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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广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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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咳咳咳……同学们你们好,我是一中广播室室长陈乔,现在我们广播室急需几名声音甜美,说话好听的广播员,如果觉得自己条件还行的话,可以来一中二楼302广播室找我报名。”

高一一班的女生们听到这,有点点感兴趣,他们各自开始分析起自己参选的优势来,比如楼雨声音悦耳动听,像只黄鹂鸟。

楼雨拍拍自己的胸脯道,“找我,包过!”

曹慧慧也笑着说,“我的嗓音条件还行,我也可以去。”

向遥遥对这个不是特别感兴趣,于是,她选择闭麦。

另外一个女学生说,“参选的话,普通话也得要标准,要不然带着口音念那些诗,那多搞笑啊。”

一个圆脸女生赞同的点点头,她看看他们几个女生,好奇道,“怎么只有女生啊,我们班没有一个男生对这个感兴趣嘛?”

向遥遥把圆脸女生的身子给轻轻转过去,她道,“你看看后面,你就知道原因了。”

圆脸女生往后一瞅,好家伙,他们班的男生,睡了一大片,只剩下零星几个在那刷题,怪不得没看到男生过来讨论呢。

楼雨双手抱臂,她一起跳坐在同桌的课桌上,她坐在上面,摇晃着自己的脚,开口,“一般很少有男生愿意参加活动。”

曹慧慧嘴角上扬起来,她一脸无所谓道,“管他们呢,不用操心他们。”

向遥遥走到辜清越面前,她使坏似的把他的书给合上,辜清越抬起头,一看是自己可爱的女朋友,他语气宠溺的说。

“又无聊啦?小朋友,跑到我这边调皮啊。”

向遥遥闻言嘿嘿直乐,她把自己的脸贴在他的书上,她注视着他,眼神认真,温柔的说,“辜清越你去广播室嘛?”

辜清越摇摇头,但是他看出她眼里的期盼“你想去?”

向遥遥却摇摇手指,“不,我只是过来问问你,我只是觉得自己男朋友嗓音低沉,很好听,就是不知道,你要是去了广播室的话,会不会给我一个惊喜。”

辜清越摸摸她的头,“既然你想我去,我就去吧,以后就念给我家遥遥听。”

向遥遥激动地抱住他的手臂,眼睛里都是笑意。她欢呼起来。

“辜清越!你真好!”

“铃……铃……铃……”上课铃响,向遥遥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她低下头在自己的本子上画了一个q版辜清越,她在小人旁边写了几句话,写完之后,她自己笑的乐不可支,那几句话写的是。

“妖精!往哪逃!”

“大师兄,咱们的师傅被妖怪给抓走了。”

“二师兄,师傅被妖怪给抓走了。”

生物老师看到向遥遥在她的课上走神,直接一个粉笔头掷过去,向遥遥被白色粉笔头攻击,一看这熟悉的套路,她赶紧起身,低下头跟老师认错。

向遥遥语气特别诚恳道“老师,我错了,下次再也不敢了。”

生物老师指着她,大声道“你给我站走廊外面罚站去!”

向遥遥忙不迭点点头,快速溜到了外面,走的时候,她还笑着跟老师招手说再见。

向遥遥厚脸皮道“老师,我走了哦,不要太想我喔。”

生物老师“……”

王宇在底下转过头小声跟蒋震啸蛐蛐,“今天我向姐照常稳定发挥,日常脸皮厚啊。”

蒋震啸看着向遥遥的背影若有所思。

然后,生物老师精准扫雷,扫到王宇这颗大暴雷,生物老师要他背上节课的知识点,结果,王宇支支吾吾的,回答不上来。

然后,他就被老师“请”出了教室,他出来的时候,向遥遥朝他招招手,拿着手里的薯片笑着问他吃不吃。

王宇挠挠头,咧嘴一笑,“好啊,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说着,就直接抢走了她手里的薯片袋,向遥遥呆呆的看着王宇,而王宇直接拿着薯片袋,往自己的大嘴里,倒了很多薯片。

向遥遥双手叉腰,怒道,“你给我留点!我还没吃呢!”

