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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短篇小说 -> 僵尸:掠夺词条,我不死魔神-> 第2章 金色词条,用衣服换钱,谭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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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色词条,用衣服换钱,谭老爷。
- “词条系统!我的金手指到账了!”
沈慕云一喜,果然系统是穿越者必备!
这下好了,有了词条系统在身,哪怕他没有学习道术的天分,也能通过获取词条来变强!
这样的话,沈慕云也就不用担心自己在这个世界活不下去了!
“幸好我看过不少九叔的经典电影,知道僵尸世界里面大概的剧情走向,现在的我虽然什么都不会,但是可以投机取巧啊!”
沈慕云第一时间就想起了马家祠堂里面躺在棺材中的僵尸。
“僵尸身上应该也有词条,并且获得词条加强的是天赋、能力,而不会把自己变成僵尸,大有可为!”
沈慕云看了眼天色,加快脚步出林子。
僵尸害怕阳光,白天去才最安全,跟别说张大胆还是被人设计了,那具僵尸就算不出来,也会被茅山道士唤醒。
沈慕云作为华夏人,哪怕生活在21世纪,也对这种鬼怪、僵尸、中式恐怖天然感到害怕,因此,晚上的时候他可不敢和张大胆一样愿意在祠堂睡一晚。
“说起来,系统,你有新手礼包吗?”
【叮!新手礼包发放成功,恭喜宿主获得金色词条:吉星高照、魅力无双。】
【吉星高照(金):吉祥之星高高照临,好运当头、化险为夷、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魅力无双(金):容貌、仪态、气质、修养、智慧等独一无二,天然让人感到亲切、被你吸引。】
……
“嘶!好东西啊!开局两个金色词条,我岂不是无敌了!”
这两个词条虽然没有给沈慕云增添实际战力,但是却让他犹如天命之子、气运之子一样,诸事顺利,吉祥如意,好到不行!
这下沈慕云安心不少,别的不说,有了‘吉星高照’在,他就算遇到危险,也能逢凶化吉,保命无忧。
当然,这不是说沈慕云就可以去作死了,老话说得好,阎王难救找死的鬼,沈慕云也不会嫌弃自己命长。
【叮!属性面板已生成】:
宿主:沈慕云
年龄:20
词条:
神:0
红:0
金:吉星高照、魅力无双
紫:0
蓝:0
绿:0
白:身体康健、聪明智慧
……
沈慕云看了一眼,对于白色词条并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是一个正常人的水准罢了。
不一会儿,沈慕云走出了山林,来到了大路上,远远看去,还能看到小镇的大门。
来到门口处,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块牌楼,上面挂着一块匾,从右至左,写着【马家镇】三个大字。
牌楼两侧是两个石狮子,再往边上,正有几个老人坐在地上抽着烟袋,看到沈慕云出现后,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
对他充满了好奇和疑惑。
小镇门口没有看守,沈慕云直接走了进去。
“这个小哥是个外乡人吧。”
“谁说不是,咱们镇子里有哪个小子长得这么俊?就是那些婆娘、小媳妇的脸都没有这小哥白。”
“怕不是大户人家出来玩的,啧啧,锦衣玉食养着的就是和咱不一样。”
几个老头目送沈慕云,连连感叹,像是见到了宝玉一样,既羡慕、又不敢上前,天然产生了一种对老爷们的敬畏之情。
沈慕云进了小镇,刚走几步,就看到大街上热闹了起来。
长街路边摆放着各种小摊,在老板的介绍下,吸引了来往的人不时打量、上前挑选。
两侧的商铺鳞次栉比,门扉大开,绸缎店里面摆放着各种颜色的布匹;酒楼里酒香四溢,茶寮里坐着歇凉的客人,小二的吆喝声清澈响亮,传出好远。
还有不少马车在车夫的驱赶下,驶向某处。
沈慕云见到这一幕,很是惊奇。
有种小时候在村子里面赶集的感觉。
而他的到来,也引起了众人的注意,纷纷转头看着他。
“外乡人?”
“好一个仪表堂堂的少年!”
“这是大城市来的少爷吧!”
沈慕云被看的很是不自在,耳边都是他们的窃窃私语,想到这个时期,一般的小镇几乎很少有外乡人过来,他们会不自觉的排外。
只有大城市里面,这种情况才会少很多。
更别说沈慕云一副新潮的打扮,完全就是鹤立鸡群,与他们格格不入,想不被吸引注意都难。
“得先去买一套这个时代的衣服才行,糟了……我没有钱!”
人民币在这里用不了啊!
沈慕云想到,在这个时候,流通的钱币依旧是银两、黄金、铜钱、大洋等物。
他必须要去换一些银子才行。
沈慕云一路左看右看,不断被人注视,还有那些小姑娘、小媳妇看到沈慕云后害羞脸红,拿起手帕遮脸的情景。
“好俊俏的小哥!”
“马家媳妇,你还看,小心你回家老公揍你!”
“你还说我,你自己不也是瞧个不停~”
“快看!他看过来了!”
“王大妈,你还不去打听打听这俊小哥是谁!”
“打听?你们也不看看自己,脸都没人家白呢!”
“问问也好嘛!”
沈慕云感觉到了金色词条的威力,有【魅力无双】在,他无论走到哪儿都是焦点,更不用说在这个小镇里面他就是那落入人间的凤凰,尤其吸引这些姑娘家家的注意力。
沈慕云不动声色,逛了一会儿之后,他看到一家门上挂着【典当】的铺子,走了进去。
这是他现在能够想到的唯一办法。
“欢迎~客人想要当些什么?”
