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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9章 四合院的众人,林明诚的顿悟
- 想了好几天,林明诚都没想到自己能干些什么。
毕竟时代的差异性摆在那里,很多上辈子大行其道的事,在这个时代不一定能被接受,而且说不定还违法。
天天坐在门口晒太阳,他都感觉自己都快晒化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新的收获,至少他这几天在门口,把四合院的主角团认识了个遍。
首先是“三大爷”阎埠贵,毕竟他家就在对门,想见不到都很难。
他的形象和电视剧里的差不多,不过稍微年轻点,但贪小便宜的性子却比电视剧描绘的更盛。
真就是粪车从门口经过,他都要拿个勺尝尝咸淡的主。
他每天下班后都要在院子门口站岗,刚开始林明诚还搞不明白是为了什么。
后来才知道,三大爷这一举动就是为了等邮差。
在这个通讯不便的年代,写信寄信就是人们最常用的通讯手段,所以几乎每天都有邮差来四合院送信。
而三大爷在门口等着,就是为了截住邮差,提前把四合院住户的信拿到手,然后再由他将信件送到住户的家里。
当然这信也不是白送的,三大爷毕竟是出了力的,所以收信人一般都会给他点好处。
有时候是点花生瓜子,有时候就是一把蔬菜。
但三大爷不挑剔,每次得了好处都是乐滋滋的。
林明诚看着三大爷的行为就感觉十分熟悉,这不就是这个时代的菜鸟驿站吗!
要是三大爷生活在未来,说不定他就成了菜鸟驿站的创始人了。
林明诚第二个见到的是“二大爷”刘海中。
他现在还只是一个五级锻工,要想升到七级还得几年的功夫。
那天林明诚就坐在门口,然后只听见一声怒吼,二大爷拿着扫把,追着他的儿子刘光福和刘光天来到了前院。
扫把被他耍的虎虎生风,战斗力绝对不输傻柱。
第三个看到的就是四合院的女主角,“盛世白莲”秦怀茹了。
不得不说,年轻版的秦怀茹长的确实很好看。
难怪后来当了寡妇,傻柱也愿意接盘。
上辈子有人讨论过,究竟是秦怀茹算计的段位高,还是一大爷易中海算计的段位高。
在林明诚看来,易中海和秦怀茹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
看过电视剧的都知道,易中海算计到最后,也只是让傻柱给他养老。
但秦怀茹算计到最后,几乎得到了她想要的一切。
当初林明诚看这部电视剧的时候,从一开始就觉得秦怀茹不是好人。
“四合院偷鸡事件”大家应该都知道!
秦淮茹在明知道是自己儿子偷了鸡的情况下,不仅选择了包庇隐瞒。
而且在傻柱嘲讽娄晓娥生不出孩子的时候,她竟然还在一旁偷笑,没有一点负罪感和同理心。
所以看到大结局的时候,林明诚只觉得十分隔应。
不过可惜的是,这几天许大茂跟着师傅去学放电影去了,林明诚一直没有看到。
而易中海和贾东旭这两个家伙,他倒是天天都能看见。
每次这两个家伙经过林明诚家门口经过时,总是摆着一副臭脸,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欠了他们不少钱呢!
……
当然这些都是次要的,现在最要紧的就是给自己找到一个正当的赚钱方式,不然他以后想吃个肉都要偷偷摸摸的。
毕竟收入和生活不匹配的话,是有被举报的风险的。
正好今天大哥在家,林明诚决定一个人出去逛逛。
毕竟只有考察好市场环境,才能更好的确定发展方向。
这个年代四九城最热闹的地方,那肯定就是王府井大街了。
王府井这个名字,它的由来也挺有意思的。
明朝时,在这块地方建造了十个王府,便改称十王府或者十王府街。
明朝灭亡了以后,王府也随之荒废了,后来,街上只有八座王府,人们便称它为王府街。
后来北洋政府把这条街分成三段:北街称王府大街,中段称八面槽,南段由于有一眼甜水井,所以称为王府井大街了。
这条街不仅现在繁华,在未来也是有名的商业中心。
任谁都不会想到,这里随随便便的一家铺面,在未来可是价值几千万。
要不是现在禁止房屋买卖,林明诚就算砸锅卖铁也得买上几个铺面。
就算他自己不做买卖,租出去收租也能让他吃穿不愁。
现在王府井大街上还有着很多私人经营的店铺,但大多在明年会转为公私合营。
街上还有很多零零散散的小摊贩,卖的也大多都是一些自家种植的瓜果蔬菜。
这个年代其实很多普通民众对于商业的认识都很模糊,甚至连什么是投机倒把都搞不清楚,只是认为做生意就是投机倒把。
但其实对于投机倒把的范围,很早就有了区分。
那些在国家的政策法令之下,从事于调剂工农产品,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的经营者,都叫正当商人。
比如说一个农民,拿着自家种植的蔬菜去卖,只要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就算不上投机倒把。
电视剧里三大爷不也经常把自己钓的鱼,卖给轧钢厂食堂。
相反的,那些为了谋取高利,囤积居奇,玩弄价格,波动物价,捣乱市场行为,才能被叫做投机倒把。
不知不觉间,林明诚就走到了王府井大街有名的国际书店门口,这是一家专门负责销售外国图书的书店。
而它的周围还有不少其他的书店,这个地方可是被誉为四九城图书文化的中心地带,不少有名的文人作家都喜欢来这里逛逛。
最近正觉得无聊,林明诚找了家书店就走了进去。
书店的架子上整齐的摆放着许多的书籍,但大多都是一些技术类的书,比如《半导体材料学》《钳工知识大全》。
对于这些书林明诚提不起丝毫的兴趣,转身就走向了一旁的小说区。
扫了一眼书架上摆放的小说后,林明诚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因为这上面的小说大多都是一些文学性很强的小说,比如鲁迅的《狂人日记》、巴金的《家》《春》《秋》,还有茅盾的《子夜》。
这些小说虽然都是经典,但是文学性太强了,缺乏娱乐性。
林明诚可不想一边看书,一边还要思考鲁迅家门外为什么会种两颗枣树。
在书店找了半天,一本让他有阅读欲望的书都没找到。
就在林明诚离开书店时,他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既然找不到我喜欢看的书,我为什么不自己写一本呢?”
林明诚越想越觉得这件事很有搞头!
要知道这这个年代,那些作家可是妥妥的高手入群体。
他们写一本小说的收入动辄就是上千元,在这个人均月收入只有三四十块的年代,这可是一个普通工人工作十年才能有的收入。
而且这个时候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还是不错的,处处受人尊敬。
至于不会写书怎么办?
对于林明诚来说,不会写难道不会抄吗?
作为一名穿越者,他的上辈子看过的小说多不胜数。
当一个“文抄公”没有什么不好的,更何况读书人的事,哪能叫抄吗?
他只不过是想把前世那些优秀的文学作品带来这个世界,丰富一下这个时代普通民众的文化娱乐需求。
说干就干,林明诚立马赶回家中,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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