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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林双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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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我要疯了,到底还要多久才能到啊。”方远终于坚持不住,将背囊从身上卸下,瘫坐在路边。

楚扬也随即泄了气,在方远身边,软在了地上。

乐风见他俩走不动,淡淡地笑了笑,便也在他们身边坐下了。

上路刚半个月,三人的战马就都病死了。一路上也没有租马的地方,只能徒步。此时他们已经徒步赶了一个月的路。

“我就不明白了,好好的马,怎么就水土不服了呢。这骑到半路上病死了,哪里还能找到马哦。”方远抱怨着。

“没办法,总不能不走吧。”乐风安慰着,“还有三天,学校就要开学了,咱们必须及时赶到呐,不能给咱们边军丢人。”

楚扬点了点头表示赞同,“没错,不能给李将军丢人,咱们可是他推荐的。”

乐风听到这话,心里莫名掠过一丝不舒服。

方远和楚扬,就是即将和乐风一同前往云梦山军校进修的同伴。

方远二十岁,一头红发,带着一种忧郁的帅气,但是人很开朗。他个子和乐风差不多高,来自重装骑兵营,弓马娴熟,最喜欢的武器就是弓箭。据说他从小练习骑射,十四岁时便能开五百斤的硬弓,百发百中。他之所以有资格被选派来军校进修,就是因为他的箭术。

楚扬来自步兵营,十九岁,但是身材却格外魁梧,惯用一口虎环阔刀。据他自己所说,他的爷爷是来自很远很远的西边的金头发胡人,个子很高大。因而遗传下来,隔代像,他也就跟着身材魁梧高大,还遗传了爷爷的金色头发。他喜欢把自己比喻成一种叫做狮子的猛兽,但是乐风没见过狮子,他自己也没见过狮子。

三个人在路边休息着。

乐风把水壶拧开分给大家喝:“再有两天,咱们就能到云梦山了。刚好能赶上开学报道的日子。”

方远喝着水,脱下鞋子,揉揉酸痛的脚:“乐风,你体力怎么这么好啊,我真是走不动了,我看你一点也不累呀。”

楚扬也跟着发问:“就是就是。别说远哥了,我这个来自步兵营的专门靠脚丫子的人,都走不过你。你真的是骑兵?”

方远听到这话,登时不乐意了。

“你的意思是骑兵的脚力就肯定比不过步兵咯?”

“不是不是,这不就有一个比我强多了的骑兵嘛。”楚扬尴尬地笑了笑。

三人休息了大约一刻,便准备继续出发。

就在这时,三人听到远处有人声越来越近,而且似乎是女声。

很快,两个女孩子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二人精神正佳,正骑在马背上说笑打趣。

见到乐风三人,她俩显然也是吃了一惊,停止了嬉笑。

其中一个个子高挑,乌黑的长发垂至腰间,穿着一身红色的劲装,眼眸深邃,鼻梁高挺,红唇娇艳欲滴,胸前的双峰在高大的枣红色骏马上显得更加挺拔。刚才她说话时还笑靥如花,此时看到了他们三个,却马上换上一副戒备的神色。

而另一个女孩子个子不高,骑着一匹白马,苹果脸蛋,睁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眸,也是一头黑发垂至腰间,穿着一身蓝色的绸缎衣服,正好奇地看着这三个陌生的男人。

她们两个和乐风三人一样,都带着大大的背囊,但是区别在于,她俩是骑着马的,背囊也驮在马背上。

三人互相对视了一下,交换眼神后决定还是少说话比较稳妥,赶路才是最要紧的。

正当他们继续低头往前走的时候,其中一个女孩子先开了口。

“你们,是要去云梦山的吗?”

三人站住了脚步回过头来,原来是那个苹果脸的女孩子在说话。

方远略感吃惊:“莫非二位也是......?”我叫方远,他叫乐风,金色头发的大个子叫楚扬,你

苹果脸女孩点了点头:“我和我表姐也是去云梦山军校。我叫汤圆。”

“在下林双雨。”红衣女子淡淡地说。

乐风注意到高个子女孩用眼神暗示着苹果脸女孩,他猜应该是让她不要多说话。

既然对方存有戒心,那就不必互相勉强了,乐风想拉着二人离开。

就在这时,楚扬居然嘀咕了一句:

“我没想到还有女人去上军校的。”

那个叫林双雨的女生显然听见了,面露愠色。

“女人怎么了?女人就不能上军校吗?女人就不能领兵打仗吗?”

楚扬却完全没有察觉,继续自顾自地说:“我的意思是说,军队里女人会很不......”

林双雨直接打断了他:“倒是你们三个,是从哪支部队来的?”

