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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幻侠小说 -> 人在中世纪,抽卡升爵-> 第十二章大赛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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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大赛开幕
- 利恩茨城很热闹。
最起码今天很热闹。
酒馆,武器铺,铁匠铺里,人满为患,打着各式方旗,穿着花花绿绿的骑士,贵族,贵妇,以及更多的奴仆们,挤满了这座小城。
洛萨一行在旅店暂且安置了下来。
莫德尔蹲在壁炉前,烘烤着大家被这连绵细雨淋湿的衣物。
莱恩很完美完成了使命,带回来了洛萨和汉斯所需骑枪和盾牌,并且在后院监督伙计们铁匠铺的伙计给新获得的两匹匈牙利马钉蹄铁。
洛萨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燕麦粥,小口喝着。
汉斯擦拭着刚到手的骑枪,神情明显有些紧张。
他跟洛萨一样,此前只是侍从,还没真正上过战场。
所以,尽管从属性上来看,他的武艺已经相当不错了,但没得到检验,总归让人有些信心不足。
竞技大赛的具体召开时间未说,但当午后,几乎整个城市的人都开始往城外的猎场涌去,他们自然而然就知道大赛要开始了。
猎场是领主私用的。
私自打猎是犯罪行为,罪名可大可小,严苛的领主甚至会因此而处死盗猎的领民。
平民百姓被许多领主都视作只配吃谷物的牲畜,只有贵族这种食肉者才配称作是人。
洛萨一行跟着人群一路来到猎场。
这里已是人满为患。
在猎场最中央的地方,环绕比武场建立起的木质看台,竟颇有几分古帝国斗兽场的宏伟。
利奥波德伯爵的座位在最上方。
那里从左到右,分别悬挂着大日耳曼尼亚帝国的鹰标盾徽和巴本堡家族的红白盾徽。
两边是环绕式的看台,自上而下排布。
对于绝大多数竞技大赛的场地还很简陋的中世纪,这简直相当于后世一座能容纳上万人的大型体育场。
洛萨有些感慨:“这位利奥波德伯爵也是个雄心勃勃的人啊。”
“据说,这位利奥波德伯爵也打算参加这一轮的十字军东征,只是碍于皇帝陛下的颜面,暂时仍处于筹备阶段。”
前些年,皇帝跟教宗斗的正厉害。
皇权与教权的斗争,几乎已处于白热化,皇帝眼热一群神职者们富可敌国,试图削减神职者们的力量。
教宗恨不得拉起一票忠于神权的诸侯,向霍亨斯陶芬家族开战。
虽然后来因为种种因素而没打起来,但教宗也把皇帝的教籍给开了。
即使现在两方都有缓和的意思,但在教宗恢复皇帝教籍之前,一些中小封建主还是不敢擅作主张。
大日耳曼尼亚虽然松散,但皇帝还是有其权威的。
毕竟作为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家主,这位亨利皇帝拥有的施瓦本领地,也位列帝国初始四大邦国(即施瓦本,萨克森,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实力雄厚。
皇帝既是帝国皇帝,同时又是帝国境内最强大的封建主。
当然,真要说起来,波西米亚才是帝国境内最强的邦国,但波西米亚居住的主要是斯拉夫人,一直游离于帝国的权力中心之外。
洛萨之所以说利奥波德伯爵是个有野心的人,从他此次举办的竞技大赛的规模就可见一斑。
实际上,绝大多数骑士竞技大赛都是不设奖品的。
冠军会获得名望和荣誉,这就是最大的奖励。
而每一场比斗的胜利者,都能像真正战争中赢得胜利了一样,向败者要求赎金,或是获得对方的盔甲和马匹作为奖励。
所以,召开一场骑士竞技大赛,在很多时候,对于领主而言都是一件惠而不费的事。
而骑士们也能彰显个人勇武,无论是吸引领主的瞩目,从无地骑士脱颖而出,摇身一变成为采邑骑士。
还是博得名望,使自己出名后,再待价而沽,都是不错的事情。
可以说,骑士竞技大赛就是一场大型招聘会,是几乎每一名骑士都参加过的盛会。