王宇点点头,然后,把薯片袋子递给她,向遥遥把薯片袋扒拉几下,一看好家伙!给她来了一个“空城计!”

向遥遥“……”

她气的两边腮帮子鼓鼓的,像只小河豚。王宇觉得她好可爱,想伸出手摸摸她的头,向遥遥却躲到一边,王宇伸出的手尴尬停留在半空中。他只好摸摸自己的头顶,装做一脸无所谓道。

“切!谁稀罕摸你的头!”

向遥遥吐槽他“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王宇“……”

后面,上语文课的时候,他们两才进去。

高一一班上着语文课,他们今天讲《我与地坛》

“地坛离我家很近。或者说我家离地坛很近。总之,只好认为这是缘分。地坛在我出生前四百多年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我的祖母年轻时带着我父亲来到北京,就一直住在离它不远的地方——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它等待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

四百多年里,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褪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圮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栏,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苍幽,到处的野草荒藤也都茂盛得自在坦荡。这时候想必我是该来了。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那时,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自从那个下午我无意中进了这园子,就再没长久地离开过它。我一下子就理解了它的意图。正如我在一篇小说中所说的:“在人口密聚的城市里,有这样一个宁静的去处,像是上帝的苦心安排。”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

……

现在我才想到,当年我总是独自跑到地坛去,曾经给母亲出了一个怎样的难题。她不是那种光会疼爱儿子而不懂得理解儿子的母亲。她知道我心里的苦闷,知道不该阻止我出去走走,知道我要是老呆在家里结果会更糟,但她又担心我一个人在那荒僻的园子里整天都想些什么。我那时脾气坏到极点,经常是发了疯一样地离开家,从那园子里回来又中了魔似的什么话都不说。母亲知道有些话不宜问,所以她总是犹犹豫豫地想问,终于又不敢问。她料想我不会同意她跟我一块去那个园子,所以她从来没有提起,她知道得给我一点独处的时间,而这需要一段过程。

……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我常常被这满地的落叶所打动,它们一片片从枝头飘下,无声无息地躺在地上,像是某种生命的终结,又像是某种生命的开始。在这园子里,我渐渐明白,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活着,则是一场漫长的修行,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去感受,去珍惜……”

语文老师富有感情的念完了一段话,然后她给同学们讲起,“《我与地坛》作者史铁生,总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自己在地坛中得到的生命启迪和人生的感悟;第二部分写自己对母亲的后悔和无尽的思念;第三部

分写自己与地坛不可分割的情感。”

然后,她继续道,“地坛,一座废弃的园子,在史铁生的生命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他残疾之后,正如其本人所说,与地坛是缘分使然,地坛在他出生四百多年的时间里他就坐落在那儿了,而自从祖母年轻时带着他父亲来到北京,它就一直住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五十多年间搬过几次家可是搬来搬去总是在它的周围,而且是越搬离它越近了。常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待史铁生,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史铁生对于地坛的情感是深刻的。一个频临绝望的年轻人与一个荒芜落的院子相遇了,一个在人生的青壮年时期失去了双腿与一个曾经玻璃珠瓦、玉砌雕栏、如今却朱红剥落、断壁残桓横陈,有过同样喧嚣的过去有着同样失落失意的现在,弥漫在我与地坛之间的是同样同病相怜,同样生生相

惜的现在。不同的是,虽然有着同样的遭遇,但是有着同样不同内蕴的气质,一个烦躁,一个沉静,一个逃避,一个从容。由此注定这是一次最为倾心的相遇。如同步履艰辛、艰难疲惫的浪子,邂逅了优雅大度铅华殆尽的女性,心仪与欣赏紧跟着相遇的脚步。”

底下的同学们认真的做着笔记,外面的天空飘浮着几片洁白的云朵,还有些丝丝缕缕的云丝,围绕着太阳转。

一阵风过,树叶被吹的哗哗作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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