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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玄幻小说 -> 雾芯天岛:黎薇的厄运之赐-> 第六章 雾之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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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雾之守望者
- 更有可能的是,我只是没有正确理解某些东西,当我以后弄明白时,我会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如果雾之守望者知道,它也不会回答。唉,真该死。宗教从未满足过我,现在我活着就是个异教徒。我为什么要费心去问呢?
至少我现在有了一些东西。我有力量,我有天赋。尽管它既可怕又恐怖,尽管我多么希望自己能拥有其他能力……但我还是会接受它。这总比什么都没有强,这是我一生中唯一的机会。我必须小心行事。僵尸是个大问题。我不能到处去吃,否则迟早会被发现。但是,有没有什么方法能让人发现我吃了一个灵魂?当然,对于像林这样的人,我看起来更强壮,但人们也会自然而然地变强。即使有人注意到我成长得如此之快,也不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死灵魔法。吃灵魂也是……嗯,很享受。我想说“美味”,但不太对。它们没有味道。它们不是物质,我的舌头无法感知它们。但吃下它们的感觉很美妙。它们滑入我喉咙的碎裂方式,它们如何扑入我等待的灵魂,如何消融为原始的力量……然后成为我的力量!
我颤抖着。“尽量不要养成这种习惯,”罗文曾说。这也许很难做到,因为杀戮让我感觉如此鲜活。妈的,我已经开始这么想了?不,不,我不会就这么接受我的一切。魔法是一种工具,我是它的使用者。此外,如果我让自己变成一个怪物……我会像怪物一样被追杀。
夜幕突然降临,迅速降临,将我从思绪中惊醒,我松了一口气。巨大的克拉格斯卡岛很快就会完全遮住天空,将小镇笼罩在近乎全黑的黑暗中。目前,我们正处于它的半影之下,这是每个岛屿下方都有的光之暗影。至少我不需要等待眼睛适应,因为罗文已经准备好了,在他的手掌上幻化出一团微光。
岩痕是数百个……好吧,可能更多,也许是上千个?也许更多?总之,它是众多岛屿之一,它们以相同的可预测轨道在天空中飞行。在岩痕飞过8个多小时后,雾顶针将带来4个小时的黑暗和降雨,因为它漂浮在头顶。雾顶针特别美丽,它是一个桶形岛屿,两侧不断有水流倾泻而出。我一直想知道它是怎么做到永不枯竭的。从远处看,它投射出美丽的彩虹,它拍打在街道上的温暖水花,对于像我这样不得不为喝上一口新鲜的水而苦苦挣扎的人来说,也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在“雾顶”离开20小时后,另一个岛屿将经过,如此循环往复。白天只要抬头就能看到无数岛屿,但我完全不知道我们岛屿下面有多少个岛屿。我从未靠近过边缘,如果我想找学者什么的谈谈,估计会被城卫兵揍一顿。如果没有这些四处飞翔的空中岛屿,我甚至怀疑自己会不会相信有边缘存在。
我终于回到我们那间破烂的小屋,和我的孤儿小伙伴们打招呼,并把他们挤到一边。当然,我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高出一个头,也大好几岁,所以真的不应该把他们和我放在一起。好吧,我确实还是个矮子,但你想长高,却总是饿得要死!这根本行不通!
最终,我把自己塞进地板上那堆小毯子下面,那里是我所谓的床,为了安全保暖,我穿着衣服。我只有一叠多余的衣物可以当枕头,但安全藏在里面的,是我的毛绒玩具鸟面包圈
我不知道他原本是什么鸟,但身上沾满了灰尘和污垢,所以我干脆叫他乌鸦。
我拥有面包圈已经很久了,几乎不记得是从哪里得到的。他们不会把这样的玩具放在外面,让我这样的人偷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有人带着孩子经过一个治安不好的地方,孩子把玩具掉了,而他们一家遭到了抢劫。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抢匪拿走了,但面包圈……嗯,他对我来说当然有价值。像我这样的人无法拥有任何东西。我们甚至无法喜欢任何东西。我有时必须用生命来保护这个小毛绒玩具,在他被其他孩子偷走时把他抢回来,为了争夺食物大打出手……这一切只是为了在黑暗中拥有可以握在手里的小东西。现在,只要一想到这些,我就会用力地抱紧他。他是我最珍贵的财产,永远都是。我的第一个朋友。无论别人觉得这多么幼稚,他们都不理解他对我的意义。
虽然我忍不住想……如果我能把灵魂的一部分放在一只死去的乌鸦身上,那么我能否把灵魂的一部分放在玩具乌鸦身上?我能否让我的朋友复活?这个想法在我脑海中一闪而过,我确信这是真的。无论这是不可能的,还是我想要的可怕仿制品……这都不重要。我必须尝试。
我不应该考虑这些,更不用说去做。我是一个活着的亵渎者。对我所认识的人都是一种危险。但你知道吗?去他妈的!林说这是我的本性!我可以利用它!如果有一整门魔法是专门用来扰乱灵魂的,那么它们不可能像教会宣称的那样神圣。如果迷雾守望者对此有他妈的意见,那就自己滚过来告诉我!
