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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军事小说 -> 亚德哈姆-> 第一章 一封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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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封来信
- 一条蜿蜒壮阔的布加河,宛如一条银色的绸带,轻轻而坚决地将北地高原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一分为二,创造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河流的东岸,是辽阔无垠的盖亚草原,那里是自然的宠儿,展现着无尽的生命力。蓝天如洗,清澈而深邃,仿佛能洗净世间一切尘埃,与草原相接之处,界限模糊,让人分不清是天映蓝了草,还是草染青了天。阳光洒落在这片绿色的海洋上,每一株草尖都闪烁着金色的光芒,它们随风起舞,一浪接一浪,宛如真正的海洋,在风的指挥下演绎着波澜壮阔的舞蹈。这风,是来自北地深处的自由之风,它带着草原的芬芳与远方的呼唤,轻轻拂过每一寸土地,也吹进了人们的心田。在这片草原上,闪特人是这片土地的灵魂。他们身着色彩斑斓的服饰,骑着健壮的马匹,在草原上驰骋,留下一串串欢快的笑声和粗犷的歌声。
那歌声,是他们对生活的热爱,对自然的敬畏,也是世代相传的故事与梦想的载体。歌声时而高亢激昂,如同草原上的雄鹰翱翔天际;时而低沉婉转,如同夜晚草原上的溪流潺潺。它们随风飘散,穿越草原,越过布加河,仿佛能触动对岸人们的心弦,让两个世界在这一刻产生共鸣。在草原的尽头,几座洁白的蒙古包点缀其间,炊烟袅袅升起,与蓝天白云交相辉映,构成了一幅温馨和谐的画面。闪特人围坐在火堆旁,分享着狩猎的收获,讲述着古老的传说,孩子们则在一旁嬉戏打闹,脸上洋溢着纯真的笑容。这里,是闪特人的家园,是他们世代繁衍生息的地方,也是他们心中永远的骄傲与向往。而布加河的另一边,则是另一番景象。那里或许有茂密的森林,有蜿蜒的山脉,有宁静的湖泊,但无论如何变化,都无法掩盖布加河作为分界线的神圣与美丽。
它静静地流淌,见证着两个世界的变迁与融合,也默默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生命
当然,做为圣德兰帝国与闪特人不成文的边界划分线,布加河的另一边做为圣德兰北方边境的边防哨所却是另一翻景象。
连绵不绝的布加山,犹如天地间的一道雄浑屏障,巍峨耸立,直插云霄。从遥远的地平线望去,它那光秃秃的山脊上,覆盖着一层又一层凹凸不平的深黑色巨石,这些巨石在日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幽冷而神秘的光泽,仿佛是大自然雕琢出的魔鬼之齿,既壮观又令人心生敬畏。
然而,就在这看似生命绝迹的荒凉之地,奇迹般地流淌着一股清冽的溪水,它自山顶的某个隐秘泉眼涌出,沿着布加山那蜿蜒曲折、布满沟壑的山涧,悠然自得地穿梭其间,最终汇入布加河,用它那潺潺水声,向过往的行人低语着岁月的故事,讲述着它跨越千年的坚韧与不凡。
在遥远的古代,布加山与广袤无垠的盖亚草原并非如今这般隔绝相望。据古籍所载,那时的它们紧密相连,共同编织着一片生机勃勃的绿色画卷。布加山上,绿意盎然,森林密布,树木参天,枝叶交织间,透下斑驳陆离的光影。春风吹过,不仅带来了万物复苏的气息,还轻轻摇曳着每一片嫩绿的叶尖,发出沙沙的响声,与林间百灵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曲春日的交响乐。在这片乐园中,百灵鸟不仅是欢乐的使者,更是这片森林的灵魂,它们或高飞于蓝天,或低鸣于枝头,将吉祥与欢快播撒到每一个角落。
而森林深处,更是野生动物的天堂。鹿群悠闲地在林间漫步,偶尔低头觅食;野兔灵活地在草丛间跳跃,享受着自由的乐趣;更有那些平日里难得一见的猛兽,也在这片土地上找到了属于它们的栖息地。这些生灵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共同维持着这片土地的生态平衡。每当春暖花开之际,布加山便化身为一个巨大的自然舞台,上演着一场场生动的生命之舞。春风不仅唤醒了沉睡的大地,更激发了万物生长的活力。溪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银光,它欢快地流淌着,不仅滋养了山林,更滋养了山脚下那片肥沃的盖亚草原。
