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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一节:拔营,目标弓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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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凌也带着孩子骑上了自己的马——他现在的私人财产只有一匹汉诺威马和两匹夏尔马,其他的马匹都被他送人了,送了骆磊和王越各一匹汉诺威马,送了王合一匹夏尔马。

也不是王凌热情好客爱送礼,实在是王合、王越二人看到那几匹马的时候的样子实在是太丢人了,那流下来的口水都能替马给洗个澡了,王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才按照他们两人各自的喜好给送了一匹马。

骆磊的那匹汉诺威马,则在他并肩站在王凌身边的时候,就被王凌送给他了。

骑上马来到围住营地的木栅栏外,此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了,从日出便开始埋锅造饭算起,整座大营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才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属实是不容易。

王凌这才了解为什么大营的行动速度缓慢了,这扎营、起营的,也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而且还是每天都得做的事情,一天能走个五十里,果然已经算是快的了。

果然兵书中说长途行军时每日行军五十里且没有人掉队的军队是精锐不是瞎说的,一切都是有实践经验的。

不过,这是不是也说明我王氏的潜力还很大,几乎能赶上全民皆兵了?

王凌骑马站在整座大营的前面,身上披着王越献上的那件熊皮大氅,王凌记得这是在游戏里大战吐蕃的时候缴获的战利品,却是一直存放在队伍里的,现在又被王越给献了上来,成为给他们父子三人保暖的衣服。

而两个孩子此时正缩在这件大氅里,就露了个小脑袋在外面,两个小脑袋一上一下的摞在一起,好奇的看着外面,远远的看上去就像王凌的面前放了一个大葫芦一样。

王合目前是部曲统领中的统领,俗称“大统领”,这是王凌在游戏里任命的,而在具现到现实的时间里,王凌不在的时候就是他在主持大营中的事务,在营中属于是三人之下、两千余人之上的人物,也是王凌最重要的助手。

此时的他只穿了一副半身甲,身上也披了一件狼皮做的大氅(游戏里赏赐给他的战利品),策马来到了王凌的面前,叉手一礼,道:“禀主君,族人们已经整装待发,是否起营,请主君下令!”

“起营!”闻言,王凌大手一挥:“出发,目标:弓月城!”

“诺!”王合回道,然后便大声道:“起营!出发,目标:弓月城!”

另一边的王越扬起手中长长的马鞭,甩出了一个响亮的鞭声,大声道:“起~~营~~”

喊声过后,大营便缓缓的动了起来,直到完全撤出了这片区域,在雪地上留下一片巨大的营地痕迹,告诉后来者,这里曾经有一个中等部落扎营过。

……

队伍行进的速度实在是算不上快,虽然营中有大量的牛车,但是载满物资的牛车半个时辰连十里路都走不了。

更何况大部分人还要背着物资步行,连牛车的速度都赶不上,走走还得歇歇。

速度也因此被拖累了下来。

紧赶慢赶的,这才终于在正午时分赶到了斥候队找到的可以徒步过河的浅滩处,大家都已经累的气喘吁吁的了。

王合向王凌建议让队伍停下来休整一下,吃完午饭过后再过河,王凌自然是从善如流、虚心纳谏,当即就下令让队伍停下来休整。

一声令下,众人纷纷歇了下来,放下东西靠着就近的牛车坐了下来,拿出早上准备好的干粮和热水,一口干粮就着一口热水的吃了起来,有吃的快的,吃完了便抓紧时间闭上眼睛养精蓄锐。

还有那些自成一家的,一家人还能聚在一起吃个饭,有孩子的,还能听到孩子的欢笑声。

士卒们则是分成了三批吃饭,每批有一刻钟的时间,两批巡逻、一批吃饭,时间到了就换下一批。

王凌这边则是带着两个孩子和王合、王越等人一起吃的午饭,众人齐齐坐在小马扎上,木制的餐盘里的食物也要更丰盛一些。

将食盒里的饭团喂给两个孩子吃完,王凌也捏了一个大饭团自己吃了,又接过王越递过来的烤野鸡腿,撕了两小条喂给孩子吃了,剩下的自己也三两口就吃完了。

“爸爸,爸爸~”吃饱喝足的王瀚樟说道:“我吃饱了,我可以去找小朋友们玩吗?”

王凌笑着回道:“现在不可以哦,我们等一会儿就又要出发了,路上不可以玩耍哦,不然会走丢的,要等到晚上才可以去找小朋友们玩!”

一旁的王越也劝道:“是啊,少主,我们要抓紧时间赶路呢?”

