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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相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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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沈宜修在门口站了多久。

被他这么吓了一嗓子,我认命的松了手,邓乘风的一只耳朵也终于得了解脱。

在人家的房子里揪着人家表弟的耳朵不放,是有些过份,我也顾不得之前的那点别扭,转过身笑着说道,“沈宜修,你来了。我跟乘风开玩笑呢。”

一旁的邓乘风一边揉着耳朵一边斜眼看着我,嘴巴一动一动的,虽不懂唇语,也能从他那抹讨人厌的笑容里看出点意思。

我也毫不示弱的动了动嘴巴,无声地回了他句‘混蛋’。

“顾东篱,你头上的伤看来是无碍了,还有力气跟人打架。”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旁边的邓乘风已收了刚才那副面容,换上一副可怜巴巴地样子,上前拉住沈宜修的胳膊,“三表兄,这个姐姐一醒来就又要欺负我。”

还学会告状了,丢不丢人!

“乘风,你再任性胡闹,我就要送你回去了。快把东西还回去。”

哈,看着面前迅速垮掉的一张小脸,心情还是有些开心的。

我伸手接过手串戴在了右手上,这才安心。

心情好了,连说出的话也软了起来,“沈宜修,这次多谢你。我要赶紧走了,下次有机会一定请你吃饭。”

沈宜修扭头看了看门外,“是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我怎么能一直麻烦你呢。你在家好好歇息。”我又指了指旁边的邓乘风,“你在家多陪陪乘风比较好。”

“我也要一起出去。”邓乘风自然不甘被我指派。

沈宜修没有预兆的笑了笑,“每次都要‘顾左右而言他’,你真以为不让我送,我便不会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止住笑意,有些心虚,便略微低下头,不去看他。

“同合居的人纵然是小心谨慎,可咱们第二次遇见的附近,方圆几里只那四五户人家,挨家去探探,总能敲对门吧?”

沈宜修的声音不急不躁,却让我听完后无比惆怅。全怪我那日一时兴起贪恋夕阳美景,无意中间被他在树下撞个正着。他又不笨,顺藤摸瓜,哪怕只是连蒙带猜,也会有个结果。

想着再嘴硬下去也没什么意义,反而轻松了不少。

我起身慢条斯文地将随身物品收了起来,只余那条白色腰带在手里拿着。

又自己给自己倒了杯水,吃了几枚小点心,这才对着全程盯着我默不作声的沈宜修说道,“走吧,先多谢你好人做到底,送人送到家。”

沈宜修挑挑眉,示意我先走。

邓乘风也要跟着出门,被我和沈宜修两人异口同声地拒绝了。

如此多话,我还想让耳根清净清净呢。

虽是我先一脸踏出的房门,但很快,便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沈宜修身后,只因院子一眼望不到头,我并不知道怎么走出去。

王掌柜之前跟我形容沈府家底殷实时,我还认为是他说话太夸张。待这一路走下来,才感觉到,王掌柜的形容还是很保守的。

置身山水画一般,错落有序地院落景致中,从每个仆人装扮的人身边经过时总能看到他们恭恭敬敬地行礼,也总能听到一声声毕恭毕敬地问候。

我知道这毕恭毕敬全是沈宜修的缘故,也不说什么,只紧紧跟上他的脚步。

我想要坐马车回去,沈宜修却要选择骑马。

“我胳膊还疼呢,你在外面赶马车,我在里面躺会。”我说的理直气壮。

“我是沈府的三公子,你让我赶马车?”他声音扬起,回复我。

“那你骑你的马,去叫个人赶马车总行了吧?”

“我一会有重要事跟你说,旁人不便在场。”

“我胳膊还疼着,头上也还有些疼,这会不适合骑马。”

“头疼还能上窜下跳的要去揍乘风?别忘了,是我帮你诊治的。”沈宜修很懂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说的也俱是实话。

他说要骑马送我回去,我自己不会骑马,自然是跟他同承一骑。

抬头看看,太阳还要再晚一会才落山,加上沈府离同合居并不是太远,便让沈宜修牵着马,我们二人先步行前去。

走了一会,我想开口说着什么,“沈宜修,你现在不生我的气了吧?”