草原之上,水草丰美,牛羊成群,牧民的帐篷星罗棋布,炊烟袅袅升起,与蓝天白云相映成趣,构成了一幅宁静而祥和的田园风光。大自然的慷慨馈赠,不仅为这片土地带来了丰富的物产,更为远古时期的人们提供了安身立命之所。他们在这片圣地上繁衍生息,过着与世无争、自给自足的生活。布加山与盖亚草原的传奇故事,也在他们的口耳相传中,逐渐演变成了一段段美丽而神秘的传说,永远镌刻在了历史的长卷之中。
如同故事般,美好的事物总是会有曲折,就像那美人的脸蛋般,美时,妖惑众生,丑时,却让人如同弊履。爱美总是人的天性,活人之地与死人之地,也总是能让人弃之无助。
古老的记载让人无法去考证,时间的推移也总是让人浮想连连。
或许是天妒红颜,亦或许是天灾人祸,事实总是掩盖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古代的先贤们,也总是能以圣人的资态展现在人们的脑海中。但,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先贤们流传下,让人们口口相传的语录,那肯定也是最“真实”的上古写照喽。
当然,我们也不能排除,人与自然的消耗,毕竟,这人总是要吃饭的,而人口群体的壮大,总是伴着大量资源消耗,大自然的超负赫也总是有限的,哪怕是如此富饶的布加山,亦如此。
不过,先贤们总是能把一切的过错,一切的灾难,推究于神的处罚。
至于神,是否真的存在,也许,只有天知道了。
一切不美好的故事也总是从传说开始的,
我们现在无法去考证事实的真象,只能让我们从先贤们流传下来的,古老记载里来看看吧。
按传说,在布加山,由于人们的贪婪与无知,事亦的杀戮,让在星空之上,俯看一切的神,大怒,
于是乎,一夜之间,神从九天之上降下了火雨,烧毁了树木,摧毁了房屋,并用神力凿开了河道,让原本连成一片的大草原,成了现在的模样。
就如同一个美丽的少女被脱了半边衣服,失去了往昔的美丽,至于在此繁奄的人们,
呵呵,那肯定也是要回归主的怀抱了,毕竟,能让神降下神罚。
那证明,你是有罪的。而神,就是审判你的原罪的。
当然不管传说也好,神话也罢.毕竟它只是存在于人们的口口相传之中,人们也法去考究真与假。
活在当下,人如蝼蚁,吃喝住行,总得生活。圣德兰的老百姓们哪里会有这么较真的劲呢。
至于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们,呵呵,这也不是他们操心的事,老爷们唯一操心的,就是如何让自己更加的富有,如何更加的有权势。
不过,我们也相信历史的长河里肯定也会有较真的人,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浩汗如海的时间,总是能把一两个“较真”的刺头给抹掉。
按照现在自诩为被圣主照耀下的神官大人们的说法,布加河就是做为神与恶魔的分界,主的圣光照不到的一边。而造成这一切的“真凶”就是闪特人的伪神。那个恶魔
正与邪,总是势不两利的。造成所有的一切。都是闪特人信仰的恶魔干的。
至于人家是不是恶魔,那就只有,圣主爷爷才知道了。当然了,假如我们有机会能够翻看教皇们历代的绝密记录的话。也许真相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复杂。
毕竟故事的开始也总是美好的,外来的人口与本地人口的相处也总是如同现实世界的江湖般,
人么,总是有信仰,至于谁信正道谁信邪道,
嘿嘿,这世间谁又说得清楚呢。
而现实么。
无在乎也就是英明神威的圣德兰神官大人们在闪特人那里不讨好。任你吹得个天花乱坠。人家压根就不吊你。,因为人家打心眼里就不信圣主爷爷那一套。
得,这口上功夫白费。传不了教,再加上闪特人居住的地方,地广人稀,
穷乡僻壤的,神官大人们,个个又身娇肉贵。任谁也不愿意在这鸟不拉屁的地方待上一辈子。
要不出个个出来之前,雄纠纠,气安安的在圣主的圣像前起了誓。傻吊才来。
嘿嘿,雄心壮志不能报,得,那总得弄点啥回才行啊,要不然,咱这口号白喊了,
原本个个嗷嗷叫着,胸脯拍的通通的响的神官大人们,要是这样灰溜溜的回去了。
啧啧,想想,都知道是什么样的结果了。
当然,神官们的沮丧只是暂时的,
就好像平行世界里的一句话一样,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却又为你打开了一扇窗。
因为,闪特人居住的这片广阔的土地之下,
让早期到来的神官们有着惊人的发现,
这里有金矿啊。
比起热腾腾的茶叶,舒适的毛毯,
金灿灿的黄金,那可是对人,本性最好的吸引。
想想吧。
这眼前的硬通货,在别人的地盘上,就这么明晃晃的在自己跟前,
却不到手,谁不急红了眼呢。
教,是传不下去了,要是这黄金再弄不回去,
