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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灵异小说 -> 罪理谜案-> 第一卷:人间蒸发 第29章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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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人间蒸发 第29章规则
- 经过大家的集体努力,总算是将犯罪成员1号销赃过程的录像给全部清理了出来。一如第五正之前所预料的那样,项链和耳环是一起出售的,其他价值较高的东西都是分开出售的,一共涉及四家店铺。
鸿祺典当行、宏鑫寄卖行、阳生寄卖行和泰阳寄卖行。
在典当、寄卖行业之中规定,若是不能拿出物品的购买凭证,那么就必须要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并且手写一份证明材料。
基本上没有任何的意外,在四家店铺之中留存的身份证号码都是假的,至于手写的证明材料,笔记鉴定也是左手写就的。
这些东西除了能够证明当铺和寄售行的老板是“善意取得”这些物品以外,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用处。
“这些当铺的老板,可真是够滑头的呀,连个身份证都不具体核实一下,完全就是在走过场。”
李文兴接过技术科反馈回来的信息,非常恼火的抱怨了一句。
“规则是死的,想钻空子有的是办法。有身份证明,那么必然就会有人帮助制造假证明。
正是因为那帮犯罪分子觉得自己善于钻空子,善于通过这些空子去逃避法律的打击,才会前仆后继的去犯法。
只要那些当铺的老板在收东西的时候让那人摘下一次口罩,又或者稍微认真核实一下登记身份信息,这个敢于销赃的犯罪分子,咱们就能够将其给逮住了。”
不能顺着这条线索逮着犯罪分子,曾雅言此时也感到十分的气恼,不由得跟着抱怨了一句。
“一如你所说的,规则是死的,想钻空子有的是办法,就算那帮当铺的老板有这方面的要求,那名犯罪成员也会予以克服的。
例如说,他谎称自己感冒了,又或者是患了严重的过敏性鼻炎,不能摘口罩,身为一个素来以和气生财著称的当铺老板,又怎们可能会继续强求呢?
至于对于身份证件的核实,如果老板有类似要求的话,这名犯罪分子也可以以谎称是拿错了过期身份证,找个借口就直接离开了。
甚至不用假身份证,直接随便打印一张假的收款凭据,不一样能够将其给敷衍过去吗?
可以说,只要当铺的老板不和钱过不去,那么想要销赃的人是绝对会找到合适销赃路径的。”
对于身旁两人的抱怨,对此看得更加现实透彻的第五正,便出言提点了一句。
“说得也是。能够有销赃的,就有专门收赃物的,都是吃作奸犯科这碗饭的,确实不可能通过一两条规定就给禁绝的。
说到底,还是人性中的贪婪在其中作祟。”
见惯小偷小摸,对于人性也有一些初步感悟的李文兴,对此表示了赞同。
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随着警察抓捕手段的不断升级,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其实也在不断的更新换代,确实是让人头疼。
相较于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第五正更加关心的还是这四家店铺的分布情况,其在某种程度上或许能够反应出犯罪成员1号的隐藏地点。
在地图软件上输入四家商铺的名称之后,第五正也有些沉默了,因为这四家店铺分别分布于L市东南西北四个方向。
只要那个犯罪成员1号不是个傻子,他是绝对不可能会住在市中心的。
这样的选择,说明了犯罪成员1号确实是在有意挑选店铺的位置,但这种挑选的目的为的就是要避开后续追查的可能性。
似乎谨慎到令人感到窒息的节奏,充分显示出他的反侦察能力堪称一流。
对于这种几乎不会留下任何破绽的行事方式,普通的心理分析,又或者是行为动机分析,其实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不过,就算犯罪成员1号再怎么厉害,他也有一个最为重大的破绽,那就是他会去贩卖赃物!
只要他继续在L市贩卖赃物,那么第五正便有这个信心能够将其给抓住!
不过,这种全城铺网的抓捕方式也存在严重的缺陷性,那就是那伙杀人藏尸的犯罪分子必须要在L市之内犯下新的案子,那名喜欢倒卖赃物的犯罪成员1号也必须要从受害者身上获得有价值的赃物,然后拿到L市的二手店铺之中进行销赃。
也就是说,若是那帮杀人藏尸的犯罪团伙仅在L市犯下了两起刑事案件,随后便流窜到本省的其他城市继续犯案,那么在L市后续部署的所有抓捕行动都将没有任何意义!
