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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林蒙的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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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冠大街,黑珍珠餐厅

侍应生约翰-金,穿着一身看起来很体面、笔挺的制服,斜倚靠在门口的迎宾台,无聊地打着哈欠。

现在是下午三点一刻,餐厅里几乎没有什么客人,作为迎宾的侍应生,他无事可做,闲得发慌。

他是一个典型的利努浦贫民窟男孩,没有机会读书,就早早出来打工谋生。

靠着眉清目秀的长相,以及善于察言观色、溜须拍马的本领,他得到了这份侍应生的工作,并一路爬到了迎宾的位置,除了一份不赖的薪水,偶尔还有客人大方的打赏一些小费。

约翰-金现在一点儿也不为,没能去教会学校念书而感到遗憾。

“读那么多书,又有什么用呢?那些教会学校出来的书呆子,恐怕未必挣得到这么多钱吧?”他右手在制服裤兜外敲了敲,让兜里装着的铜便士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心里有些飘飘然起来。

一架出租马车缓缓地停在黑珍珠餐厅门口。

侍应生约翰-金忙挺直了身子,小碎步跑上前,替客人打开车门。

从车上下来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黑发黑瞳、衣着普通,正是刚回到利努浦不久的林蒙。

侍应生引着林蒙走进餐厅,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殷勤的拿来一份菜单,问到:“先生,吃点什么?”

林蒙随手翻了翻菜单,说到:“一份田园蔬菜烩羊肉,一份冰淇淋,一份牛奶布丁……嗯,就这些。等一下……”

拦住收起菜单正要离开的侍应生,林蒙有些不好意思的问到:“詹妮弗在店里吗?”

“谁?”

“詹妮弗,一个红头发的姑娘,圆脸、脸上有些雀斑,她以前也在这家店里做侍应生。”

侍应生约翰-金挠了挠头,他不记得这家餐厅里有红头发的女侍应生。他心里已经认定这個年轻人,多半是个看上了餐厅里哪个年轻漂亮的女侍应生,想借着用餐的机会,接近那个姑娘。

他经常碰到这样的事情,餐厅里的女侍应生们总是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她们想借着工作的机会认识有钱的阔佬。

这样的人也最爱打肿脸充胖子,给的小费总是最多。

“抱歉,我刚来不久,可能……好像是有这么个人,不过我得问问,您稍等。”

侍应生约翰-金不想错过这个赚小费的机会,为此他得努力的表现出一副很努力的样子。

拿着菜单,转身来到后厨,先是把客人点的菜单夹在出餐口,然后凑到厨师老约克身边,装作不经意的问到:“嘿,约克大叔,你记得咱们餐厅之前有个叫詹妮弗的姑娘吗?圆脸、红头发……还有点儿雀斑。”

老约克是这家餐厅干的最久的员工之一。

这位头发花白的老厨师,熟练的把各种切好的配料丢进锅里搅拌着,听到出餐窗口外的问话,想了想说到:“好像,是有这么个姑娘来着……啊,对了,我记得她,詹妮弗,两年前就辞职不做了,那个时候你还没来。对了,你问她做什么?”

侍应生约翰-金往外边儿努了努嘴,语气有些轻浮的说到:“有个男的打听她,估计是看上她了。”

“也难怪,那是个顶聪明、顶漂亮的好姑娘,不过挺可惜的。”老厨师又往锅里撒了一把碎洋葱,脸上一副惋惜的表情。

“怎么,那个姑娘出什么事了吗?她后来去哪儿了?”

老厨师关掉煤气炉,把烩好的羊肉倒进盘子里,对出餐窗口外的约翰-金说:“哦,那倒没有……只是,我该怎么说呢?

那个姑娘有些……你知道的,年轻、漂亮、又念过一些书,就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就有些不切实际的想法……想出名、想当大明星、想去拍电影。

听说她从教会学校毕业后,家里给她找了个男的结婚,对方比她大很多,是个银行职员——要我说也是个顶不错的、体面的年轻人。不过,那姑娘似乎不太乐意,从店里辞了职,买了一张去东海岸的火车票,一个人去了大都会,去追逐梦想去了……你该上菜了。”

侍应生约翰-金将老厨师的话记在心里,端着用锡罩盖住的白瓷餐盘,走到林蒙面前放下,揭开餐罩,却没有和往常那样离开,而是留在原地,有些歉意地对这位年轻的男客人说到:“抱歉,先生,詹妮弗小姐已经不再我们餐厅工作了,她去东海岸大都会了。”

“哦?她去大都会做什么?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两年前,听说是去拍电影了,您知道的,大都会那里有很多电影公司,詹妮弗小姐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到那里有的是出人头地的机会。”侍应生约翰-金耸了耸肩,表示了一下遗憾,然后转身离开,心中却在盘算着:自己这么努力的帮这个家伙打听,等下会给自己多少小费。

林蒙有些失神,愣了一会儿,遗憾的摇了摇头。

熟练的拿起刀叉,切下一块羊肉放进嘴里,还是记忆里的味道,不算太难吃。

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很享受现在的生活。在一间带独立盥洗室的公寓里,有了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干净、宽敞……每天和家人在一起,母亲的身体好了很多,因为自己寄回来的钱足够让她去市中心的医院得到最好的治疗。同样的原因,父亲也辞掉了辛苦的搬运工作,换了一份轻松许多的看门人的活儿。

弟弟妹妹在他的资助下,可以去更好的私立学校继续念书,他们克莱恩家族将来甚至有可能会出一位了不起的大学生。

但林蒙的心中却渐渐升起一种难以言喻的空虚……

这实在是很荒谬,在荒凉的西部他不曾有这种感觉,反倒是回到利努浦,回到自己家人身边……

这段时间,他常常回忆起在峡谷牧场的日子,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那群桀骜不驯的牛仔,那场和炼金术师学徒的决斗……

经历过那些光怪陆离、神秘莫测的事。林蒙觉得,他已经无法忍受现在这种平淡的生活了。

就在林蒙快要吃完那份田园蔬菜烩羊肉的时候,侍应生适时的端来一只精致的玻璃盏:“先生,您的牛奶布丁。”

林蒙刚拿起勺子,挖了一勺进嘴里,就听见站在对面的侍应生一脸歉意的说到:“抱歉,您点的冰淇淋店里没有了,是不是可以给您换成别的?您看,来杯咖啡怎么样?”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面前这个大约十四五岁的男孩子,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表示不必了。

匆匆三两口,吃完那块牛奶布丁,林蒙去门口柜台结了帐,头也不回的走出了那家银冠大街上的黑珍珠餐厅。

侍应生约翰-金等人走后,过来收拾餐具,他把餐盘抬起来,看到底下空空如也,又不甘心的把盛牛奶布丁的玻璃盏也拿起来,仔细找了一遍四周地上,没有见到一枚铜便士。

“该死的吝啬鬼,我诅咒你一辈子单身!”

往盘子里啐了一口口水,咬牙切齿的在心中咒骂。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我收到签约的站短了,编辑说要保持四千字日更,所以我尽量坚持一下(。ì_í。)不过也不敢保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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