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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短篇小说 -> 影视:我在大宋为所欲为-> 第二十一章 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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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遵纪守法
- “哎!”
“来了。”
收拾妥当的潘金莲,跺了跺发麻的脚。
让自己恢复知觉。
然后小跑过去拉开了厨房的门。
“呵~”
周舍见状却是一声冷笑。
立刻引得潘金莲停下了脚步,扭过头来看着她,几乎哀求道:“大官人……就先饶过奴家吧!”
“嫂夫人想多了。”
周舍淡淡的摇了摇头。
“我只是觉得嫂夫人这样的绝色,居然会甘心嫁给这样一个……”
“有些惋惜罢了。”
虽然周舍没有把话说清楚,可其中表达的意思却是相当明显。
明显是瞧不上那武大郎。
认为两人的关系,完全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
此时的沉默简直震耳欲聋,潘金莲的身子都晃了晃。
是啊!
凭什么啊?
就凭武大郎那样的货色,凭什么她就要委屈求全呢?
虽然她不是什么出自名门的世家小姐,虽然她只是一个丫鬟出身。
可是……
就凭她这张脸,不说是倾国倾城,但也算是出挑的美人了。
要不然刚才也不会引得周舍一次又一次的靠进她。
而反观那武大郎不光是一个谷树皮,三寸丁。
而且还是一个好吃懒做的蠢材。
要不然……
要不然她也不会一时冲动,经不起周舍的诱惑,就此在厨房当中做出了荒唐事。
只是她到底是被发卖出来,成为了那蠢材的结发妻子。
这么多年她也只能得过且过。
虽然她长年坚守着自己的底线,但是其余事情倒也尽到了妻子的义务。
家中这么多年来,唯一的生计就是靠她做些炊饼去卖。
而那蠢材整日里就知道吃了睡,睡了吃。
经年累月下来都养成习惯了。
“娘子~”
“娘子~”
“你去哪里了?”
“我要喝水,给我倒水。”
武大郎的声音再次从屋子里传了出来。
其中还伴随着叮叮梆梆的碰撞声。
“我……”
潘金莲回头看了看周舍,眼中透着一抹希冀。
她虽然是个有心气的人,可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妇道人家。
而且还没有娘家人作为靠山,能依附的就只有武大郎了。
不然日子过得可能还不如现在呢!
可现在不同的是……
她刚刚跟周舍行了好事,也不知道对方是一时冲动,还是……
还是会就此把自己当成她的女人。
“嫂夫人~”
“你真好看~”
周舍笑容和煦,十分郑重的点了点头。
身为一个品性高洁的大善人,他绝对不是那种提起裤子不认人的男人。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一次就好?
必然得是多多益善才对劲。
“……”
潘金莲不得不承认,在厨房雾蒙蒙的热气笼罩下。
周舍的笑容很好看。
只是……
就只是笑笑有什么用啊?
她想要的是一个可以为她撑腰的男人
嗯……
不光是刚才的那种撑腰。
“行了。”
“别喊了。”
周舍显然是读懂了对方的意思。
当即耸了耸肩膀,走出了厨房冲着屋子里的武大郎说道:
“不是兄弟我说你,就你这酒量也太差劲了一些。”
“这没喝几杯就醉了。”
“自己先找点水喝,我跟嫂夫人正忙着呢!”
“哎?”潘金莲见周舍走出厨房,就已经吓了一跳。
听到他居然如此毫无顾忌,更是眉目圆睁。
心中简直掀起了惊涛骇浪。
她只是希望周舍可以为她撑腰,日后事事照拂着她。
可她没想到是,这个男人实在是太硬了。
一点掩饰也不做,真就不怕那三寸丁出来找他拼命是吧?
额……
不过……
仔细想想,周舍一整个人高马大的,那矮冬瓜一样的武大郎,还真的是没什么好怕的。
可是两人之间做的毕竟是见不得人的事情。
虽然周舍十分的有恃无恐,可潘金莲心中却是慌得一批。
周舍身为一个男人,就算被发现与有夫之妇有瓜葛,那也不是什么大事。
甚至还能落得一个风流多情的名号。
可她身为一个女子,此事万一传将出去。
她的下场将会十分凄惨。
可惜……
她只是张了张嘴还没来得阻拦,周舍那边就已经把话给说完了。
“放心吧!”
周舍依旧行为十分大胆,直接握住了潘金莲的手掌。
搓了搓她的手指,安稳道:“放心吧!”
身为一个后世之人,遵纪守法那是刻在骨子里的事情。
为此,到了宋朝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
周舍最先了解的东西就是时代背景,还有宋政府下达的各种律例。
其中对于“通奸罪”,宋政府采取的处置法规,乃是“奸从夫捕”。
什么意思?
就是说,妻子与别人通奸,要不要告官,以丈夫的意见为准。
这一立法看起来似乎是在强调夫权,可以使女性得以避免受外人诬告。
但是……
到了周舍这里,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不就是明白着说,通奸罪是属于“亲不告,官不理”的事情。
如果丈夫可以容忍自己戴绿帽子,法庭就不必多管闲事了。
嗯……
真是一条非常不错的法律,最起码周舍是这样认为的。
这要是搁在汉朝,周舍要是干出这种事情,那就是轻则流放重则杀头的重罪。
不得不说,虽然对于女子精神的禁锢是从宋朝开始的,但在北宋女子的地位其实还算不错了。
不像明清时期一般,女子的地位直线下降。
就单论出轨这一样。
到了明清时期,女子出轨已经不需要报官了了。
直接可以对其施加私刑。
其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浸猪笼了。
女子出轨后会被套住,用绳子吊起,然后浸泡在河中。
如果女子没有悔过之心,这些村民就会将她淹死。
其中最残忍的一种私刑,名为骑木驴。
骑木驴是一种残忍的刑罚,女子被迫骑在木驴上,然后木驴晃动时,女子往往鲜血淋漓,最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种刑罚十分残忍,没有人性,女子最终可能被逼死在木驴之上。
在后世,很多人认为精神上禁锢女性的行为,乃是始于宋朝时期的程朱理学。
可事实上,程朱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
提倡人人讲仁义道德,消灭个人的欲望。
这本来是针对士大夫阶层的思想。
可在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时代背景下,那些既得利益的拥有者。
岂会真的以此来约束自己。
于是他们就十分无耻的来了个“曲线救国”,把这些束缚人的理论转嫁到女人身上去了。
就此成为了,长达一千年束缚妇女的严重精神桎梏。
朱熹真是背了好大一口时代的黑锅。
男人们照样花天酒地,三妻四妾。
在宋朝以后,一个女子嫁到夫家,就算20岁不到丈夫病故,就得守寡终生。
更有甚者,订下娃娃亲的,还未嫁的姑娘,准丈夫病死,也提倡守寡。
美其名曰:“望门寡”。
这种女子被奉为刚强的烈女,让人大加称赞赏。
再往后就是有名的三寸金莲的裹脚陋习。
怎么?
难不成是这时候的足控群体口味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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