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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对文学的新探索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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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送了一首情诗,又在明月大坝上相遇后,燕与易杰就一直维持着同学的关系,既没有发展,也没有恶化,少年男女之间的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他们的阅历还不够丰富。燕对易杰多了几分关注,多了几分亲近,偶尔也会在场边为他呐喊助威:“易杰,加油!易杰的热情丝毫没有减弱,他对她的印象又好了几分,可是他再也不做把爱情诗放进她的书里的蠢事了,后来他又看了一遍,发现这首诗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男女之间,一旦产生了感情,就会有不同的感受,哪怕是最简单的一个细节,都会让人浮想联翩。好在燕是个很有主见的女生,她可以与别的男生女生一起冲淡那份感情和联系,易杰在她心中也就变得淡漠。

燕子抱着一大堆书,来到了巴人村,在那荒凉得像是寺庙一样的乡村小学里,她一边学习,一边陪着莲姐和小静,虽然她偶尔会回一趟城市,但却从来没有见过她的朋友,仿佛这个城市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一个来自远方的少女。

在这穷乡僻壤的小山村里呆了一段时间,她的变化很大,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而班级里的男女学生却没有什么变化,反而有了一种疏远的感觉。她最喜欢在日落时分,登上后山的巨石,看着远处的山峦,从翠绿变成了紫色,再变成了灰色,想象着山峦外的广阔天地,相信总有一天,她会跨过这片山峦,看到更广阔的天地。一只健壮的雄鹰,在岩石上盘旋,展翅高飞,带着燕子的情绪,这是燕子最快乐的时刻。

九月份新学期开始,学生们并没有注意到燕子的心境变化,他们只是觉得燕子长得更高了,眼睛也更明亮了。易杰也是一无所获,直到他意识到双方的差距越来越大,他才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却已经晚了。到了初中,女生的发育速度要比男生快,在女生开始认真思考人生大事的时候,大部分男生还在嬉戏打闹。所以说,初中时期的爱情,99%都是心血来潮,或是单纯的喜欢,随着年纪的增长,爱情只会变成美好的回忆。但是,这也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它将会像一颗孤零零的星星,照亮你的整个人生。

在这秋高气爽、烈日炎炎的九月里,一个即将十五岁的初三女孩,竟然产生了一种初恋般的感情,那种炽烈如九月般真切。这一次,不是意气用事,而是一个陌生人,一个她从未见过的人,一个新来的语文老师。

林华只是个普通的师范生,能在这所著名的高中里当老师,一方面是运气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自己的天赋。他是个学霸,当地的报纸上经常刊登他的短评,所以文局才会破格把他送到镇上的一所高中去,因为镇上的高中,一般都是大学毕业的。有关教育界人士则表示,这一举措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来说,也是一种激励,比做几次政zhi演讲更有效果,毕竟,示范的力量是无限的。

林华是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虽然年纪不大,但看起来也就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他在班主任的带领下走到讲台上,向大家介绍自己,他的脸涨得通红,引起了周围人的窃窃私语,尤其是女生,她们对这位看起来像是学生的老师很感兴趣,不知道他能不能胜任这堂课。燕初次见到他,只觉这个年轻的老师又清俊又和气,可是他带着一副花白的搪瓷眼镜,却显得有些多余,常常想象他不带眼镜会是什么模样。不过,习惯了之后,人们就会觉得,他一定要戴上一副眼镜,因为这副眼镜给他平添了几分儒雅。

新老师的这堂课,不仅赢得了学生们的好感,也激起了学生们的阅读热情,很多人都跑到学校图书馆,想要借阅一些报刊和小说。这也让一些数学、物理、化学老师很不爽,觉得用无关紧要的诗文和小说来填满学生的空闲时间很不划算。校长和林华说了几句。希望他能尊重学校在数学、物理、化学上占据上风的传统,这位年轻的老师,或许不甘心,但也会屈服于传统,让自己的教学变得和其他老师一样无趣。校长夸奖他的进步很大,老师们也夸奖他是个天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掌握到这种程度。

可是,文学之火太过坚韧,太过坚韧,满怀诗意的林华不得不暗中行动,他在班级里组成了一个写作自习组,由颜担任组长。

严从喜欢的诗词到写小说,完全是出于一种爱好,看书的方法也大都是一口吞下,只有一丝一毫的感觉,完全是凭着直觉来获得。自从进入林华的团队,她就感觉自己的内心像是打开了一扇窗户,看到了一片五彩斑斓的文学世界,原本忧郁的女孩,变得更加热情,也变得聪明。在这群人中,妍儿不仅发觉了自身潜在的文学素养,更欣然发觉林华就是自己模糊地喜欢并暗中寻觅的男子。

以后跟林华多来往,也更容易一些。他们在阅读和写作上有什么问题,经常在宿舍里讨论,向他请教,与其说是老师,不如说是同学。林华比她大不了几岁,而且还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对这种清纯可爱的女孩子,还是很有好感的。

林华的卧室很整洁,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廉价肥皂的味道,桌子上总是放着好几本书,这是他的目标,他要成为一位伟大的作家。最让她着迷的,是他的竹制书架,里面堆满了让她羡慕的书,有普希金的《欧根·奥涅金》,有罗曼·罗兰的《约翰·克利斯朵夫》,有巴金的《家》,还有一本破旧的、发黄的、三十年代著名作家的短篇小说,看得她心花怒放。

有一天,他在一份新的杂志上,看到了一篇新的文章,这篇文章是一个很有名的诗人写的,他写的是一首诗,歌颂中国的建造者,字里行间充满了激情和激情。林华用汉语为严念着,声音洪亮,就像是跟着他走进了一片热火朝天的工地,他的声音洪亮而洪亮,这首诗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很受欢迎,成为了一种新的文坛潮流,所有从事文坛的人,都被这首诗所感染,林华就是其中之一。严先生却不以为然,直截了当地问:“林先生,为什么我看现在的诗,还没有二三十年前的诗人写得好,少了几分情意,多了几分干涩,象是在呐喊ge命的口号,为什么?”

林华看着她天真又可爱的样子,忍不住揉了揉她的秀发,笑着说:“这种文雅的词藻,在诗坛上是一种小人物的情怀,早就被ge命家们批评过。“小燕,你看,这首歌,就是一首代表着ge命浪漫的歌曲,它可能会影响一个时代的文坛和诗坛,我们不能忽视它!”这话说得很虚伪,但她也不否认:“林大师,回头我再看一遍,一定能有所领悟。”林华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文学家,在他的带领下,一个小小的城市,将会涌现出一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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