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网址:www.00sw.cc
加入书架
| 推荐本书
| 返回书页|手机阅读
00书屋 -> 幻侠小说 -> 夜出游狼-> 第十三章——傻子
换源:
第十三章——傻子
- 草原的冬季对人和畜生是同等的严苛,各种野兽因食物和居所等原因在大雪天躲进人类领地的情况屡见不鲜,由此产生的死伤也不在少数。
在术狼汗国尚未成立乃至于更早的时间里,赶在下雪前去屠夫那儿送上孝敬换取赐福曾是草原人安稳度过冬日必不可少的准备,直到草原萨满游历传教才有所改变。
按照他们的指引,平日为了避免牧场重叠而刻意散落而居的牧民,会在冬季到来前自觉聚集在一起,一来是为了共同应对冬季可能出现的兽患,二来在也方便他们互通有无,好度过这一年中最难熬的时段,这即是部族的起源,也是促使其壮大的助力之一。
到术狼汗国成立,各部族中筑城聚居者占了多数,再也不用担心冬日兽患,屠夫也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只有像乞颜部这样以畜牧为主布局松散的部落才会仍然保持这一传统。
较为有趣的是,尽管人们应对冬日的措施与以往有了不小的出入,但有些东西却是始终没能被历史磨灭。
像是这个时段的草原老人们嘴里大多都有这么个吓小孩故事:
冬日里,年轻的夫妇因为贪恋火炉的温暖,一直没有检查自家的畜圈,躲在其中的熊在吃光所有牲畜后趁着夜色钻进毡帐,它吃掉了男人留着女人取暖,睡梦中的女人却将黑熊当做披着皮草的丈夫并与之媾和。
待到女人清晨醒来已不见丈夫踪迹,夜晚熄灯后丈夫再次回归,自此夜夜都是如此,直到这个冬季结束男人彻底消失,不久女人便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次年大雪同样覆盖,她诞下了一个浑身黑毛的熊孩。
熊孩长大后,每到冬天他便会在夜晚偷偷钻入疏于防备的牧民家,去糟蹋他们的妻子和女儿。
这个故事版本众多,但大都逃不离这么个套路,虽只有心思单纯的小孩可能当真,冬日里定期检查畜圈却是很有必要。
“呀!什么鬼!”
拉穆抛下毡布跳起来跑开,掏出了刀对着砧板,摆了摆手示意屠塔。
屠塔不紧不慢地退了一步。
“怎么?”
“有东西,怕是熊!”
他刚等屠塔答复,竟没觉察到毡布上传来的力道,被那份牵动吓得不轻。
砧板下面的黑暗里,猎手正将毡布一点点往里拖。
牛角刀,刀身长八寸,宽一寸,开刃不多,但刃口被拉穆磨得锋利,银白铮亮,平时用来做餐刀,上面还沾着上一顿干掉的肉丝。
一路上拉穆都握着刀柄没拔出来,被屠塔吓到时没能拔出来,现在利刃出鞘,他心里莫明的舒坦与安稳。
从屠塔手里接过灯,拉穆持刀躬身前探,左腿屈膝立定,右腿蹬地紧绷,紧盯着砧板下的黑暗,眼神犀利,跃跃欲刺。
这是草原男儿都会的伏刺式,可速攻可速退,多由父亲教授,而他们的父辈则是从战场上习得,拉穆的父亲没上过战场,他小时候偶然看到乞颜良教乞颜延时偷学的,自己一直私底下练习,现在有模有样。
“把刀收起来,伤到人怎么办?”
屠塔饶有兴趣地见他突然凶狠地像个小豹子,同时不忘出声提醒。
“人?”
拉穆瞟了屠塔一眼,刀往后收了收,灯往前凑。
砧板下面不大的空间里,一双脏手正把毡布往身上捂,他蜷膝抱着直打哆嗦,身上破破烂烂,没一件正经的衣裳。
从那些破洞里,能看见贴胸膛上明显的肋骨轮廓还有青紫的瘀斑,头发长而凌乱。
拉穆拿灯照他,也不躲闪,脸上脏得看不出肤色,一双眼睛却澄澈如水,安静地盯着脚下,毡布外面,脚趾在那里不安分地动着。
“你怎么在这?”拉穆看清了他的脸,惊呼出声。
“你认识?”屠塔好奇。
“也不算认识,这个傻子不知道从哪来的,不会说话,衣不遮体,整天东游西荡,扰得人没心思做事,我们好不容易给逮住,硬套上了一身不要的旧衣裳。
他在我们那边待了大约有一年时间,平时和羊一起睡圈里,时不时有人把吃剩的东西给他,后来不知道谁说他是王朝的种,孩子们便经常拿东西砸他,被砸得一身伤也不还手,好久没看到,还以为是被野兽给吃了。”
“这孩子还没成年呢。”屠塔看了他一眼说。
“这你能知道?”你又知道了,他挑眉。
屠塔上手摸了摸,这傻子也没什么反应,依旧蜷在地上一点点扯着毡布,活像只啃草叶的蜗牛。
“看骨相,也就十四十五的样子,正是男孩长身体的时候,这么瘦,以后怕不是找不着姑娘。”
在他眼中,这孩子太过于干净,象征生机的灵光在身体表面若有若无,轻薄得近乎透明,头顶也是一团朦胧,没有凝聚成象征寿命的火焰,难怪自己方才一直没有察觉。
这样的人也能活着?见这不合常理的一幕,屠塔难得地疑惑。
“你说什么呢,这个傻子能活着都算不错,你还说姑娘!”下意识往傻子腿间一瞥,那裤裆处刚好有一个大破洞,里面的轮廓令他眼角抽了抽。
那里可不见瘦!
