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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罗大状认真了(求追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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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我听明白了,你的意思是说你订婚了,但不爱了,又不想返还彩礼是吧?”

“你不能现在悔婚,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你悔婚的话应当返还彩礼,如果不返还,严重的甚至可能会涉嫌骗婚。”

“所以你还是得跟你的未婚夫结婚,跟他在一起生活几天,时间不用太久,忍十天半个月足够了,然后你就可以去民政局提离婚了。”

“如果担心对方不肯签字的话,你可以想办法激怒他,让他打你,录下证据,告他家暴,这样就能更加顺利的拿到离婚协议。”

“不但彩礼不用返还,还能分他的房子车子和存款……”

东海市,某公寓内。

林芝心正在给一个付费咨询的客户提供法律建议。

这也是她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虽然咨询费用跟那些律所里的执业律师没法比,但胜在客源广,而且线上咨询嘛,也好糊弄。

反正来钱还是挺容易的。

打发了这个客户之后,林芝心随手打开抖音。

然后……就看到了某个熟悉的ID。

【刑者9527:我就是上面的“刑者”、“刑者来也”、“刑者无界”和“刑者666”,虽然没人邀请但我还是来了。人在法院,刚刚宣判,地铁偷拍事件的始作俑者朱某,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被判有期徒刑七年!这位林律师,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看到这个回复,林芝心不由冷冷一笑。

心想这下你可撞到枪口上了。

立刻迫不及待地回复道:“咱就是说装逼撞到别人擅长的领域是一种什么体验?说你是法盲伱还不承认,非要在我这里上蹿下跳当那個显眼包。来你说说看,就发俩视频,成立诽谤罪还能理解,那寻衅滋事罪是什么鬼?你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说什么?算了,我很忙,法盲别来沾边谢谢!”

说完,直接拉黑。

心情美美哒。

前面几次拉黑,多少有点“说不过就禁言”的感觉。

但这次不一样。

这次可是找准了关键,把对方的言论彻底驳倒。

并且拉黑了之后,对方还不能删评,只能永远挂在那里,出尽洋相。

但是很快,林芝心就发现自己错了。

【刑者求真:我就是上面那一堆“刑者”。说不过就拉黑,真的习惯了,不过没关系,咱有的是小号。这位林律师,从你刚才的回复中,我已经很清楚地看出来了,你才是法盲。十年前发布的《两高关于……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罗大状坐在律所里,免费给林芝心来了一次在线普法。

学法,不是说你把刑法、民法典等几部主要法律,或者说专攻领域的法律学明白就完事儿了。

还有各种司法解释你不得了解清楚?你不得时刻充电?

法律条文不可能把所有情况都规定清楚,而法律呢又讲究“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因此就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实践的丰富,来不断对已有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说明。

司法解释就是干这个的。

很显然,这位林芝心律师并不知道这个司法解释,所以她觉得网络诽谤会成立寻衅滋事罪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而这,也恰恰暴露了她对法律的了解和认知严重不足的事实。

结果毫无疑问的,罗大状再一次被拉黑,并且林芝心还在那边说什么“无图言X”之类的话。

罗大状再次换号评论。

这次更是直接把司法解释的内容,还有判决书拼接到一张图片里,发在了评论区。

然而有些人那个嘴啊,硬到啥程度呢,就算搁岩浆里泡个澡都能完好无损。

“P图真是一把好手,看出来了你不是律师你是美工才对,拉黑了!”

这是被拉黑的第几个号了?

罗大状也懒得数。

经过这几番交锋,对方是个什么成分,罗大状基本已经摸清楚了。

没必要再跟她辩论下去。

罗大状确实在辩论这方面有着常人难以想象和理解的坚韧,但那也要分人。

对方分明就是个半瓶水,还是个嘴硬的半瓶水。

确实需要给她好好普普法。

不过得换一种方式。

对于罗大状来说,最好的普法方式,那就是送进去!

于是,

他打了个电话。

“小黑,给我查一个人……”

……

另一边。

姜禹回到家中,突然脑海中灵光一闪而过,产生了一个想法。

(๑✦ˑ̫✦)

为什么现在网络诽谤、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

说到底,还是因为网民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的威慑力不够!

很多人在造谣传谣、网上喷人的时候,压根儿就没意识到自己在犯罪。

即便意识到了,也会觉得……无所吊谓!

反正这是网络又不是现实。

现实中你闹事、打人那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就算不坐牢,拘留几天没毛病吧?

可网络上呢?

怕个卵啊!

难道我骂他两句,他还能顺着网线过来找我不成?

因此网络上“你报警吧”也成为一句专门用来嘲讽别人的话。

也因此,某些人在网上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无法无天!

作为网络诽谤和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姜禹深刻地知道这有多么可怕。

因此他决定现身说法,用自己维权的整个过程和最终结果,来给全网普普法。

顺便涨点粉当个小网红也是很不错的嘛。

说干就干,姜禹立刻把新买的华为手机架好,组织了一下语言,开始拍视频。

“各位抖音的朋友们大家好,我是姜禹,也就是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地铁偷拍事件’的当事人之一。”

面对镜头,姜禹缓缓开口。

“在上一期视频中我就说过,我会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权,当时评论区还有不少人在那边阴阳怪气,觉得我是在搞笑。”

“但今天我要说的是,我真把对方给告了!”

“先简单描述一下‘地铁偷拍事件’的来龙去脉吧……”

姜禹把事情的经过大概讲述了一遍。

接着道:“我明明什么都没做,却遭受这无妄之灾,如果不是在那之前碰巧发生了交通事故,因祸得福拥有了证据,只怕我已经彻底社死,将会永远背负着‘变态’的骂名,人人喊打!”

“虽然最终我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这口气我咽不下去。”

“所以我请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今天,终于判了。”

“小仙女成立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喜提七年有期徒刑,去了一个包吃包住、规律作息、每天锻炼身体、养成良好作息习惯的地方!”

姜禹双手捧着判决书在镜头前展示了一遍。

随后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

“只有当亲身经历过之后,才会对‘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这句话有更深刻的体会。”

“法律上讲究‘谁主张谁举证’,但为什么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在某些特定的人群中,这句话就不成立了呢?”

“有人要说了,啊,没有哪个女孩子会用自己的清白来诬陷他人。我可去NMLGBD吧,没有?嗯?你再说一遍有没有?”

“……”

一番不吐不快之后,

姜禹目光直视着镜头,语气凝重地说道:

“在此我想提醒大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乱说话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谨言慎行,与人为善,与己为善。”

“……”

视频拍摄完成。

姜禹稍作剪辑,便直接上传抖音。

《诬陷我偷拍,还曝光我照片?反手自诉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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