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00sw.cc

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手机阅读

00书屋 -> 都市小说 -> 娱乐:让你融入农村,你去当村长-> 第13章他乡遇故知
换源:

第13章他乡遇故知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肥沃的土壤不停被翻滚,种子埋入坑中的同时,少许的肥料也一同铺撒。

方秋一边驾驶,一边给柱子和观众们讲解。

“这是油格……”

“这是控制幅宽的按键……”

“这是主菜单……”

“这是空调按键……”

……

柱子牢牢抓着梯子,如此几个来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方秋的一字一句,他都深深记在心里。

“很人性化,这东西市面上有卖的吗,我想买一辆去种地。”

“小黑子出来挨打,事实就摆在眼前,我看你们还怎么狗叫。”

“哈哈哈,继续舔你们的外国爹啊,我敢保证,其它国家的播种机绝对没有这么先进,方秋真是为国争光!”

“我有些凌乱,也就是说,方秋真的研究出了新型播种机?”

“好像还有杂交玉米哎。”

“这特么画风越来越离奇了,咋还开上播种机了?”

“《真·走进农村生活》。”

“没有男人能抵挡住开拖拉机的诱惑,可不可以也让我开一下。”

……

原本平坦的土地上,一条条凸起的土痕映入眼帘。

整齐划一,甚至有种美感。

“亲娘咧,照这速度,两天绝对都能完活。”

“以前全村人一起上还要干三四天,就靠这么一个播种机两天就能完活?”

“老宋啊,你这次可立大功了。”

“节目组真是好人,啊不对,小方真是好人,我要有这么个女婿,做梦都能笑醒。”

“果然是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

……

蛤蟆屯。

这边的天气还有些冷,热芭穿着一件大花外套,红红绿绿,既土又洋气。

她双手拢袖,像是一个漂亮小村姑,与两个大叔站在村口等车。

接下来,几人要去基地喂牛蛙。

片刻后,一辆露天小卡车行驶而来。

三人外加摄像师爬到车斗里。

热芭费劲吧啦爬上车,一屁股就坐在了车斗上,“哎呦喂,终于能坐会了。”

这一早上她都没闲着,忙活做饭,忙活烧水,忙活带小孩,如今总算能喘口气。

“哈哈哈,你这大闺女一看就没咋干过活吧,瞧累的。”

“一看就是实在闺女,累了就歇会儿,别不好意思的啊。”

两位大叔极为热情,一路上都对热芭照顾有加,同时还给她介绍着当地的风俗习惯。

热芭微微一笑,“不累叔儿,我觉得这样可好玩了。”

常年拍戏或者宅在家里,如今能出来感受一下农村生活,这让热芭放松了很多。

毕竟偶尔换一个环境生活,总会有意想不到的趣事。

小车行驶在颠簸路上,热芭揣着小手,左摇摇,右晃晃,一路和两位大叔有说有笑。

“花棉袄大花裤,热芭妥妥一个东北大妞呐。”

“爱死这个风格了,第一次觉得这种衣服好看,回头我也要买一身。”

“会不会是人好看,和衣服没关系?”

“笑死我了,来之前还说害怕蛤蟆,现在巴不得顿顿吃蛤蟆。”

“人家那是牛蛙。”

“揣手手真可爱,这辈子只爱热芭一人。”

“虽然热芭很可爱,但我还是觉得隔壁方秋更有意思,毕竟谁能优雅过单手开播种机的男人。”

“溜了溜了,晚点再来看热芭,先去看方秋那个老六。”

“热芭别怪我,我先去隔壁串个门,晚些来看你,记住,我永远只爱你一个。”

“开播种机是什么鬼?方秋那个面瘫还会开播种机?他上炕都费劲。”

“真的假的,我去看看。”

……

一时间,就连热芭的直播间都在讨论方秋。

并且一些属于她的粉丝也由于好奇,前去方秋的直播间一探究竟。

想看看这个霸总到底变成了什么样。

正所谓一传十,十传百,方秋那边的人气越来越旺。

大有一种一股气超过所有嘉宾的趋势。

石村。

这个村子有很多手艺人,专门以雕刻石碑,石画这类东西谋生。

一处满地都是大石头的院子里,花尘宇化身小石匠慢慢凿石。

左手铁钉,右手锤,一下接一下,好似一个生无可恋的受挫之人。

真是粗鄙不堪!

都什么年代了谁还欣赏这种艺术。

这画刻的丑死了。

谁死了还立石碑啊,现在不都是火化么。

农村果然落后,条件落后,思想也落后,什么都落后!

“花儿啊,别分心啊,一会儿别砸到手。”旁边,一个大叔好心提醒道。

花尘宇正处在发愣当中,压根儿没听见这句话。

此时的他,还跟一个小怨妇似的诋毁着。

他一个搞音乐的,为什么要来这种荒郊野岭,在这里,谁能懂他的艺术。

正这么想着,远处突然来了一个人。

这人天生带有几分痴傻,嘴里哼着有些阴冷的歌,不过表情在唱歌时却有几分诡异的精彩。

他穿着破破烂烂,走路一蹦一跳,一停一顿,像是在跳大神。

“呀啊……喂哦……嗷……呕……”

在场的人听到这声音都是打了个冷颤,这倒霉孩子又哼这种阴间曲子。

“什么风把狗蛋儿吹来了。”

“狗蛋儿别唱了,老叔耳朵要聋了。”

“快停下,你这是要给二舅姥爷送走啊!”

“八百年不来这边,今天怎么想着跑这边来了?”

“快别唱了!”

……

大家说着话,希望能把狗蛋儿的歌声打断。

然而狗蛋儿却不为所动,嘴中曲调的节奏越来越亢奋。

“啊……咦呦……嗷……啦……”

此人名叫狗蛋,在很小的时候还是正常人,有一次村中发大水,他被洪水冲走,大家以为他必死无疑,然而转天他竟独自走回了村子。

那时候他还是个孩子。

那一次,他虽然平安无事回来了,却伤了脑子,从此变得痴傻。

那一次,明明是发了很大的洪水,可村子却没有一个人受伤。

除了狗蛋儿。

大家都说是他为村子挡了灾,所以才变傻的。

自那次以后,傻蛋儿整天无所事事,村头逛村尾。

谁家要是死个人,他就新鲜的不行,绝对是从头守到尾,哪怕天黑了都不回家。

因此,久而久之,傻蛋儿也就被大家奉为守村人。

“这尼玛简直和我们村儿的那个傻子一模一样。”

“这种人不能惹,否则不知道哪一天就得暴毙而死。”

“这真的是守村人嘛,感觉每个村子都有这样一个人。”

“卧槽,这架势怎么和法师有一拼,这别再是失散多年的师弟吧。”

“这种人叫作地仙,哪个村子都有一两个,是老天爷派下来守护人间的。”

……

飞卢小说,飞要你好看!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