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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明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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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有两室一厅,卧室旁边是客房,高文和娟子有时候睡在这儿。

巴力捧着花,来回踱着步,口中念念有词,折腾了半个多小时,圣女花却没有一点反应,直到肚子饿的咕咕叫,才下去点了四碗烩饼。

他只吃了一碗,其他的都放在老女人面前。

这时候来了几个客人,选了他旁边的桌子,老女人立刻做出了一个奇怪的举动,她端着碗蹲到墙角,边吃边盯着四周,只要有人靠近,就闭上嘴往远处挪,后来,干脆躲到了两个垃圾桶中间。

娟子几次想叫她坐回去,都被巴力劝住。

“乡下老婆子,没见过啥世面,怕生人”。

“你们是从圣女寨来的吧?”。

我有意试探:“听说你们那儿有肉身菩萨,跟我讲讲呗,这顿饭,我请客”。

“这话说起来就长啦”。

巴力眼里闪着光:“我们住的地方远在天边,以前圣女寨在玉砚雪山上,也有人管它叫娘娘寨、加布寨,为啥呢?因为我们寨子里出了位圣女”。

圣女名叫英莫儿,靠耍猴戏为生,时逢战乱,和难民一起逃上山,睡雪洞,穿兽皮,喝溶水。

“那年头,人能活着,难啊,都是从狼嘴里抢食吃”。

难民们的处境一天不如一天,天寒地冻,死人没法埋,只能拉到山顶天葬,英莫儿也失踪了,半个月后,突然又出现在同伴面前。

“她说她掉进了矿洞,就在要死的时候,一个浑身发光的精灵走到眼前,自称是雪山神,让她领着大伙活下去”。

没人相信,英莫儿为了证明这一切,竞然走入了毒花丛。

“那种花叫欢喜花,原本毒的很,闻一下迷,两下晕,三下神仙也看不清,可她啥事没有,又拿出圣水,人喝了都不怕了,就把寨子建在花丛里,日子一长,个个百毒不侵”。

至此,英莫儿被尊为圣女,为了感谢雪山神,人们以雪的颜色为父姓,英莫儿的英字为母姓,白英这个姓氏便世代传承下来。

十几年后,圣女仙去,竟得全身舍利。

“照你这么说,她的肉身还在雪山上了?”。

巴力笑而不答。

“真有圣水这种东西吗,是不是你们寨子里的人都喝过?”。

老女人突然走过来:“巴力,比狼还可怕的是啥?”。

我和娟子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只有巴力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是人心,肚子包着一层皮一层肉,琢磨不透呢,可狼吃饱了不伤人”。

