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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店小二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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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阳县,城北西柳街,同福酒楼。

“客官慢走,下次再来。”

程云带着职业的笑容,手上拿着油腻的抹布,把刚离开的食客送走。

在酒楼门口,抬头看了一下天色,太阳快要下山,估摸着时间下工。

偷懒了一会发现没啥新客,便回到酒楼内,看着酒楼内六张桌子只有两桌是有人的。

瞅了瞅柜台的李掌柜示意有没啥事,李掌柜摇了摇头。

程云无所事事便拿起抹布装模作样的擦桌子,桌子干不干净不要紧,重要的是让别人看到你勤奋。

毕竟这世道大把人没赚钱的门路,这店小二的职业看起来虽然钱少事多,但你不做有的人等着做。

再次送走一桌子食客,肚子饿个半死,程云也懒得再装,运动就得消耗。

走到柜台前,开口道:“掌柜的,太阳快下山了,没啥客人,我下工了,明天再来。”

李掌柜听到这话,抬头从窗口看了一下天气,又看了一下店内只剩下一桌人。

摸了摸下巴的羊咩须,便道:“好的,二狗子,有客人吃剩下几个包子,你去厨房里拿两个。”

程云听到李掌柜的话,一脸喜色的说道:“谢谢掌柜。”

李掌柜看着剩下的客人摆摆手,继续用手梳理那不足手指长的羊咩须。

程云走到厨房里,看到掌厨包胖子正在悠闲吃客人吃剩的剩菜。

舌头舔了舔嘴巴,说道:“包胖子,你再偷吃,人都走不动了。”

包胖子二十来岁,看起来有两百斤,像个福娃一样,是酒楼主厨。

众所周知,厨师大都是胖,这个包胖子也不例外。

相对于包胖子多肉,程云则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身子比同龄人矮小。

脸庞有点瘦削,双眉狭长,眼神偶有寒光闪过,看起来有点阴戾。

没有年轻人的天真活泼,目光深邃,幽深如狼。

这也是外城贫民大部分共有的特征,天真,在外城活不了。

听到程云的话,包胖子头也不抬头起,直接道:“包子在那边,自己拿。”

程云恨得牙痒痒的,这死胖子,明知道我也想吃那些剩菜,一句话直接顶住,不上不下。

熟练的从包胖子指的地方拿起两个包子,看着包胖子面前的肉,吞咽了口水,不甘的咬了一大口包子转身离开。

走在街道上,太阳已经落到西边,霞光映满天,天色渐暗。

街上的行人稀稀落落,有脚力挑着空担子,有穿着褐色粗布麻衣的妇人行色匆匆,偶尔能看到一两个穿着色彩艳丽的丝绸袍子的人。

程云边走边吃着包子,这是店小二职业的福利,偶尔有剩菜,掌柜心情好时会让程云下工后拿去吃。

两个包子,五分饱,但是这世道有东西吃已经算祖上冒烟了。

掌柜说拿多少,程云就拿多少,绝不多拿。

上辈子就知道人设的重要性,拿多一两个包子让人觉得贪婪,就不太值当了。

本分,诚实,身家清白,程云父母皆是土生土长的开阳县人士,这是程云能在这世道找到工作活下去的重要原因之一。

淡淡的屎尿味刺激着程云的鼻子,尽管已经几年,程云还是不习惯。

抿了抿鼻子,在有味道的地方加快脚步。

半刻钟左右,走到刘西胡同。

刚吃完包子,嘴角还留有面粉余香,被胡同口的味道刺激,差点吐了。

程云暗想着,不能吐,吐了就又要花一文钱买晚饭。

刘西胡同属于贫民区,住在这里只比在城外的人好那么一点。

这世界有点类似于前世的古代,而古代的贫民区,巷子的卫生条件可想而知。

稍微退几步,让味道没那么浓。

至于为什么不离开,程云就是住在条胡同的,能去哪?

