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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玄幻小说 -> 戮灵诸天万界之无上存在-> 第十三章:初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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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初临
- 找个富婆少奋斗几年,这话她会没听过?沈轩第一次去她家给女儿补习,那高大强壮,帅气阳光,谢雨涛终于明白所谓一见钟情了。
沈轩年龄比她小,她一点不在乎,在她眼中,爱情是不分年龄的。
现实中都有六七十老翁娶二十少女,二十少年婚娶六十老妇,谢雨涛很果断用行动追求自己的幸福。
谢雨涛对沈轩一见钟情,同样谢雨涛的容貌和身材也给沈轩惊艳的感觉。初时沈轩还不知谢雨涛的心思,慢慢发现有点不对劲了。
这位涛姐隠隐有以他女友身份自居,再想想这涛姐可着自由之身,精明的沈轩又怎不明白,于是沈轩也有意无意祭出他的大杀招,哥是有女朋友的人,还是小美女。
沈轩以为这样就断了涛姐对他的不轨之心,他也有心理准备,两人会形同陌路,关系断绝。对于失去涛姐这样的尤物,心中自然是万分不舍了。
那时他的心态是林悠仪才是他女友,女友无需太多,一个就够。情人嘛,谁会嫌多。
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涛姐的态度,不介意,不在乎,简直将林悠仪当透明的,依旧我行我素,依然平时对沈轩柔情似水....
沈轩弄不明涛姐究竟是何心态,最后他都懒得去想了,免得自寻烦恼,能维持现状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结果。
后来他也曾想过,难道涛姐认命了,唉,原来还是自己太年青,城市套路深,涛姐窥视他的心不断啊!
涛姐离开后,沈轩打电话告诉几位大姐姐自己搬了家,并要出一趟远门,大姐姐听到沈轩一声不响搬了家,即时炸毛了,要沈轩带去新住所看看,在沈轩再三保证下次回来,一定带去新家才没再闹腾。
随后又打电话跟林悠仪说了,小女友很通情达理,再三叮嘱沈轩出远门要多加小心,有什么事就给她打电话。最后还通知了清姨和小妹,更着重说了,如果电话打不通也不要担心等等。
第二夫一早,沈轩就坐高铁回到杭城,又从杭城坐车到了贫阳千市镇柳家村,在柳家村村长带着下,沈轩逛了大半个柳家村。
老村长对于沈轩这个帅气又有点气质的年青人很好奇,自己在这里生活了半辈子,这地方也能搞养殖,不会是开玩笑吧。
投资是客,能与否跟他不相干,没多久,沈轩选定了地方,指指那旧厂房道:“那是什么厂,附近的地怎么租?”
“哦,那是个机械厂,几年前就搬走了,里面都是空的,面积一亩有多。”
老村长老眼一亮,精神为之一振道:“厂房边那里有两亩多地,那小山林你要租的算一亩。”
“那柳伯,您算一算,一年要多少钱?”老村长沉吟了好一会儿,对沈轩道:“你要租多少年?”
“先租一年,看成效如何。”
“一年时间太短了,价钱可要贵多!”沈轩点点头,再贵又能贵多少。
两人讨价还价一番,达成租价,最后沈轩提了几个要求,老村长也同意了,加钱呗,你再多要求也行,就再加呗!在老村长拍胸口再三保证下,沈轩也爽快签了合同付了租金。
在来也冲冲,走也冲冲情况下,晚上,沈轩又回到了尚市的新住所,把所有需要物品重新整理一遍,看有否错漏。一夜无话,天色微光,沈轩已醒来。
擦牙洗面吃了早餐,从整理好的物件中拿出一包物品走进浴室,没多久,沈轩出来时已是位风度翩翩的古代服饰贵公子。
头上假发头套,身上白色的文士服,唯一不相配的是脚下的运动鞋。假发头套,白色宋服是他从某宝淘来的。随后沈轩把好不容易弄来的军刺佩在左腰,狗腿子刀挂于右腰,连小腿处也插上短刀。
又再拿起来桌上的两个小瓶子,放到其中一个蛇皮袋中,一个沉甸甸的小布袋塞进怀里,看到没什么遗漏了。
沈轩便将两个塞得满满的蛇皮袋用绳子扎住,然后一用力甩到肩上,一前一后两个蛇皮袋挂在身上,沈轩化身为街头的拾荒老人。
最后将桌上已上了矢的黑蟒弩提起。脑海勾连上“时空穿棱门”,星界显示着宋,选定了年份和地点,沈轩用留恋的眼神望了望房间,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或者都不知有否机会回来,太多未知了!
