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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只听说过人不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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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清沅将洗好衣服晾好后,甩了甩头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就回屋了,见林奶奶还在厨房做一家人的早饭,便去帮忙烧火。

“阿沅,外面炉子上有鸡汤,自己喝一碗,送一碗给安康,他腿受伤了,需要补补,然后就在家里好好休息几天再去教课,马上就要放暑假了,你也能轻松两个月了。”林奶奶见林清沅来了,便将事情一条条的仔细交代道。

“我知道了,阿奶。”林清沅拿着柴火往灶里塞着低声答道,心里有点烦躁,亦有些迷茫。

昨天她知道自己是穿书,虽然说她不用再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知道,可——她是个淹死鬼啊!

现在她没死,男主是竹马,女主估摸着马上就要嫁进来,没存在感的路人甲就是个推动男女主感情发展的莫得感情的工具人,一不小心就会在剧情里面炮灰掉。

当然,这点担心可能有点杞人忧天,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呢?

男女主只要凑一块,就没好事,不然他们怎么发展感情?

她现在是想办法跑路还是去抱抱男女主的大腿?

蹭一蹭他们的光环,说不定她也能从非酋变成欧皇?

林清沅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无意识的往灶里塞柴火。

“阿沅,火大了,退一点出开。”林奶奶喊道,转过头就又看到自家孙女在发呆了。

心里叹了口气,这孩子的思想压力还是太大了。

林清沅听到林奶奶话,连忙夹了些未燃的柴火出来,按了按眉头,停止胡思乱想,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到时候再说吧!

林清沅在21世纪是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宅女,“懒癌”晚期患者,平日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宅在家里看小说和欢乐斗地主,却没想到,周末宅在家里也能莫名穿越,还是穿进一本太监的小说里!

还好现在住的房子是租的,前不久又来了趟说走就走的旅行,败完了存款。

穿越前,估计乞丐碗里的硬币都比自己口袋里的钱还要多。

就是可惜了还有几天就发的工资,想想就肉疼,小一万咧!

林清沅穿越前二十六岁,而原主今年十六岁,平白年轻了十岁。

庆幸的是原主已经高中毕业一年了,不用起早摸黑地去上学。

原主能这么早毕业,主要是因为上学早和学制短。现在都是小学五年,初中高中各两年,原主六岁就被送去上学,比村里的孩子早了两三年,因此高中毕业时才15岁。

毕业后就到希望小学当代课老师,教一、二年级的语文数学和音乐。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原主的脑袋瓜很聪明,林清沅来得这大半个月已经不止一次从不同处听到原主从小学到毕业,长期霸占年级第一这事。

希望村每一个家长教育自家孩子时,都会以“看看你林叔家的沅丫头,从小到大总是第一名”为开头来训话。

原主长相和前世的自己几乎一模一样,长的不丑,但也算不上美,就普普通通、平平无奇,不过原主的皮肤却像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又滑又嫩,比她的皮肤好多了。

她因为长时间熬夜,脸上总是挂着两个熊猫眼。

林清沅估摸着原主应该是一个安静沉稳,同时又有点偏执敏感的女孩子,而且原主话少非常少。

少到什么程度?

除了必要的答话,平日里不会主动说一句废话。

她穿来后为了不露馅,硬是除了回答几句家人的问题,就再没有说过一句话,而林家人却没觉得有什么异常,显然是习以为常了!

至于偏执敏感,不就是自己亲妈不怎么待见自己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妈妈,还有爸爸,还有林家那么多人的关爱,至于这么林黛玉上身?

生生把自己也作成了林妹妹?

好吧,林清沅这是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

林清沅偶尔觉得原主真是个倒霉蛋,亲妈总是对着她翻白眼、冷暴力,喜欢的竹马哥哥马上要结婚了,最最重要的是,身子被她这个外来者给占了。

啊,这是什么人间惨剧?

简直就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吧?

原主又是怎么挂掉的呢?