这可真要是回去了,就得成了别人眼中的大傻子了。
那傻子肯定是不能去当的
垫背的活儿,可不能背。二者总得成其一,
难不成?回了圣德兰之后,灰溜溜自己打自己的脸。
神官们的眼也红了。
既然你不献给主,不让我好过,那我就代表主来消灭你。
因为打劫也得有理由啊,占地盘也得有大义啊,最重要的是这面子,可是一定要挣回来的
好吧,那就以主的名义吧,打脸给打回去,
还有什么能比得上主的名义呢,主可是正义的神,星空之上至高的存在。
由头不来,则名不正,言不顺也。
正好,闪特人不信主,而信自己的神,而这神,又不是被圣德兰人认可的神,
是伪神,邪神,恶魔,
这可是神官们口中出现最多的对闪特人信仰最好的攻击与词汇。
谁让恶魔是邪恶的呢,不投入主的怀抱,而去信仰恶魔的人,他们就是敌人。他们能有善良么。
至于闪特人的金矿和牛羊,那本来就是主的,我们只需要拿回来就行了。
宣传与洗脑,不管在任何时代以及任何的平行空间中,总是能对让广大知识贫乏,且大字不识一个,对一心只修来世的人们,能产生极大的号召力。
再加上神官们的巧舌如黄,口惹悬河的说词,
诸如什么,某某在那里一夜暴富的故事,某某又成为主杀敌封荫护妻的英雄。
也是拉动人们思想的细线,
外在的条件,内在的因素,如同炸弹般,
对,还得加上信徒们狂热的崇拜,总是能让无数的人为之赴汤倒火。哪怕舍了身家性命也在所不惜。
因为主是在我们这一边,而恶魔却在对面,况且,恶魔的子民所在的土地上,还有着无数的牛羊及深埋在地下的黄金。
于是乎,在圣德兰帝国立国三百多年的时间里,高高在上的神官,贵族的老爷们,以及历代的皇帝陛下们,便会时不时的带着一群狂热的士兵,盲目跟风的信徒,想着一夜暴富的佣兵们
在此与隔河相望的闪特人相互征战,相互撕杀,就如同一对卵生兄弟般。你死我活的,打得不亦乐乎。
当然,打仗肯定是要死人的,至于这几百年,杀红了眼的双方大大小小几百仗,到底死了多少人,估摸着双方也没有个确切的数字。
反正杀异教徒是不用下地狱的,这可是神官们亲口对大家许下的诺言,
“这是主承诺的。”
听听,多么的富丽堂皇,多么的高贵典雅。
神官们激昂的声音就像那迷醉的芳香,数百年来,在布加山的山顶上空飘扬回荡着。像是在嘲笑着人们的无知,与世人的贪婪。
至于是不是当初为了摧毁恶魔而战的圣德兰人,随着时间的流失,估计也早就是把这些信念都抛在了瓜抓哇去了吧,
战争都打了几百年,从上到下的双方,估计眼中肯定都只剩下对方的女人和财富了吧。
毕竞人么,总是健忘的。
不为别的,只要能打赢,还有什么不是自己口袋里的么。
而神官们,肯定也是乐见其成,别忘了,他们自己也是能在胜利的战胜品中其中分一怀的。美名其约,献给主。
因为能去为圣战而死,见圣主的肯定不是自己,而是主的信徒,做为主的仆人,主的大业没有完成,主,肯定是不会让自己那么早就被召唤的了。
如此,圣德兰与闪特的死结就算是结下来了。
再说了扬名立万。功成名就,醉卧美人膝,这世上的哪个英雄好汉,王八歪种,
不曾没有这样的想法,谁不想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自己那闪耀的名字。
至于正与邪,对与错,呵呵,估计双方眼中都只剩下了贪婪了吧
而贪婪,怕早就是腐蚀了人们的心了吧
历史的车轮不会停留,前进的时光总是充满了未知,
打打杀杀的大陆各国,也终将迎来新的篇章。
布加河德兰渡口哨所,是圣德兰帝国的前哨站,作为帝国边境城市亚丁的突出部,也是圣德兰的军事桥头堡,紧紧的扼守着布加山与草原的进出口,
当然,这也是闪特人的眼中钉,肉中刺。
为啥,恨啊,
谁会愿意敌人的军事桥头堡就在你家门口呢,
傻子才乐意。
打个比喻吧
这就好比你家门口有人养了条看门的恶狗,而这条恶狗,会时不时的带着其他的同伴上来狠狠地咬你一口。
让你疼得咬牙切齿的。指天骂地的,
您说,能不疼么。
既然家门口有条。恶狗,对于闪特人来讲,那肯定是要打的,
拨刺么,就得干他娘个底朝天。
礼尚往来么,咱也得还还礼,不是么。
只不过。
闪特人不是没有想过,也不是没有拿下过德兰渡口,
每次来来回回的这么遮疼,嗷嗷叫着这么冲上去
可结果呢。
还是得乖乘的退回
去,
因为打下去容易,可被人扼着脖子的这感觉却不好受。
占个德兰简单,可圣德兰还有大片的城市,咱可占不完,
不为别的,咱可游牧民族,能让咱去像他们一样,男根女织。
咱可受不了那样的小日子。
一打,对面把你的紧凑物资一断,茶,布,盐,等,好,再来个坚壁清野,行,咱闪特的爷们,
接着往圣德兰里打,去抢,可打来打去,除了抢的,能救一下急之外,用完之后,咱总不能一个城市一个城市的用人命去打下来抢吧。
咱闪特人不怕死,可咱草原的男人,可不比上那些圣德兰的男人,死一个,那就得就少一个。能骑大马,疾草原的,那都是英雄好汉,是草原的宝。
咱闪特人是马背英雄,可不是攻城英雄。打马战,闪特人不怕,可攻城,这可不是咱闪特人的强项啊。