站在胡同口,静静的等自己的鼻子被胡同里的味道同化,思绪又飘到十万八千里外。

七年多了,穿越过来七年多,别的穿越者七年时间能干什么?

一年成王,三年成帝,后宫无数,却还是处,摸摸手就怕红颜与青梅怀孕,多么纯洁的穿越仔。

而自己呢?只是为了活着,十七岁的他手上不知沾了多少鲜血。

纯洁?善良,不存的。

嗯嗯,这还是有相同的地方,穿越这么久,程云都没敢往女人方面想。

一直在为吃饱努力。

程云所在的王朝,国号大齐。

程云穿越到这时代,深刻的理解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话。

财富和话语权掌握在上层社会中。

城内阶级等级划分明显,内城夜夜笙歌。

外城每天有饿死的尸体等人去清理,一顿饭抵得上城北的一家子十年不吃不喝的收入。

城外流匪无数,相比城内只是吃食的问题,城外的人活在水深火热中,每天战战兢兢祈祷别被流匪盯上。

刚穿越时,程云也是雄心万丈,怎么说也是大学毕业,来到这古代不能秀?不可能滴。

然后现实的打击让程云一度想自己了结自己重开一局。

当年十岁的孩子,凭借着重生的人生经历才艰难的活到十三岁,存够上半年私塾的银钱。

本以为,穿越者文能定国,武能安邦。

能上私塾,接下来的剧情肯定是一落魄夫子喜逢天才弟子,怜其才气,随后倾力教导。

一年秀才,两年举人,三年状元达到人生巅峰,娶公主,荣华富贵伴人生。

但是现实深刻的教育程云,懂得了什么叫现实,暗下决定,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把私塾烧了。

当年程云一个月左右便过了蒙学阶段,接下来用了四个月左右读完秀才要学习的书。

以为能引起夫子的注意,谁知道夫子整天围着那些富家公子转。

于是程云找机会吟出三首千古流芳的诗,等着夫子赏识。

等来的却是同窗们的嘲笑,通过这些同窗,程云知道他自己吟出的三首诗的结果,夫子卖了得三十银两。

这时代,一两黄金等于十两银子,一两银子等一千文钱,程云曾经对比得出,一两银子大概值原来世界的五千块左右。

而一两银子可以让城北的一家三口一年吃得饱。

至于为什么说一两银子能养活一家三口,是因为这饱是指买不上肉,吃的都是粗粮。

可想而知这世界的生活水平有多低。

结果是夫子的私塾教出天才学生,一时间私塾闻达于开阳城,大大增加了生源。

夫子那段时间整天都是笑呵呵的,生源等于银钱,赚钱谁不笑?

结果是等半年结束时,夫子跟程云说,你可以免束脩留在私塾,但以后有好的诗句不能说是自己作的,有好的诗词要先给他过目。

此话之心路人皆知,程云带着落寞,不甘,最后深深的记了私塾的名字,离开了私塾。

没人注意,夫子也没有挽留。

往事不堪回首,程云吐了一口气,终于适应了胡同这贫穷的气息。

小心翼翼的左跳右闪,踩到三次雷终于回到家门前。

这是程云父母留给程云唯一的东西,亲戚啥的在各种天灾人祸中走的走,死的死。

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有远亲。

反正程云记忆中是没所谓的亲戚了。

正准备打开门锁进房子,忽然感觉脚底有点湿的感觉,低头看了看。

噢,忘记一件重要的事,走到隔壁第二间房子,左瞧瞧右瞧瞧,木有人,抬起脚在墙上擦了几下。

再看了看鞋底,还有点,准备再擦几下就走。

“二狗子。”突然的叫声吓得程云一跳。

转过头看到一个身穿灰色,满是补丁,粗布麻衣的少年,正是发小三麻子。

一脸的青春标志,坑坑洼洼的脸庞,渗得人有点慌。

于是果断程云转过头,不看。

边抬脚在墙上擦鞋底,边说道:“干啥呢?想吓死人嘛?”

