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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玄幻小说 -> 剑仙只想躺平回家-> 第十四章 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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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被骗
- 孟子说:“食色,性也。”
美食和爱,都是人的本性,人需要食物存活,也需要爱当作活着的理由,爱是世界上最迷人的东西。
天生院其实和陈辉想像的差不了多少,它就是一个温柔乡,一个贩卖爱情的地方,有钱就有爱情,没钱你就啥也不是,但是像这种地方,有时候也作酒席用,富贵人家请朋友听听曲,吃吃饭,不留宿人家也没什么问题,反正横竖都是赚钱,卖身卖艺还是卖菜都没什么关系,陈辉是个有家的人,懂得分寸,抛开女人香,更吸引陈辉的是饭菜香。
那天生院上上下下共有五层,回型布局,中间是个大戏台,几个妹妹吹拉谈唱,姑娘美丽养眼,韵律迷人动听,果然,除了颜色,最能打动人的还是没有国界的音乐。
“客官几个人啊?看戏呢?还是打尖住房啊?”
老妈妈做生意几十年了,不要几眼就能看的出来什么样的人来这里有什么样的消费。
“你这里可有包房?”
“客官请跟我来。”
老妈妈领着陈辉进了东边的一个包房,打开窗户可以看的到台上唱戏的人,陈辉坐下问了问这里有什么好菜。老妈妈看陈辉的样子就知道他只不过是来看个新鲜,衣着打扮像个路过的剑客,不像是个寻花问柳的人,但是应该是个有钱人,就一个劲的给陈辉推荐些贵的菜。
陈辉倒也不是特别的介意,到了人家的地方,要是不花钱,人家肯定不高兴,况且一路奔波,听听歌,吃点好菜,也好,休息休息,接下来的路可不是很好走。
菜来了,剁椒鱼头、麻辣猪蹄、切片羊羔、牛心汤·····足足上了十二道菜,好不丰盛,陈辉也没问价格,反正横竖就这么一顿,吃就是了,何必在乎这些,再说来这种地方要是说自己兜里没钱脸上可挂不住,就算是被宰了也认了。
一边吃菜,一边听曲,楼下的姑娘拉的乐器像是个二胡,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女陔在黑夜里哭泣,悲怆而又悠长,领头的姑娘拿着扇子半遮半掩似哭不哭的唱道:
心爱的人离开了我
却没说为什么
他一走就是三年
一点音讯也没有
只有我在这里苦苦的等待
·······
声音凄惨,让陈辉想起远在他乡的兰露露,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世界是共通的,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
酒色迷人,加上声音是那么的动人,不经意间陈辉就喝的有些多了,酒不醉人人自醉,人之所以会喝醉酒不是因为酒的度数太高,而是喝酒的人想要醉。没有目标的日子简直就是个噩梦,陈辉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爬到床上的,估计是老妈妈叫的姑娘扶自己上的床,自己睡觉前还闻到一股子香味,香的有些熏人,那味道太浓烈了,香的不正常。
隔天起来,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都没了,光溜溜的,心想,这不会是遇上仙人跳了吧!怎么会这么简单就碰上了?自己怎么会这么好运?
再看自己身边也没有人啊,但是自己的衣服去哪里了?
好在自己的包袱还在,看见桌子上有一套衣服,就先换上,总不好光着去问别人问题。衣服才穿一半,就有人来了,是个穿青色裙子的女孩子,给陈辉送早饭来了。
陈辉就问:“我的衣服呢?”
“昨晚客人您吐了,拿去洗了,您再等会儿,您要是急着用,我马上就拿去火房给您烘干。”说完就立刻出去了,好像生怕陈辉再问起什么似的。
面前五颜六色的粥和各色的小吃点心,心想着这一通下来,又是吃饭,又是住宿,又是洗衣服的,这妈妈还挺会做生意的。不过昨天晚上睡得还算不错,等会儿问问,大概多少钱,应该也多不了多少。来这里的人应该都是有些本事的,一般不太敢宰客,因为这里的人算得上是人人都有些武力,你要是不好好招待,人家都不需要跟你讲道理,讲法律,主要讲法律折腾个几天法律都解决不了,或者就是几天过去了还在司法过程中,讲法律,浪费的是你自己的时间,况且大多数时候一顿饭根本不值得讲法律,直接用武力解决,你要是对顾客不好,强买强卖,人家可能当面不说什么,临走的时候背后给你来一手,放点小火什么的,也够你吃一壶的了,所以这些店老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都是很诚信的做生意,顾客是上帝,说的可不是店家必须要好好服侍顾客,而是要是服侍不好上帝,上帝就会惩罚你。
陈辉觉得老妈妈还算厚道,收了6个金币。
吃饱睡足,穿上自己的衣服,神清气爽的出门,却听到隔壁的人居然骂骂咧咧的,好像和老板娘吵架了,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陈辉并不打算理会,背起包就准备离开,一个路过的伙计看着陈辉眼光有些闪躲,陈辉心里有点疑问,但是又不好上前直接问,难道自己的衣服穿反了?还是说脸上有剩的饭?