乐风开口道:“姑娘,我朋友的话如有冒犯,万望海涵。我们是来自北方要塞的边军,隶属于李长天将军麾下,被选派来云梦山军校进修。”

“你们被送过来,连匹马都不给你们吗?都说李长天的部队是北国第一大屏障,如今看来也只是徒有虚名而已。边军就是杂牌,永远都是。”

她说完便冷笑起来。

被人说是徒有虚名,还连带着主帅一起骂了,这女子竟毒舌至此。三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楚扬黑着脸,已经将右手按在了自己的虎环阔刀上。乐风敢肯定,如果这女子敢再多说一句,他就会直接动手。

“哇,你们是李长天叔叔派来的呀?”

汤圆似乎没有察觉出剑拔弩张的氛围,无心地说道。

但是她无心之问,反而是让紧张的氛围轻松了下来。

乐风心中却升起了疑惑。叔叔?看来这小姑娘和李长天的关系非同一般。

他拱了拱手:“敢问两位从何而来?”

林双雨依旧没有好脸色。“京师卫戍营。”

“圆圆,咱们走吧,天快黑了。”

林双雨坐在高头大马上,冷冷地俯视着这三个“杂牌”,然后拽起缰绳,策马继续上路。汤圆说了声“再见”,便跟着走了。

“切,什么东西。”楚扬满脸愤懑,“就刚才,要是她敢再出言不逊半句,我就把她的马一刀剁了。”

方远调侃着:“别不服了,咱们拗不过人家的,她俩的来头肯定不小。”

接着他又开始感慨:“唉,京师卫戍营呐,羡慕羡慕,只可惜我这辈子就是在北方吃沙子的命。”

可是乐风和楚扬却困惑起来。

“你从何判断出来的?”乐风问。

“不就是骑了马吗,穿着的便装看起来布料不错,但是稍微有点小钱的人家都置办得起吧。”楚扬不解地反问。

方远摇了摇头。

“不不不,这两名女子来历绝不简单。京师卫戍营是云流国毋庸置疑的王牌嫡系部队,专门负责拱卫京城,保卫王室。”

“能够进入卫戍营的士兵,都是每年从各军中百里挑一而来的。”

“也有许多的王公贵族或者权臣喜欢把自己的子女送到这支部队历练一番,挂一个百夫长副将之类的虚职,不用吃苦就能给履历镀上一层金,生活也不苦。”

“卫戍营的待遇,是全云流国军队中最顶尖的。他们部队驻扎在京师里,生活条件好,伙食也好,不像边军天天日晒雨淋,一天三顿啃干粮,还时不时断水。卫戍营的士兵平日告假出来还可以在京师里找一家好店,大吃大喝一通,酒足饭饱后找一处风尘去处挑个姑娘,好不快活。边军几乎没人告假,因为出了军营,出了荒漠就是草原,方圆数十里没有人烟,出去做什么?”

“她俩很可能是某位贵族的女儿之类的,而且能够为她俩争取到去云梦山的资格,地位绝对不低,估计是位王爷。此外,她俩的家人应该和李长天颇有交情,否则不会以‘叔叔’称呼。”

乐风听完,默默点了点头。

三人继续赶路。

天色渐晚,正当乐风估计今晚要在野外露宿之时,却见到前方有一家二层小楼的客栈。

三人大喜过望。楚扬第一个朝着客栈跑过去。

楚扬推门进去。

“店家,我们来住宿!”他喊道。

招待瞬间醒了,赶紧上来接待。

“客官几位呢?”

“三位。就住一晚。”

“小的这就准备三间客房。”

方远摸了摸咕咕响的肚子:“有饭食吗?”

“有的,一会就给三位送来。三位不妨先落座休息。”

“有硬菜都尽管上来,钱不是问题,酒就不要了,上一些清茶。”

三人找了个餐位坐下,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片刻之后,一盆蒸羊肉,一大盘卤牛肉片,几碟小菜,还有三大碗米饭,一大壶茶水被送上了桌子。三人风卷残云般吃完了桌上的东西,喝着茶水休息。

楚扬拿着一根牙签挑着牙:“这羊肉不如咱们北方的,香味差远了。”

方远笑道:“我看你吃得比谁都快。”

“这个小菜倒是从来没吃过,我连是什么都没吃出来。”

招待此时正上来收拾碗筷。听得这话,他不禁笑了起来。

“三位是北方来的?”

三人点点头。

“这些都是咱们中原特有的蔬菜,容易坏,所以只能当地产当地吃,北方种不出来,又运不过去,自然吃不到了。”

“小哥,这里去云梦山还有三天路吧。”

招待一听,立刻恭敬了起来。“原来三位也是去云梦山的,招待不周之处万望见谅。这边沿着大路走,三天就到云梦山了。”

“什么也?你们店里还住着去云梦山的人?”

“是的是的,一个时辰前来的,是二位女子。”

莫非是那两个女孩子?

“是不是一高一矮,骑着马的?”