深深吸了口气,脑海中意念点击穿棱,瞬间沈轩面前凭空出现一道淡紫色的拱形光门,一种无形的力量一扯,眼前一黑,沈轩已消失于房间中,淡紫色的光门随即消散,仿如从未出现。
自眼前一黑,随即又眼前一亮,感觉中,只是一刹那光景。
沈轩发现已不在房间中了,入目是稀疏却青绿的树木,疑似是一个小树林,下意识提起手中大黑蟒弩抬到胸前。
双目环顾四周,此刻沈轩的心情激动得来又带着紧张,“时空穿梭门”真的将他带到了古代时空世界。几分钟过去,小树林除了偶尔几声鸟鸣外,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紧张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暂时安全,并没发生那些狗血的突发情况。
将蛇皮袋放下,一手依然提着弩,一手从蛇皮袋中拿出两个小瓶,两个小瓶中分别装着两只小强,十数只蚂蚁,现在都一动不动的,全都死了。
看来时空穿梭只可以带没生命的物体穿越,小蚂蚁和小强是否被闷死,这根本不可能,小瓶盖沈轩钻了孔,通风透气的。
再次勾连上“时空穿梭门”发现已不可穿梭了,显示出一条进度条,也不知要多久才充能满呢?这几天内回去怕不可能。
小树林里杂草从生,沈轩所站之处青绿的杂草已快到膝了,将弩放下,抽出狗腿子刀在身旁的小树上砍下一横枝、去其枝叶。
再次一手拿起弩,一手拿着树枝拔动前面的杂草,来个打草赶蛇,他可不想一穿越来就杯具,就这样沈轩开始了第一次古代平行时空世界的探索之旅。
这是一个大约三百平方的小土岗,稀疏的小树林不远处有一座小山,大约相距一公里左右。沈渐发现东面是一片农田,不知是所种作物,望上去翠绿绵绵,有农田就表示附也有人烟。
沈轩选择的地点是这个时空的杭州城外三十多里处,将蛇皮袋用杂草树叶掩盖,弩放入皮袋中,将狗腿子刀藏于衣服内,至于军刺则留下。
整理好发觉没啥破绽了,沈轩高一脚低一脚走出小树林。望着眼前这条泥路,没错是黄泥路,宽约近三米,凹凸不平,这不会就是官道吧,若下了几天雨这还是路吗?人和车真能走?沈轩心中如是想着。
黄泥路两旁是农田,种的是稻谷,还有一种沈轩叫不出名字,远看绿油油,近看才发现农田竟有少量是荒芜的。
抬手看了看腕表,八点十分,走了半个多小时,别说人影,连鬼影也没见一个。他的目的地是杭州城,到底杭州城在那个方向,他都糊涂了。
又是顺着官道走,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往杭州城方向走呢,还是在远离杭州城,沈轩有点后悔,早知地点选离杭州十里八里的。咦,前面那个应是人吧,看着前方几百米处,沈轩精神为之一振。
沈轩往几百米外在农田忙碌的人走过去,而农田中的人也似乎发现了沈轩,站直了身子看过来。
“老丈,你好,小生有礼了。”对着眼前这个五十左右,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人行了个古礼,古礼是沈轩从网上学来的,对不对他也不知道。
老人连忙还礼道:“不敢,不敢,公子有礼。”
古代每个地方话语不同,官话方言,很难去分淸,老人一开口,沈轩就头痛了,这是啥方言。随着时间过去,两人的沟通从要打手势的生硬慢慢变得十句也能听懂七八句。【看的请别较真】
跟着老人来到了青牛村,村内竟有过百户人家,入眼处处尽茅房,甚至有些破烂到只能勉强遮风挡雨。
村中的人纷纷用好奇,尊敬,羡幕的眼神偷偷打量沈轩。衣着华丽,容貌俊美的贵公子。对他们来说很少见,有些人估计连见都未见过。
看到这些北宋年间的村中农户,虽不至于面黄肌瘦,但所有人的衣服,不管男女全有补丁,只是多与少而已,北宋需有富宋之称,但这些农人生活看上去并不好过啊!让沈轩心生感慨。
一间用泥和不知什么东西糊起来的房子,就是老人的家,那个叫厅吧,几片木板钉起来的桌子?三片木板钉起来便敢叫凳子?
用一个没柄的破茶壶倒出来,装在一个崩口破碗中的茶,老人双手递给沈轩,双手接过这仿重千钧的破碗装的所谓茶,沈轩內心感触良多。
微微喝了口,除了很重的泥味儿,沈轩尝不到一丝茶的味道,心情变得百感交杂。沈转小心坐下来,向老人打听附近跟杭州城的情况,问能否找到马车。
老人说马车只有城里才有,这青牛村离杭州城三十多里,还说村里有驴车,可以载他去杭州城。不过要明早才能出发,现才十点不到,岂非要等一天,沈轩已无话可说了。
无聊之下,沈轩请老人带他在村里和附近走走,村中的一处空地上,十多个三到五六岁的孩童,衣不蔽体玩着泥巴,天时已回暖,并不寒冷,若是隆冬十月,这些孩童....