不是没有摧毁过圣德人的城市,可灭的速度赶不上人家建的速度。这次屠完,下次再来时,对方又建好。让你气得牙痒痒的。
谁让狗狼养的圣德兰人多呢。
就像那草原上的小羊羔子割羊毛一样,刚割完一群,:又来一群。
闪特人也不傻
行,既然打来打去,都知根知底了。那就谈吧。反正,咱也不亏了,
你来抢我的牛羊,金财
那我反手就来抢你的金银和女人。
这就造成了一个双方很奇特的战争景象,你方唱罢我登场,你进我退,我进,你跑,几百年来,圣德兰和闪特就这样你来我往,谈谈打打的,纷扰不断。
当然,也间造就了德兰渡口,双方这个互市的地方,
商人逐利,双方也得双惠双利。
管你们怎么打,双方绝大多数百姓们的生活,不还是得照样过。
再说了,闪特人那里上好的皮毛和神奇的草药,也是大陆上紧俏的硬货
奇疤吧,
让我们再看看德兰渡口
在这,有着来自大陆各大地的商品与来自闪特人的货物,进行着进进出出的交易,在这里你看不见双方的仇恨,只有闪闪的金币才是一切,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建立在双方没交战的前提下,
只是现在,留着大光头的军士长先生,却有些魔怔了。
作为渡口边防大队的军士长,索尔。亚德斯,算得是一位老油条了。
(注:圣德兰军制,每十人为一队,每十队为一中队,每三个中队为一个大队,三个大队为一个旗团,十人旗团为一个军团,军士长为大队长协管助手),
正百思不得其解的坐在哨所的办公室里莫明的发着呆呢
原因,也很简单,为的就是桌上的那一份来信,
信是来自亚丁,边防旗团下发的任命书。
原由是新的大队长亚德。哈姆原王城军官学院毕业生即将到来,望你部做好接待云云。
“这他妈的都是些什么”,其他的都还好,关键是王城军官学院这几个大字深深的扎进了索尔的眼睛,做为一名在渡口边防大队待了15年的老油条,索尔。亚德斯军士长现在很是无奈,一个刚刚毕业的,
王城军官学校的毕业生要来渡口边防大队,当大队长,就一个刚毕业的,连血也估计也没有见过的一个毛头小伙,
天啊,至高无尚的圣主在上,要不是军部的老爷们被驴干了,就一定是圣主没穿内裤,王城军官学院那可是在帝国号称将军们的摇篮,实行精英化教育,一年只招50人,大陆绝无仅有,当然南方的法尔联合王国军事学院除外。
现任帝国的军团长谁不是从王城军官学院毕业出来之后爬上来的,每年毕业的军官生们都是各个军团的抢手货,那可是多少贵族少爷和无数寒门子弟削尖了脑袋瓜子拼了命想进的学院.
在圣德兰帝国,想出人头地建功立业,左拥右抱娇妻美妾的唯一出路,只有武勋是最快的,虽然风险也是最大的,为什么,那还用说么,这可是圣德兰开国大帝德兰。华斯陛下亲自定下的规定.
不管你是贵族还是平民,只要你有足够的战功,才能跻升帝国贵族的行列,因为圣德兰就是在战争中立的国,帝国显赫的贵族家族哪一个不是在战争中发展起来的,就连一些没有什么武力的贵族少爷们混军功,做样子,也得提着刀子杀个人,见了血才行,至于这人是怎么杀的,敌人是怎么死掉的,那这就是些不足以为外人道的内幕了。
因为不杀人,不见血,没军功的,到最后,连家族的门你也别想进。
说出去丢人啊。你说,什么都给你安排好了,送上门来的,军功
对于贵族的子弟们来讲,那等于就是明抢了。要是到最后,你连手都不敢动。圣主爷爷也帮不了你了。
当然别以为只要成为贵族就可以一切拥用,这可不行,按照大帝制定的规定,贵族三代以内没有武勋照样剥夺你的爵位,除了与国共休的几位公爵家族。
至于渡口边防大队是什么样子,索尔军士长是最清楚不过的了,作为帝国最突出部的边防哨所,美名其约,边防大队,实际上呢,就是炮灰大队。
不为别的,就为那极高的死亡率,因为边防大队不仅要防对面闪特人,时不时的过来打草谷,还要维持边境市场的治安管理,平时,还好,若战时,TMD,大家都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打,就凭这帮人,打得赢个吊,能来边防大队的,那可都得要有思想上的觉悟。更不说闪特人的突然袭击了。
运气不好,全TMD隔屁。
当然所谓的治安管理吗,咱们这儿可是边境,能到这儿做生意的人谁不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律法在这里算个屁,
就好像前几天一个闪特的漂亮娘们。
被来自亚丁,到这里办事的贵族老爷府上的管家给看上了,结果,呵呵,这
都是在意料之中的事。
管家老爷人家那可是在光天化日之下,
直接就在旅店内抢走了她,虽然那娘们拼命的大叫,她的同伴玩命的拉扯,磕头,能有啥用,
来市场做贸易的闪特人没有一个人敢出头。
这就是这里的规矩,
没有背景的老百姓在哨所内就如同猪狗般的存在,敢来,就必须得有心里准备,别说抢个人,就算当街捅死个人,就跟放屁一样,除非你的身后有强大的依靠,所以有钱有势有背景的就是爷.
