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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千千万万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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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名字叫豆子,我是一只狗。现在是午夜,我马上要死了,我将在临死前向你们讲述我精彩的狗生。

我出生在东北吉林省的一个小乡村,我的第一任主人,村子里的人称呼他为老六,是个养猪专业户,种着几亩西瓜田,他在这两方面是个能手,可以称的上是半个专家,所以总体来说小日子过得也还不错。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我刚断奶就和我的兄弟被老六抱回了家,他给我们分别取名豆子和转转儿。

我知道转转儿名字的由来,因为我的兄弟天生比我聪明,它会两脚直立快速的转着圈,同时前爪子还会像人一样作揖,主人特别喜欢我的兄弟,我也真心为我的兄弟高兴,但下一秒我就不高兴了!

“你会做什么?你也来一个!”

我的主人注视着我,眼神里充满期待。天哪!我兄弟那种高难度杂技我一定做不来!

我能做什么?我想了好半天,脸憋的通红,幸亏我的狗毛帮我遮挡,才没有让我更丢脸。

我仰着头,望着主人,卖力的摇着尾巴,急得叫了出来:“嗯!…汪!”

“哈哈哈…”

主人大笑起来,拍了拍我的狗头,“真是一只笨狗!”

其实我不笨,只是不想学而已,哼!

老六每天六点起床喂猪,我比他还早,我四点准时上班。当然,我对猪不感兴趣,它们永远窝在臭烘烘的猪圈里,一到饭点就只会哼哼哼,毫无生活情趣,不过它们的肉是真香!

隔壁张阿姨每天四点准时做早饭,香味总会飘到屋里,是的,有一点我比转转儿强,我跳墙贼棒!

关于翻墙,我在院子里研究了几分钟并大胆的实践就得出结论。墙下有个倒扣的竹筐,很结实,先站上去再跳到窗边凸出来的水泥窗台上,再转身前爪勾起,后脚用力,跳到围墙上,完美!记住做这套动作千万不能犹豫,狗子多数都恐高,犹豫不决一定会四爪朝天,就像我的兄弟,它摔过一次之后就再也不敢跳了。

每天早上我翻过围墙,跳到张阿姨家的院子里,她听到动静,总会用筷子夹着一块肉,有时是一块土豆或者炒的香喷喷的鸡蛋喂到我嘴里,我喜欢她,我能看得出来,她也喜欢我。

我从不在张阿姨家多做停留,因为这个时间,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起来做早饭,还要赶着去下一家,同样的脚法,同样的操作,有的还没起,那就继续下一家,早晨溜达一圈儿下来,我的肚子总会吃的圆鼓鼓的,同时还能强身健体。

六点,我在村子的大马路上散着步回家,老六正在喂猪,转转儿在我身边闻来闻去,我打着哈欠一上午都在补觉。

下午,村子中心有家小卖部,门口打着一把巨大的伞,伞下支着一张桌子,闲来无事的村里人就会聚在小卖部的桌子边闲聊,屋里也凑了一桌人打着牌,哗啦哗啦的吵吵闹闹。

我时常躲在桌子下闭目养神,这里又凉快又热闹,时不时的还有吃剩的鸡爪子,火腿肠和小零食丢给我,生活真是无比的惬意。

冬天来临,我一般不在出门,吉林的冬天是真冷呀,我的爪子第一次踩在雪上的时候,松软、触爪冰凉,叫我永生难忘!

我不喜欢冬天,只能缩在家里哪也不能去,老六有时会去小卖部玩牌,有时会在家里开着电视机,有时会被邻居叫去帮忙。

我便和转转儿趴在烧的暖烘烘的炕上睡大觉,我的耳力极好,老六回来的时候,我能轻松分辨出他的脚步声和别人的不同,他的步子迈的很大,声音轻快,每当他拿着钥匙开大门的时候,我就会快速的甩起尾巴用最积极的姿态迎接他。

转转儿却和我不一样,它比我聪明的多,它会用舌头舔掉窗户上冻结的雪花,直到舔出一个小窟窿眼儿,低着头把眼睛凑过去,看着老六开门,锁门,抖掉身上的雪,进屋,然后我俩一起摇尾巴。

日子过得很快,我和转转儿的个头飞长。我俩一岁多的时候,一个夏天的傍晚,那天天气极好,天边是红色的火烧云,夕阳躲在云层后,将红云照得亮晶晶的。

老六带着我和转转儿出了村口,过了柏油马路,马路的对面是一家新建不久的加油站,加油站里有个小超市,超市的老板娘也是村子里的熟面孔,这个加油站我和转转儿跟着老六来过几次。

老六照例坐在超市窗边的长椅上和老板娘闲聊,我和转转儿也和往常一样在屋里屋外嗅来嗅去。

我在屋外的草地上闻到了很多陌生人的气味,他们大多来自远方,路过这个加油站,小憩了一会儿又驾车驶离。

我转了一会儿,想起了屋里的转转儿,它没像往常一样出来和我汇合,好半天也没什么动静,我等不及跳进屋里,老六依然在乐呵呵的和老板娘搭着话,我路过他们的脚边,循着味道向厨房走去。

“呵!这个贪吃鬼!”