三麻子从程云身后抬出头,看着他擦脚底说道:“二狗子,要擦快点擦,我刚才过来看到老王在路上了。”

程云听到这话,没回话,赶紧擦多两下。

回到家门口打开门锁进房子,三麻子熟练的跟着进门后,把门关上。

程云正准备走到屋内打水喝,刚吃了包子有点渴。

三麻子麻溜的挡在程云前,程云正要伸手拨开他,三麻子说道:“二狗子,别急。”

“滚,大爷刚吃了包子,口渴,不急你妹,做了一天工了,别挡道。”程云翻着白眼不耐烦的说道。

“嘿嘿,二狗子,喝啥水,咱男子汉,应该喝酒。”三麻子挡在程云面前嘿嘿的说道。

听到这话,程云有点奇怪的说道:“哟呵,咱家三麻子大爷发财了啊,喝酒?”

“嘿嘿。”三麻子只是得意的嘿嘿两声,不说话,表情却是在说,快来问大爷我,我就告诉你的样子。

这下子程云的好奇心真被他勾起,这哥们是程云的发小,大哥不说二哥。

从小到大啥情况他情况都清楚,现在这神情是真有好事的样子。

脑海中闪过最近一次见他,是一个大半月前一件事。

野狼帮的一个堂主被人刺杀,帮众死伤十几人,听说堂主李黑子未死却受重伤。

野狼帮的人找人清理尸体,程云和三麻子这种散工平时就喜欢接这种活。

因为清理尸体虽然不给银钱,可是如果运气好,搜索那些尸体能搜出银钱来。

至于多少,就看运气了。

而当时十三岁的程云能够存够银钱上私塾,就是因为运气好,在一次搜尸中搜出一两多银子。

当时野狼帮的帮众找上门,因为下雨怕尸体多了引起瘟疫,野狼帮估计怕刺客再来,便找散工运送尸体,要求连夜把尸体运到城外乱葬岗。

程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因为在城里多少人在夜出无声无息的没了,更何况连夜出城?

当时程云也劝过三麻子,可是三麻子没听劝,接了活,然后直到现在才再次见到三麻子。

程云还以为三麻子已经没了,曾经为他默哀过三秒钟吧,毕竟是发小。

而这种发小由于各种原因,自穿越来七年,从七个人到现在只剩下程云和三麻子。

不然程云怎么可能能在这吃人的社会,从一个十岁的小孩子活到现在。

是因为当初刚穿越过来,利用成年人的思维,找到六个父母都没了的小孩子组成团队,靠不要命的态度才艰难的活了下来。

至于更多的事,虽然有成年人的思维,但这拥有超凡力量的世道,又没人脉,又没力量,能做啥?

没错,这世界有超凡之力,有武者,非常人能力敌。

听说野狼帮的堂主帮主皆是武者,不过程云暂时没见着。

毕竟一天两餐饱都难的情况下,你能去关心大西北的建设顺利么?不可能滴。

普通的民众人生都在来也匆匆,走也匆匆的生活。

因此作为底层的民众一员的程云打听不到啥东西,只知道武者是真有这事,但多厉害便不知道。

思绪千万年,现实一瞬间,程云试探问道:“捡到金子?”

“没有,没有。”三麻子笑嘻嘻的说道。

就差把嘴咧开的三麻子,配合脸上的青春气息,让程云不忍直视,“有事说事,没事别挡道阿,口渴着呢。”

就算捡到钱,也与自己无关,所以程云不客气的说道。

三麻子一边挡着程云一边说道:“不用喝水,哥们请你喝酒。”

听到这话,程云也不急进屋喝水,对三麻子说道:“三麻子,有事说事,哥们能办到绝不推迟,你也不用浪费银子买酒。”

主要是程云对这所谓的酒不感兴趣,之前在大户人家做散工蹭过流水席,所以知道这世界的酒是真心苦涩,下不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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