“你呢?可还在生我的气?”沈宜修笑了笑,反问起我来。

“你生我的气,我就要生你的气;你若不生我的气了,我也就不生你的气了。”

“你真是一点都不吃亏。”他心情似乎很是舒畅,转着手中缰绳的前端,脸上的笑容无比灿烂,“在制衣坊躲着我要偷溜的时候,是不是还想着要我先赔不是给你才肯理我?”

我连忙摇摇头否认,“你这么想可就冤枉我了,我后来想跟你道歉的,只是怕你心气高不肯原谅我,才那样的。”

“哦?你准备怎么跟我道歉?”

“以后请你吃饭。”这是我的习惯。

“你刚才说,请我吃饭是要感谢我救你。”

“啊?我请两顿?一顿用来道歉,一顿用来感谢。”

“没诚意。不行。”沈宜修摇摇头。

“这。。。”

我想起手中的白色腰带,看了看,有些觉着对不起云泽,又想着先应应急,下次再送他些别的也一样。

“你觉着这条腰带好看吗?你如果不嫌弃,我就送你?”

“虽跟府里的东西比不了,也算精致,我就收下了。”他抬眼扫了扫我手中的腰带,漫不经心的拿了过去。

知道你家里有钱,也不用这么赤裸裸炫耀吧?

不过还是竖起大拇指夸赞道,“这条腰带与你这身衣服很配,风流俊朗,一表人才。”

街上的人有些稀疏,我睁大一双眼睛东看西看,偶尔也转头看看他,看他他心情极佳的样子,觉得自己的脚步也变得轻快了不少。

多个朋友,总比多个仇人要好,何况这个朋友还挺养眼。

我与沈宜修并肩而行,各自也不多话。良久,沈宜修开口打破沉默。

“你知不知道,一个女子送男子腰带,是代表了对他有意。”

“。。。”我又不知道。

我叹了一口气,站住脚,问道:“你跟我讲讲,送什么代表没意思?”

沈宜修不说话。这就让我有些怀疑他是道听途说的,还是随意编了个故事蒙骗我。

“腰带我不送了行不行?还给我。”说着,便要去拿他手上的东西。

他身高优势放在那,身体只轻轻一转,抬手将腰带往上一举,我便连碰都不能碰到了。

“不还,焉有送完人再要回的道理。”

我撇撇嘴,“你和邓乘风不愧是一家人,都喜欢抢东西。”

他笑了,“我和他不同。你把腰带送给我,它便属于我了。这会你才是那出尔反尔的强盗。”

自知理亏,我不好再跟他要回来。只是又怕真有什么风俗民归,让他误会了去,便说道,“你收了就收了罢,只是有些话要跟你说在前面,希望你不要有什么误会。本来这条腰带也只是要送个一位朋友的,没有任何特别的含义,所以,给你与给他是一样的。”

我又接了一句,“若这儿真有这一说,我明天就去买一捆,在这街上挨个人送一条不就没事了?”

这个法子挺好,哪怕掉进坑里,我也可以自己爬出来。

沈宜修听完我的话之后一张脸笑的有些放肆,那双原本就极为好看的丹凤眼此刻眼角微微上扬,扯出的一抹清浅细痕,像是无意间晕染在宣纸上的几点金粉,不会喧宾夺主,倒是会让画作熠熠增辉。

待那一双美目如初,皓齿如故,我低下头默默盯着自己的脚尖,想着方才刹那间的失神,不免有些懊恼。

耳边又听到沈宜修低浅的声音,“好,我知道了。就当它无意好了,我也要留着。”

我跳开几步,丢给他一个随便你的眼神,便快步朝前走去,远远已望见了王掌柜在同合居门口左顾右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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