我盯着此刻正埋头吃着墙角一个小饭盆里鱼肉的转转儿,偷吃!还是不是我兄弟?

我悄悄走过去,玩心大起,想从它身后绕过去,吓吓我这贪吃的兄弟,哪料还没开始行动,转转儿便一声惨叫摔倒在地,四脚抽搐,嘴里不停的吐着白沫。

我怔愣在原地不知所措,老六和老板娘闻声赶来,老六一个跨步迈过我,奔向转转儿!

老板娘站在厨房门口,急着说道:“坏了,那盆里的鱼我放了老鼠药,原本是药老鼠的!”

老六没说话,抱起转转儿夺门而出,我紧随其后。

那天回家的路显得格外漫长,红色的火烧云分外艳丽,可我再不觉得它美,它像吞噬的火焰在身后追赶我和老六的脚步。

我四爪不停的奔跑,祈祷我的兄弟挺住,老六常备着各种药品,因为猪瘟时常在村子里横行,而老六是这方面的半个专家。

我只希望转转儿坚持住,哪怕一小会儿,只要到了家就还有一线生的希望。

然而,转转儿还是死了,死在了拼命奔跑中的老六怀里。

我们到家之后,老六还是取了针和药,他明知道转转儿已经去了,我想他大概是很自责的吧。

转转儿走了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意志都很消沉,整天无精打采的,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初见死亡。

老六还好,过了些时日也就放下了,依旧会去小卖部打牌,看电视,去邻居家帮忙。

毕竟主人可以养很多宠物,我想我们对于主人来说只是比他的猪要多一些感情罢了。

在失去兄弟的四个月后,冰河解冻,暖春悄然来临,南迁的燕子开始北回,我的心情也终于好了起来。

我被老六带出了家门,一路闻着青草冒尖的芳香,老六要去给家对面的胡东家看猪崽儿。

他家的大门敞开,我们大摇大摆的往里走,我在他家门口就闻到了一只成年狗尿味儿,在我还没来得及多想的时候,一只体型高大的黑狗直冲了出来。

它张着血盆大口一口将我甩向天空,我听见老六愤怒的呼喊,但一切都来不及了,我像个圆滑的抛物线完美的落地不起,喘着粗气。

老黑狗得意洋洋的漫步到我身边试探性的闻着,老六和胡东也过来了。

老六拽起我的后腿晃了晃,像甩面条一样,嘴里念叨着:“都怪我,我干嘛要带它出来呢?”

此时,老黑狗依然在我身旁嗅着,看我死了没有,它正好横跨着我的身子,肚子就在我的嘴边,我掐准时机,一口咬住它的肚皮,四爪攀紧,整个身体倒挂着贴在它的肚皮下。

老黑狗疼得嗷嗷直叫,老六也惊呼了起来,大声欢呼:“好样的,豆子!”

他一边说着一边和胡东按住黑狗,用另一只手抓住我的脖颈将我从黑狗的肚皮下提溜出来。

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数次和老黑狗碰面,它都自动贴着路边耷拉着耳朵低头走过,而我呢,从此一战成名。

入夏,我吃过晚饭,刚好溜达到巷子口,我见到了我生命中最初的光,没错,我的初恋,貌美如花的小花。

小花是村西种玉米的张大爷家的,黄白相间的毛发,和我的黑白毛刚好配成一对。

天气逐渐暖和,我和小花常常在小卖部的桌子下幽会,一整天就算什么也不做,心里也高兴,她的出现渐渐抚慰了我失去兄弟的痛苦。

就在我以为我的一生都将要在这样平淡的日子中度过的时候,村子里来了两个陌生的面孔,他们的出现改变了我的一生。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和小花在老地方假寐。老六走了过来一把抱起了我,我蒙头蒙脑的被他从身后抱着,毫无挣扎之力。

直到村子最东边他的母亲家才放开了我,他用一根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绳子的另一端绑在床头的柜子腿上。

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被老六轻声唤了进来。

“千千,栓好了,进来吧”。

小姑娘走到我身边,蹲下身,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脑袋,叫着我的名字,“豆子,你喜欢吃什么?”

“给它块肉,它就不咬你了!”老六嘱咐着千千。

小姑娘听话的跑去厨房夹了好大一块红烧肉递到我的嘴边,我赌气撇过头,忍着香味儿的诱惑不去看她。

这个小姑娘我隐约知道,她大概两个月前和她的爸爸来到村子里,她的爸爸和老六是兄弟,这次回来是要给他们的老母亲盖新房子,我有几次出于好奇来观摩过。没想到,半月不见,房子已然成型,看来他们是准备回去了。

果然,吃过晚饭,他们开始收拾行李,在和亲人们道过别之后,那个男人径直的走向我。

“难道他要带走我吗?”

我急切的转头望着老六,老六默默的点着头,仿佛在和我说:“是的,再见!”

