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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先生之《我以我血荐轩辕》文摘有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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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读书禁忌之一便为“不可寻章摘句”,更有“好读书不求甚解”者,然,一本书所以称之经典,便不是读之一遍两遍就能全然领会的,尤其先生的书,即使细读,精读。不过同一本书,读一遍,再读一遍,做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也当属不错之举。

但我今天要讲的摘句并非以篇概全之意,而是我对先生文章中一些极为经典之处的深悟。虽然先生的每段文字都引人深思。好的书本,横竖着读,各有千秋,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也不失为一种读书之道。

先生在《我以我血荐轩辕》中说到:文学文学,是最不中用的,没有力量的人讲的;有实力的人并不开口,就杀人,被压迫的人讲几句话,写几个字,就要被杀;即使幸而不被杀,但天天呐喊,叫苦,鸣不平,而有实力的人仍然压迫,虐待,杀戮,没有方法对付他们,这文学于人们又有什么益处呢?

我想,这段文字应该是先生的自嘲,甚至对同样以文字作刀枪试图唤醒迷途国人心病的文人们的自嘲,相比锃亮的锋利刀枪和飞速的子弹,深知文字本就是最为羸弱的武器。

有实力的人?不过是一群群叫醒不得自以为是待宰的羔羊罢了。先生说文学是最没用的,又恰恰是他与他们用这最没用的文学拯救了国人,不然,今日之我们,又将成为哪国的俘虏?或是直接断绝我们来往世界的机会。

所以,为什么要热爱文学,便不难而知了。尤其,今天的我们,怎可不爱文学,不爱这伟大的救国尤物?

先生说:在自然界里也这样,鹰的捕雀,不声不响的是鹰,吱吱叫喊的是雀;猫的捕鼠,不声不响的是猫,吱吱叫喊的是老鼠;结果,还是只会开口的被不开口的吃掉。

我想,这里的鹰和雀,猫和鼠不仅仅指的是当时腐朽的zf和人民,再上升一个层次,它指的是当时虎视眈眈盯着中国土地的帝国主义和中国。

前者是剥削者对被剥削者的压迫,后者是落后就要挨打的铁律。雀说:我也是鸟,为什要吃我?鹰说:你活该是只雀,你当是雀,我便吃掉你,任你如何叫唤!鼠说:给你的合约签个字,再把我的黄金白银分你一二,能不能不要总想着吃我?猫说:你既然如此阔绰,何不如倾其所有,甚至你的性命?

这真的只是鹰与雀,猫与鼠之间的对话吗?不,这是强者和弱者之间的对话,你是雀,就注定要被鹰吃掉,你是鼠,就注定逃不掉猫爪。要想活命,惟有站起来,惟有反抗,惟有强大,掰掉鹰的利嘴,猫的利爪,让它即使有吃点你的欲望,也无吃掉你的机会。

先生说:生物学家告诉我们:“人类和猴子是没有大两样的,人类和猴子是表兄弟。”但为什么人类成了人,猴子终于是猴子呢?这就因为猴子不肯变化,它爱用四只脚走路。也许曾有一个猴子站起来,试用两脚走路的罢,但许多猴子就说:“我们底祖先一向是爬的,不许你站!”咬死了。它们不但不肯站起来,并且不肯讲话,因为它守旧。人类就不然,他终于站起,讲话,结果是他胜利了。现在也还没有完。所以革命是并不稀奇的,凡是至今还未灭亡的民族,还都天天在努力革命,虽然往往不过是小革命。

这段话无论放在任何时候,任何背景,对于任何人同样适用。猴子不愿站起来走路是因为他们不想创新,也不愿意创新,同样是动物,而人类的称呼之所以能在动物前面加上“高级”二字,恰恰就在于此。

先生的守旧,不喜创新自然说的不仅是身体上的创新。试用两只脚走路是身体上的创新,愿意用两只脚走路是思想上的创新。思想的创新往往决定身体的创新。一只猴子先站起来,但是一群猴子不愿意站起来,思想一旦被禁锢住,创新便毫无意义。一个人的思想又如何敌得过一群人的思想,你永远叫不醒一群装睡的人。

创新也是一种革命,虽然我们国家有硝烟的战争革命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结束,但是思想的革命没有硝烟的战争革命还在前行。作为新青年的我们,无论是思想的革命,还是没有硝烟的战争革命,我们义不容辞。

先生说:大革命之前,所有的文学,大抵是对于种种社会状态,觉得不平,觉得痛苦,就叫苦,鸣不平,在世界文学中关于这类的文学颇不少。但这些叫苦鸣不平的文学对于革命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叫苦鸣不平,并无力量,压追你们的人仍然不理,老鼠虽然吱吱地叫,尽管叫出很好的文学,而猫儿吃起它来,还是不客气。所以仅仅有叫苦鸣不平的文学时,这个民族还没有希望,因为止于叫苦和鸣不平。

