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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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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人,名叫种采,字明新(以后称种明新)。是西北经略相公种师道的庶出三子,因几年前他老娘去世,后来行为有些放荡。

那日他无意中调戏了因公到延州的折家小娘子,被种师道暴锤了一顿,所以一怒之下离家出走。

其实这事不能怪种明新,办能怪折欣儿太过漂亮。折欣祖上有外族血统,虽说归顺中原后一直都是与汉人联姻,但那股气质是怎么都改变不了的。这让种明新热血上头。

说什么闭月羞花,种明新觉得都不够力度,语言显得有些贫乏。他上前搭讪,两人年纪相当,再加上他本人长得也相当犯规,俊美过度。

所以一般不搭理人的折欣儿倒是与他说了些话。临走时,他啪叽一口亲在了人家脸上。

种师道脸上挂不住,虽说两家是世交,但这事的确有些过份了。人家本来就是跟着家中长辈来延州公干的,没办法,只好打一顿给人家消消气。

但是他打着打着他就控制不住了,两家关系一直不错,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产生隔阂,所以一下没控制住,一棒子敲到了种明新头上,这才导致了穿越事件。

种明新穿越过来后,立马清楚了自身状况。晚上他跟自家老爹聊了好久,第二天就带着人返出了家门。出门时还上演了一出闹剧,种明新痛斥种师道对他不公平,还扬言等自己出息了,回来娶折欣儿。

回到不夜城的种明新,倒在躺椅上,也是感慨万千。穿越过来已有五年了。

他本是某军区的一特种兵,因职业特殊性,直到30岁退伍了,才和再过半年就退伍的女兵安欣商议着半年后举行婚礼。

这半年,他打算先在第一大城市滨海市选套房,然后租辆越野房车自驾游一圈,毕竟房车一年用不了几回,买来放着没什么用。

准备好一切物资,就开始西行了,入川、入藏然后从另一路回来,然后准备买房买车等一应事宜。

只是在3000米海拔的西部地区,他停下车准备过夜时,捡到了一个小饰品,正是这个东西导致了他的穿越。

这是一个类似梅花形状的水晶饰品,他拿放大镜看了一会,里面似乎有幅山水画,画中还有个小小院落,看起来倒很有诗意。

西部天气多变,没一会大雨滂沱。他放下遮阳篷,摆了个小桌,打算做顿饭,好好吃一顿。

只是做饭时切到了手,他随意一甩,可能是血甩到了那小饰品上,他只觉一阵光芒闪过,自己就魂穿到了北宋种师道庶出三子种明新身上。

事情看起来很合理,可是原来世界的自己只是切到了手,不至于死了呀。

直到检查身体时,他发现自己手臂上多了个彩色纹身,和他捡的那饰品一模一样,然后他就进入了一个空间,他才明白了一切。

原来那个彩色梅花饰品,是修真界的东西。本就是某大佬的随身空间。只不过那位大佬被人围攻,虽杀死了敌人,却也受了很重的伤。

大佬本就是蓝星穿越过去的,临死前用了大法力,把自己的随身空间重新渡回了蓝星,想给有缘人一个机会,就这样被他捡到。

又恰巧被他滴了血,所以复制了他的一份灵魂,到了北宋年间,同行而来的还有同样被复制的房车及车内物品。空间里还有不少现代物资,也不知大佬得到了什么机遇。

为什么会复制他的灵魂?又为什么不能来个身穿?为什么会来到北宋?那就不知晓了,他呼叫了好多次,希望大佬能有丝残魂回应一下,但是没有一丝回应。

得,既来之则安之吧,从今往后他就是种明新了。空间很神奇,一个院落,不大不小,类似古代侯府一般,几座山头,一些田地里种着草药或粮食,山头上有各种水果。

类似游戏一般,成熟会自动收入存储空间,存储空间被设置了时空法阵,东西存入,不管多久,再取出来,还是原来的样子。

存储空间就围绕着这个不大不小的地盘一圈,里面很大,白茫茫的看不到里面的真实情况。几座山头上树木葱茂,有一条河自上流下,经过院子旁边,向下汇成一个大湖。大湖有个出口连接到白雾区,至于流到哪,就不知道了。

走进院子,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除了书房内的一些书,就是书桌上的两本,别的什么都没有异常。似乎是大佬留给自己的应急空间。

种明新伸手去拿桌上的书,想看看是什么内容。手一碰到书,两本书化为一道流光,钻入他体内。为他洗筋伐髓。同时脑中多出了很多医药及医学知识。

另一本是炼体法门,种明新不懂修真,这本书类似于直接教会了他武功,毕竟修真界的炼体也不是闹着玩的。种明新试了一下,基本相当于小说中的武功高手。

混古代能有这样的金手指,已经相当不错了。种明新的自信马上就来了,这才是他果断选择跑路的原因。

你再能打也不能跟自己老爹动手,这传出去,人都没法做。与他同行的还有她娘院中的几十个人。

这些人都很忠心,是他老娘从娘家带来的。本身就有些身手,所以一路东行的过程中,种明新又给他们引气入体,运功疏通经脉,导致这些人的武力直接上升了十几倍不止。

虽说自家小姐没了,可小主人却是神勇异常,又有这般神仙手段,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虽说种明新才11岁,可是这帮人仍然义无反顾地跟着他到了东南沿海一带。

经过近五年的发展,种明新的生意不仅遍布东南几省,涉足了丝绸、茶业等暴利行业,更是涉足糖制造业。

冰糖红糖早就有了,他插一杠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主要的是他制出了白砂糖。

白砂糖的制作颇为耗费人力,产量并不不上后世的工业产量,所以标准的奢侈品。

做生意就是如此,你有,别人没有,那就容易被人算计。所以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他不得不扩大队伍,除了西北来的人,还招了很多当地的孤儿,层层筛选,确定没问题后才录用。

这期间他还培养了一个杀手组织罗刹,都是从那些孤儿中挑选的聪明孩子,层层选拔,精心培养的。

他的生意上的对手和曾经算计过他的,有不少都被罗刹杀掉了,不然他也不可能在短短几年内崛起这么快,毕竟那边的一些世家,不知积累了多少代人了。

人不狠立不稳,古时就是这样,人吃人的世界,说个鬼的仁义礼智信,不过是忽悠百姓的一些说辞,有市场,所以被推广,种明新从来不信这个。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他靠着一股狠劲,硬生生地在士族门阀的地盘上开了几个金银铺(银行,不是首饰铺),并且把生意做到了东南三路,虽说不如别人规模大,但是已经相当不错了。他才起步几年,别人都是多少代的积累了。

五代十国时期,南方经济就整体超越了北方,东南重镇尤其明显,在衣冠南渡时就得到了充分发展,到了宋明,已成南方最耀眼的地方。除了历史原因外,就是地理位置的优势了。

在那边待了四年,已经完全不用自己操心了,种明新才回到了汴京,只带了少量人手,一个是自家老娘给安排的侍女小梅,余下的就是侍卫随从了,约有二三十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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