我诚惶诚恐,但我是一条狗子,我的生杀大权全凭主人说了算,可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

我还未向我的兄弟道别,他被埋在村后的河边。我还未和我心爱的小花说再见,嘱咐她要照顾好自己。

还有老六,从今以后,他只有他自己了,他会不会忘掉我,还会不会有其他狗子陪在他身边?我更不知道我将被带到哪里,去往何方?我将要离开我的故乡和我深爱的这片土地!

我们坐着客车,长途跋涉,经历了一晚上的折磨,于第二日的凌晨到达了一座城市,是这个男人和他女儿的城市,远在祖国的最北方。

城市里的车很多,人也多,我紧紧的贴在男人的脚边,生怕一不小心弄丢了自己。毕竟,这两个人是我在陌生城市唯二认识的两张熟面孔了。

男人招手叫了一辆的士,千千抱着我坐在的士的后排。

“爸爸,你看,豆子真的乖巧!”

千千摸着我的狗头和坐在前排的爸爸夸奖我。

车窗两旁飞驰而过的风景,渐渐从热闹变得僻静,车子驶入一大片平房区,在七扭八歪的胡同口停下,父女俩下了车,女孩儿也放开了我。

他们在前面拎着行李奋力的走着,我在后面紧紧跟随,直到胡同尽头一处黑色铁门前,他们停了下来。

女孩儿敲着门:“妈妈开门,我们回来了。”

一个女人在门里高高兴兴的答应着,爽快的开了门,见到我的第一面,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犹豫,我赶紧象征性的摇了摇尾巴,毕竟狗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我们经过一条走廊,走廊的左手边是一处仓房,装着许多零碎的东西,继续前进到院子,院子里停放着一辆三轮车和一辆自行车,再就是供人居住的房子。

我跟着进了屋,灰溜溜的躲到床底下,女孩儿招呼着妈妈给我端来一碗拌了火腿的稀饭,我趴在床下扭过头,背井离乡,纵是山真海味也难以下咽。

我已经确定我是被老六送给了这一家三口,从此,他们仨便是我的新主人了。

女主人找来一小块儿地毯,放下之后用手指着并看着我,温柔的说道:“豆子,上去。”

我很自觉的趴了上去,她便退后几步,细细的打量,满意的点点头。

“真乖!”

小主人胆子倒是很大,她似乎特别喜欢我,一整天都饶有兴趣的陪着我,和我说话,还会找来香肠逗弄我,我并不排斥喜欢我的人。

晚餐时分,我终于抵挡不了饥饿,爬出床底,蹭着小主人的脚,希望她像昨天一样丢给我一块肉,小主人很快有所回应。

我们仿佛心有灵犀似的,她用手捏着好大一块肉偷偷给我,我吧唧吧唧的大块朵姬起来。

男主人和女主人瞧见了,像得了宝贝似的也学着小主人的动作给我桌上的肉,我们的关系因一顿晚餐变得亲密起来。

整个炎热的暑假,是我和小主人感情增长的飞速时期,她和老六对待我的方式不同,老六很少和我交谈,他大多是以命令的口吻,“这边,豆子!”或者“那边,豆子,快点跟上。”

我们更像是主仆的关系。而我的小主人,千千,她会起早带我去人少的河堤上遛弯儿,摘朵喇叭花凑到我的鼻子上问我好不好闻?

她会带我穿过河上的拱桥,走进一片菜田,笑嘻嘻的转头问我:“你看,像不像回到你的老家?”

我昂着头,眯起眼,伸着鼻子闻田里的花香,仿佛真的回到了故土。

她有很多奇怪的想法和新奇的点子,比如,她教我快速的听口令,坐下、起立、趴下、递爪、伸个懒腰。

我就会两爪前伸,伏低身子,高高的撅起屁股懒懒的伸个懒腰。她每见了这个动作就笑的格外灿烂,我喜欢看她笑,我摇摇尾巴,我希望她美丽的面颊上永远挂着开心的笑容。

有时,她会在院子里架两根木杆子,只要我顺利的跳过去,便会奖励我两颗花生豆。

再比如,她骑着自行车,带我熟悉家附近的每一个胡同,也会在午后,打开后院的铁门,搬一把椅子和我一起打盹晒太阳。

与她相处,轻松、快乐,总能找到新鲜有趣的事情来做,我们更像是朋友。

夏天很快结束,我和千千的欢乐时光即将逝去。她马上在距离家不到三十分钟路程的学校读高中,每天五点半准时起床,晚上九点到家,我常常跟着男主人绕过七扭八歪的胡同,站在马路边的超市门口向她回来的方向观望。

我能隔的很远一眼便认出她的身影,瘦弱的,仿佛一阵轻风就能吹倒。当她刚转进那个路口,蹦跳着向我摆手,我便像离弦的箭一般冲出去,飞奔进她的怀里,伸出舌头,弄的她满脸口水,毫无顾忌的向她表达着我对她的思念。我无比盼望着下一个假期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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