沈轩不是多愁羡感的人,但看到眼前境像多少有点心酸,他也不是救世主,况且世上悲惨的人太多,他又能救多少,帮多少....
晩上未到八点,村里已乌灯黑火,沈轩躺在坚硬的木板上,鼻孔吸着怪异的味道,盖在身上的那也叫被子吗?
沈轩表示很无奈,转碾反侧的他也不知是什么时候睡过去,迷迷糊糊间被阵阵鸡呜惊醒,看看腕表,唉,才四点三十分啊,醒了还怎睡?
五点三十分,天才朦朦亮,沈轩坐上驴车跟老人道别,驴车拉着一车干柴。沈轩让驴车绕道到小树林,在驴车青年李有米惊奇的眼神下,把两个蛇皮袋小心放到驴车的干柴上,用绳子缚好,然后驴车转了个方向往杭州城进发。
沈轩离开时偷偷给老人留下二十枚银币,银币是现代世界做的,三公斤银币,大小跟五元的香江币相当,倒模压铸,极为精美。
一路上、沈轩目不暇接看着沿途的景色,四月时节正是莺飞草长的时候,清新的空气,蓝篮的天,好一个原生态环境让人心旷神怡!
如果官道平坦的话他的心情会更好。随着官道上的牛车,驴车,行人越来越多,沈轩知道离杭州城已不远了。
望着眼前的城墙,目测不下十米高,连绵极远颇为雄壮,连城门都高至四五米,城门口几个懒散的兵丁看了沈轩一眼,便没再关注。
城门任车马行人完全自出自入,看来这些兵丁也是摆设而已。李有米赶着驴车,载着沈轩来到一家宽大的客栈前停下。
留着短须身广体胖的中年掌柜,见有客临门连忙迎了上来:“公子爷是住店?”对于衣着华丽风度翩翩,带着贵气的沈轩,掌柜可不敢怠慢满脸笑容行着礼。
开了个独院,在李有米的帮忙下,将两大蛇皮袋小心搬到独院房间后,李有米向沈轩辞行。
富贵客栈是吃住一体的,沈轩洗涮一番换上蓝色的衣袍,在富贵酒楼二楼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叫上酒菜,虽然和现代酒店的色香味美没法比,总好过青牛村那两餐白粥的。
富贵酒楼除了鸡鸭鱼肉外,还供应羊肉。虽然味道一般,但这是无饲料喂养,那肉质还是另有一番风味。抬手叫了个十六、七岁外表颇为精明的小二过来,沈轩一边吃,一边打听杭州城里的情况。
一个小时候,洒足饭饱,想知的情况也了解个七七八八,赏了小二一个银币将其打发,沈轩回到独院坐在椅子上,吞云吐雾下,沈轩脑海中不住盘算着。
第一次穿越比预想还要好,首先可以从现世界带物品来,按理说也应该能带物品回现代。沈轩曾想过,若穿越不能提带物品,又应怎办。不能倒卖现世界那来钱?
还有一个方法,造反掀起杀戮。凭他的聪明才智,在古代赚铁不难,等有钱了,拉起支千儿百人的队伍应法也不难吧?
到时从将镇县乡村开始烧杀屠掠,杀一万人就有一万生命能,一万生命能可升炼气一阶。千斤力量,如此般滚雪球,不用多久就可玫城掠地,屠他一个城池怎也不下十万人,那又是十万生命能,估计能升三两阶。
几千斤力量,甚至力量万斤时,冷兵器时代谁是他敌手,掠来的金银尽赏手下,还怕部下不用命,还怕招不到人手吗?
到人强马壮时,颠覆宋庭自己弄个皇帝当当。醒拿天下权,醉卧美人膝,那个男人不向往,到时再向外出兵,杀他个血流成河,屠他个尸骸遍野,生命能不就来了吗?
没错,这是沈轩万不得已的地步下的想法,很丧心病狂,北宋朝几千万人口,杀他个一千几百万。辽,金屠灭,北,美,菲那些白皮猪,黑黑猪大量清洗一番,没一亿也有几千万生命能。
再说若自己能强大,别人死活又关他何事,说他残忍冷血,毫无人性又如何,他要在意吗?从得到“戮灵腾图”那天起,沈轩已有心理准备,自己可能不得不走上一条杀戮的道路!
想成为一个攀星拿月,弹指灭星辰的大能,怎少得了杀伐呢!
至于到时自己双手沾满血腥,屠戮众生会否悔咎不安,呵呵,想多了。
现世界里每天屠宰多少猪牛羊,鸡鹅鸭,各种鱼类....人类会否于心不安?对于那些被杀的物种来说,不是一样冷血残忍吗?丧心病狂的是,人类杀了还不只,更把尸体弄成各种美味吃法来满足口腹之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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