她皮肤异常粗糙,声音隔着口罩,翁声翁气:“你出来的日子也不短了吧,木里族长咋安排的我不管,但祖宗的规矩还是要守的,别反过头来被雀儿啄了眼,那年的教训你忘啦?”。

“是,不敢忘”。

巴力脸色凝重,毕恭毕敬的站了起来。

气氛有些尴尬,我把娟子拉回柜台,指着她:“听见没有,再多嘴,舌头生疮”。

“用不着咒我,小心我往你碗里吐唾沫”。

“我不吃你做的饭”。

她一脸凶狠:“那我就强吻你……”。

“圣女花只为圣女开,你朋友怕是要倒大霉了”。

巴力大声提醒我:“圣女救了整个寨子的人,却救不了自己,脚陷进流沙,身子会跟着往下沉,再想回头,难喽”。

老女人咳嗽一声:“走吧”。

听他的意思,英莫儿的死应该没那么简单,但也可能是在吓唬我,想把女孩儿们诈出来。

陶木春还打算找他们聊聊,但看老女人的态度,不太好办。

傍晚时分,来了个小青年,努着鼻子在店里转了又转,到了娟子面前,打了两个喷嚏,掉头跑了出去。

娟子闻了闻自己身上,一脸茫然的看着我。

深夜,那个女人如期而至,双眼通红,手里轻抚着相框:“乖乖,以后……,就只剩我们两个了”。

她忍不住嚎啕大哭:“王家乔,你心好狠呀”。

窗外雷声阵阵,雨一直没停,我下床倒了杯水,高文看见房间里有光,敲门进来:“睡不着?”。

“乱”。

“唉,我也是,娟子催着结婚,我算了算,杂七杂八的事不少,又搭时间又搭钱,也耽误生意,我想……”。

“你甭想了,你倒不怕耽误娟子”。

我从抽屉里翻出张银行卡,扔给他:“老爸留下的,先拿着用,娟子好歹跟了你五年,别亏了人家”。

那张卡在他手里翻来倒去:“……有些事,想不起来也挺好,日子过的是以后”。

“以前我也这么觉得,又没碍着谁,现在却有点不踏实,这里头恐怕还有别人呢”。

“还有谁?”。

我不想他卷进来:“回去睡吧,结个婚不容易,有你累的时候”。

早上,雨过天晴,三个人在厨房里一边忙活,一边讨论婚礼的具体事宜。

首先是房子的问题,高文父母各自再婚后留给他一间老院子,在城乡结合部,娟子嫌来回跑太折腾。

“那就楼上,本来也是给你们准备的,顺便把院子修修,不住也可以租出去”。

娟子隔着八丈远,亲了我一口:“你真是个好老板”。

“少拍马屁,二位,想在哪儿办?”。

挑来选去,在征求了家人的意见后,喜宴订在了下个月,地点是金裕祥大酒楼,主厨我认识,手艺没得说。

至于彩礼,娟子不在乎,只要高文跟她去民政局就行,简单的让我嫉妒。

“不趁机敲他一杠子,傻不傻呀你?”。

“人都是我的了,慢慢来吧”。

看着这个被幸福冲昏头的姑娘,我无话可说,跑去找孙有德,请他帮着订些烟酒喜糖。

孙有德仰起脸:“谁,谁办喜事儿?”。

“高文,他爸跟你还认识呢”。

“噢……,是你店里那俩人,他俩没结婚呢?赶紧结,省得别人说闲话”。

我们合计了半天,他去了趟厕所,出来后冲我直发愣:“小林子,你刚才说……,要和谁结婚来着?”。

超市收银王姐冲我招招手,让我写个单子给她:“老经理有点胡涂了,昨个儿还叫了我一天珍景”。

“给又东打电话了吗?”。

“他们两口子正在往回赶呢,这病得早治,不能耽搁,你说是吧,别等跟我公公似的,吃喝拉撒都得有人伺候”。

我心里很不是个滋味,刚出门,被孙春来一把抓住:“走,带你见个人”。

他一脚油门把我拉到了玫瑰园,雅间里坐着个中年妇女,鬓角微白,整个人素净利落。

“梁音,梁大姐,是我一个同学在讲经堂认识的,也是明言教授的前妻”。

虽然是前妻,但也是最知根知底的人,可据她讲,已经十五年没见过明言和女儿了。

“你们找他有事吗?”。

“我朋友得了一种怪病,可能跟明言教授十五年前的研究有关”。

“对不起,他的事情我从来不过问”。

梁大姐的眼睛本来就发浑,此时又多了些悲痛:“要是你们能找到他,请把我女儿带回来”。

她不久前刚刚确诊,恶性肿瘤,腹腔打开后,发现粘连多处脏器,没法下刀子,只好又缝上。

“我当时在教书,他做实验需要到各地提取生物检材,俩人聚少离多,我再婚以后,也没怎么联系,女儿回国的那天,我刚到机场,没想到他也来了,还碰到以前的学生李楷”。

李楷告诉明言昨天接了个急诊,疑似中毒,病人全身结痂,嘴里有股怪味道,一直昏迷不醒,因为身上找不到有效证件,护士报了警。

警察也没辙,问什么都不回答,疯疯颠颠的,反复叫着一个名字:明言。

明言很纳闷儿,听了李楷的描述,跟自己认识的人对不上号,大概是同名同姓吧。

没人在意这件事,接到女儿后,仨人去了酒店。

第二天早晨,李楷突然联系明言,说医院领导邀请他参加一场学术交流会,并派车来接。

“正好我女儿有点感冒,顺便去输个液,我下午还有课,得提前赶回学校,当时车里除了李楷,还坐着一对男女,男的竖着衣领,看不清楚,女的靠着窗户,戴着口罩,一头白发”。

这很象和白英巴力一起的那个老女人,明言教授可能没想到,圣女寨的人会这么快出现在眼前。

“过了半个多小时,我接到他的电话,语无伦次的,说什么自己犯了个大错,现在要去赎罪,只是不该连累了女儿,并且不让我报警,大概是做过的事情见不得光吧”。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从此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说这些不知道有没有用,万事有因果、有法缘,我只是想我女儿,那时候她才刚刚二十岁,还什么都不懂,哦,前年我倒是收到了一笔汇款和一封信,是她写的,让我好好照顾自己”。

