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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始皇反对家暴?什么叫做陈胜吴广延期不会当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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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前200年(西汉):

汉高帝刘邦:还反对家暴呢,我简直是要笑不活了。

公元前156年(西汉)

汉景帝刘启:这是大秦的哪个皇帝?我父皇废除肉刑制度已经够仁慈了,没想到还有比我父亲更仁慈的人存在到底是谁啊?更不要脸。

只见视频播报如下:

秦朝对于家暴,他是零容忍的,《秦律》里面也有记载,说到:妻悍,夫殴治之,决其耳,若折肢指、肤体,问夫何论?(当耐)。就是说在秦朝的时候,即使你的妻子再野蛮再凶悍,丈夫不能去殴打妻子,否则的话,丈夫要剃掉胡子。

苏滋:其意思就是,男的打老婆,把老婆耳朵撕裂,或者打断了四肢、手指,按法律规定都要处以“耐刑”,也就是剃掉胡须和鬓毛的惩罚。

公元前216年(秦朝):

秦始皇嬴政:荒谬荒谬,简直是荒谬,我大秦不管男的女的都是人旷,女的可是家中劳动力打断了,手脚那还得了?

苏滋:是的,没错,现在有很多营销号,抓住这点大吹特吹,压根就并没有了解过其真实意思。

公元1378年(大明建国十周年)

明太祖朱元璋:秦始皇有功绩在身不错,但是他并不是我们的目标,这后世怎么能够为一位暴君而喜欢呢?

公元1760年(清朝领土达到鼎盛)

清高宗爱新觉罗弘历:就是,就是,秦始皇焚书坑儒其酷处不可枚举号为无道秦后之人深恶痛绝因而闲斥其名,尚无不可。

苏滋:的确,在秦制下,女性是家庭重要劳动力,打折了手脚没法劳动,会影响政府赋税收人,所以法律才规定,老婆凶悍丈夫可以管教,只要别管教得太过分把人弄残疾就行。

公元前216年(秦朝):

秦始皇嬴政:其实我想说的是,后世人没必要把我说的如此好,朕身为皇帝,朕没那么多精力去管民间,朕管的是如何如何让我大秦长治久安,而并不是去管理家暴这种小事。

公元630年(唐朝):

唐太宗李世民:这后世人可真是的如此洗秦始皇,我的偶像是汉文帝,难不成后世要对汉文帝进行抹黑吗?

苏滋:其实并不至于,秦始皇被人洗白的原因就是近代人所说的秦始皇被人黑了一千多年,然后很多营销号不断的为秦朝灭亡赶到惋惜,这是为何?因为营销号只站在了帝王角度,却没站在人民角度。

公元前200年(西汉):

汉高帝刘邦:确实如此,没有站在人民角度上考虑的,这个王朝终究会迅速灭亡,因为暴政已让人民苦秦天下久矣。

苏滋:说到天下苦秦久矣这句话,就不得不提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陈胜,吴广了。

公元前216年(秦朝):

秦始皇嬴政:这两人是谁?难不成是撼动我大秦的叛贼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句话,的确霸气。

公元前200年(西汉):

汉高帝刘邦:始皇帝,你肯定不知道,在你死后一年之后,陈胜吴广发动起义,且仅仅三个月,就让大秦就让统治基层被摧毁,我就不明白了,怎么才三个月就崩掉了,难道这全都是因为胡亥的原因吗?

苏滋:这确实是有胡亥的一点原因,但是和秦始皇也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席卷为何如此之快,久居深宫的胡亥也是有问题的,听信赵高,以为天下太平,结果天下已经是乱成一锅粥了。

公元前216年(秦朝):

秦始皇嬴政:逆子,算了,赵高,你是怎么搞的?居然把我的大秦搞得如此乌烟瘴气。

赵高:这可能是另一个时空的赵高把我们大秦给搞得乌烟瘴气了,这种人绝对不是我。

秦始皇嬴政:哦?你是把朕当傻子吗?算了,我也不清楚你是怎么变的那样的,想想你年轻的时候,相貌英俊,聪明伶俐,又精通律令,擅长书法。

赵高低估:谁还没有年轻的时候啊!

