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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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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老师并不是老师,他的职业是美发师,只是因为他好为人师,所以才叫他王老师,一天喝酒的时候,王老师带着醉意问我,有什么地方是你到今天想去却没有去成的。

我说是西安。

王老师感到不可思议,说西安那么近,没都没去过,不可能啊。

我说每次都是路过,从未有过过片刻的停留。

王老师喝了一口酒接着问说那有没有人让我至今无法忘怀。

我说有,她叫乐秋。

乐秋是谁?

乐秋大我一岁,认识她的时候我十八岁,转眼十七年过去了,可她的音容笑貌我却历历在目。

我记得她最喜欢的歌是Hebe的魔鬼中的天使,最爱吃的是德克士的脆皮炸鸡,她的笑容很甜美,至今让我无法忘怀。

她说:“你千万不能把我忘了!”

我说:“我这一辈子都不会把你忘了!”

她说:“当真,可不能说话不算数,”

我说:“绝对不会!”

“那去纹身吧,把我的名字记在身上,这样的话到死都不会忘记了!”她说道。

她就是这样,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较真。

就像校园民谣歌词一样,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总感觉毕业遥遥无期,转眼我们就各奔东西了。

其实每个人的十八岁都令人难以忘怀。青春期的记忆也大多都跟女孩有关,那时情窦初开,身体里荷尔蒙像火焰一样在燃烧,每天的生活都充满着新鲜感,对未来也无限的憧憬,感觉永远会一直这样年轻下去,永远不会老去!那时的天空好像一直是蓝的,阳光很炙热。

有时候经常怀疑是自己的记忆出了问题,一直怀疑这些事情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只是自己骗自己想象出来的,结果自欺欺人骗着骗着自己都相信了。

那如果这些都是想象出来的话,那为什么手臂上的纹身还在。如果只是我想象出来的为何此刻我的心如此的痛。

我喝了口酒,决定不再想这些东西,然而此刻的思绪就想脱缰的野马变得不可控制,它到处撒欢,我却无法握住它的缰绳,我索性不去控制,任它自由放纵。它带我回到遥远的2005。那一年我正好18岁,远离家乡,独自在外求学。并不是我有多坚强,我只是从小到大都在父母的羽翼下,而那会儿我只是想挣脱父母的关怀想独自去闯荡世界。

那一年我被山东的东大录取,一想到即将而来的新世界,兴奋的晚上都睡不着觉。终于迎来开学的日子了,父母将我送上火车后,千叮咛万嘱咐,说要看好自己的东西,因为火车上骗子扒手很多,到学校之后要好好学习,不能耽误课业,平时多给家里打打电话,我想他们保证到一定会做的像他们嘱咐的那样好。火车广播里传来一个女声,列车即将启动请送行的亲友下车,随着火车缓缓启动,站台上父母的身影渐渐远去,泪水早已湿润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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