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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短篇小说 -> 狮心会:开局s级血统,无限加点-> 第七章.七大王国!昂热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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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七大王国!昂热邀请!
- 言灵·青铜御座定位属于瞬发类强化自身言灵,在『言灵周期表』的序列号为87,由哈拉尔一世发现并命名。
这个言灵技能是从芬格尔·冯·弗林斯身上捡到的,只能说走狗屎运了。
释放此言灵后,陆清歌会在极短时间内不同程度的强化自身的骨骼、皮肤和肌肉。
青铜御座持续期间,陆清歌的肌肉爆发力和耐久力会得到极大提升,哪怕近距离格挡大口径狙击枪也分毫无伤。
届时全身细胞进入亢奋状态自愈能力大幅度提升,陆清歌的肉身强度将堪比纯血龙类,轻松举起数十吨重的小轿车当哑铃!
“卡塞尔学院在校师生,除了昂热之外,芬格尔这家伙才是当之无愧的最强混血种,无冕之王啊。”
如果不是剧情先知先觉,就连陆清歌都会忽略掉芬格尔这只脑袋里横着一根猪肘子的隐藏废柴。
守夜人莱昂纳多·弗拉梅尔导师,希尔伯特·让·昂热校长是明面上的s级,摆在戏台上的『面子』。
芬格尔才是卡塞尔学院的『里子』,
师从莱昂纳多·弗拉梅尔,在龙族炼金术一途的造诣堪称举世难觅。
至少在诸多顶级混血种势力中难以找出第二个来。
又同时与昂热、快手汉高、人工智脑诺玛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联系!
炼金术,言灵学,是旧世纪龙族的两大杰出成就。
两者地位并列最高王座,是古人类难以染指的神秘领域!
炼金术中有『七大王国』的说法,也就是炼金术的七种杰出成就。
分别是元素置换、精神重铸、概念武装、时间逆流、空间开辟、生命缔造和因果分离。
龙三原著中,新白王赫尔佐格与龙化路**进行终极一战。
小魔鬼一手概念武装临时拼凑出来的武器,都能与白王的本命神器『天丛云』拼个两败俱伤,炼金术的强大由此可见一斑。
可惜的是,没有捡到有关炼金术『七大王国』的技能。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纠结的,混血种在炼金领域一途的造诣终究还是不如纯血龙类,学到的只是些皮毛,没必要吊死在芬格尔这颗歪脖子树上。
路非明才是最大的韭菜这家伙被称之为世界的终极,估摸着是地球意志之类的化身?
“言灵学,炼金术,龙族两大至高王座,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必要情况下可以冒险激进一些,强行推动剧情发展。”
陆清歌沉思,他已安稳度过了发育阶段,不再是数月前那个水货s级混血种。
接下来肯定得多搞事,把湖面搅浑一些才更容易浑水摸鱼。
言灵·戒律是他目前最大依仗,封魔领域一开众生平等!
该言灵的级别非常之高,在言灵周期表内的序列号为106。
卡塞尔学院只有莱昂纳多·弗拉梅尔导师拥有言灵戒律。
他借助于炼金矩阵扩大领域的影响范围,因此九成九的学生都无法动用言灵。
众所周知言灵·戒律堪比lol亚瑟大宝剑的沉默技能,最大的特点就是让敌人没有特点。
凡是处于领域内的龙类与混血种,就如同僧侣们必须遵守清规戒律,被收缴走了手中屠刀。
就连龙王级别的目标都会受到部分影响,在屠龙战役中的实战用途非常广泛。
陆清歌最后一个言灵技能叫做『修普诺斯』,从富山雅史教员身上白嫖的。
在希腊神话典籍记载中修普诺斯有着『睡神』的称谓,其母是黑夜女神倪克斯,与死神塔纳托斯是孪生兄弟,两兄弟一起生活于冥界。
言灵·修普诺斯可以主动引导目标进入深度睡眠状态,
若是借助怀表之类的小道具,就连路非明这种经过初代种洗礼的s级也会着了道儿。
龙二原著中,富山雅史还曾悄无声息的催眠过楚子杭。
事后楚子杭对此甚至没有被催眠的印象,足见这个言灵技能的强力可怕。
心志坚定如楚子杭都无法幸免,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富山雅史盗走情报,寻常的人类和混血种更难以抵御。
若陆清歌愿意借助这个言灵搞坏事,世界上绝大部分混血种都会沦陷于睡梦中。
言灵·修普诺斯不同于寻常的催眠。
它最强大的地方在于,这个言灵强行删除/修改目标的部分记忆!
大概赫尔佐格掌握的就是这种精神类言灵,所以它才能够大批量制造影武者?
总而言之这三个言灵都有用武之地,对于陆清歌整体实力提升巨大。
只要善于发挥各个言灵的长处,即使对上从沉眠中苏醒的次代种也丝毫不虚!
“叮铃。”
熟悉的通讯消息提示音响起,陆清歌摸出手机翻看。
发信人是希尔伯特·让·昂热。
那位寿龄接近140岁的传奇屠龙者,秘党明面上的代表和领袖。
居然对他递出了一纸邀请函,想请陆清歌喝次下午茶?
.......
英灵殿不远处,一栋不太起眼的二层建筑。
从表面上看简陋的像是一个废弃的车库,但内里乾坤则与外界的枯败完全不同。
头顶上方是巨大的天窗镶嵌着磨砂玻璃一楼二楼没有天花板割开。
抬眼望去四面八方全都是书架,
上面摆放着成套的精装本和古籍拓印本,放在拍卖会每一本都能炒出天价。
陆清歌和昂热隔着一张宽大的办公桌对坐,桌上摆着纯白色的骨瓷杯,泛着光晕的‘大吉岭二号红茶’暗香浮动。
“好茶。”
“点心也很美味可口,校长的日常生活真滋润,羡煞我等。”
陆清歌端起骨瓷杯品了一口红茶,又拿起撒着玫瑰露的松饼细嚼慢咽。
他姿态并不拘谨恭敬,心情轻松的好似在自己家一样。
昂热摘下眼镜片轻轻擦拭,他胸口位置插着一朵带刺的红玫瑰,优雅的好似要去参加舞会的上流贵族。
满头银发,戴着绅士的黑框眼镜,一身标准精致得体的黑色西装三件套。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想象眼前这个英俊帅气生龙活虎的老者年龄已经有一百三十多岁,换做普通人大概坟头草都三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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