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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神鹿引途入仙境 族人绝世建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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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王政二十六载,六国尽灭,四海为一。诸侯争战,历久方息,民心皆望宁。然始皇苛政猛于虎,得天下而不知惜,不久,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天下复燃战火。

始皇定元年,至秦十六载,战端再启,烽火连天,太平之治仅十五年。始皇曾誓,基业传万代,无穷尽也,终成空谈。秦十八载,三世皇帝遇害,民未得安,起义之师相争,帝位之夺,战事愈烈。

时桂林郡零陵县东南有一村,因村中皆姓周,唤曰周家村,中有一书生,名渊,字伯渊。周氏虽非望族,渊自幼好学,家贫无资,常借书于富室,夜以继日,勤学不辍。及长,渊博览群籍,尤精《诗》《书》,乡党咸敬之。

李家村之民,男丁多被征戍,战死沙场者众。家中遗孀寡母,亦被征发,以供军需,民不聊生。官府赋税繁苛,加之盗贼蜂起,侵扰乡里,百姓流离,苦不堪言。

渊见此,悯之,乃谋曰:“与其坐以待毙,孰若避之?”遂与乡邻商议,决意避世于深山。村中男女老少,皆愿从渊。于是,渊率众村民,负粮种农具,入山寻幽。

渊与乡邻宗族凡十七户,男女老幼共三十有二,携全村之粟一十二石、牛三头、驴四匹、鸡鸭鹅等物,启程而去。道中复得伤马二群。如是,至异乡深山密林之境。忽见前路白鹿一匹,角甚奇特,通体胜雪,与周氏之众相去百步耳。族众以为神兽,皆拜服于地。白鹿或跃或飞,入林而去,周渊乃率众随之。行约一时辰,白鹿始终与众人相距百步,至一小丘之下,白鹿纵身一跃,没于草莽之中。渊亟引二族人趋而视之,见草间有洞深邃,高二丈,宽三丈,洞之尽头仿佛若有光。

渊乃命族众负辎重,鱼贯而入洞口。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

众人观之,皆叹为观止。见其地,四围峭壁千仞,隔绝尘世,真乃世外桃源也。谷中草木蒙茸,溪流潺潺,清泉石上,游鱼细石,直视无碍。两岸石壁,五色交辉,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树影斑驳,日光下彻,俨若仙境。

又行数里,见一瀑布悬空而下,如白练千条,随风飘扬。其声如雷,轰轰然,空谷传响,哀转久绝。瀑布之下,汇成深潭,碧水漪涟,清冽可鉴。潭中游鱼嬉戏,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更奇者,谷中多有异兽珍禽。麒麟独角,凤鸟五彩,白泽、驺虞,皆非凡世所见。或饮于清溪,或眠于芳草,或翔于林间,或鸣于高岗,各得其所,自得其乐。见周氏族人,亦不惊不避,盖未尝见生人也。有诗为证:

碧峰环伺翠林幽,飞瀑流泉石上柔。

白鹿穿花引路去,麒麟卧草待云收。

鸟鸣山谷和风起,兽步溪边饮涧流。

草木葳蕤铺锦绣,土地膏腴育丰秋。

日映清潭光潋滟,月笼深谷影婆娑。

桃源不必言仙境,此地风光已自多。

周渊与众,见此绝美景致,皆心旷神怡,乐而忘返,咸以为可居。乃相谓曰:“此地山水清幽,草木繁茂,鸟兽和谐,真乃神仙之居也。吾侪何不就此结庐,长作山中人耶?”遂议定再不复出。伯渊乃族中有威望之人,众皆乐从其命。伯渊率青年十一人,择平旷之地,斩木除草,夷土筑室,将以为庐舍。又有老妪七人,以所携食粮,造饭烹饪,以充饥肠。六女少艾,被使采撷野果菜蔬,以佐食料。五老之中,有二善养牛马,乃安置牲畜,疗治伤马。余三老则拣选粟米,辨其可为种者。幼童三,一男二女,无事嬉戏,或逐蝶,或持枝为马,或攀高,或藏谷,乐而忘疲,天真烂漫。

周氏之众,择此幽谷而居,经旬之余,齐心并力,起庐舍,立栅栏,建仓廪。春耕伊始,万物勃发,阳气蒸蒸,壮丁操耒耜,垦土辟壤,地之肥沃,土之松疏,一耨一耘,遂得良田数顷。

妇女叟童,相继而播,执耒耨,挈瓮灌,植黍稷。自晨至夜,勤劳不息,虽疲不怨,陶然自得。

伯渊周览阡陌,睹众之勤,心怀慰藉,乃集众而告之曰:“吾人之劳作,为族类之绵延计,自此耕作自给,不输税于官府,年丰则谷足,岁凶亦无饥馑,乐土之乐,何以加兹!”

众人闻言,精神鼓舞,喜气洋洋,力作益勤。携幼扶老者,馈食递饮,慰藉劝勉,和气盈谷,温如春风,朗若秋月。

日正当中,炊烟袅袅,妇女辈于舍前,燃薪作炊,石灶陶釜,烹谷调羹。饭香随风,众归庐共飨,言笑晏晏,其乐也融融。

午后未央,壮丁复莳,或薅草,或灌溉,或筑篱,护稼防兽。童稚嬉戏,捕虫捉蝶,攀枝摘实,无虑无忧,亦乐在其中。

日落西山,牧归圈,鸡栖于埘,周氏之众,收拾农具,涤尘纳凉,聚庐谈讲,或论农事,或传旧闻,少长咸集,各得其宜。

一日,伯渊召族人而言曰:“吾辈今得此幽谷,足以避乱世之纷扰,享桃源之宁静。然若外间闻之,必起觊觎之心,何以御之?吾意,宜杜绝外人之侵,且宜自守,不使吾辈及后人轻出。”众皆颔首称善。

于是,伯渊与族人共往洞口,自外及内,植桃为障,以蔽洞口。复以土石枯木塞其径,使不得通。塞洞之际,得巨石一方,形制方正,光可鉴人。伯渊曰:“此石可为碑,以纪吾侪之迹,垂示后昆。”乃命牛马曳石至村,伯渊与匠人共刻其上,录初至之三十二族人之名,并铭其文曰:

“吾侪不堪苛政战乱之苦,蒙上苍遣神鹿引至斯境。自是不敢逆天,不扰万物,慎始敬终,戒贪戒躁,无毁无争,男女长幼,互爱互助。为绝外扰,断来路,自成一体。愿吾后人铭记,毋违先规。”

其规曰:

“吾族既得此幽谷,宜自守之,勿使外人侵扰。是以,禁擅自出谷,亦勿引外客入。土地均分,无有私占,春种秋收,依时序而作。牲畜善养,无故勿宰,水源节约,且勿污染。林木合理采伐,不致滥伐,斗殴争竞,共维护秩序。老弱关怀,使之安养,教育重视,传承技艺,勿使失传。凡我族人,当守此规,以保吾族之和谐安宁。若有违者,族中长老共议其罚,以儆效尤。”

斯境既成,遂为世外桃源。周氏族人之后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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