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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现言小说 -> 和闺蜜一起穿年代-> 第三章 :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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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下场
- 就说近期的事儿。
原主二婶的同事爱人在文化团工作,帮忙问的,这次招的人也不多,也就没往外传,悄悄让姜糖准备着。
结果女主无意中看到姜糖在院子里练嗓子。
眼珠子一转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跑去文艺部报名。
两个人争一个位置,女主原本就会弹钢琴,歌也比原主唱的好。加上原主在面试中失误,歌唱跑调了不说,自己拿过去的乐器也被人踩了。
可想而知,最后原主落选了。
回来就和女主吵上了,说女主踩坏了她的乐器导致的。
没想到原主受伤后,自己会来到这里。
哀叹过后,姜糖又想起了闺蜜,斜对门那家好像也叫孟司柠,和她闺蜜长得很像,是书里男主的白月光。
当初看这个文,草草的翻越了几章,也是发现那个恶毒女配白月光和她们名字一样才往下看的。
要不然,她实则看不下去。
整天不是虐女主,就是男主各种吃醋,动不动就一大堆肉麻的话,壁咚之类的,关键还一心两用。
爱情是至高无上的,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甚至可以超越道德和伦理的界限。
有些毁三观,所以她看到一半实在看不下去,就弃文了。
...
夏日的清晨来的早,又是新的一天,半个月的休假已经结束,孟司柠今天要开始上班了。
早早的起床,从衣柜里挑了一件白色短袖上衣,穿了一件军绿色的直筒工装裤,这条裤子和这边的军装裤还不太一样。
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不少时髦的衣服。
之前原主穿的特别高调,但也给她惹来了不少闲话。
人本来长得就好看,再打扮成那样,在人群中是非常显眼的,而且这样穿衣打扮,这里的人不觉得你多美,只会觉得你穿的花里胡哨,不正经。
这次受伤,就是因为显眼,被歹徒一眼看到。
这条裤子是她从国外带回来的最不起眼的一条,把上衣束到腰身里,头发松松垮垮的梳了一条马尾辫,看着特别有气质。
一米六七的个头,鼻子高挺,精致的五官和面部的轮廓赋予了一种说不出的高冷疏离感。
不过她眼睛很特别,内眼角尖锐如剑,外眼角有微微上挑,加上白皙的肌肤,整个人透着一种清冷又不失温柔的气质。
但实际上,笑起来又是一种感觉,温暖又明媚,如同初春的阳光一般,不那么刺眼,但又带着热度,仿佛能治愈一切烦恼和忧伤。
不过,她很少笑就是了。
在看看衣柜,能穿的没几件,或许她该去百货商场买几件普通的衣服。
拉开抽屉,从一个很厚的钱包里拿出两块钱和几张票,放在包里。
是了,很厚的钱包,那个皮质的钱包还是原主从国外带回来的,里面有两百多块钱。
这一年在报社,单位给她按大学生的工资标准来的,一个月的工资是四十五块,三十二斤的粮食和一些生活用票。
另外还有稿费可以拿。
没有错哈,这个时候,报社的工资比别的地方的工资普遍的高。
再加上妈妈那边给的,她这一年除了生活费,身上存了一千多块钱。
在加上爸给她留下的三万多块,还有外婆给她的二十多万的资产。
她现在在这里妥妥的富豪。
可惜这么多的钱,没有票也花不出去,更不要说投资了。
只能让它们安安静静的躺在存折里。
原主倒也不是个乱花钱的,不是她不花,而是在国外见过市面,对这里的许多东西都看不上。
这一年,她除了吃饭,就是买个抹脸的雪花膏,几乎没怎么花钱。
别的女同志想要的手表,自行车,她也有。
而且手表她都有好几个,劳力士,百达翡丽,欧米加,伯爵。
想了想,孟司柠把手上这个劳力士的手表摘了下来,换上了低调的浪琴牌的。
林泗云见她下来,淡淡道了句:“今天食堂有豆浆,还有油条,我没买菜,就着孟姑姑送来的小咸菜吃吧。”
孟司柠没想到食堂竟然舍得做油条,要是之前的她,肯定不会吃高油高糖的食物,来了这么多天,一点儿重口味的东西都没吃过,她现在难受的很。也就昨天吃了个豆角炒肉,见了点荤腥。
在这个时候,没有各种添加剂,随便吃,也胖不到哪里去,可惜,她不怎么会做饭。
“恩,真好吃,姑姑今天早上来了?”
“这是孟姑姑前段时间送来的。”
那就是她还没“来”的时候送来的。
孟爷爷是个老红军,有一儿一女。
孟长仪,是原主的亲姑姑,她和姑父都在戎区医院上班。
姑父还是一个科室的主任,表哥和表妹也都是一个系统的。
“中午你自己吃饭,我晚上回来晚的话你不用等我,给我留饭就行。”
孟司柠一边吃着饭一边和林小弟说着。
林泗云应该听到了,但他一直没开口说话。
小小年纪这样沉默寡言的可不好,林泗云刚来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性子,这多少和原主有些关系。
原主从小和爸妈生活在国外,后来因为国家需要,毅然决然的回来投身于国家的建设中,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原主和爸妈断了联系。
直到一年前外婆去世,她带着外婆生前的研究成果,在各种阻碍中被国内的戎兵同志们接了回来。
回来以后才知道,爸爸去世,妈妈再婚的消息。
两个月后,组织也给安排了工作,因为她在国外学的是新闻类,所以组织给了她两个选择,一个是电视台,一个是报社,她选择了报社,现在是一名编辑记者。
原主回来后,就见过妈妈两面,还有妈妈现在的爱人林叔叔。
他们两个人工作的地方很严密,里面设施不是很全,为了他们的儿子上学方便,本来是想送到林家那边呢。
但林家在京市,离的比较远,正犹豫的时候。
原主提议让弟弟跟着她。
但实际上,这半年,原主对这个弟弟并不好。
平日里对弟弟冷言冷语不说。
原主还跟一个小孩子约法三章,什么小男子汉了,住到这里,也要主动分担家务,做饭洗衣,打扫卫生,也不管小孩子会不会,看着林泗云笨手笨脚的窘迫样,她就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