没留下什么痕迹,这才放下心来。
将绳索从树上解开,架着马车一路往城北而去。
寒江郡没有宵禁,夜晚出城的人尽管不多,但也没人在意。
驾着马车来到城门附近,看见一个看守城门的士兵正好从门岗出来,可能是想要小解。
宋煜先用鞭子使劲抽了下马屁股,马吃痛之下跑的飞快,一溜烟从这士兵身旁经过。
宋煜将荷包里的银子掏出来一多半,剩下的连同荷包一起丢过去。
非常精准地砸在对方脚下,粗着嗓门喊了句:“兄弟辛苦了,拿去买点酒喝!”
直到马车冲出城门,这士兵才回过神来。
“妈的,这是要疯啊?”
骂骂咧咧捡起荷包,用手掂了掂,不敢置信地打开摸了一把,顿时愣住,四下看了一眼,迅速收在怀里,尿也不撒了,飞快跑回门岗。
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但却决定,任谁来问都说没看见这个点有辆马车出城。
宋煜驾着马车一口气跑出十几里才停下。
费了一番力气将这匹马从锁套中解放出来,挥鞭抽在马屁股上:“朋友,你自由了!”
马嘶鸣一声,尥蹶子跑了。
至于会跑到什么地方去,亦或是转头回到城里,都无所谓。
就算这件事背后的人能量极大,最多也只能猜测古董商意识到印章是无价之宝,驾车出城,带着手下逃之夭夭了。
一路往北是齐国,有本事就去那找吧。
对宋煜来说,古董商为能顺利拿到印章,必然会保守秘密。
从今天只带了一名心腹手下就能看出他的谨慎。
谨慎点好啊!
宋煜拎着几包点心,顺着车辙往回狂奔起来。
尽管没修炼过轻身功法,但在风中奔跑的少年依然展现出了超强的体质。
回城后也没选择北门,而是绕到东门悄然而入。
寒冬已至,几乎没有士兵守在外面,很容易就溜进来。
等到黄家已酉时过半,按照地球现代的时间,大约六点多。
一路疾驰,依旧尚有余力,但额头和身上也出了一些汗。
走到门前刚要扣动门环,门便被人从里面打开,露出黄腾那张憨厚笑脸:“哥你咋来这么晚?嘶……冻死我了!”
宋煜看他一眼,心中有些感动:“你就一直在这等的?”
黄腾嗯了一声:“怕你不来。”
宋煜道:“下次别那么傻,既然答应,哪能反悔?”
“知道了哥,快进去吧,我爹娘已经在等着了!”黄腾拉起宋煜往里面走。
……
厅堂里面,夫妇二人正在闲聊。
黄平今年四十出头,唇上留着一撇八字胡,面容俊朗儒雅,目光炯炯有神。
经历过生死拼杀的人,身上气场相当强大,即便收敛起来,坐在那依然有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黄夫人是个标准的东方美人,杏眼樱唇瓜子脸,皮肤很白,虽年近四十,岁月却仿佛很青睐她,看着也就三十左右。
温婉娴静地坐在那,宛若画中仙子。
很难想象这种郎才女貌的夫妻会生出个身材健硕似狗熊的儿子。
黄腾倒是不丑,可跟爹娘比起来,差距属实有点大。
“当家的,小煜真答应过来吃饭了?”黄夫人虽然听儿子说完,就立马叫厨房准备了丰盛菜肴,但心里还是多少有点不踏实。
宋煜是她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聪明懂事,不止黄平喜欢,她也很喜欢。
跟一般不明事理的女人不同,书香门第出身的黄夫人对丈夫的决定从来都很支持。
包括黄平说以后要将武馆的一半给宋煜,并由宋煜来主持大局,她都表示赞同。
她知道丈夫是怎么从战场回来的,也更清楚儿子的性格,武馆的管理权若是落入他人之手,黄腾怕是会被吃得骨头渣子都剩不下。
可宋煜这孩子……人虽然聪明,性格却太过倔强,自尊心也特别强。
这么多年唯一接受的帮助,只有为他免去武馆学费这一件事。
除此之外,一概拒绝!
