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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红袖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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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龙三折》,蜀山剑宗绝学,其形矫若游龙,可在腾起之势将竭之时,不借助任何物体,仅凭身形在空中回旋,就能立即拔高。

如是者再,连拔三次,便是高山险峰也能轻松登顶。

它在六品轻功中属于顶尖梯队,只是较为难练。

苏云升和孙朗探讨多日,还是只能粗浅运用,不得要领。

曹谨行一问,二人连忙把不懂的地方指出。

曹谨行逐个解答,个中真意信手拈来,三个问题之后,苏云升和孙朗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

服了!

只扫几眼就能把六品灵武融会到这种程度,这是什么恐怖悟性!

他们的资质其实并不算差,实力在总旗之中也一直处于前列,奈何出身不好,父辈曾牵连到嘉靖初年“大礼仪”事件,算是罪官之后,一直深受排挤。

没银子,没路子,出身又不好,想晋升比登天还难。

这次也是因为刘镇远看重曹谨行,想给他找俩根底清白、不涉及乱七八糟势力的助手,这才从犄角旮旯里挑出来。

教会他们,曹谨行自己找了条长廊,开始尝试把《云龙三折》融入《电光神行步》。

《电光神行步》没有花里胡哨,只注重两个字:爆发。

正因其纯粹,所以单论速度远超其他轻功,但在武功配合上就差了很多。

一般只能用来逃跑。

盗门高人创此轻功也是方便飞檐走壁,盗宝之后可以快速拉开距离。

直到落到曹谨行手里。

配合《辛酉刀诀》快速拔刀之术,加上《寒蟾功》的强大爆发力,成了他杀人的一大助力。

在他手里,这套《电光神行步》已可于万军丛中来去自如,杀人砍头如探囊取物!

“《云龙三折》用的是叠劲之法,三段爆发,这倒是可以用在《电光神行步》里……”

于是。

但见走廊之内电光闪烁,来来回回,三段增速之后,人影彻底消失,电光也越发暗淡,悄无声息,如鬼似魅。

快到最后,竟然如瞬间移动一般!

“好轻功。”

啪啪啪!

有人轻轻鼓掌。

曹谨行站定,身后无数残影飘忽回身,他看向走廊尽头。

那里走出一个人,穿千户级飞鱼服,长相俊朗,腰佩长剑。

那剑形制华丽,剑意森然!

它一出现,曹谨行忽然感觉腰间【雪魄】轻轻颤动,发出低沉的鸣音,隐隐与那把剑相呼应。

“不用惊讶。”

来人道:“【雪魄】与【凝光】同出一炉,且由同一块昆仑万载寒铁铸成,一者取其寒,一者取其锋,算是兄弟剑。”

他大步走近:“没想到这把剑会落到你手里,真是有缘啊。我叫沈襄,曹老弟,幸会。”

曹谨行脑中闪过资料。

沈襄,南北镇抚司十三太保,排行第十二,同时也是蜀山剑宗百年不出的天才,声名远播。

因半年前十三战死西北,空位至今,他也成了当今“十三太保”中最年轻的一个。

副千户与千户只差半级,但半级也是差,按理该见礼。

除非碰到特别不顺眼的,曹谨行在这方面很无所谓。

“见过沈千户。”

他抱拳行礼。

“不必。”

沈襄道:“你我同为千户,又有缘用同一炉的宝剑,就别来这些虚的了。你怎么会来这儿?”

