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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玄幻小说 -> 天遮-> 第四十四章 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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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讲理
- 许净远刚走出院子,一道稚气犹存的声音,已经先一步传入耳边。
定睛一看,不远处的景物化成一片虚影,淡淡烟雾中,隐约看见一道身影,以着万马奔腾之势,迎面冲来。
在他愣神的功夫,洛秋已经到了跟前。
眼看二者就要撞上的时候,一阵急刹车的声音传来,伴随着一股烧焦味,地上豁然出现一条明显的轨迹,还能看到零星点点的火光。
一个人的速度得到多快,才能在地上留下一条三米的火焰通道?
如此不可思议的一幕,看得赵兴易、许净远的眼睛都快掉下来了。
这么虎的人,少见啊……
“不疼的吗?”
二人脑中不约而同冒出“傻子”两字,以脚刹车,没有十年脑血栓根本干不出来。
“你谁啊?”
洛秋一抬头,一个陌生的面孔出现在视野里,怒气冲冲的说道:“本大侠来了还挡道,一点尊老爱幼的美德都没有。”
“休得胡闹。”
赵兴易一看,又是洛秋那厮,怒火就蹭蹭的上窜,血压都飚到一万了。
他不想让许净远知道自己的破事,终究是忍了下来,没有当场发怒。
确定不是怂了?
“净远,我送你出去。”
“好。”
许净远微微点头,临走的时候,撇了洛秋一眼。
洛秋察觉到许净远的余光后,做了一个鬼脸。
许净远不由得哑然一笑,好有意思的年轻人。
易兄的私生子吗?
我得找个时间问问。
……
洛秋走进书房,提起茶壶一饮而尽,抓起桌上的水果、点心,就往嘴里塞,尤其是那个手啊,脏得都在茶壶上留下黑色爪印。
难道是要跟济公看齐?
洛秋心里苦啊,自己明明是个主角,却有点不正常,都要送去精神病医院了,孤苦伶仃的奋斗,而且凄惨无比,一点人气都没有,还有奇奇怪怪的设定一大堆,只能仗着大佬背后撑腰,成为一个作死小能手。
弱鸡归弱鸡,打架都不怕一下,因为我背后有大佬,得罪我,我让你明白,你对力量一无所有。
实则真相是自己都快养不起龙仔了,顾家得来的天材地宝,都在龙仔的肚子里,就连在高光、黄有德身上收刮来的东西,也在一步步减少。
真到了不得已的时候,源器、世界级武器都得拿去当狗粮。
他现在处于一个尴尬困境,要么破开天地屏障,去往中原世界,要么就寻找各种能量,否则解决不了龙仔的问题。
若是龙仔真有能力到中原世界,岂不意味着有能力回去,都不用自己同意,就跟上次一样把自己劫走。
他敢笃定,龙仔时时刻刻都想自己回去。
那可是真的至高存在啊,自己又不是奇皇,去了送菜吗?
……
赵兴易走进来一看,差点都背过气去,自己花了十金币买的宝贝茶壶,就被洛秋嚯嚯了,气得头上的火都烧到房顶了,赶紧抢过来,用力擦干净……
“说吧?找我又有什么事?”
“我不是说了吗?”
洛秋用一副看傻子的目光看着赵兴易,再次解释道:“月钱呗,我去领工资的时候,人家不给,总不能直接拎起来打一顿是吧?好在我这人讲‘理’,在我以理服人的道理轰炸下,幡然醒悟,就说你同意才能给,不然也没有办法。”
赵兴易忍住不笑,问道:“你还讲理?”
巡检司的俸禄,直接由朝廷拨款,本身是没有财务、会计之类的部门,后勤部只负责后勤保障,也是没有参与工资发放的问题。
他们跟捕快、吏员不同,后者是地方衙署发放。
洛秋准是找错方向,那些人看洛秋的样子,八成以为是骗子,估计都不带理会一下。
平常人去办事,都是你推我,我推你,屁大点的破事,不弄个几天,来来回回跑几十趟,根本没有下文。
你没有听错,就是没有下文,想要把事情搞定,等一年半载后再来,可能还没有结束。
洛秋理所当然的回道:“对啊,我跟她说了,我是你叔,不管用,便将她的腿打断了,这样才能安生一些。”
赵兴易听到洛秋的话,心里给自己记上一笔,债多不压身,多打断两条腿,似乎也算不上什么……
“那你打断她几条腿?”
“当然是两条腿啊,本来我都打算收脚了,传出去多不好,说我飞扬跋扈,欺男霸女,我也是要脸的,当然不可能真的打断两条腿,可那家伙哭爹喊娘,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打断一条腿怎么生活?坐轮椅还有一条腿能用,独立行走又断了一条腿,为了她着想,干脆都断了,你放心好了,我心里有数,一点儿都不疼……”
“心狠手辣、不学无术、纨绔子弟、为非作恶、蛮横无理、目中无人、狐鸣枭噪……”
洛秋下意识的用出读心术,不听还好,一听就差点跳起来揍人。
自己为人着想,怎么就成心狠手辣了?
哎,读心术不能多用,被打的人,容易莫名其妙,可我心里舒服啊!
打人?
爽啊!
一直打人,一直爽。
赵兴易有些头疼,却又不能不管,谁让洛秋用巡检司的名义,还有自己的名义,破天荒的说道:“那你自己注意一点,那人家里都挺有权势,父亲从五品,任职玄煜学院的副院之一,丈夫从七品财政主事。”
洛秋很意外赵兴易会关心他,建议道:“官二代啊,难怪鼻子都翘天上了,这样的蛀虫,还是早点关入牢房,顺便把一家子都送进去,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谁都不能缺。”
赵兴易只是想威胁一下洛秋,没想到洛秋要把那一家子都抓了。
等下……
好像也不是不可以……
“对了,月钱呢?”
砰砰砰……
书房里又是一阵鸡飞狗跳,角落里冒出一个人,拿出纸笔,一边记录,一边嘀咕着:“昭圣纪元五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赵司首与沈剑心互殴,赵司首败,签订不平等条约,赔偿月钱二十银币七铜币……”
“滚滚滚……”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