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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现言小说 -> 末世穿古代:喜提俩娃种田考科举-> 第四十四章 东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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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东家来了
- “哎,那个人是不是上次卖虎的?”
朱六站在临街的窗子口,顺着伙计的话音,探头一瞅,乐了。
柳胤送的虎骨配上老酒,这几日每夜入睡前他总要喝上一两盅,肩膀和腰腿都不觉得疼了。
效果真是相当不错,朱六心情愉悦,看店里的帮厨和伙计都顺眼了不少。
“快去,请那夫妻俩过来喝一盏茶。”
“诶,”伙计应了一声,匆忙跑下楼梯。
两人刚走到酒楼门口,就让迎面而来的伙计请上了雅间。
柳胤拱了拱手,“朱掌柜,别来无恙。”
“好,呵呵,托你的福,多谢你上次送的虎骨,我一直想找都没遇到,还是你厉害啊,听说连县太爷都嘉奖了你。”
这话有点过了,柳胤摸了摸鼻尖,县衙只是赏了半边猪,至于是不是县老爷亲自下的命令,他就不知道了。
他笑了笑,和赵小月一人一边坐在客坐上。
小伙计端来了上好的迎春白雪,柳胤端起茶杯品了一口,“好茶。”
几人谈笑晏晏。
柳胤正想问问沾汁的事,就见朱六的随从跑上楼梯,附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朱六面色一变,从圈椅里站起来。
“当真?”
“是的,已经到了,这会正往这边过来。”
朱六搓着手,原地走了两圈,“还不下去备菜,你们几个腿脚都麻利点,快去。”
随从点头应了,转身跑下楼梯,招呼起来。
夫妻俩见众人一片忙碌,对视了一眼。
朱六让两人在雅间里坐着品茶,自己却跑下楼梯,站在酒楼门口,翘首以待。
巷子口,一辆簇新的马车远远驶来。
车停下,朱崇带着儿子走进了聚悦楼。
柳胤瞧了瞧,被簇拥的男人年纪四十上下,脸有点黑,蓄着一点小胡子,身宽体胖。
外貌平平无奇,那行头可不得了!
一身黄绿色的绸缎褂子配上靛蓝色的长袍,颜色鲜亮,十分打眼。
一手耀眼的金戒指,连鞋子和头巾都不放过,全部缀满了宝石。
摆明了恨不得所有人都知道他有钱——一看就是个暴发户!
父子俩一路上楼,身后跟着伙计、随从和护卫,朱六引着几人进了花厅。
这边夫妻俩继续喝茶,那边朱六正在沉稳的汇报酒楼的各项盈利。
“老六啊,你也不必如此着急,先坐下吃饭吧。”
朱六听了这话,擦了擦汗,坐在一边的凳子上,帮着布菜。
……
“你说上次卖虎的人来了?”
“正是,今儿恰好看见那夫妻二人,这会应该还在隔壁坐着。”
旁边正忙着吃肉的朱荀飞听了,很是激动,“爹,我好想看看打虎英雄长啥样,你快叫他们过来吧。”
朱崇咳了几声,“那有什么稀奇的,不还是和我们一样,长着两个眼睛一张嘴吗,小兔崽子,让你过来可不是给我捣乱的。”
朱荀飞偷偷使了个眼色,“六叔,你就让我见见吧。”
朱六不知所措,他到底是听老爷的,还是听少爷的?
朱崇夹了一块肉放进儿子的碗里,“吃了再说。”
能得到自个老爹的同意,朱荀飞很给面子的快速吃完了一碗饭。
朱崇看着儿子这么期待,也几口刨完了饭,带着几人往雅间走去。
“吱……”
柳胤回头一看,伙计推开门,朱六跟在一个中年胖子的身后走进屋里。
正是马车上下来的那人。
他行了个礼,朱崇点了下头,让夫妻二人重新落座。
朱六的身边站着个少年,十二三岁的年纪,脸带笑意地冲他眨眼。
柳胤客气地回了一笑,少年的眼里闪过好奇和惊讶的神色。
“你就是与我们合作了卤肉方子的人?”
柳胤不徐不疾的开口:“正是在下,不过我看您气宇轩昂,面貌不凡,瞧着就不是普通人。”
伸手不打笑脸人,好话自然谁都爱听!
朱崇的脸上露出笑意来。
柳胤拱手道:“敢问老爷如何称呼?”
“我姓朱,叫朱崇。”
男人喝了一口茶水,笑着露出了一口黄牙。
朱六赶紧补充,“这就是我提过的东家。”
柳胤点点头。
朱崇接过伙计端来的茶盏,喝了一口茶水,漱了几口。
“那虎真是你打死的?”
少年发话了。
柳胤笑了笑,定定看着他。
少年更好奇了,“你长的这么瘦,真能打死虎,你怕不是骗我的吧?”
赵小月忍不住开口,“我相公从不骗人。”
朱崇咳了一声,“阿飞,坐下来,不能这样说。”
少年的屁股沾了下凳子,又立马站起来,“真不好玩,我出去了,你们慢慢聊。”
朱六看了眼家主的脸色,急忙带着人跟了上去。
屋子里只剩下朱崇和夫妻俩。
伙计端来几盘糕点和果子,朱崇客气地请两人多吃一些。
柳胤见他十分好说话,也就捏着糕饼吃起来。
多好的人啊!
有食物还懂得分享!
以自己的肚量,这点东西完全不在话下!
两个男人天南海北的聊了起来,作为一个商人,朱崇自然不会端架子,基本都是他在说,夫妻俩在听。
几句话下来,朱崇就找到了感觉,他已经多久没这么聊过天了!
在家里,儿子对他不耐烦,媳妇比自己还小十多岁,说了她也不懂,压根没什么共同语言。
朱崇看的明白,眼前的年轻人虽然瘦得跟竹竿似的,但他眼里真挚的喜悦做不得假。
柳胤的确真真实实地热爱着这个世界。
如他所料,朱崇是个暴发户。
他自幼家中凭困,连吃饱肚子都是一种奢望,一家人老的病,小的弱,称得上贫病交加。
十岁那年,朱崇的爹终于咬牙卖了他。
把他卖到一家铺子做帮工,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想象之外的生活。
他一定要过上那样的生活!
别的工人得过且过,浑浑噩噩,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他不是,他非常勤快,不停的把自己学到的东西记在脑子里。
十年的契约满了,二十岁的他用借来的钱和自己全部的积蓄屯了一些货物,买了一副挑担,走街串巷的做生意。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有些人甚至会遇上盜贼和土匪,但他的运气好,竟然做成了。
一次次的来回奔波,他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现如今他不但在县城里赫赫有名,就连府城也小有名气,甚至还垄断了一条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