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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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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崇拜

林晚江到江南家的时候,于妈妈才刚起床,还被敲门声吓了一跳。

昨日于爸爸的手机上收到了学校的群发短信,家长们都知道了有人贩子的事。

这个点听到敲门声,于妈妈还以为有犯罪分子盯上了自家儿子,还跑到家里踩点来了。

透过猫眼又只能看见门外人的喉结,于妈妈装作门打不开了,让那人往后退一点。那人乖乖照做,“阿姨,是我啊。”

于妈妈已经在他后退时看到了那张帅脸,再听到这声音,自是再没有不放心的了。

“晚江怎么来了,这么早,还没吃早餐呢吧?等阿姨给你做。江南那小子还在呼呼大睡呢,还真该跟你学学…”于妈妈对自家儿子的这位朋友喜欢得紧,自然是无比热情。

“不用了阿姨,我已经吃过了,还给江南带了,您也不用做他的那份。”

“那你随意。”于妈妈无言以对,也罢,干脆自己的那份也不做了,去单位吃吧。

只是莫名生出来一种辛苦养大的白菜要被猪拱了的感觉,但转念又想到自家的是儿子又不是闺女。

再看一眼晚江其人。嗯,别说白菜了,分明就是临风玉树。

林晚江熟门熟路地来到江南房间,又蹑手蹑脚地走到书桌前坐下,不敢把床上的人吵醒了。

虽然江南最近迷上了看小说,却也仍在坚持练字。翻了翻他昨夜练字的纸,林晚江有点失落,江南不写他的名字了。

但旋即又释然了,江南也没有写别人的名字。

“你的姿态,你的青睐,我存在在你的存在……”闹钟铃声响起,江南并没有关的意思,而是翻了个身继续睡,连眼睛都没睁开,更是浑然未觉房里还有别的人。

有人说毁掉一首歌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设置成闹钟铃声,江南却并不这么觉得。

他认为半梦半醒朦胧之间听到的歌声是最悦耳的,甚至比平时更能触动心和灵魂。所以他总是不关闹钟,安静听完整首歌。

江南定了好几个闹钟,并且设置了不同的铃声。林晚江不免觉得好笑,也总算明白了这小子平时赖床不是因为没睡饱,纯粹是为了赖床而赖床。

在听完了第三首歌之后,见江南还闭着眼没有要起床的意思,林晚江终于走到了床边想要将人叫醒。

他倒不是怕迟到,只是担心等会儿给江南买的早餐凉了不好吃而已。

江南此时是趴着睡的,双手插在枕头下面,嘟着嘴。长长的睫毛还在略微颤动,显然是已经醒了又不想睁眼起床。

林晚江找准位置不客气地隔着被子拍了拍他的屁股,“懒江南,快起床啦~”

床上的人一副“垂死病中惊坐起”的架势,裹着被子坐了起来,惊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以后我每天都会在这里,快起床洗漱,我给你带早餐了。”林晚江淡定回复。

江南被他平静的话吓了一跳,却乖乖照做。不乖不行,他已经闻到了豆浆和油条的香味了。

才认识了十几天而已,这家伙就已经将自己的口味摸得明明白白,都不用问就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了。

林晚江不止买了豆浆油条,还买了卤牛肉粉和其他的一些卤味,江南吃得满嘴流油,真香!