秦始皇嬴政:大胆,赵高,你在小声嘀咕什么?

李斯:陛下,赵高居然嫌弃陛下的话,不如把他的头砍了。

秦始皇嬴政:不必如此,杀了他,我大秦还是会亡,六国贵族问题确实太难平息了。

苏滋:确实没错,后世人总是以为只要提前杀了赵高,废了胡亥,大秦就不会亡了,但是完全忘了,他们只知道根本,却不知道真正的内在原因是因为秦朝法律。

好了,咱们来辟谣下一个谣言,这个谣言就是陈胜吴广延期不会当斩。

公元前75年(西汉):

汉昭帝刘弗陵:简直荒谬,司马迁在《史记》里明确写道:“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霍光:没错,我就不明白了,这陈胜吴广不会当斩的证据是什么呢?

苏滋:先说一件事,其实陈胜,吴广确实不是一位农民,但是为何他的手下全是农民呢?

公元1420年(明朝)

明成祖朱棣:嗯!毕竟农民早就厌倦秦朝暴政了。唉?我这庙号咋回事?居然是祖?

视频播报一下:

以陈胜吴广起义为例,司马迁记载他们因大雨耽误工期,担心违法秦律被杀而起义,然而出土的秦简却揭示了真相:延误三五日仅受口头批评,六至十日需缴纳罚款,超过十日责罚一副盔甲的钱,特别是,因雨水导致的延误,可以免除处罚。

苏滋:怎么说呢,这段话确实是出自于1975年发现的《睡虎地秦简》,原文是:御中发征,乏弗行,赀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水雨,除兴。

但是这句话是出自于秦朝的徭律之中,可问题是陈胜,吴广也不归徭律管啊!人家是戍卒,是屯长,领导他们的是将尉,他们的任务是谪戍渔阳,他们的组织是军事编制,因此呢,他们应该受的是军法处置。

公元前216年(秦朝):

秦始皇嬴政:原来陈胜,吴广是戍卒,他居然感受敢迟到,这种情况,就算放在我的时期,我也会将其处死。

公元1378年(明朝建国十周年):

明太祖朱元璋:所谓的后代发现的秦简只不过是属《徭律》或《兴律》,只是用于征发百姓服役,而陈胜,吴广则完全不同,也不能适用于陈胜,吴广。

公元前120年(西汉)

汉武帝刘彻:朕的大汉承袭秦制,秦朝的很多法律制度都被我大汉给延续下来了,我觉得我们的法律和大秦法律很相似。

霍去病:陛下,你是否记得前几个月,李广与张骞他们两人的事情。

汉武帝刘彻:我当然记得,但一提到李广,我就很生气,几个月前,我派他和张骞一起去攻打匈奴,我叫李广一定要随时随刻跟着张骞,可没想到他居然孤军深入了,如此行为,那岂不是要全军覆没吗?但是朕念他杀敌确实杀了不少,所以我就按照法律将他贬为民了。

苏滋: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就比如,根据张家山汉简《奏谳书》中记载:(汉高帝)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戌,江陵丞骜敢谳之。三月己巳大夫禄辞曰:六年二月中买婢媚士五点所,价钱万六千,乃三月丁巳亡,求得媚,媚曰:不当为婢。.媚曰:故点婢,楚时去亡,降为汉,不书名数,点得媚,占数复婢媚,卖禄所,自当不当复受婢,即去亡,它如禄。.点曰:媚故点婢,楚时亡,六年二月中得媚,媚未有名数,即占数,卖禄所,它如禄、媚。.诘媚:媚故点婢,虽楚时去亡,降为汉,不书名数,点得,占数媚,媚复为婢,卖媚当也。去亡,何解?.媚曰:楚时亡,点乃以为汉,复婢,卖媚,自当不当复为婢,即去亡,无它解。.问媚:年四十岁,它如辞。.鞫之:媚故点婢,楚时亡,降为汉,不书名数,点得,占数,复婢,卖禄所,媚去亡,年四十岁,得,皆审。.疑媚罪,它县论,敢谳之,谒报,署如廥发。吏当:黥媚颜頯,畀禄,或曰当为庶人。

公元前200年(西汉):

汉高帝刘邦:这件事情应该是我在位五年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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