“少主?”没等王瀚樟说话,王颖雯便好奇的问道:“少主是什么?是弟弟吗?弟弟什么时候成了少主了?”

“是,少主说的就是你们,你们两个都是我们的少主!”王合回答了王颖雯的问题,然后瞪了一眼王越,觉得他不应该开启这个话题,毕竟(在他们的记忆力)自打主母去世之后,两个孩子一直都是王凌亲自带在身边教导的,这才没有像其他大家的孩子一样,因着父辈宠着、佣仆哄着,小小年纪就已经骄纵的让亲信部曲都受不了。

别觉得不可能,那些大户人家的孩子,十岁出头就强抢民女的,那不比比皆是。

还是自家的两个小主君好啊,乖巧、听话又懂事,叫咱们这些老部曲都是叫叔叔伯伯的,多好啊!

王越被王合给瞪懵了,眼神里慢慢的都是无辜:咋了,难道不应该叫少主吗?

王颖雯得到了回答之后,则叉着腰对王瀚樟说道:“弟弟,你成了少主了!”

“我不是少主!我是王瀚樟!!!”王瀚樟最怕的就是别人说他是啥啥啥,而不说他是他自己,当即就反驳道:“我是王凌的大儿子,王颖雯的弟弟,我是王瀚樟~~~”

“那我是少主了!”

“你也不是少主,你是王颖雯~~”王瀚樟明显更着急了,生怕一个不留神姐姐就不是自己的姐姐了。

那着急的小模样,逗得众人哈哈大笑了起来,空气里充满了欢快的气息。

短暂的快乐又是匆忙且枯燥的赶路,所有人都行动起来,准备过河了。

刘坎的斥候队是最先过河的队伍,他们披着轻甲、骑着马一溜烟就过去了,作为大营的前哨,他们过河之后还需要前出五到十里远的路程,既是为了勘察前面的情况,也是为了清扫可能存在的危险,防止可能存在的小部落对部族造成伤害。

如果遇见势力强大的大型部落,也就是这边打不过的那种,他们也要以最快的速度回来的汇报情况。

紧随着斥候队之后过河的,是三队一百三十名步卒甲士和两倍数量的青壮属民,他们在斥候队渡河两刻钟后过的河。

之所以会安排两倍数量的青壮属民随同他们一起过河,主要是甲士们的铠甲武器都很笨重,真要是穿着铠甲过河的吧,那真就和铁秤砣下水没啥区别了,所以安排了三倍的属民帮忙背负分解开来的铠甲和武器过河,同时还可以在过河之后帮助甲士们重新披甲。

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还是面对未知情况做必要的防备——步卒甲士可攻可守、相当的灵活,他们先过河可以建立起一条虽然简陋但是足够灵活的防线,保证过河属民们的安全。

同时,甲士金贵,每一个的损失都能让人心痛到喘不过气来,所以才从属民当中挑选青壮者做随从,辅助他们过河和战斗。

当人,能够给甲士做辅助的青壮本身也不可小觑,真要是有甲士战亡了,这些辅兵捡起阵亡者的铠甲,也不是不能填到阵线里的。

这要得益于这支队伍经历过数千上万里的艰难跋涉,期间还有无数这样那样的人对他们进行围追堵截,大小战斗不下百次,这样的队伍里,哪怕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壮,披上件皮甲、拿上柄粪叉,也敢向敌方阵营发起冲锋。

再之后,是所有的属民分成三列纵队,牵着牛、赶着羊、推着车,像一条长龙似的一个挨着一个的度过了伊丽水。

最后,才是能够以最快速支援和后撤的骑兵部队过河,他们一直都处在大后方压阵的状态,等到所有人都过了河了,一夹马肚子,也一溜烟的小跑过河了。

整个过程持续了有大半个时辰之久,其实这一段河很浅也很窄,也就十来米宽、半米深的样子,因此大家过河的时间都不长,就算是小孩子也被大人抗在肩上给带过去了,并没有耽误什么。

浪费最多时间的,其实是那些牛羊,它们的数量是人的十倍,而且还喜欢乱跑,把它们赶过河就花了一大半的时间。

在这个过程当中,王凌全程没有说话——整个的过河过程全部都是王合指挥的,王凌就在一旁默默的学习着。

等到骑兵队也过了河,王凌父子三人才在王合等人的簇拥下,骑马过了河。

过了河之后也不是立刻就出发的,还要重新收拾一下零碎,把马车再给套上,换上干爽干净的裤子和鞋子,稍作休整之后才会继续出发。

毕竟现在已经是冬天了,穿着湿漉漉的裤子在外面行动很有可能把命都给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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