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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好友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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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是不能直视的。

灼热的光线会损伤视网膜,在视野中留下青斑。

时间久了,甚至会把眼睛弄瞎。

林霄还没有瞎。

他一直把握着火候。

只要有青斑出现,就停止注视。

而且,这种程度也就够了。

足够他点亮体内的光点。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林霄发现,每当他直视太阳,就能获得一个光点。

光点像是某种属性,能够增强体质。

根据光点的特性,林霄将其命名为生命值。

至于获得光点的方式,他也起了个名字。

叫太阳锻体术。

截至今天,他的生命值已经达到66点。

从一名瘦弱的年轻人,变成了魁梧的肌肉男。

林霄猜测,只要光点积累到一定数量,将会引起质变。

他不知道会是怎样的改变,但总不会比现在差。

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烂了!

林霄关上窗户,转过身来。

一间四处漏风的房屋展现在面前。

纯粹的木质结构,在结合处,用泥土粘合,还有一些地方,用麻绳绑着。

房间里很空,连床都没有,只有一张用各种破布缝制成的被子。

这是他的家。

坐落于第三聚集地难民区,一个用来接受外来流民的地方。

外来者需要自己搜集材料,搭建房屋,购买生活用品。

林霄身无分文,又不是土木出身,只能把房子建成这样。

没塌就不错了。

至于那床被子,倒是花钱买的。

5块钱,他去搬尸体赚的。

聚集地每天都会有人死亡。

有饿死的,有病死的,有被人杀死的。

每隔一段时间,聚集地的管理者就会组织人手处理尸体。

很多人看不上这种工作。

倒不是因为脏臭,或者什么心理上的不适。

而是尸体上,普遍带有奇奇怪怪的病菌。

染上病,就不好治。

很多搬尸工,都是有命赚钱,没命花。

但林霄不在乎!

那些病菌,好像惧怕他一样。

搬了几次尸体,他从未得病,从未感到不舒服。

那些跟他一起搬尸的,大多已经死了,成为下一次工作的材料。

可他还活得好好的。

因为这种情况,聚集地的好事者,给他起了个名号。

叫“长命尸”。

今天,又到了搬尸的日子。

本来,他需要先到东头,找管事霍恩,领取搬尸特别许可。

凭借许可,可以在各种区域穿行,拾捡尸体。

由于他资格较老,是聚集地最长命的搬尸工,所以很多程序简化了。

霍恩给了他长期证明,不用每次都去领取许可,可以直接捡尸。

林霄带上呼吸面罩,走出大门。

刚走几步,就闻到一股浓郁的味道,连面罩都挡不住。

很好!

开门红!

家门口就有尸体。

循着味道,走到西墙下。

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躺在那里。

脸上的皮肉溃烂,有白胖的虫子在里面穿行,一些飞虫落在上面,用口器吸吮脓血。

浑身上下,只有右手是完好的。

但那右手也不正常,指甲锋利,皮肤粗糙,不像是人手,而像是某种怪异的兽爪。

林霄忍着臭味,蹲下身子,查看尸体的右手。

冰冷、坚硬,皮肤上长着细密的毛。

似乎还残留着活性。

他刚一触碰,手指竟然缩了一下。

林霄想到聚集地的传闻。

说内城区,在秘密进行人体实验。

将变易生物的肢体、器官,移植到正常人的身上。

有外城区的流民被抓走,被实验折磨得不人不鬼。

一些扛不住的,当场就死了。

如果传闻是真的,眼前这个,应该就是实验体。

但内城区和难民营的距离很远,就算是抛尸,也不应该抛到他这里啊!

是好心人给的提醒吗?

让自己小心一点,不要被抓走?

谁会这么做呢?

一個个人名在脑海中掠过,但都被否定。

他没有朋友。

没有人喜欢跟搬尸人做朋友。

也就是说,常理来讲,没有人会冒着得罪内城区的风险,提醒他。

忽然,林霄想到一个人。

李明。

他刚刚抵达聚集地时认识的人。

俩人年龄相仿,观念也差不多,很快就成了朋友。

那栋房子,就是俩人一起搭建的。

只是后来,李明消失了。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难道说?

眼前的尸体是李明?

林霄不顾尸体上的蛆虫和脓血,迅速扒掉对方的衣服。

他记得,李明脖子上带着相框吊坠。

一个很普通的吊坠,但李明特别珍惜,每天晚上都会看一眼。

没有?

尸体的脖子上,空空一片,根本不存在什么吊坠。

对了!

李明的后腰上,还有一块胎记。

相框吊坠这种东西,有可能被人拿走,而胎记不会。

林霄把尸体翻过来,掀开衣服。

果然!

在尸体的后腰,有一片青紫。

哪怕大部分都溃烂了,仍然能看出来,原来是有胎记的。

这个尸体,就是李明。

那么,事情就说通了。

好友李明是被人抓走后,参与了危险的人体实验。

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折磨,好友逃出内城区,连夜跑到这里。

死在了墙根下。

林霄想了想,把好友的右手切下,剩余的部分,用绳子绑在一起,吊在竹竿上。

内城区进行人体实验的传闻,流传了很久,大家都知道。

但不意味着,他可以明目张胆地告诉管理者,他知道这个事情。

背后说三道四,和当面打脸,是有区别的。

他要把尸体送到管理者霍恩那里,就要避免这点。

至于为好友报仇?

还不到时候。

他现在要实力没实力,要背景没背景。

谈报仇,不过是笑话而已。

唯一能做的,就是给好友一个体面罢了。

而躺在火葬场,被火焰烧成灰,就是所有人最后的体面。

林霄挑着好友的身体,向东头走去。

一路上,尸体不断增多,让竹竿的弧度越来越大。

路上的人见到他,都面带厌恶,躲得远远的。

尸体是臭的。

搬尸人,同样也是臭的。

没人喜欢跟搬尸人做朋友,除了李明。

走到火葬场,将几具尸体扔到火焰之中,林霄放下竹竿,在旁边的石头上歇着。

火葬场的气味很不好,臭味,再加上尸体烧焦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几乎能把人熏晕。

一些新手搬尸人,把尸体扔下就跑,根本不会多待。

林霄却不在乎,反正他不会得病。

而那些跑得快的,才活不了多久。

霍恩见有人在火葬场旁边坐着休息,就知道是林霄。

他迟疑一会儿,缓步走到林霄面前,说道:

“林霄,内城区的大人想见你。”

林霄抬起头,看着穿戴全套防护工具的霍恩,问道:

“是实验吗?”

霍恩沉默了。

林霄是他手下最长命的搬尸工,已经干了半年之久。

人心都是肉长的,两人相处久了,就会有感情。

他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件事情。

林霄见霍恩不说话,也就知道怎么回事,接着问道:

“我能不去吗?”

霍恩摇了摇头。

“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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