梁音从挎包里掏出本经书,里面夹着张全家福,老先生端坐花丛,搂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儿,身后站着一男一女。

我立刻认出了他,就是在孤儿院被孩子们围在中间的那个人。

“这是我女儿明芮,旁边的是李楷,孩子是他们俩的,叫李同益”。

一家人举止亲密,笑容满面,我看不出有被胁迫的迹象。

“都这样了,为什么不回来?”。

“不回来,是不便回来,是旧债未清,也许事情还没有了结,我只能在家听经解法,为他们抵罪消孽,如果因缘际会,我们母女俩有生之年还能再见上一面”。

她双手合什,虔诚的让人心酸。

我转向孙春来:“登记结婚,上户口,应该能查到地址吧?”。

“别看我”。

他头摇的象拨浪鼓:“去找警察,我没这么大能耐”。

警察也没法管,人家没报案,活的好好的,连儿子都有了。

不管怎么说,这一趟算没白来,回去的路上,我问起孙有德的病。

“上了年纪的人,有点胡涂正常,又东正在办转业手续,调到了咱们这儿的市立医院,珍景也想换个新环境,我跟你说呀,我叔还不知道呢,他快当爷爷啦”。

“是吗,什么时候的事儿?”。

“都快八个月了,到时候非把老爷子乐晕过去”。

孙春来笑的合不拢嘴,好象要当爹的是他。

“这两口子,干吗要瞒着?”。

好在是虚惊一场,我也替孙又东高兴,他许过我,有了孩子,认我当干爹。

“当什么干爹呀,自己生个多好”。

孙春来挤兑我:“二十五六岁的小伙子,行不行啊你?”。

“滚蛋”。

“说真的,你嫂子那儿刚分来几个女大学生,带你去䁖一眼?”。

他一脸兴奋,似乎比我更感兴趣。

“这事儿不用你操心”。

“就因为没人操心,你才晃荡到现在,想打一辈子光棍啊?”。

我闭起眼睛,梦里的女人和老爸的脸交替重迭,越来越真实:“春来,我妈漂亮吗?”。

“你说冯姨,我还真没见过,不过儿子随妈,你看见自个儿就看见她了”。

离老林饭店还有两三百米,车停下来等绿灯,孙春来刚说让我请他吃牛肉锅,猛的有人从后备箱跳上车顶,“哐哐哐”几步滑下车头,裹着条红床单,“扑扑啦啦”迎着风往前跑,象是系着披风的超人。

“有病吧?”。

孙春来骂了句,正要开门下车,旁边已有七八个人叫嚷着追了过去,一个小男孩儿挥舞着胳膊大声喊:“抓猴子喽,抓大猴子……”。

我心咯噔一下,小妹真不让人省心,不知道又闯了什么祸。

“堵着啦,堵着啦”。

人群在一家水果店前越聚越多,我伸着脖子往里挤,耳边人声嘈杂。

“是个男的先发现的,他出门上班,忘了拿手机,回家听见浴室里哗啦啦的急流水,竟然是个母猴子在洗澡”。

男人吓的一屁股墩在地上,母猴子受了惊,越窗逃走。

“你怎么知道是个母猴子?”。

有人很奇怪。

一个阿姨撇着嘴:“呦,没娶过媳妇就分不清公母啦”。

那人红了脸,连忙拿话遮过去:“这就是了,猴子最爱吃桃,最爱吃桃”。

所以它哪儿都不去,专往水果店里来。

也有人意见不同:“看花眼了吧,八成是个小偷”。

“那他也够倒霉的,白搭了身衣服”。

水果店不大也不小,货柜都不高,根本藏不住人,小妹没这么傻,大概齐早从别的地方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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