曹谨行道:“镇抚使大人派我来看守诏狱。”

“哈哈。”

沈襄笑了:“我看他是让你来休沐的吧。我就是当前值守诏狱的千户,他既然没让你替我,那就是放你挂个名,方便自由行动而已。”

都是明白人。

曹谨行也不藏着掖着,笑道:“是,这几天有点私事,随时可能出去,还请沈千户通融。”

“没问题。”

沈襄随意道:“我也是刚忙完任务,过来休息的,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诏狱机关重重,有进无出,暗中还有其他力量守护,本就不用锁死两个千户。不过,这里毕竟关着很多穷凶极恶之徒,还是有几件事要注意,正好,我带你逛逛。”

“好。”

曹谨行从善如流。

……

就在曹谨行跟着沈襄熟悉诏狱的时候,陆昆仑偷偷跟在老周身后,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

这老小子的《千变神功》很是不凡,不仔细盯着,一眨眼他就换张脸。

这次他特别小心。

靠着夜光粉成功尾随出鬼市之后,老周似乎放松下来。

即便到了白天,夜光粉失去作用,他也能远远缀在其身后,不被发现。

从凌晨散市到当天下午,陆昆仑盯了他好几个时辰,他就坐在远郊一条十字路口旁的小茶摊里喝茶。

那茶摊平平无奇,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地方偏远。

无论掌柜的,还是堂倌儿伙头儿,全都不会武功,就连过往行人也以本地农人居多。

“应该是等人……”

陆昆仑暗想:“选这种地方碰头,倒也煞费苦心……”

他有预感,来的人八成就是那个酿桃花酒的。这酒最贵,最有赚头,老周先取它情有可原。

但事实出乎他的预料。

老周一直等到太阳落山,中途还闭目养神休息了一阵,还是没有人来。

陆昆仑本来以为这是老周发现他,故意耍他,让他在树上白蹲大半天,但看老周脸上越来越浓的担忧神色,他感觉到不对。

终于,一匹快马赶到。

从马上下来一个跑腿的,眼睛扫过茶摊众人,递给老周一封信。

老周接过信,撕开信封,取出信一看,脸色大变,当即施展轻功冲了出去!

他速度飞快,连陆昆仑都没反应过来,人就没了。

“草!蹲麻了!”

陆昆仑刚要起身跟上,大腿肌肉抽筋,差点从树上掉下去,只能眼睁睁看着老周消失在山野之中。

看方向,似乎是去了城里。

原地只剩跑腿的一脸茫然。

他只是送信的,信中写了什么,他可不知道,也不干他的事。

他翻身上马要走。

“等等!”

远远的一声喊。

跑腿的抬头一看,就见有个乞丐正从百米远外的一棵大树上一点点往下爬,落地之后,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先别走,打听点儿事!”

陆昆仑这身行头受人轻贱,怕那跑腿的不当回事,他边走边掏出一钱银子扔了过去。

那跑腿的果然勒住缰绳,下了马,等他过去。

“刚才,什么情况?”

陆昆仑连点穴道,用真气平复腿部筋脉,慢慢恢复如常。

跑腿的道:“昨天有人给了我一封信,说如果今天过了申时,他还没去拿,就让我把信送到十字坡,给茶摊里靠墙角位置坐着的老丈。”

“那人什么模样?”

“呃……”

跑腿的有点为难,倒不是不能说,而是在考虑怎么说,毕竟算是主顾,背后议论也就罢了,还不说好话,实在有点不当人。

陆昆仑又递上一钱银子。

“非常丑!”

跑腿的道:“那人五短身材,还很富态,挺着肚子,脸上有麻子,又不修边幅,闻着……嗯……就好像臭水沟里的老鼠。”

先不说造型,光那股味道就让他一见难忘。

“不过他倒是很有钱。”

跑腿的脸上露出羡慕的表情:“那人把信交给我之后,转头就进了红袖招,搂着两个姑娘上楼,一看就是老主顾,真是艳福不浅。”

陆昆仑:“红袖招?”

跑腿的:“你不是本地人啊,红袖招可是京城最好的青楼之一,里面的姑娘色艺双全,尤其头牌苏妙云,弹得一手好琴,听的人都说是仙乐!”

“呵呵。”

陆昆仑心中冷笑,一个妓女能谈个狗屁的仙乐,一群没见识的凡夫俗子!

看来问题就出在这个红袖招……那人或许有预感自己会出事,才留信给老周,就是不知道留的是什么,得小心一点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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