招待点了点头。

真是冤家路窄,三人心中不约而同地想着。

“这云梦山军校,小哥你也有所听闻?”

招待笑了笑,“小店开在这路边,什么人没见过?每年这个时候,都有不少去云梦山上学的,基本上都是和三位年纪差不多的。啧啧,都是未来的国家栋梁呐。”

“我们都是新生,小哥太高看我们了。”乐风谦虚道。

“哪的话,能够去上这学校的人,能是一般人吗。”

“和我们讲讲这学校吧,我们都只知道这么个名字,其他的都不知道。”

“对啊对啊,你离学校这么近,肯定听说过不少学校的故事,和我们讲讲吧。”

招待一下子来了兴致。

“话说这云梦山军校,那可是不一般。这是为整个云流国培养未来的将军的地方。军校里的老师,全都是从旧云流国各地部队抽调过来这里教学生的,个顶个都是身怀绝技,有自己的拿手兵器,武艺非凡。名师出高徒,云梦山出来的学生,都是公认的雄才大略,深谙兵法,个个都有自己的拿手绝活。”

“据说云梦山军校的毕业典礼上,连当今圣上,咱们云流的皇帝,都要来参加,为成绩最优秀的十名学生赠与佩剑。学生毕业之后,就会分配去各个部队,起步就是百夫长。”

“这还不是这所学校最厉害的地方。历史上到了打仗的时候,云梦山军校就会解散,留下些人看着校门,剩下的学生都要跟着老师们披挂上阵,去到前线打仗,连校长都要去。五十年前,国家动荡,云梦山军校的很多学生都立下了赫赫战功。”

“但是战争一结束,不管你是立下了什么功,哪怕你是斩了哪个敌将,还是生擒了哪个叛乱自立的假皇帝,就是立下了天大的功劳,你也得乖乖回来把四年的学上完。你不想来?可以,那就不认你这个学生。这就是学校厉害的地方了。”

招待越说越兴奋,越说越放得开。

“所有将军都以在云梦山军校进修过为正统。哪个将军没上过这学校,或者学校不承认,那他这辈子都是杂牌,他的部队就是杂牌军。这学校就是这么牛。”

“李长天将军听说过吧?人家手持一杆白龙啸金枪,真叫个天下无敌,平定叛乱,扫除边患,多大的威名呐,这些年立下了的功劳数都数不清,他的部队那也是身经百战,战功赫赫的虎狼之师。可结果呢,闹了半天他没上过云梦山军校,那他就是个杂牌将军,叫人家安排去守边关,京城里的事都不叫掺和,他的部队,到哪里都被叫杂牌。”

招待正欲继续说下去,却见楚扬猛地一砸桌子,站了起来。

“妈的,老子们在边关,生里来死里去,刀尖上舔血,还要被那帮不用打仗,养尊处优的少爷兵叫杂牌。”

乐风和楚扬也黑着脸,一言不发。

难怪,那个叫林双雨的女子会管他们叫杂牌。

招待自觉失言,连声道歉,一边抱起收拾好的碗筷急忙忙躲开了。

“天不早了,我上楼睡觉了,明天还得赶路。”楚扬撂下一句,便上楼了。

方远叹了口气:“没事,咱别往心里去就行,就是些闲言碎语。”

说罢,他也起身上楼了。

乐风听到方远提起赶路的事,方才想起有重要的事还没问。

他在店里转了转,找到了老板,询问关于马的事。

老板说马倒是有,不过只有一匹,可以拿来驮行李,说罢便带着乐风去了店后看马。

马厩里有三匹马,但是有两匹老板说是客人的。乐风一眼就看出是白天那两名女子的坐骑,高大魁梧,而老板给他看的,却是一匹驽马,矮小瘦弱。两相对比,乐风心中苦笑,安慰自己,这马用来驮行李确实是够用了。

谈妥了价钱,老板便去忙了。

乐风却没走,主要是想再看看那两匹马。

这两匹马,不光身材魁梧,高头阔肩,马腿粗壮有力,毛色纯正,这是来自西域的马,放在北军中,那也是顶级的品相。

如果是朋友的,他无论如何也要借来骑一骑,但是既然是陌生人的,还是有些矛盾的陌生人,那就只能这样子看看,过一过眼瘾了。

不过看着看着,他还是忍不住想上手摸。林双雨的那匹枣红色马非常温顺,他轻轻抚摸着它的脖子,自言自语道:“总有一天,我也要有一匹这样的马......”

“什么人!”一个女声打破了寂静。

乐风吓了一跳,转头看去,正是白天见到的女子之一,这匹枣红马的主人,林双雨。

林双雨也一眼认出了他。

“你......你这个杂牌贼军,居然敢来偷我的马?!”

乐风苦笑——瓜田李下,这下要解释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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