五月上旬,连着下了好几场大雨,原主上完课后因为雨太大,又因为这时节降雨必定伴着打雷,这电闪雷鸣的太过吓人,就想着早点回去。

路过党坝河的时候为了快点回去,便没有顺着大路走,而是从旁边的桥洞下去沿着边穿过去想走小路,结果没想到脚一滑掉了下去。

平时这地段的水并不深,仅齐膝盖,脱了鞋子挽起裤子直接从这边走,能少走一大段路,可接连的几场大雨,水面早已升高,水位已经快要漫过桥梁了,原主原本是想扒着边慢慢挪过去,本身问题不大,结果人算不如狗哔作者算!

让你掉进河里,你就必须得掉进河里去!

说到底,原主就是被狗作者给弄死的。

女主重生回来后,因为男主的原因,计算着时间,出手救了原主。

可惜原主受了凉外加惊吓,回来后就高烧不退,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迷迷糊糊就这么去了,变成了自己这个外来户。

林清沅穿越到这里有半个多月,半个多月来,由于没有原主的记忆,深怕露馅,只能借着养病的由头每天没事就宅在房间里种蘑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少说多做多观察,然后发现原主在这个家里的存在感还不如院前猪栏里的黑母猪——大花。

只听说过人不如狗,这年头,连猪都不如了。

当然,原主活得没有存在感也不能全部都怪林家。

这年头岁月艰难,家里孩子又多,让你吃饱饭穿暖衣就很不错了,谁还有闲心关心你的心理。

更何况,林家并没有因为林清沅是个女孩子就不让她读书,也没有打骂苛待,只是亲妈不关心,亲爹又忙一时没顾上,等注意到的时候,又太晚了。

原主觉得自己没人关心,渐渐封闭了自己的内心,每日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回房,平时又不怎么说话,活的安静又透明。

所以才说,原主在林家的存在感还没有大花来的多。

至于原主和韩安康关系好,纯粹是因为原主是韩安康看着长大的。

当初,十岁的韩安康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林家的时候,原主刚出生不久。

原主出生后,原主的娘潘倩静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就是不给原主喂奶,也不愿意抱原主,时常对着原主发呆忘了喂原主吃东西,饿的原主哇哇叫,差点就饿死了。

后来还是林奶奶知道了,把原主抱到她房里养着,原主才健康长大。

那时候林爷爷去村里弄了羊奶喂原主,大一点后就是米汤、鱼汤了。

当时大家都忙,原主喂饭的活就落到了韩安康的身上,过了两三年,原主长大了一些,但家里孩子也慢慢多了起来,分散了林奶奶和林爷爷的注意力,原主得到的关注就少了很多,毕竟孩子太多了,顾不过来,也是正常的。

韩安康一开始帮忙,纯粹是感谢林家的收留和培养,后来就是习惯了,同时也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自己是没爹没娘,原主有爹有娘,但娘不爱,至于爹?

原主爹是个大老粗,平时又忙,哪里会关注到这些小事,原主弟弟出生后,全家的注意力又跑原主弟弟那里去了。

韩安康可以说是又当妈又当爸的伺候了原主六年,原主也乖巧懂事,每天都安安静静十分乖巧的跟在韩安康屁股后头。所以韩安康去当兵后,心里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这个惹人心疼的小妹妹了。

林清沅心里叹了口气,这原主的身份,其实那个太监作者隐晦写了几笔,原主家人找来的时候,原主已经去世多年,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没多大意义。

女主重生后不久,收拾完渣奶和渣男,和男主领完证准备去随军的时候,太监了,所以不知道这抱错孩子到底是有意还是无意。

按道理来说,以林家的条件,没必要干这种缺德事,可是原主的娘是第一批知青下乡,受尽了苦头,看不到回城的希望,没办法才选择嫁给林家大儿子。

原主是她第一个孩子,又是个女孩子,想到自己的遭遇,又看到对方非富即贵,一时头脑发昏,不想自己女儿和自己一样一辈子在农村过刨土的日子,起了换孩子的念头也无可厚非。

最大的破绽就是原主身上的一块玉佩,这玉佩的料子看着就很贵,如果是潘倩静的,以她对原主的不喜,怎么可能会把玉佩给原主。

林清沅摸了摸脖子上的玉佩,心里也感慨万千,想不到她也有人品爆发得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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