一米七八高的当铺柜台后面,老板看到沈慕云后眼睛瞬间一亮,这玉树临风、丰神俊朗的男子,一看就是大生意啊,他连忙招呼起来。
“来当一件衣服,你看看值多少钱。”
沈慕云拿出背包里面的冲锋衣外套,塞了过去。
老板接过来一看,用手一摸,嘶了一声。
“这位贵客,您这衣裳到底是什么布料?好丝滑啊!还有这做工!好精细好手艺!”
“总之是好东西,你看看能够当多少银子。”
这件冲锋衣,只要是识货的,自然能够看出他的价值,虽然样式有些不同凡响,但也没有关系。
“这个……”老板露出为难的神色。
“怎么了?”
“客人,您这布料我认不出来,不好估价啊。”
“那你这里最贵的绫罗绸缎价值多少?”
“咱们这里是小县城,最贵的绫罗绸缎不过四五两银子,到了大城市里,那说不好也有十几两、上百两都有。”
老板琢磨了一会儿,再次开口:“这样吧,咱们马家镇里最有钱的当属谭老爷,如果客人你愿意直接出售的话,那肯定能够卖个好价钱。”
“谭老爷?”
沈慕云暗道这不是巧了吗?
谭老爷和不走正路的茅山道士勾结算计张大胆,最后被反噬而亡,家破人亡。
如果他愿意买这件冲锋衣,那就是无本买卖啊!
沈慕云之所以来当铺,就是想着后面再赎回来,毕竟衣服很不错,他也不想浪费了。
“就当是寄存在谭老爷那几天吧。”
沈慕云这么一想点点头:“好是好,不过我路过这里,并不认识谭老爷啊。”
“这个好办,我愿意为客人引荐,只是这……”老板搓了搓手指。
“没问题,只要谭老爷愿意买下这件衣服,一切好说。”
“好好好!小王,过来看店,我出去一趟!”
老板叫来小二,交代一声后走了出来。
“贵客怎么称呼?”
“沈慕云。”
“沈先生!”
“老板贵姓?”
“老夫姓马!”
“马老板~”
不多时,马老板带着沈慕云上了谭府,说明了来意,好生介绍了一番冲锋衣的布料、做工、还有效果,更是直接让谭老爷试穿了一下。
谭老爷穿上后感觉很是暖和,很是满意。
他的眼界比马老板还要高,他当即热情且亲切的看向沈慕云:“沈小哥,这件衣服是洋货吧?”
“洋货?”沈慕云眉头一皱,但是想了想时代的局限性,还是点点头。
“没错,我家里花大价钱买来的,我这也是盘缠用尽了,才想着用它换点路费。”
“好,这件衣服我要了!至于价格嘛……一百两!你看怎么样?”
马老板大惊,随即心中狂喜:“哎呀!还是谭老爷识货,有眼力劲!沈先生,这个价格怕是价值丝绸了啊!”
“好啊,那就多谢谭老爷了。”
“好说好说~”
谭老爷不在乎什么这件衣服是用绸缎还是丝绸做的,他在乎的是,这件衣服是件洋货。
这个小镇里面,手里有这种东西的,几乎没有一个,谭老爷心想,自己要是穿着这件衣服出门,那得多风光啊!
这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
他看着沈慕云,心里羡慕的不行。
别看他在马家镇里面算是首富,可要是换到其他地方,也只是有一点小钱而已,更不用说这位沈小哥所在的家族了,相必不说富可敌国,但肯定也是传承上百年的大世家,要不然怎么生的出这样一个神仙人物!
谭老爷起了结交的心思,所以才愿意花大价钱卖个好!
管家拿着一个木盒过来,当着面打开,里面放着白花花的银子,一个十两,一共十锭。
旁边的马老板看了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沈慕云接了下来,和马老板一起离开。
谭老爷叹了一口气,他对沈慕云印象还挺好的,想交个朋友,但是想到今晚要做的事情,不宜有外人在场,还是作罢。
“开始为大师准备吧。”
“是,老爷!”
……
谭府外,沈慕云直接拿出了一锭银子交给马老板,“多谢你的引荐。”
“沈先生客气了!客气了!”
马老板搓了搓手,接过银子,开心的笑了起来!
果然有钱人就是出手大方!
而他今天仅仅只是带了一趟路,就收获了十两银子,赚大发了!
沈慕云拿着银子,先是去卖衣服的店铺,花了二两银子买了四套白色长褂,再去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虽然很不适应,哪儿哪儿都不方便,沈慕云还是睡着了。
这边睡得安稳,而另一边的张大胆却不好过了。
前半夜喝酒,到了时辰,就按照道士说的,爬上了房梁。
随后,随着谭府之中道士的做法,张大胆亲眼看到棺材盖打开,从里面跳出了一个僵尸,然后绕着祠堂转了一圈。
最后他又躲在了棺材下面,但是依旧被发现,张大胆凭借着自己的好身手,与僵尸缠斗一番,最后终于在自己差点被掐死之前,等到了公鸡打鸣,天亮了,艰难的活了下来。
然后在离开的时候,惊魂不定走在路上时,又被癞皮狗下了套,迷迷茫茫的答应再来这里住一晚。
等反应过来时,癞皮狗人已经跑了!
张大胆那个后悔万分啊!然后他猛地想到了那个道士,连忙下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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