并且只要稍微思考一下,犯罪成员1号贩卖手表赃物的时间段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了,在间隔如此长的情况下,你很难笃定他们会在L市继续犯下第三起命案。
一时之间,仿佛陷入到穷途末路的第五正,也显得有些焦躁了。
在见识过马玉树的失踪特性之后,像这种人间蒸发式的失踪案例被发现,是一定会存在时间迟滞性的,若是就这样跟在犯罪团伙的后面不断慢一拍破案的话,恐怕永远都无法抓到那帮人的蛛丝马迹。
这一起人间蒸发式的连环失踪案,似乎进入到一种完美犯罪的节奏之中!
在头疼了片刻之后,第五正便不再继续纠结于犯罪团伙的隐蔽性到底有多强了,而是开始重新梳理整个案件的流程。
毕竟就算那帮犯罪团伙不断的流串作案,总会让他们遇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这些地方,大概率就会成为他们露出严重破绽的所在。
另外,这帮犯罪分子可是有一个既定犯罪理念的,那就是他们的目标是那些道德失衡人群,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了解一个陌生人,这样就会形成一个时间差,或许,这就是后续破案的关键所在。
就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来看,前5座城市每一座都只确定了一起人间蒸发式的失踪案,至于还有没有更多起案件没有被发现,目前还未可知。
若是假设前5座城市平均一起的话,那么L市目前已知发现的两起,就是一个特例,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某种象征意义。
这样的情况,要么是马玉树和李小晴这两个目标是被某名犯罪成员给同时发现的;要么就是因为这帮犯罪成员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杀戮过程,选取对象的时候也更加的放松,作案的频次也因为熟练度的提升而相对增加了。
甚至从L市之内发现受害者赃物这一点来看,犯罪成员1号的谨慎程度明显是下降了的,毕竟最为谨慎的方式,就是不出售任何的赃物。
这种整体放松情绪所引起的内部成员的部分懈怠,同样也是促使这个团体开始出现各种破绽的诱因。
或许,在下一座城市,他们之中的犯罪成员2号、3号也会在所过之处留下一些致命的破绽。
一念及此,第五正紧绷的一根神经也渐渐的松弛下来。
凡是人造之物必有缺陷,凡是人群组织必有短板,这种在绝望之中微微漏出的一点希望曙光,让第五正也只能选择继续去相信自己之前的有关论断。
想要永远寂静无声,其难度无异于登天。
再次重振了信念,该面对的问题第五正还是要去面对的。
就目前已知的这7起失踪案件,除了在L市发生的两起失踪案件出现了一点点的赃物破绽以外,可谓是毫无破绽可言。
这样的现状,完全反映出了这名犯罪首脑绝佳的计划规划能力,更是说明在这位犯罪首脑的带领下,团队成员的执行能力也完全可以用精锐去形容。
在之前的推测过程之中,第五正就曾经猜想过,单独的犯罪成员,当他们单独行动的时候,必然不可能像在团体犯罪之中那么的精密,可以犯罪成员1号的独自行动能力来看,这样的猜测或许是错误的。
至少目前看来是错误的。
又或者说,就算犯罪成员的单独行动能力没有其犯罪首脑强悍,但是在犯罪首脑的耳晕目染之下,他们的水平也是极高。
例如说犯罪成员1号,不仅让销赃的过程刻意营造成为随机模式,甚至还为了防止警察做全城排查,直接利用帽子和口罩遮住了所有的面部特征,甚至还可能在衣物内加垫了能够改变体型的东西。
这种连续设置两道保险的行为,足以窥见犯罪团体内部的严谨程度!
继续瞟了一眼电脑屏幕之上的店铺分布图,第五正的脑海之中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的违和感,这样的感觉,就好像是在本能的觉得自己的推理哪里出现了问题一样。
继续盯着电脑发了一会呆,第五正脑海之中的另一种可能性便渐渐变得清晰起来。
犯罪成员1号的两道保险形式,就是在预演了警方的查案手段之后,刻意为警方设置的两重障碍。
第一重障碍是赃物的搜寻过程,第二道障碍是对于犯罪成员1号的抓捕过程。
将销赃店铺的选址做成是随机模式,并且在销赃之前还会再三确认销赃的物品在其他二手店铺之中存不存在同类商品,这就是为了给警察全城寻找赃物的行动设置障碍。
至于在销赃的过程之中戴上帽子和口罩,则是为了防止警察在突破他所设置的第一道防线之后,能够顺着视频证据找到他的具体行踪。
这样的双保险,可谓是谨慎之至,丝毫都不准备给警察任何的突破口。
可是这样的谨慎举动,同样也能够暴露出犯罪成员1号的某种心理潜意识,那就是他极有可能会在第一二轮销赃之后,继续在L市逗留一段不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