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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穿越小说 -> 我唔做大佬很多年-> 第二十七章 请你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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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请你过档
- 慈云山最繁华的,当属月华街。
傍晚六点半,工作的人们逐渐下工,月华街喧闹、嘈杂的夜市就开始了,真论繁华,这里断然不能跟油尖旺、中环、湾仔等早已成型的商业区相比,但就是人多。
陈浩南、山鸡、焦皮、大天二、包皮五兄弟便是在这个时间,来到月华街的。
山鸡叼着烟,冲着陈浩南询问道:“不对劲,不对劲!这条街是巴闭那扑街管的,这家伙都扑街那么久了,怎么没有人过来这里插旗啊?这些人都瞎了吗?”
陈浩南则玩闹般的抬头打在山鸡的肩上:“他们不是瞎,盛天步那扑街凶的很,一早就放出了话,谁要敢踩进来,他就敢让那人站着进来,躺着出去呀,比我们洪兴都凶。”
山鸡闻言嗤笑道:“不是吧南哥,这你都信?盛天步那扑街跟我们一起长大,他要能有这实力,我立马改信耶稣!”
“我靠,还耶稣,你指望耶稣以后帮你斩人啊?”
山鸡大笑着说道:“哈哈哈,那些插旗失败的都是食大字头残羹剩饭的蛋散,一群废柴,给我三百人,今夜我就打进慈云山,插上我洪兴的旗,南哥你又信不信呀?”。
“信,怎么不信,你可是大名鼎鼎的鸡爷,不过还是算了,大佬B叫我们最近安分点,别惹事,还是听他的吧。”
山鸡撇了撇嘴,显然并不在意大佬B的话,但也没再说什么。
谈笑间,一行五人已经走到月华街街角。
“哇!!”
就在这时,焦皮盯着街角的报摊惊呼了一声:“我好中意这本咸湿大作!昨天走了几条街都没找到货,不知有多抢手,做这杂志的老板也是癫的,卖的那么好,也不知道多备点货。”
陈浩南等人顺着焦皮指的方向看去,一本《风月》摆在摊位正中。
焦皮搓了搓手,一脸猥琐,伸手就要拿,却被报摊佬一把拍开,神气十足道:“靓仔,看眼手勿动!这本是我留给自己睇的,非卖品,你还是看看其他的吧。”
那报摊佬是个五十来岁的男人,头发白了不少,平日大家都叫他白头佬。
焦皮火了,冲白头佬吼道:“扑伱老母!你是不是做生意的?留什么留,我光顾你的生意,你这么拽?!难道你不知道顾客就是上帝吗?”
白头佬翻了翻眼道:“关你屁事,我喜欢卖就卖,不卖就不卖,滚啊,唔做你生意。”
陈浩南、山鸡等人都有些懵。
这个老家伙是怎么回事,这么神气这么拽?你就是個卖报纸的,谁给你的自信?
自从跟了大佬B,加入洪兴,什么时候还有做生意的敢对他们这样?
焦皮怒道:“白头鬼,你敢串我?你串得起吗?信不信我烧了你的报摊?!”
面对焦皮的威胁,白头佬不仅不害怕,甚至眼中还流露出希望他们赶紧动手之色,看得陈浩南、山鸡等人眉头大皱,简直快要怀疑人生。
这什么情况?
“丢!”
焦皮勃然大怒,一把将《风月》从白头佬手中夺走,大手一挥,将报摊上的杂志呼啦到地上,跟着上前,一把拽着白头佬的衣领,将他拽了出来。
“冚家产,真以为我不敢动你是吧?”
“我顶你个肺!”
这时,附近的商贩纷纷停下工作,朝这边看了过来,对陈浩南、山鸡等人怒目相向,有胆大的中年师奶更是大声吼道:“你们做咩,想闹事呀?”
“滚啦扑街仔,这里不是你们该来的!”
“赶紧滚!!”
“不要打扰我们做生意!”
有个领头的,其他人自然会跟上,纷纷喝骂起来。
陈浩南心中一惊,他实在是想不通,盛天步明明跟他一样,一个嘴巴,两个眼睛,鼻子没多,耳朵没少,咋就卖货比他强,这管理更是在短时间就把慈云山经营成铁板一块。
周围商贩齐心,陈浩南、山鸡顿时落了下风。
那些商贩将陈浩南五人围在其中,不断压缩五人的空间,焦皮、大天二、包皮也慌了,从来只有他们跟商贩收保护费,什么时候自己反倒被围住?
