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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历史小说 -> 法秦-> 第六章 我与李斯的当庭辩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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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与李斯的当庭辩论(一)
- “别用呆萌的表情看着我,这不符合你霸气的外表,”杨进内心此刻想法不外如是;
但不妨碍杨进立马缩回原位跪坐,满脸透露刚刚发生的事与我无关的表情。
空气中只留有山谷之间的风声回答着始皇的言语,当然始皇现在还在傻站着,不对,怎能这么形容我政哥,应该叫肃穆的站着。
赵高心想“得给政哥提个醒,避免尬场太久”;所以轻声唤道:陛下,陛下。
被赵高唤回神的始皇帝,满脸怅然,所谓意犹未尽便是始皇现在的面部表情。
始皇慨然道:好久没有听到这历代先君的夙愿了,我都快忘却了我曾是秦王了;但是我现在是六国的王,天下唯一的王,朕是一统天下的始皇帝;列祖夙愿在朕的手中实现,在祖祠我可以大声的说:历代先君,朕做到了。
杨进不合时宜的道:始皇陛下,您不是唯一的皇,也不是唯一的王,您只是这东方一角的皇与王,天下何其大,陛下眼光太狭隘了。
不等赵高护主朝前斥责杨进,一旁的一个老头逮住机会终于蹦跶出来大喝:一狂吠小儿,刚已有面刺君王之罪,竟不匍匐带罪还敢如此大放狂词,拿四周蛮夷之地的蛮王首领与我中原华夏的君王相比,你这是大不敬,按秦律应处腰斩。
杨进只是撇眼呵呵的看着:这老头谁啊?感觉很嚣张,始皇帝都没说话,这厮竟然跳出来,官威好甚。
杨进也不搭理,看他有理有据的反驳着,一脸笑意,内心直呼你竟然和我讲事实摆道理,不,准确的说是和我谈法律,是不是专业太对口啊。
直接起身对喷道:你一皓首老翁,不在家中含饴弄孙,竟然在此污人清白,夺人性命,好是狠毒,你这杀人手段最是恶劣,为不影响社会风气,理应就地处决以证天下,避免天下人人学你这恶狠老头,轻易损人清白,擅专他人性命。
老头听此气岔,满脸红涨;他今日算是见识道了:世间还有如此颠倒黑白之辈。
是可忍熟不可忍,老头要发彪了,坐在老头周围的文臣们看到此,都以跪坐之姿轻轻挪动坐垫朝后方撤离。
俗称大招要来了,为避免误伤,给二位腾位置。
老头起身朝始皇拜过后,对杨进开口道:你说本相污你清白,枉夺他人性命,但这是秦律所规定,本相也是依律而行,何来污蔑、何来枉夺;竖子不学法难道还要怪本相吗?
杨进听着对方自称本相大概猜出面前的是谁,但为了确认还是开口道:听您称呼本相,不知你是?“
老头此时心中呵呵发笑,小盆友你终于知道怕了,终于到我装了;
老头嘴中傲然的道:竖子听好了,我乃大秦丞相李斯,曾官任大秦廷尉,大秦律法的撰写,有我参与主导,所以你说我颠倒黑白,污你清白,你觉得可能吗?
今天算是见到法家的老前辈了得打好关系,毕竟咱们可是一个学说门派的,以后可得照着我;
遐想至此,杨进一脸喜悦的对着面前的老头笑道,手上并作百家见面的拱手称道:后生晚辈拜见法家首领,小子不才也是学法的,但我不认为李相所言便是法度,便是准确的;李相说我面刺陛下,可我行为可有半点刺杀迹象,我身上可藏有凶器;李相只以我与陛下对面就按刺杀而论是否太过武断了,小子认为论一个人是否有罪应该主客观相统一。
李斯嘲讽的说:不知所谓,你出去别说自己是学法的,什么主客观相统一听都没听过,法家至今可没有这学说,你不要随便造词,随便乱认学派。
杨进也不急,缓言道:我是不是法家暂且不论,李相可听听我这学说是否有误,再来说我是否为法家子。
杨进接着讲到:所谓主客观相统一;先论主观,是指犯罪之人对犯罪行为所抱有的心理想法,比如故意,过失,无所谓等。不同的主观方面构成的犯罪可能不同,所受的罪罚也可能不同。比如故意则对应直接犯罪按照律法规定定罪量刑,过失则构成过失犯罪按照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无所谓的态度则对应间接犯罪。再论客观,是指犯罪之人在犯罪的过程即犯罪所实施的方式,手段。而我主观即没有刺杀之意,客观上我身上也未有凶器。何来刺杀一说,如果非说我直面陛下,只是我出于对陛下的圣颜的瞻仰之情;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君子论迹而不论心。
李斯接言说到:所以你没有该行为就不算犯罪了。
杨进陈言道:错,我说得是我不仅没有该刺杀行为,更没有刺杀之心;二者统一得出结论,我是好人也。
李斯冷哼道:外门邪术,不知所谓。
杨进对着李斯道:所以我并非为面刺,而是瞻仰,我并非是刺客,而是一个信徒,一个敬仰始皇的信徒,所以李相你得给我道歉,你不仅污我清白侵犯我的声誉,更是污篾了我对始皇的敬仰之情。如果非要给这个行为定的性质,我认为您侵犯了我的名誉权,您得给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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