我把手伸进去,再次分裂我的灵魂,把碎片拔了出来,肉眼不可见,但我的异端感官却能感觉到它闪烁着光芒。物体和尸体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我慢慢地、小心翼翼地将碎片塞进面包圈体内。它竟然能装得下!这只小玩具鸟竟然有灵魂!我忍不住一阵狂笑,因为我觉得灵魂的触须正在穿过小玩具的身体。它笨拙地抽搐着,无用的翅膀乱扑乱动。我成功了,面包圈,我的朋友,它动了,它还活着
“抱抱,我轻声命令道。
肮脏的小黑翅膀伸了过来,挤压着我瘦弱的身躯。我拉住面包圈,回抱他,我的好伙伴。他陪伴了我这么久,我抱过他无数次,现在他也能抱我了!
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在今天发生的一切之后,在被打得半死之后,在杀死一个人之后,在发现我的存在是非法的之后,在吃了一个人的灵魂之后,这终于让我哭了。
算了。我就浪费这一次水。我终于,终于,睡着了。
我醒来时浑身是汗,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冻结了我的身体。天还是黑漆漆的。一股黏糊糊的感觉像巨大的怪物舌头一样掠过我的身体。它无形无质,在我身边蜿蜒,滴下虚无。我孤身一人,但它就在那里。我感觉到它在寻找什么,掠过我身边……直到它碰到面包圈。它穿过面包圈,把我藏在面包圈体内的那一小块灵魂碎片挖了出来。
然后它向下、向下、向下沉入迷雾,带走了我藏在面包圈体内的那一小块碎片。半分钟后,我开始重新呼吸。
那天晚上我一夜无眠。
我不知道过了多久。当岩痕离开时,我甚至没有意识到天已经亮了。有什么东西晃了我一下,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几秒钟内惊慌失措,然后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嘿!嘿,魏谭!”一个熟悉的声音喊道,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担忧。
“琳?”我问,我从未意识到自己流下的眼泪从脸上滑落。
小偷立即把我拉进怀里,紧紧抱住我。她的身体和灵魂都很温暖。当她抱着我时,我感受到了她的内心既强大又柔软。这比之前我接触过的任何灵魂都要强大得多。尽管她还活着,但我还是感受到了她抱着我时的感觉。
是的。是我,魏谭,我就在这里。”
我浑身发抖,麻木不仁,眼睛充血,耷拉着。我……曾经……!
“琳,我……我做了什么,琳,我……”
“嘘,没事的。没事的,我们会想办法的。但我们不会在这里谈论这件事,好吗?我们带你下楼,好吗,魏谭?”
我终于注意到房间里的其他人了。小屋里的孩子们围着我坐着或站着,一脸担忧。他们中的一些人用小手抓着琳的衣服,以寻求支撑。
“……你没事吧,大姐姐?”其中一人小声问道。“你起不来了。我们得找到林恩。你一直——
它并不真实存在。我看不见它,听不见它,也感觉不到它,因为它并不是我所理解的真实的。它像幻觉一样穿过地板,穿过大地,穿过深处的其他十几个岛屿……但并没有穿过我。凭借我的新感官,我知道了那虚假的东西,它也认识我。它抓住了我的身体,缠绕着我,用一种无聊的好奇心扭曲着我,就像人们用手指搓棉绒一样。但它不是人,这种无聊侵犯的冰冷触感并没有分散它的注意力,它没有偏离自己的真正目的。一个灵魂被发现,一个灵魂被带走,我的朋友在我怀里死去,而那个东西又滑回了它来自的虚无……
“魏谭!”林恩再次叫醒我。“嘿!别走!你没事!我抓住你了,你没事。冷静,亲爱的。慢慢呼吸。慢慢来,魏谭。“
哦。我一直在过度换气。我尽量集中注意力听林的话,让呼吸平静下来。吸气,呼气。吸气,呼气。
”这就对了。好姑娘。你很安全,孩子。”
“……我不是小孩子了,“我努力小声说道。林笑了。
”嘿,你醒了!你回到我身边了,魏谭?“
我慢慢点头,眨了眨眼睛,让思绪清晰起来。我回来了。我在这里。但我当然并不安全。
”……是的。抱歉。“
”你没什么好道歉的,亲爱的。“林又快速地抱了我一下,然后站起来。”你现在没事了吧?我得回去做我的事了。“
我咽了口唾沫,哽咽着说
”好……嗯,琳?我觉得可能还有别的事。“
她鼓起脸颊,一脸紧张
”好吧,魏谭,是迫在眉睫的危险,还是可以等几个小时?我真的得走了。
哦,她当然很忙。我不想让她走,我感觉自己又要哭出来了,甚至更糟。然而……如果它又来了,她又能做什么呢?什么也做不了。所以她最好还是走吧。
“可以等。”
“好的。太好了,”她赶紧点头说,孩子们,魏谭可以一个人去下面。其他人不能和她一起去。魏谭,如果你需要练习什么的,就低下头。但除非你确定安全,否则不要做任何事情,好吗?“
我点点头。
”好的。“
”好孩子。再见,孩子们!