只可惜,洛萨的父亲,阿尔高的维尔纳伯爵实在是太穷了。
他根本养活不了更多的骑士,所以从来也没召开竞技大赛,招揽骑士们的想法。
因此,迄今为止,洛萨还没能真正参加过这种中世纪贵族骑士们风靡的娱乐活动。
当然,骑士竞技大赛也是一项很危险的活动。
历次大赛,罕有不出现伤亡的。
即便使用容易断裂的白榉木骑枪,圆形的钝剑头,真打起来了,依旧很容易酿成伤亡和终身残疾。
尤其是甲胄不齐全的,家道中落,只剩下一副祖传的,堪称老古董的甲胄的穷光蛋骑士。
往往一个照面,他盔甲的薄弱处就会被敌人找出来,给予致命一击。
但他们依旧趋之若鹜,希望能被封君看重,招纳自己做采邑骑士。
莫德尔兴致勃勃道:“大人,我听说像我们这种步战的侍从也能参加大赛。”
洛萨摇了摇头:“最好别,只有骑士才能杀骑士,万一你一不小心,失手杀死一名骑士,很可能要抵命。”
这番话顿时给莫德尔泼了一盆冷水。
这时,人群中传来悠扬的歌声。
来自阿尔比恩北部的吟游诗人,怀抱着鲁特琴,一边弹唱,一边跳着舞。
这些居住在岛屿上的凯尔特人,仿佛天生就是能歌善舞的舞者,他们唱着一些经久不衰的名曲。
偶尔也会即兴发挥。
有个吟游诗人看到了戴着面纱的般若,眼前一亮,便弹奏着鲁特琴,在一旁跳起舞来:“啊,来自东方的黑发美人,她与我们勇武的骑士并肩而行...”
一边唱,一边露出讨好的笑容,向洛萨伸出手来。
洛萨很无奈地笑了笑,示意莱恩将钱币放在对方手心里。
般若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幕,她是个表情管理大师,单看眼睛,丝毫看不出半点心理波动。
一张巨型长桌上,摆满了美味佳肴,烤野鸡,孔雀,乃至天鹅,种种野味,以及大瓶的佳酿,任由宾客取用。
像极了后世的自助餐。
已经有骑士和同伴们喝得酩酊大醉,跑到看台下,伴随着吟游诗人的歌声,放浪形骸地跳着舞蹈。
在伯爵看台下,比武场地的中央,有一道长长的挡板,周围用简易的木栅栏隔开。
当大赛开始时,骑士们将会在挡板两侧分别入场,然后进行比斗,这是为了避免战马相撞,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
看台上,已经有不少贵妇率先到达了。
她们交头接耳,打量着比武场上出现的骑士们。
有的贵妇毫不掩饰自己对场中某些骑士的青睐,向他们抛去媚眼和花环。
诸多由政治联姻而走到一起的贵族夫妇,互相之间很少约束对方的行为,这也使得两方虽都已结婚,但均可放荡不羁。
这些贵妇们若是看中了哪位骑士,据说不仅会招为入幕之宾,还会资助一笔钱财,供骑士购买装备,甚至发展为长期的情人。
前方,头顶插着彩绘鸟羽,宛如一支努力开屏,求偶的孔雀的骑士,正向看台招着手。
他的相貌英俊,皮肤白皙,顿时引来一大片贵妇尖叫。
参加比武大会,争取看台上的贵族妇人和小姐们的青睐,以获得资助,甚至白嫖,同样是骑士们的追求。
洛萨很敏锐地注意到,在人群中,有一个穿着陈旧甲胄的骑士,和看台上的一名小姐对视了一眼。
那位小姐的眼神中充满忧虑,而骑士却是满脸坚毅。
很显然,这是一个落魄骑士和贵族小姐间的爱情故事。
一旦骑士能赢得比赛胜利,或是崭露头角,博得青睐,他就有门当户对,迎娶这位贵族小姐的希望了。
但洛萨并不认为他有多大的期望。
一套精良的甲胄,能使洛萨这样的骑士,在与马扎尔的游牧民骑兵的战斗中,以一敌十。
有甲和无甲,精甲和旧甲,完全是两个概念。
“这个时代的竞技大赛,还真是有趣。”
洛萨感慨道。
“汉斯,你参加过类似的活动吗?”
汉斯摇头道:“我们那个时代的竞技大赛,已经转变为了社交性质的演出,骑士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像野鸡一样,根本不用比斗。”
他也看得眼花缭乱,心潮澎湃,已经开始幻想在这种场面下,轻松击败敌人,博得满堂喝彩了。
“快看,伯爵大人来了。”
有人激动地大喊着。
人们顿时沸腾了。
在这缺乏娱乐的时代。
他们万分感激这位慷慨的伯爵,能掏出这样一大笔钱,来供他们享用如此热闹的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