而且,这可是边防哨所啊,鱼龙混杂的地方,天高皇帝远,来这,都是求财的,谁愿意多事呢。
死个人,抢个劫,都算在土匪身上吧,反正,这地方是是全圣德兰帝国公知的土匪最多的地方。
为啥,不为别的,咱德兰边防这边的土匪人家是打游击的啊,
都知道来这做生意的,全是肥洋。半道商队变土匪的事,还少么。
再加上,谁让抢人的是来自亚丁的贵族老爷府上的管家呢,咱一臭当兵的惹不起,再说了还是个闪特女人,
圣主在上,这可不能怪我不讲道义,
要怪就只能怪闪特的女人天生就有着与大陆各国女人本质的不同,为啥。
还能为啥,没经过王化的女人天生就野啊,特别是在床上的那一股子骚劲,那可是在全诺德大陆出了名的。
而被抢的那小娘们也着实让人着迷,细”细的小腰加上那小翘臀,尖尖的小脸上有着一双就像会说话的眼睛,再配上一身充满闪特野性的衣服,要不是那们管家老爷眼尖先看上,动了手,自己说不定也会,,,,呵呵。
再说了,谁都知道边防大队的成员都是些什么货色,这可是由流氓,强奸犯,强盗等一系列要掉脑袋的人发配而来组成的炮灰边防大队,作为最前沿的部队,死亡之高,在帝国可是出了名的.
军部老爷们没必要把精锐的部队放在最前面,既然横竖都是要死人的,死在哪里都是死,为什么不为了国家而死呢,带着这样的一种心态,军部热血的老爷们大笔一挥,一群被热血的死囚就这样“光荣”的被送到了边防大队了。
当然,人家又不是傻的,难道不会跑啊,是啊,当然能跑,要是跑哪儿呢,脸上被配字的人,一看就是发配到边防大队的人,往回跑,运气好的,绑送回来砍脑袋,运气不好的,割了你的脑袋,拿去边防团换五个银币.
五个银币啊,足够一个三口之家舒舒服服的过一个月了,所以不用置疑,一般广大的爱国“百姓们”干的都是后者,当然你也可以往闪特人那边跑,结果,只能嘿嘿,一样砍头,喂狗,所以边防大队的战斗力么也就是”有目共睹的了。
至于在帝国如此出名的渡口边防大队的日常生活么,除了收收保护费,放放哨,吓唬吓唬普通老百姓之外,就别无事处,更不说去剿匪了,搞不好反被人家给剿了,再有运气不好的,遇到对面来打草谷,或者强盗团来袭,就只有“补人”了,总之一句话,边防大队从成立之初就从来不缺人的。
只是这一次来的这位不明底细的大队长。确实让见多一些事面的老油条,
索尔军士长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可是圣德兰开国以来,第一位来当德兰边防大队长的军官生啊。
“还真TMD的想不明白了。”略带疑惑的语气重重的从军士长的口中吐了出来。
第二章
一身挺直的圣德兰礼服军官装配着自己瘦瘦小小的身材,如同女子般秀气的瓜子小脸上,再配着
挺直的鼻梁,如大海般蓝色的大眼睛,流光亦彩,,再配着
挺直的鼻梁
和亚麻色的长发
任谁看着第一眼,都会说,看,这又是谁家的小姐在女扮男装了呀。
当然,这模样,这身材,别说别人会吃惊,就连现在占据了身体的陈华。同样也会吃惊
特别是他自己第一次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
眼中映入的人像,都把他自己给吓了一跳,
MMB,难不成,自己成了女的了么?