琳转过身,以疯狂的速度冲出了门,只留下我和其他孤儿。我喘着粗气,摸索着盖好被子,终于找到了可怜的面包圈。我给了他一个灾难性的拥抱,用力抱紧他,左右摇晃了几下,最后终于放开他,把他藏回那堆衣服里,作为他的窝。也许改天吧,面包圈,你会活下来的。
“我不是小孩子了,”另一个孤儿模仿我的声音嘲弄道。
其余的人顿时大笑起来,害我脸红得厉害。我把毯子扔给那个冒犯我的小鬼,然后起身决定去散散步。显然是为了让自己从那个可怕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谋杀案中清醒过来。不是因为我感到尴尬。
迷宫般蜿蜒曲折的小巷很容易让人迷失方向。但不是真正的迷失,我对这座城市很熟悉。精神上的迷失,脚步的节奏引导着我的思绪,不知飘向何方。昨天的一切感觉不真实,但却是真的。这股力量仍然在我体内,我仍然需要决定如何利用它。
我还没有答案,但至少散步的感觉很好。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真正想去什么地方走走过了;长期营养不良确实让我对运动失去了兴趣。不过,我昨天还是吃得挺饱的;那个治疗师给我的稀饭简直太美味了。光是那东西就让我觉得谋杀格里格是值得的。……嗯。也许最好不要这样想。
咻咻
一阵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声音很轻。这是一种危险的声音,像我这样的街头老鼠很快就学会避开。这是刀刃划过肉体的声音,可能就在一个街区之外。我绝对应该转过身去……等等。我感觉到了什么。有人刚刚死了。
……让灵魂白白浪费掉,太可惜了,对吧?
在我还没弄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之前,我就开始偷偷溜进小巷。这是个愚蠢的想法吗?可能吧。但那里有灵魂!我想要它,该死的!
这甚至不是古怪的巫师本能,尽管可能有点涉及。吃灵魂让我变强。变强让我有食物。我受够了被人践踏,受够了长期挨饿。我必须冒险,想办法振作起来。
我来到小巷,从墙角探出一只眼睛。街尾有三个人,其中一人仰面躺在地上,显然已经死了。另外两个人站在他旁边,一个是矮矮胖胖的圆脸男人,虽然没格里格胖,但看起来也差不多了;另一个是高瘦男人,正用布擦拭一把木匕首。两人都穿着肮脏的旧衣服,显然不是什么贵重物品的主人。
不幸的是,他们的眼睛比武器更敏锐。胖子立刻发现了我的存在。
“……该死,“他抱怨道,”有个小孩,叫矛盾。“
”该死“听起来没错。他们离我很远,但我跑不过格里格,所以可能也跑不过这两个人。我只想在他们离开后悄悄地拿走灵魂!
”……我什么都没看到,“我对他们俩喊道。
”嗯哼。好吧,你出来让我们看看你怎么样?“那个高个子,显然名叫”矛盾“的人回答道。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油腻,好像我只要和他说话就需要洗掉。
”……我不想。你会刺伤我的。“
矛盾笑着摇摇头。
”不,不,不是那样的。我们只是要确保你不会和警卫说话。对吗,冰冻?”
矮个子点点头。
“我保证,孩子。不会有事的。如果你乖乖的,我给你带了点吃的。”
我皱起眉头。骗子。所有的罪犯都这么说。除了林,没有人会免费给人食物。矮个子听起来比油腻的高个子好多了,但他的话里仍然有一种锋利得像匕首一样的锋芒。
……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我也偷东西。去他妈的警卫。“
他们俩咧嘴一笑。
”求你了,小姑娘。我们不是一般的贼。我们不偷东西。“矛盾说。
”偷了他的命,“我指着尸体纠正道。
李复格听了大笑。
”她说到你的痛处了,矛盾!不过说真的,小姑娘,你得过来,否则你的日子会不好过。
我咽了口唾沫,点点头,完全走进小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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