我不知晓什么样的文学才叫好的文学,有的文学歌颂苦难,有的文学歌颂辉煌,但是这些文学之所以说好,是因为它是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迭代后的产物。

想象一下,如果你和一群人进入原始森林旅游,你不小心掉入了沼泽地,和你同行的人都极为冷血,如果救你,他们有深受其害的可能,所以洞若观火。由于恐惧,你不停的挣扎,叫唤自己有多么倒霉,多么无助,明知那群人并不在意你的死活,你还是一如既往的挣扎,叫苦。这样的你,真的能改变事实,博得同行人的同情吗?不。

此刻你该做的,应该是镇静下来,想办法自救,反抗恶劣的环境,让没有人性的同行者畏惧。

事实证明,越是卑劣的环境,你越要反抗,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主权,叫苦和鸣不平只对有心的人才管用,没有心的人,哪怕有血有肉,血是冰冷的,肉看着白净却散发恶臭。对于这样的人,只有自强,反抗,用有声的文学唤醒还有醒的可能的人一起反抗,才是明智之举。

如果哪一天,不再听到民族叫苦和鸣不平的呐喊,而是赞颂,是锣鼓的铿锵之声,这个民族便有了希望。

先生说:我有时也偶尔去看看学校的运动会。这种竞争,本来不像两敌国的开战,挟有仇隙的,然而也会因了竞争而骂,或者竟打起来。但这些事又作别论。竞走的时候,大抵是最快的三四个人一到决胜点,其余的便松懈了,有几个还至于失了跑完豫定的圈数的勇气,中途挤入看客的群集中;或者佯为跌倒,使红十字队用担架将他抬走。假若偶有虽然落后,却尽跑,尽跑的人,大家就嗤笑他。大概是因为他太不聪明,“不耻最后”的缘故罢。

所以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

人大多如此,以胜为荣,以败为耻,高者为荣,低者为辱,以首为荣,以末为耻,万事万物总要给个排名才好。

我一直很喜欢恩师的育人之术。

上学时,总听得一些同学说他们的老师总喜欢将一些同学做比较,最主要的是,得出的结论是:成绩好就代表一切都好,就理应得到一切夸赞,一切奖励。但至于人品好不好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恩师与这类老师完全不同,在我们班,没有差生和优等生之区别。恰好相反,他经常给我们说他自创的关于乌龟和兔子的赛跑故事。

为了让比赛更公平,森林裁判声明乌龟只能用四只脚完成比赛,而不能借助外壳。于是小乌龟就只能一步一步最后一个爬到终点。中途有很多动物嘲笑他说:“怎么样,没有了龟壳,你永远都是手下败将!你还放弃吧,你是永远跑不过兔子的,就不要丢人现眼了。”兔子也很得意,总用居高临下的眼神看着小乌龟。

恩师说,小乌龟虽然输了比赛,但是虽败犹荣。因为它不仅接受了兔子的挑战,遵守了裁判的规则,还顶着冷嘲热讽走完了全程。

老师经常用这个故事鼓励我们们成绩靠后的同学和偏科的同学。

世上没有不败的英雄,更没有常胜的将军,失败也是一种荣誉,因该被所有人敬仰才对。先生也说了,“不耻最后,即使慢,驰而不息,纵令落后,纵令失败,但一定可以达到他所向往的目标。”

先生说:人世间真是难处的地方,说一个人“不通世故”,固然不是好话,但说他“深于世故”也不是好话。“世故”似乎也像“革命之不可不革,而亦不可太革一样,不可不通,而亦不可太通的。

然而据我的经验,得到“深于世故”的恶谥者,却还是因为“不通世故”的缘故。

关于这一点,我自以为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小白,我还没有言论世故的经历,但是有《出世入世》中鬼谷子的一句话我倒是赞同的:知世故而不世故,历圆滑而弥天真。

世间万物,大道至简。花生再复杂,它也是有由细胞组成的,人心再复杂,也是肉做的。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能做到以出世之心做入世之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是最好处世之道。

先生还在文章里说到曹操,孔融之死竟是曹操安上的不孝之名。先生说:陆机虽然评曰“贻尘谤于后王”,然而我想他无论如何是一个精明人,他自己能做文章,又有手段,把天下的方士文士统统搜罗起来,省得他们的在外面给他捣乱。所以他帷幄里面,方士文士就特别地多。