呵呵,想想吧,男人遇上这样的事,会是怎样的心情,啧啧,肯能比坐过山车还刺激。
幸好,模样虽然偏女性化,但这男性该有的部件,却也一样也没有少,
自己的灵魂能穿越到了男人身上。
这点对于陈华来讲,还是值得安慰的了。
要是自己原本一个七尺男儿真的穿越到了女人身上,估计也不用别人动手了,自己个也能把脖子给抹了算求了。
不为别的,
谁让咱本是堂堂男子汉,要是变成了美娇娘,
这生活,谁受得了,除非,自己原来是个太监还差不多。。
当然。每次望着镜子中的自己,陈华感觉都像梦一般。
穿越,这种事居然能发生在自己身上,CTMD,说实话,天知道自从来到这个身体的时候,自己是多么的惊恐,活了二十多年,原本以为现实中只有狗血的八点档剧情才会有这样的故事,没想到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怕,陈华真的很怕,
只要是个人,突然发生这种只存在于某些神鬼小说之中的事,
发生在自己身上,能不怕么。
哪怕是在蓉城牛B浑浑的自己,
神经已经够大条的了,但这刚开始真的能把人给吓死。
至于这个新地方,这个新环境么。
对于从平行世界,灵魂穿越过来的陈大少,来讲么,驼鸟心态肯定是少不了的了。
特别是在平行世界中,长在红旗下,听着新时代成长的人来讲,
这肯定是得有的一个过程了。
如果非要用什么来形容的话
咱现实中不是有部电视剧来的说着呢
叫啥呢,对,叫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这肯定是陈大少这个平行世界过来的人最初的真实写照了。
哪怕是继承了这身体里的所有记忆,
外来户打铁,总得先摸摸火候才行吧,
所以,驼鸟的人生,总是要先当一当的。
因此在这段时间里,作为来外来户的陈大少么,自个都TMD的不敢同别人多说话,
除了观察还是观察,生怕一不小心,让人发现了端倪。
只能“嗯,啊,好的,像个驴日的一样成天应付着。
生性别人把他自个给当成了怪物,要给那么咔嚓了,要么给抓去游个街,浸猪笼什么的,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有没有这些,
但毕竟在平行世界里,咱汉人老祖宗们那些收拾人的手段,在历史上可是数不胜数。
好不容易能再活了一次的人,总是惜命的。
不过,还好,经过这段时间观察和学习,我们的陈大少已经逐渐适应了现在的这个身份。
当然,这也得归功于这身体的原主人,亚德。哈姆,原来也是位沉默寡言的主。要不然,
这正主,要是个开朗派,估计,早就让人疑心了。
没折啊,人么,不管在哪儿。这有人的地方,就肯定有江湖的存在。
有的人喜欢站站队,冒冒尖,而有的人喜欢当乌龟,做哑吧。
而我们的正主亚德哈姆先生,肯定是个后者诺。
陈华,平行世界里一个有点关系的富二代,学习不杂得,可调戏女生,追马子却挺一套,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势,小小年纪不学好,跟社会上的混混们称兄道弟,不学无术,坏事也着实干了不少.
最后,被家里当官的二叔看不下去了,直接拉到部队深造,从当兵到军校整整6年,在部队的大熔炉中不停的锻造中,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可惜,在一次秘密行动中不幸牺牲,灵魂机缘巧合的,被穿越到诺德大陆圣德兰帝国这个名叫亚德。哈姆身上。
亚德。哈姆,圣德兰帝国偏远城市小镇热亚上的一个平民阶层的人,他的父亲老亚德是镇守备队的队长,参加过与南方联合王国的“三年战争”。
老亚德有着高大的身材,粗狂的脸庞,宽阔的肩膀上有着一个光秃秃的大脑袋,一条长长的伤疤从脑门一直拖到嘴边,特别是当他笑起来的时候活脱脱的像传说中来自地狱的恶魔,
至于这么老亚德在陈大少记忆中的形象么,说真的,陈大少还真觉得他俩还真不像父子俩。
毕竟一个长得像个铁塔般的男人会有一个像女孩子一样的儿子么。
得呢,拿平行世界的话来说,这不科学啊。
要不,咱接下来念叨念叨。这位老亚德先生的某些事吧
人们还依稀记得当年,老亚德骑着一匹高大的灰骏马,身穿一袭略显破旧却仍不失威严的制式军装,那是他昔日荣耀的见证,虽然岁月在衣料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每一道褶皱都记录着无数次的战斗与征途,但那份属于军人的骄傲与坚韧,却从未在他身上褪去。军装上的铜扣在夕阳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仿佛还能听到当年战场上金戈铁马的声音。
而他外肩上披着的,是一条历经沧桑的暗红色披风,那颜色既非纯粹的鲜艳,也非完全的黯淡,而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时间独有的韵味。披风边缘因长年的风吹日晒而微微卷起,边缘处还挂着几片干枯的树叶和不易察觉的尘土,这一切都让人不禁猜测,这条披风是否陪伴他走过了千山万水,经历了无数日夜的兼程。那泛黄的颜色,或许既是因为时光的流逝,也是因为在无数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它默默守护着主人,抵挡着寒冷与孤独。。
还是因为赶路的原因,泛着黄的暗红色披风,伴着他跨下骏马的一声嘶吼,
就这么一阵急疾的从镇外
来到了小镇广场上,
而且,按照小镇上那些爱八卦的大婶们的回忆,这位老亚德先生,给人们的第一印像,一看,就知是位不好处的主。
瞧他那样
大大的脑袋上那短短的亚麻色的头发,不知是否是因为风餐路宿的原因,让人隔着老都跟看着那些精壮的头发根根挺立,至于他的脸上么,天啊,那一条大大的划痕,配合着那像铁塔般的身影,就像个巨大的铁塔般,再加上,他
腰间还挎着一把骑士长剑,
右手怀里抱着一个嗷嗷待补的婴儿,
就这么骑在马上,虎视盘盘的来到小镇的广场上,
人家二话不说,
一开口,就大声的向人们询问镇公所在地的时候,着实把小镇上的人吓了一跳。
都以为来了强盗,毕竟纯朴的小镇人从来没有见过经历过战火洗礼的军人,战争,对人们来说,只存在于游吟诗人的传唱中,开国三百年多年,所有的战争都是在边境几个城市你来我往的开打,双方从来没有过度的伸入到对方的腹地,别说敌国的探子,就是帝国的正规旗团大家都很少见。
再说了,镇上的守备队充其量就是治安队,就那么十几个人,大家乡里乡亲的,低头不见抬头见,大不了也就是只有拉那城的大人们来的时候,
咱拉练子出来,充充脸面。维持维持秩序吧了,
至于所谓的那些车匪路霸之流,这您可就大可放心了.