……

上学路上,因为有林晚江在,江南果断选择了抄近路。

二人走在一条窄巷子里,这巷子宽度恰恰容得下一辆车行驶,但若是对向来车则无路可避让。

走着走着便听到有小孩的哭喊声和狗叫声。江南轻手轻脚地猫着腰走到拐角处偷看向那声音传来之处,林晚江紧随其后。

只见有两条狗在一棵树下冲着上面狂吠,树干上趴着一个小男孩,惊恐万分的样子。

那小男孩江南认识,正是邻居魏阿姨的小儿子,两家人关系不错。那孩子还有个哥哥,曾经没少来给江南送他们自家种的红薯和玉米,现在已经上大学去了。

林晚江也认得,因为小朋友正在林江中学的小学部读书,还是值日生。有天早上在校门口值日的时候跟江南打过招呼,林晚江便打听过他们之间的关系。

江南在他家的那片区域,堪称是整条街的“孩子王”,所有小孩都听他的话。主要是各家家长都喜欢他,当小孩们闯了祸要被家长揍的时候,只要江南帮着说几句好话,便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此刻碰上这般情景,他自然是义不容辞。是故林晚江本想挡在江南身前,去救小朋友,却被江南抢了先。

江南径直走过去,那两条黄狗见到他立马就不叫了,甚至还冲着他摇尾巴。

林晚江暗自心惊,他也曾听闻有的人天生便跟各种动物十分亲近,甚至能交流。可那都是小说中有主角光环的人才有的天赋异禀啊。

江南自然没什么主角光环。其实他特别小的时候也被狗追过,只是被大人护住了,最终没被咬到。按理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怎么他现在反而能跟狗狗和谐相处呢?

这还多亏了他表哥。

江南的表哥在部队工作,听说了弟弟的事,过年的时候亲自送了一条叫“乘风”的退役军犬过来。

表哥让江南带着自己和乘风去邻居家拜年,自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主要是去那些养了狗的邻居家“耀武扬威”,连带着一些家猫也被唬住了。

在江南家最少方圆十里以内,乘风是当之无愧的“犬王”,江南“人仗狗势”,顺势也就得了这些猫猫狗狗的“拥戴”。尽管犬王在江南十岁那年老死了,江南的地位却没有因此下降。

林晚江不知道这些往事,只以为是连这些“恶犬”都喜欢他而不忍欺负他。若是江南知道他心里的想法,绝对笑得满地打滚。

江南打了个手势就让那两条“恶犬”离开了这条小巷子,又示意小朋友下来。

“江南哥哥,我怕。”

“小麒,狗都跑了你还怕什么?等过年叫我表哥带你去吓狗。”

“南哥哥,我现在不是怕狗,是怕高!”

“那你怎么上去的?”江南想不通这小家伙怎么敢上去反而不敢下来。

“我也不知道,刚才被狗追,我想也没想就窜上来了。”看来是求生本能把人的潜力激发出来了。

“我来吧。”林晚江边说边脱下双肩包,江南自觉地接住,抱着包看他接下来的动作。

林晚江先是自己爬了上去,发现不好直接带小麒下来。他竟然先将小麒的书包扔下来,双脚倒挂在树上,强行拉着小朋友的双手将其往树下放。

这是拿他自己的身子充当救生绳了,江南看得目瞪口呆,愣了几秒才想起上去帮忙接人。

实际上也用不上他去接,此时小麒的脚已经离地不算太远,大着胆子直接跳了下来。

江南连忙扶住他站稳了,确认他的手没有脱臼之类的,才起身去看林晚江。却见那人已经下来了。

小麒此时对被狗追咬心有余悸,非要牵着江南哥哥的手去学校,时不时还偏头看一下走在江南另一边的林晚江。

他小声地对江南说:“那个哥哥是南哥哥的同学吧,好厉害啊。”江南点头称是。

小朋友又补充道:“感觉比我哥哥还厉害的样子,不过比南哥哥还是差了点~”

江南笑出了声,又用另一只手摸了摸小麒的头,戏谑道“小滑头”。林晚江则目不斜视,只看着路,装作什么都没有听到的样子。

江南想,确实很厉害。他隐隐对其有些崇拜了,光是爬树自己就做不到,更别说那等高难度动作了。

如果今天林晚江不在的话,估计他只能和树上的小麒大眼瞪小眼,干着急。但如果真是这样,江南也不会走到这条巷子来,也就遇不上了。

然而江南最崇拜的人还是表哥,或许林晚江以后会比表哥还厉害,但至少不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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