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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穿越小说 -> 我曾笨拙地爱着你-> 初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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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
- “喂,他很花心的,你千万不要爱上他啊。”方悠悠看见她的老同学白非亭笑的样子,不放心地对我说到。
方悠悠和白非亭从小认识,父母都是同事,从小学,初中都是同学。到了高中,同校不同班,被方悠悠称作这是一段孽缘。白非亭小时候矮的很,总是被人嘲笑,可到了高中,一下子窜到了一米八,还学习贼好。这下子方悠悠彻底在这场战争里输掉了。
我望着他,笑了笑,心想:“哦,原来是个海王啊。”迟欢从没想过,自己会栽在他身上,栽在出场即是负分的人身上。我叫迟欢,出生在一个不穷也不富的家里,好也不好,如果足够穷,我可能充满了逆天改命的斗志,如果够富,那我可能也不用和别人竞争,早就“孤独且难过”地回家继承财产去了。我的学业还行,但是也就还行,而爱情则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
也不是没人追过,但是我觉得比起我妈打断我的腿来说,爱情一文不值。所以,我成了我所有前男同桌的狗头军师,帮助他们解决爱情的疑难杂症……可能我要当红娘,早就赚了第一桶金。
我还记得初中,我同桌给我激昂地讲爱情,我抓了一把我的巧克力味爆米花塞进我的嘴里,阿巴啊巴,成功演绎了什么叫呆。然后我同桌问我,给点反应,咱班你觉得A好看还是B,我想了想,唉,单纯吃瓜也这么难了。
末了,我果断选了第二个,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好像还给过我吃的,多么人美心善。然后,最后他和C在一起了,我想着多么叛逆的孩子,多么有个性。后来我才明白爱情不会消失,但原来是可以转移的。
事实上,也确实如方悠悠所讲,我的一共五个朋友,得有四个都把他当做了最好的朋友。
当我听到第三个人时,我就成功对他燃起了熊熊的兴趣,不过不是爱情,而是八卦之火。是什么大佬能让我最高冷的姐妹都夸他,是人性的生活,还是道德的崇尚?
要知道光我陪在不同陪他买奶的人旁边都两次啦。当一个电灯泡不稀奇,当两次电灯泡也不稀奇,但是当两次电灯泡女主还不同一人时,我这个电灯泡觉得wow。
但当下发成绩时,我发现,最令我心酸的是,我竟然考不过一只海王,是的,考不过!我被分在实验班,而他却在精英班!不怕渣男会说话,就怕渣男有文化!
再次见到他,不是在校门口,竟是在班车上!他竟然和我,唐悠悠一个班车。但转念一想,也对,他俩要不是邻居,怎么当的小学同学。
我就又窝在椅子上,玩手机了。比起爱情,手机真香,嘻嘻嘻。忽然我发现手机上投下了一片阴影,原来是那个白非亭啊,他坐在了我前面的椅子上。然后他从书包里掏出来了一本书,还是最难的有机化学,开心地写了起来。我的脑子里全是what???
这不是放学回家的路吗?怎么有人能这么卷的?做有机化学真不会直接睡着吗?渣男自我修养这么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