陈浩南贵为洪兴新进红棍,面对一群商贩,能打更有自信逃,可单单被商贩围住这件事传出去,他才刚刚扎职以后还混个屁啊!
此刻,陈浩南脸色阴沉,咬牙道:“快走,情况不对!”
说完,冲着山鸡使了一个眼色,山鸡一把将白头佬拽了过来,左手擒住白头佬脖颈,右手在腰间一抚,一柄明晃晃的水果刀便拿在手上,指着压迫而来的商贩,满脸凶狠道:“我扑你老母!!做咩?你们想做咩!?想他死的就上前,不怕死也上前,来啊!!”
原本正缓缓前压的商贩见山鸡动了刀,一个个怎么来的,又怎么退,在距离五人六七米远的地方站定。
与此同时有小弟将这里的事情告诉阿基,阿基二话不说带着两个三个小弟直接就冲了过来。
商贩们见阿基赶来,纷纷让开。
阿基的手已经不自觉的的摸在了刀上,道:“陈浩南你来这里做咩,放了白头叔!”
“山鸡,放人。”
只要有人管,不是面对这些羔羊商贩,他陈浩南就没有怕的,因为他来自洪兴,更因为现在扎职了红棍,自信哪怕面前是刀山火海,他也能闯过。
山鸡冷哼一声,一把推开白头佬。
阿基冷声道:“陈浩南,你踩过界了!”
山鸡一指陈浩南,叫道:“黄毛基,重新认识一下,我山鸡,大山的山,J8的鸡,而这位呢是我大佬陈浩南,铜锣湾扎fit人大佬B麾下头马,仲是洪兴新晋红棍!”
洪兴?!嘶!!
听到这个名号,那些商贩大惊失色,一个个情不自禁后退了数步,而听闻陈浩南更是洪兴的红棍,脸色愈发紧张。
没办法,人的名,树的影。
洪兴是什么,所有人都知道;红棍又是什么,所有人也知道。
他们更知道的是,先前陈浩南没出手,不是因为打不过,而是面对他们,压根不屑出手,心下也为阿基担心起来,招惹了洪兴,阿基再能打都不行。
不说那些商贩,哪怕是阿基带来的小弟,听到洪兴、红棍的名头,亦不由双腿打颤。
唯一例外是阿基,吊毛裹了一层红布难道就成了凤凰?在阿基眼里,陈浩南一天打不过他,就是一个吊毛,哪怕成了大陆元帅,那还是吊毛,最多加点尊重,变成大吊毛。
“哟扎职红棍了,好巴闭啊!我理得你红棍还是白棍,踩到我们的场,是不是想开片?好啊!是我只抽你们一群,还是你们一群对我一个?”
陈浩南一愣,他是知道阿基脑袋有些问题的,没想到问题这么严重。
“我顶你个肺啊!我大佬可是洪兴红棍,随便阿猫阿狗都能挑战?你个咩身份啊?你配钥匙的?你配吗?。”
有过旺角街头上的冲突,山鸡可谓是恨透了盛天步一伙人,陈浩南还没开口,他就抢着叫嚣。
阿基死盯着陈浩南,道:“我阿基,胜天血杀堂主,要打就打,不打就滚?”
当经济大潮来袭,原有的规矩就会崩坏,字头亦是如此,在五六十年代,字头规矩众多,而那个时代的江湖人,也同样愿意遵守。
就拿单挑来讲,红棍是一定要对红棍的,要是对上四九仔,打输了一败涂地,还会成为四九仔扬名的垫脚石。
打赢了?也没有一点好处,旁人只会笑你自贱身份。
而四九仔,是没资格挑战红棍的,那是对红棍的羞辱,红棍根本不必理会,让小弟乱刀砍死四九仔都没人同情。
到了现如今这个时代,这些规矩除了老一辈还在坚守,年轻一辈早忘了七七八八,可他们也知道身份不对等,打赢打输都没好处。
听到阿基自报身份,山鸡一脸不屑道:“草!字头都未立稳,连堂主都有了,扑街果然就是扑街上不了台面?”
“到底是不是儿戏,打过不就知道喽。”面对山鸡的嘴臭,阿基语气依旧平淡,只是这脸,变得越来越黑。
“我今夜不是过来打架,找你大佬飞仔天有事,你回去告诉他蒋生很看重他,想让他过档我们洪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