不去理会,又走了几步,又看见那个给自己送早饭的丫头,也是躲躲闪闪的看着自己。
陈辉才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人骗了,难不成6个金币很多?陈辉就找了个在角落里看戏的人,看起来应该是个喜欢说话好管闲事的大叔,那大叔衣服很华丽,但是帽子又没有戴正,扭扭歪歪的,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可惜这里又没有烟什么的,陈辉就将早上抓在兜里瓜子伸出去问他要不要。
他果然上勾了,拿了瓜子,说了声谢谢,陈辉也就一边嗑瓜子一边和他唠上了。
陈辉没有一开始就问店里的酒菜钱什么的,而是先问起了楼上因为什么吵的架。
原来啊,那老妈妈不厚道,说好给那客人安排的店里的头牌,但是恰巧来了个大贵人,老妈妈架不住那贵人势力大,就安排那头牌住在贵人房间里,那客人喝醉了酒,怎么也说不通,说要是今天头牌不来,他就要把这楼给砸了,老妈妈也是没办法,就找了另外一个姑娘,想着反正喝醉了,黑灯瞎火的,也看不清楚,糊弄一宿,等到天一亮,再叫那个头牌和那姑娘换一下,照旧睡在边上,这样谁也不得罪,可是没想到那小子居然提前醒来了,看到自己身边躺着的不是自己昨晚叫的人,就骂了起来,说什么吃酒菜算计自己也就算了,连睡觉的东西也以次充好,就不肯,还叫那妈妈要给他赔偿······
后来陈辉才问的酒菜钱,他说最多不过七八十个银币,要是没叫姑娘睡觉,睡一晚上也不过是五六十个银币,一百个银币才抵一个金币,照理来说,收陈辉最多是两个金币,这老妈妈心可够狠的。
陈辉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恶气,想着要不一把火烧了她的园子,不过这种地方她们敢这么横行霸道,肯定是有实力背景的。但是也绝对不能就这么算了,趁现在楼上还有人,去加把火,不然陈辉一个人他还不怎么想去。
陈辉跟那大叔说了声自己有事走了,就直接上去想找那老妈妈理论,说到底他还是太文明了,在这个野蛮和依靠武力存活的地方,他所能做的事其实并不多,虽然他表面上看起来有了很多的力量,但是他的内心还是一个文明的现代人,一个人的性格是很难改变的。
老妈妈就跟他扯皮,说自己用的都是上等的食材,不是外面那些小馆子可以比拟的,再加上陈辉昨晚还叫了姑娘,但是姑娘早上有事就先出去了,陈辉就没有发现,这时,陈辉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果然,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论在什么时候,男的碰到女的,只要一碰上色字,男的就基本上只好花钱解决了。
陈辉说自己没有,老妈妈一口咬定是陈辉喝醉了,记不清楚,不然怎么会赤裸的躺在床上,还说一般都不会帮客人洗衣服的,看陈辉的衣服穿的比较旧,才帮忙的,自己都没有收陈辉洗衣服的钱,一片好心,却没想到居然还要被别人埋怨。
说到这里,陈辉有点被说服了,要不算了,就这么过去好了,反正也不算多少钱,离开的时候兰露露给了陈辉一大堆的钱,不住高级房间是觉得没有必要。刚才说话的大叔一直观察着陈辉,看陈辉没走而是上楼来了,就跟了上来,一直在外面旁听,听到陈辉落了下风,就出来帮陈辉说话,说这里的小姐陪客有规矩的,要是客人还没有醒来,是不可以擅自离开的,可以到中午十二点才退房。
这下老妈妈接不下去了,就说新来的小姐不懂规矩,昨天晚上就不算数,退了四个金币给陈辉,陈辉看她也算识相,就没有再说些什么。
拿了钱,陈辉就邀请那个大叔一起去吃些东西。
那大叔一边吃一边跟陈辉说,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善良的人总是受伤害,而且一般人来说,被蹭了一点油,是不会怎么在意的,一般都是自己默默忍受下去。再者这种事情,其实有点概率问题,老妈妈也是赌一场,要是陈辉不理会,老妈妈就落下四个金币,要是陈辉难缠,老妈妈就把钱退给陈辉就是了,一百个人里估计有八成的人都不会太在意,反正横竖再也见不到陈辉,她们一般也只会宰生客,真在这里生活的人,她们也不敢。
那就没有人告统领?
大叔觉得陈辉还是嫩了点,抓把花生,喝口酒,接着说:“这你就不懂了,这些人都是给统领府纳税的,要是这地方被搞得名声不好了,就没有人来了,店家不赚钱,那不就没有人交奉纳了,所以这种事情一般只要别太过分,糊弄过去就算了,也不会有什么很多的事情的。”
陈辉见那大叔的样子,估计从前也是个受害者,就和他碰了个杯。
问及他是哪里人,大叔也没说什么,只说萍水相逢,就不必知道姓名了。陈辉觉得也好,就这么地,她们喝完了酒就告别离开了。
陈辉却没有想到过,他们的缘分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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