至于说来家吃饭,更是几年都未必答应一次,越是长大,越是如此。
黄平也有几分不确定,想了想,还是笑着说道:“那孩子答应的事情不会轻易反悔。”
“一晃都好久没看到他了,当家的,你说小煜是不是也该订一门亲事了?他爹走的早,娘又不知所踪,家里那些亲戚早就断了往来,咱算是他最亲的人,伱可得上点心。”黄夫人说道。
“定亲?他还小吧?”黄平显然没考虑过这事儿。
“小什么小,小煜大腾儿一岁,今年十八,过年都十九了!”
“咱这岁数早就订亲了,你那会儿整天扒我家墙头,要不是去参军打仗,腾儿今年可能都二十几岁了!”
黄夫人白了丈夫一眼:“你不是经常参加各种宴会么,回头多带他出去见识下,咱家小煜英俊挺拔,知书达理,说不定就被哪个大人物看上招为女婿……”
黄平眨了眨眼:“夫人说什么都对!”
这时外面传来黄腾的大嗓门:“爹,娘,我哥来啦!”
二人不约而同地站起身,相互对视一眼,都忍不住笑起来。
黄平在寒江城也有一定地位,能让他起身相迎的人不是没有,却并不多。
这些年他将对大哥的全部感恩、感激和思念,几乎都倾注到宋煜身上,对这孩子,他也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若有个女儿,估计早就许给宋煜了。
宋煜一进门,将手中拎着的几包点心放在一旁,随后给黄平夫妇施礼。
“见过叔父,叔母。”
“来就来,买东西做什么?”黄平扫了眼几包点心,忍不住微微皱眉。
这点东西对别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对宋煜兄妹来说,可能就是一周的饭钱。
而这臭小子还从不肯接受他给的金钱、物质帮助。
黄夫人却是笑吟吟看着宋煜:“买就买了,但下次不许这样了……咦?确实比以前精神多了呢,怎么出了这么多汗?”
黄平也发现了,但他没问。
身为曾在战场生死搏杀……实力接近宗师的暗劲高手,他甚至隐隐从宋煜身上感受到一股没有完全消散的杀气!
他觉得这有些荒谬,非常不可思议。
宋煜是他从小看大的孩子,什么性格他再清楚不过,别说杀人,杀鸡怕是都不敢。
即便黄腾说他哥这几天变化很大,生病后身体比从前结实多了,黄平也没往深处去想。
宋煜笑着解释道:“买完东西发现天已经黑了,多少有点怕,也想锻炼下身体,于是一路小跑着过来,路上还被两条恶犬惊了一下,被我吼跑了,但生了一肚子气。”
黄平恍然,心说怪不得,年轻人血气方刚,怒火中烧之下,流露出一点杀气也正常。
黄夫人有些心疼:“下次早点来,还有,你也长大了,该学着替你叔叔分担一些武馆的事情,有了收入之后,就在城里租个房子,免得你们兄妹还要往城外跑。寒冬腊月,郊外甚至有狼,太危险了。”
宋煜露出阳光般的笑容:“好的叔母,听您的。”
黄夫人一脸欣慰:“你终于长大了!”
黄腾在一旁嚷嚷道:“不是和你们说了,我哥现在特别厉害!我都饿了,赶紧开饭吧!”
黄平瞪了儿子一眼:“就知道吃!”
话虽这么说,两口子还是引着两个年轻人往餐厅走去。
坐好后,黄平取出一坛酒,也没征求宋煜意见,倒了一碗递过来:“陪叔喝点。”
黄腾在一旁眼巴巴看着:“爹,我呢?”
黄平瞪了一眼过去:“怎么着,还想让老子给你倒酒?”
黄腾呲牙一乐,拿过酒坛,吨吨吨给自己倒了一碗。
黄平端起碗,看着两个年轻人:“你俩都大了,终于可以陪我喝酒,我等这天很久了。”
宋煜端起浅尝一口,有些出乎意料,度数虽然不高,但入口绵柔,还挺好喝。
蒸馏酒什么的,估计只能想想了,他也没那本事。
黄平喝了一口,放下酒碗,指着盘里一条大鱼对宋煜说道:“新鲜的寒江鲤,今天刚捕的,快尝尝,你叔母烹鱼一绝!”
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