只要他们敢冒一丝头发出来,包管被渴望武勋的拉那城的贵族老爷们秒成渣,
开玩笑,当真以为这帮车匪路霸像那平行世界的粱山好汉那般,这么牛B么,咱明说,
那就是一般战力连五都不到的几个渣渣农民兵,要不走被逼得走无路,谁TMD放在良民不当,
跑来当这朝不保夕的车匪路霸啊,说到底,还不是为了那一口吃食。
情节是催人泪下的。
可老爷却不会管这样,
谁让你们这是送上门来的武勋呢。
不管咋样,只要你动了手了。打了劫了
那行,咱也不会给您客气了。
贵族老爷手下的忠仆们只要一拥而上,嘿嘿,包管连渣都不会盛。
当然,最后的收尾工作,肯定是老爷们来完成了。
关键的流程肯定要走的,英雄的故事也得是有铺垫的
把人头挂在旗杆上,让小的们把旗杆子举着高高的,
在前面再用大嗓们再这么一路的吆喝着回城,
而作为正为正主的老爷们,自己还得这么耀武扬威的走在前面,
至于关键的道具肯定是不能少的,比如
自己的宝剑上么,得沾点人血,提在手上,
两袖的衣服必须起着录子,
头发得那么飘逸的凌乱一点,
高大的白色骏马也是不可少的,
毕竟游吟诗人的诗里不也是这样写的么
跨大马,提着剑,挺着头,抬着胸,回城去。啧啧,这场面,好家伙,还真以为是刚从战场上归来的大英雄呢。
戏肯定是演足了,跟诗人们口中传唱的也是一样的。
最重要的是,终日为一日三餐找食劳作的老百姓们,不都看这个么,
但能有几个像老亚德这个样子的,您别说,大家还真没见过,
想想吧,热亚小镇上的人们也不是没有见过那些所谓的车匪,路霸被人高高举起,睁着眼睛,一面惊恐的人头,
但跟前的老亚德比起来,
啧啧
这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特别是老亚德眼神,圣主在上,那就像一头狼的眼神透着凶狠,可寒碜人了。
如绵羊般温顺的百姓们们哪里见过这。
当然了,围观的人群里指路的人肯定是有的,至于回答的声音么。
人群中怯怯弱弱的几声如同小猫的叫唤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在,在,在,,,,那呢。”
毕竟,咱这镇也就这么大,顺着人群里某些人手指的方向,
镇公所,也就映入了老亚德先生的眼中。
至于所谓的镇公所,啧啧,难不成,您还以为是在城里的群守那样的房子么。
开玩笑,咱热亚小镇的镇公所。
也就是一间正对广场的小瓦片房间,外加上敝开的大门里,放上那么几张办公桌。
让人一眼望去,都能看个底朝亮。
很显然,作为初到小镇的老亚德,对于小镇上人们的反应,是淡然不惊的。
只是从他口中如雷声般振耳的“谢谢。”
倒是让在广场上围观人们,有些惊恍。
毕竟,放眼整个小镇,谁得声音能有他这么大。再加上他那铁塔般的身材,
乖乖龙地动。
着实有些吓人。
你是可以淡然不惊,可围观的本地人呢。他们的心情呢。
呵呵,
当然了,小镇的人们至今都还记得,大家胆胆怯怯的,
尾随那个男人走进镇公所时的情景,
人么,总是有好惊心,闲时的人们的谈资也得有目积者才行。
对于末知一切,那可是永远也挡住人类的那颗好奇心的。
特别是当老亚德直接把任命书往镇长维尔先生办公桌上一扔,然后马大金刀的,坐在镇长办公桌对面的椅子上,瞪大的双眼直视着他时,天知道刚刚拿着热茶杯正要喝茶的维尔镇长当时的心情,”
可以想像,你的对面要是,突然来了一个长得凶神恶煞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男人,然后像丢白手套一样的,把东西往你桌上一扔,你,能好受么。
不用讲,那滋味肯定不好受。
维尔先生不是不知道小镇广场上的骚动的,毕竟,镇公所,离广场这么近,
自己又不是聋子,
会听不见。
开玩笑,
作为本镇的镇长,除非是别人造反或是闪特人真要打进来了。那得跑得比免子还快时,
自己能像那些乡巴佬,苦哈哈们一样,瞎起哄,乱阵脚。一天到晚没事乱吼吼。
难不起,天要蹋了下来。