拉穆想到什么,从怀里掏出一块牛肉干,撕了一半递给傻子。
那傻子也不知道接,直到肉凑到嘴边,他才知道是吃的,整个塞到嘴里。
“估计是碰上大雪天,想找个地方躲躲,误打误撞跑到了你这儿。”
傻子脸上本就没什么肉,牛肉又干又柴,得费力嚼,贴在脸颊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分外明显。
拉穆自己也把另一半塞嘴里,之前没因为没水,他怕吃了口干,就一直饿着,现在才敢掏出来,倒是先便宜了这傻子。
“有水吗?光这么吃太干了,咽不下去。”他明知故问。
“你先等着,我去屋里取点热奶茶。”屠塔转身拿着灯出去。
毡帐里再次陷入黑暗,只有二人费力嚼肉干的声音,拉穆也觉得有点冷,便往傻子身上靠,反正傻子也不能说什么。
“能给我盖点不?”他试着扯了扯毡布,没扯动,傻子捂得死死的。
“小气,这还是我带来的东西,你要不是个傻子,我早揍你了!”他故作凶狠,嘴里边嚼着东西,还能说话。
“呀啊!”甚至还能叫出来。
拉穆面前的黑暗中,一对绿色的光点凭空显现,它们飘起来又落下去,最后停在半空,对着二人,时不时闪烁一下,透露着诡魅,又让他不寒而栗。
那是放铁笼的位置。
狼醒了!
在草原古老的传说中,造物的神明剪下头发撒在人间,断发变成草种长出了草原;
见草原太过单调,神明便用耳垢创造了鼠兔;
但鼠兔的繁殖太快,很快便将草啃食大半,神明于是用指甲创造了捕食鼠兔的狐狸;
狐狸贪得无厌,鼠兔几乎要被捕食殆尽,为了补救,神明撕下一块皮肤创造羊去踩平狐狸的窝;
可羊的存在造成了同鼠兔一样的问题,神明便派遣鹰来捕食羊;
泛滥的鹰遮挡了天空,得不到阳光的草原渐渐枯萎,神明用牙齿创造了鹰抓不走的牦牛,让羊躲在牦牛身下;
为防止牦牛过多,神明最后派遣狼去捕食牦牛,草原的一切自此得到平衡。
满意的神明从神界探出半身想将鹰和狼的灵魂带回神界,结果鹰啄下了神的眼睛,狼咬断了神的手指,它们落在草原,前者变成祭司,后者变成牧民,他们便是最初的草原人。
暴怒的神明随即对草原人降下了世世代代猎鹰屠狼的天命。
狼是终结之灵。
千百年来,人一直和这种敢于噬神的生灵一起生活在这片草原上。
从让自己免于狼口,到保护牲畜不被猎杀,即使是现在凭借刀与火让狼不敢觊觎,人们一直都知道,自己并没有成为草原的主人。
在那火光照不到的黑暗里,狼仍是草原的王。
人们崇拜它,牧民会将狼的图腾雕刻在畜圈的栅栏上,据说既可以防止牲畜逃逸,又能避免野狼侵袭,大人们则会给孩子佩戴上狼掌骨,以保佑他们健康成长。
在察拉宋萨满骑着巨狼四处奔走于草原后,这种崇拜到达顶峰。
狼的形象在各种制品上出现,小到杯盏、大到桌案、轻到酒囊,贵至金玉,更别说术狼王印即是一颗狰狞的狼首。
草原人因此对狼一直是畏、恨、敬交织。
畏它强大的力量。
恨它凶残的本性。
敬它不屈的魂灵。
拉穆抱住傻子,像是抱住一堆篝火。
他又被吓到,嚼到一半的肉从嘴里掉出来,死死闭着眼不敢睁开。
狼是夜的宠儿,是死亡的使徒。
它虽被关在笼子里,但在黑暗中被这样一双幽绿的眼睛盯视,那股根植在草原人血脉里对狼的畏惧依旧瞬间被激发。
敢于在草原的冰天雪地独自一人远行,拉穆绝不怯弱,但在这狼面前,却一直表现出畏惧与退缩,他不知道其中有多少源自血脉里铭刻的恐惧,又有多少是因为那可笑的愧疚感。
耳旁傻子嚼肉干的声音分外明显,那肉干没什么水分,韧性十足,要用力嚼散才得咽下,听着像是在啃皮革,让人牙酸。
他不知道怕!他还能吃!
黑暗中,原本蜷着的傻子抬起了头,静静盯着那两个琥珀般的光点。
同样遍体鳞伤,同样蜷成一团,一人一狼,两个灵魂在同一片黑暗中对视许久。
那傻子把自己嘴里好不容易嚼得松散的肉撕下来一半,扔到狼那里。
狼凑过去嗅了嗅,叼起吃了,傻子便不再看它,继续用力地嚼着自己嘴里的肉。
这一切,拉穆没看到,他害怕极了,甚至于出现错觉——
刚才那双绿眼睛像人一样审视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