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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科幻小说 -> 红警3帝国指挥官->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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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力大无穷,潜力不凡,英俊潇洒,灵感丰富,运势滔天,无法无天。
我曾经跟他讲过无天佛祖与释迦摩尼间的爱恨情仇,他有模有样的禅定感悟无天的思想境界,最终有所得到,一招黑莲召唤就是他的得意之作。全方位的提高素质与潜力,吃下去可以很快痊愈伤势。可谓是居家旅行的必备技能。我有幸从他那里学习成功。
终有一天,他拜别宗门,拜别教导陪伴他的我们,我的知识技能虽然没有学个万一,宗主的体术技能他没有学个完全,长老的法术技能他没有学个完全,三位弟子的枪械技能、蜘蛛技能、人类技能他没有学个完全,他就想独自一人外出闯荡,可能是他觉得科学发展观就足以让他纵横不败或是百战不死。我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如果换做是我,我根本不可能在学艺不精的情况下离开学习的安乐窝,可能他是魔怔了吧。毕竟他已经长大了。
他离开的时候,宗主拜托我偷偷跟上去,说是只有我可以保证他不吃太多的亏。
我化作影子跟在龙傲天背后,走出数十里,他停下脚步,说:“出来吧,我是龙傲天,龙傲天的龙,龙傲天的傲,龙傲天的天。”
等了半小时不见他走动,我乖乖从他影子里走出来,问他:“你是怎么知道我会跟上来?”
他说:“猜的。”
如此,我加入了他的队伍。
半个月后,我们来到了野外的一户人家,那里居住的是一个老人家,他请我们喝花茶。告诉了我们再往东走二十里就有城镇。
地图更新。
路径选取。
我们从最近的小路上走向城镇,不一会儿就到达了目的地。
城主府的士兵在城外张贴榜单,上面写着一些内容,说是寻求高质量血液,奖品是副城主职位。
放眼望去城市的居民大多面黄肌瘦,走几步便气喘吁吁,胳臂上大多有血点,是针头造成的结果。
至少不是牙印。
得到推论:城主是个吸血鬼,于此城内作威作福。
龙傲天说:“看来我们此行伏祸不浅。”
我投了个骰子,看着六点,我说:“大吉大利,定无霍乱。”
“不愧是你。”龙傲天对这个亦父亦母亦师亦友的人抱有幻想,他的安全感在此时此刻呈满足状态,不存在逃跑的想法。
他带着我,来到城内,四处张望,企图找个活干,很快,我们找了个教书育人的活儿。
他教拳脚,我教语言。
拳是长安太平拳,脚是踏碎凌霄脚,语是本土本国语,言是外来异乡言。
小小一个教室,我在上午叫人语言,他在下午教人拳脚,晚上,我们睡在宿舍,而有件事发生在了我们身上。
“每个月都要无偿献血?凭什么?就凭城主他是吸血鬼?”
“没错。除非你去城主府把他打服。”
“好哇,我这就去。”
带着旁边的我,带着闻讯而来的一大帮子人,龙傲天来到了城主府。
城主府内。
“桀桀桀,终于有人跑来送死了吗?”
龙傲天大笑一声,说道:“今日我忍屎忍尿也绝不忍你。给爷出来受死!”
城主穿着小熊图案的睡衣缓缓走出,他说:“我已经寂寞了三年,终于有强者路过这座城。我要问你,你有家人吗?有师傅吗?有和你一般强的朋友吗?”
龙傲天说:“这些与你无关,来年的今天就是你的祭日。给爷死来。”
城主带着一身阴影来到龙傲天身边,一爪子掏向了他,眼见着就要得手,龙傲天冷笑着一拳轰出,城主化作了几片肉块,洒满一地。看来他的不死身不如龙傲天的攻击有力。
“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城主了!”
登高一呼,满城风雨皆停。
从此就是潜龙入海,天地大自由。
在龙傲天担任城主的时间里,发生了几件大事,都被一一平定,没什么意义就不说了,直到三个月后,发生的大陆争霸活动开始,龙傲天手下已经有了一批我赞助的机械化部队。也就是红警3帝国部队。他会带领我的部队打天下。轻而易举。就像让青年拿着木棒驱逐猫咪一般。
有一部分找死的人想要反对,以反对暴政的口号席卷小城附近的八个城市,短短时间组成了十六个集团军,其中有外国人资助的有被强征入伍的就是没有自愿的。
很快,第一次决战开始了,敌方出动十六个集团军与二十四个扈从军团,他们的目标是斩将刈旗、一扫龙傲天与我留下的基业,他们在阵前放出口号:“日出东方,唯我不败。”说完就派出数千超能力者,其中不乏一些吸血鬼、狼人、蜘蛛能力者,当然最主要的是人类的枪械能力者。他们突入我方射程范围之内,刹那间,炮火连天,一个接一个倒在了机械的火力之下,他们的口号化作了虚妄。
龙傲天:“一帮乌合之众,何足挂齿。”
我笑了笑,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就算他们弱小,难道我们就能无视他们了吗?”
无视敌人的后果很严重。
龙傲天说:“此战结束后,我要把俘虏杀光。一个不留。”
我说:“会有俘虏吗。”
我知道不会有。
就像猫咪只知道舔舐它的奶子。龙傲天的眼界使他进入了目无法度的境地。他有的是打破常规的手段,以黑魔法——蛊惑人心为例,他可以造成方圆数十里的人心归附,领地里的居民一个个都把他当成救世主奉上所有也是轻而易举。
这个世界上重复名称的情况多了去了,就像大海里的海水大致相同。
我带着褐色兜帽,身穿黑色法师袍,脚上穿着的是c_136同位素制成的鞋子,一套盔甲在黑色法袍之下保护我的肉体,一圈银色项链戴在脖子上守护我的精神,腰间佩戴无锷长刀,双手袖子里都加载了一个袖里剑。这幅装扮放在刺客群体里妥妥一个大师。
我奉命保护龙傲天,奉的是天命,为的是完善虚拟与现实神职的转换。若要说我有其他私心,可能就是类似父子情之类的吧。毕竟看着他长大的。虽然他有些狂妄,但是他也有狂妄的理由,在普通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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