只要天不垮,自己的这镇长资态就得做足了。再说了,这几天也没什么风吹草动的有什么大人物们要下来。
顶多也就是镇上这些乡巴佬,苦哈哈们,遇见个什么路过的佣兵啊,兵痞啊,让人吓住了。
呵,能有多大个事呢。这些人,也就是在老百姓面前装装爷,做个样儿,到了我这儿,见了我,还不是得乖乖的做揖。
不为别的,谁让自己是本镇的镇长呢。
得罪自己就是得罪帝国,咱可是官。
很显然,我们的镇长大人,高估了自己的预判,
当这个像铁塔一般的老亚德与他面对面时,
还想装装款儿,学学大人们样的镇长大人显然是有些被吓到了。
直到,那略带沧桑的声音从老亚德那张就像要吃人的大嘴里吐出话来时:
“我,亚德。罗斯的住处在哪儿。”
据同在一起的办事员格力先生事后回忆,“我好像看见镇长大腿在发抖.
不对,亚格先生接过话来说,“我看见镇长尿了”。至于那天在镇公的里发生的事,也许也只有当事人的维尔镇长是最清楚的了。
毕竟,在老亚德来之前,维尔在热亚人的眼中被认为是全热亚最见过市面的人。做为一镇之长,维尔经常会去郡守所在的拉那城,跟小镇居民们所认为的大人物们经常接触。
“知道么,我今天可是旗团的总部吃的饭。”
“蠢驴,知道今天是谁送的我的么,那可是郡守大人家的管家。”
“本镇长可是跟郡守大人说的上话的人。”
所以在小镇人们的心中,镇长可是位手眼通天的人,谁家的兄弟姨妹要是在拉那城犯了事,只要去找找镇长,镇长都能去说得上话,当然了,特殊情况的除外,啥特殊。
按镇长大人的说法:
“蠢货,你要造反,我说得上话么,”
“你要是冒犯了哪位贵人,我能有办法么,”诸发此类云云,前提是你还要给足对方足够的金币,
不过按维尔先生的职位,他所认识的大人物么多半也就是一些小队长,中队长,管事之流了,,
糊弄一下没见过事面的乡村小民们,那肯定是绰绰有余的了。
所以,奉公守法的小镇居民们一般对于自己所犯的“大事”么,那肯定是提心掉胆的了。生怕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给载了进去。能不去求认识大人们的镇长大人么。
可是对维尔镇长和他口中的大人物们来说这可是送上门的红利,毕竟,男人吗,都得有点生活,不是么。
谁不想有点闲钱喝点小酒,搂着年轻美丽的女孩放纵一下呢,可这闲钱,不就得咱下面的人给孝敬么,
老话说得在理,打秋风,打秋风,就得打这些小民的秋风
当然丘八么,维尔承认他比镇上无知村民见得多,毕竟在没有来热亚镇当镇长这前,自己可是正儿八经的小队长,那可是上过战场的,当然了维尔镇长的战场也就是在驻地行刑的时候维持维持治安了,可毕竟咱也是见过血的不是么.
当然在热亚,我们的镇长可不敢说实话。咱们镇长大人可是牛哄哄的在全体居民面前说过自己年轻的是在边境军团服的役。为帝国征战沙场多年,手里沾过血,拿人家的头当球踢的猛人啊。只是现在年纪大了,才被帝国安排来当镇长。为帝国发挥发挥余热。
像拉那守备旗团的那些丘八么,镇长大人基本上都混脸熟了,守备团里中队长以上的谁TMD不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但他从没有见过像老亚德这样的.
作为一个守备的队长有着这么凶悍的眼神。不对,应该说他更服合一个土匪的形象。等等,也不对,
对了,对了,维尔想起来了,只有边境军团的那些中队长以上获得有过百人斩称号的人才有这样的眼神,一定是了,那狼一样的眼神,一脸的杀气再加上那可怕的伤疤,做为一个糊弄小镇居民没经历过战争,在他们面前瞎摆摆还可以.
可当你真面对面的与一个有着百人斩经历的人交谈,而且是在对方刻意做作的情况下,圣主在上,那扑面而来仿佛带着血腥味的气息,直接就能把我们平时牛逼吹的轰天响的维尔镇长吓尿了,这是个什么人啊?
所以,从那一天起,大家都知道了连平时牛哄哄的镇长也怕新来的守备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