此处的他,指的便是曹孟德。

说到曹操,很多人读三国对他的见解和评价众说纷纭,有人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曹操则不同,他的江山全靠实力。有人说:曹操嫉贤妒能,多疑好猜忌,他害怕孔融因政治观念与他不同而与他为敌便以“不孝”之名将其杀害,又因为杨修聪慧在其之上将其杀害。这一点似乎与他爱才,惜才的言语相悖。

于我,先生的言辞更有说服力。把天下的方士文士统统搜罗起来,省得他们的在外面给他捣乱。

所以历史上说他为“一代枭雄”而非“一代英雄”,确实在理。

生生说:多有不自满的人的种族,永远前进,永远有希望。多有只知责人不知反省的人的种族,祸哉祸哉!

自古,反省就被刻在了中国人的骨子里。早在春秋时期,《论语》中就有说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可见,反省的重要性。我经常问我身边的人:“在你心目中,你觉得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不能因为害怕开罪与我说违心的话。”

好在我身边的人都不是虚伪之人,他们会将我的缺点和优点一并告知于我,让我对自己有一个更好的了解,认识到自己有哪些不好的地方,然后加以修改。

现在的人提倡精神自由,人身自由,他们认为怎么活是我的自由,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

我想说的是,我并不是想用别人的见解作为我做人的标准,而是参考。在物理学上,于肉眼可见处,一个物体处于相对静止还是相对运动,总要有另外一个物体作为参照物才可以。

做人亦是如此,有时候你认为对的事情,在大多人看来不见得就是对的,所以适当参考别人的意见,更有助于成长。

当然,这是对于小我而言的反省。

对于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来说,便是大我的反省。

常言道:弱国无外交。我们的国家之所以命途多舛,就是因为曾经有段时间闭关锁国,不反省自身原因,过度自大狂妄导致的。

所以,无论是大我还是小我,要学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找不足,时刻反思自己,做到以今日之我,胜昨日之我,以明日之我,胜今日之我,才不会沦为他人的阶下囚,脚下的蚂蚁,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先生说:往昔的我家,曾有一个老仆妇,告诉过我她所知道,而且相信的对付皇帝的方法。她说--

“皇帝是很可怕的。他坐在龙位上,一不高兴,就要杀人;不容易对付的。所以吃的东西也不能随便给他吃,倘是不容易办到的,他吃了又要,一时办不到;-譬如他冬天想到瓜,秋天要吃桃子,办不到,他就生气,杀人了。现在是一年到头给他吃波菜,一要就有,毫不为难。但是倘说是波菜,他又要生气的,因为这是便宜货,所以大家对他就不称为波菜,另外起一个名字,叫作‘红嘴绿鹦哥’。”

说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一个叫《花间大厨方一勺》的影视剧来,这部剧里就曾提到一勺为皇帝做粥的事儿,一碗青菜丝儿和白米煮的粥不叫蔬菜粥,却叫翡翠堡。听起来像是那么回事儿,重要是皇帝吃得很是欢喜。

当然,我想说的只是关于这个粥的名字而已,与其他无关。

同样的事儿,很多野菜在农村顶多是用来饲养鸡鸭的野草,被聪明的人带到大城市后,换个文雅的称号便成了城里人一金难求的山珍海味。

这里要表达的深意与先生表达的不同,一个是对于权威的畏惧,一个是商机的发现,仅仅是我个人的思考罢了。

鲁迅先生还说: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

这一点,我颇有心得。就在这个星期,买的一个快递被快递公司送了五天无果的笑话。

他们总是用各种听起来很负责任的堂皇之词作为推卸责任的理由,今天说:我明天让跑腿给你送过去。到了二第二天又说:我明天让跑腿的给你送过去。同样的话说了五天。

终于我忍不住了,前几天的我,脾气太好了些,便让他们不以为然,倘若一直忍下去,是否到了来年,杏花儿都谢了也未必送到。

于是我不再忍,我给了他们两个选择,第一,马上退钱,第二,马上给我送过来。于是他们开始慌了,又开始祈求我的原谅,希望我不要投诉。

谁会这么无聊?我想要的,无非是把事情成功解决,而不是要个说法。

所以说,先生说的没错,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如果没有直接影响到他的利益条件下,他可以不采纳你的意见,将敷衍做到极致。相反,一旦触及到他的利益,一切便才有商量的余地。

所以,做人,到底温驯一些好呢?还是桀骜一些好呢?

先生这本书目前不过读了区区过半,不过收获却不容小觑。果然,好的书本篇篇锦锈,字字珠玑,一字一句都是经典,像烈酒,让人回味无穷;像画卷,让人流连忘返;像清泉,洗涤心灵;像鲜花,沁人心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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