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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参服兵役,来自军官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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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渐渐结束,这一天,陈方尽收到了乡长交来的征兵通知。

于是陈方尽在告别了妜夫人她们后,就立既前往乡长家外,准备与乡长告别。

陈方尽在赶到乡里后,街上立春刚刚走出屋外的人们,看到了一个穿着像是钢铁怪物一样的人走入乡里,都纷纷不免倒吸了一口凉气。

而后不理智勇敢的人们,赶忙从家中拿出农具,然后从屋子里跑了出来,一起向陈方尽冲去,准备对这个外来入侵者发动反击。

而陈方尽此时身穿重甲,背上挂着长弓,腰后背挂着大砍刀,孙策挂着一桶弓箭,手里拿着长戈,眼睛看着前侧那些拿着农具,就向着自己冲来的人,也是不免的有些头疼。

但陈方尽还是很快的做好了行动决策,大声的开口说道:“诸位乡亲,我是成老六!”

众人听到陈方尽的话,又感受着这熟悉的声音,口中也意识着念叨了一句:“成老六?你是成老六?”

“成老六?你是老六!”

陈方尽另一只手将头盔上扬,把面容露了出来回应道:“我是不是成老六,你们看看是不是。”



众人在看清楚了陈方尽的模样,这才把手中举起的农具给收起,随后纷纷惊奇地看着陈方静穿着的盔甲,有人羡慕的开口说道:“哇塞!老六你穿的这盔甲,也太好看了吧!”

“是啊是啊,比我们以前见过的兵穿的甲身,要威武霸气多了!”

“老六,你这盔甲是从哪里弄到的?能不能帮我们也搞一套?”



听着众人的惊奇羡慕与要求,陈方尽只是对那个有要求的人,简单的回了一句:“十万钱一套,你要么?”

众人听着陈方尽的回答,更加惊奇惊吓的纷纷说道。

“什么!十万钱一套!”

“我去,这甲囔个贵?”

“买不起哟,买不起哟!”

“这个老六家真是有钱,十万钱地甲都有啊!”

“俺们家底才几百钱,老六家一个人就有十万钱,真地似厉害哟!”

“人家是私土耕者,被收杂税时,是可以交粮换钱的,我们是公土耕者,连被收杂税的资格都没得,你能跟人家比呀?”



而后陈方尽穿着盔甲,敲了敲乡长的门。

乡长在出来后看到门口站着的盔甲人,差点没被吓死,然后再看清楚了盔甲人的面容,这才了一些放松的回答道:“六啊!你刚刚差点吓死长辈我了!”

陈方尽听完嘿嘿一笑,对乡长回道:“嘿嘿,抱歉了乡长,妜夫人她们全都要仰仗您帮忙照顾了。”

乡长看着陈方尽这结实无比的盔甲,还有携带者的那三件套装备,心里嘀咕着:“六这小子竟然如此能耐,那天卖地的二十三串钱,居然能被他找来这些神兵利器,看来在战场上他是死不了,甚至于未来他能当上我国的上将军。”

乡长在心里嘀咕完后便对陈方尽回道:“六你放心吧!你妜的夫人她们我一定会为你照顾好的。”

听此,陈方尽这才迈步离去,根据此前的信息来到乡里中央的广场上,然后看到了其他正在领取装备,其他已经穿上装备的征招兵们,还有几名征兵的武官,他们在看到陈方尽的到来后,全部都显得有些戒备。

而就在气氛变得紧张之前,那天帮忙陈方尽锻造装备的工匠们站了出来,对其他人喊道:“诸位兵丁、武官,那个人是大半个月前,到我们店里购买装备的锻造大师,他也是我国征招兵,他身上的盔甲武器都是我们协助他锻造出来的,你们不必如此戒严警备他。”

众人在听到这些个工匠的话语保证后,这才放松了警惕,眼神中好奇羡慕的看着陈方尽,负责招兵的武官,也看着身披如此重甲,还能行走自如的人,很是欣赏与眼热。

他们是参军已久的士兵,在战场上厮杀奋战过许久,对于盔甲的重量也是极其的清晰明了,所以陈方尽穿着这盔甲一来,他们一眼就知道了这盔甲的重量大致几何。

因此能让他们眼热的,不仅仅是这盔甲,更眼热的是陈方尽这个人。

因为盔甲虽好,可这也要穿得动才能行,若是穿不动穿在身上,那也是白的。

所以能穿上这样重量盔甲的士兵,对于他们来说是极好的下属与未来的上司,所以他们很想争强这个士兵,来作为他们掌下兵,为他们效力。

不过现在即便他们很是眼热,也并不能勉强这个士兵加入。

于是他们纷纷决定,等一会儿完成了招兵任务后,在通过乡子里其他的人,详细的了解一下这个士兵的身份背景,再向这个士兵抛出橄枝。

陈方尽的身份以及表露出来的能力,在军官们看来,是一名十分不错的良家子,是能够成为培养成为自己亲信的一个极佳人选。

良家子是古代社会,对于农村地区自耕农的描述,是古代军队优秀的后备兵役来源,地位与能力大概相当于西欧骑士,所以良家子在军队中,一般都能是耐草的老兵,或许能够成为久经沙场的老将。

尽管陈方尽的实际家庭条件,并不是因为真正的良家子的家庭,但是家不家庭的什么的并不重要,关键是这位自耕农他足够壮实,力量足够大,而且看起来也很聪明,只要待会他能够表一表忠心,军官都是极其乐意拉他做自己亲信的。

然而正当这些武官还在打着他们的小算盘时,有一名武官是这次征兵的带领人,他刚刚也从乡长那里过来,看到了征兵场上的陈方尽,便直接走到陈方尽面前,向陈方尽问道:“这位武夫,我是百夫长,你可愿意做我的兵?”

陈方尽听到这名武官的问话,立既回答道:“可以。”

武官看着陈方静不卑不亢地回答,很是高兴的说道:“你小子还不错,既然做了我的兵,那我封你为伍长统领五人,如何?”

听到这位武官的话语,陈方尽也还是平静的回答:“谢百夫长赐位!”

武官听着陈方静的话语,高兴地拍着陈方尽的肩膀说道:“好!好!好!”

而另一边正在负责征兵任务的武官们,只敢在心中怒而不敢言也。

他们不敢跟这位武官抢人,因为这位招揽陈方尽的武官,就是他们现任的百夫长上司,他们虽然说也是武官,但都只是统领二十人的建班武官,根本比不上这位大武官,所以被人抢了看上的人才,也只能各自忍受。

在招兵任务结束后,百夫长大武官就率先开始挑人分给陈方尽,挑了一个老兵和4个新兵给他,而陈方尽对此则并没有太多意见,毕竟陈方尽身穿百斤重甲,还拥有着如此高的数值战斗力,在战场中足以一敌十,甚至是以一敌百。

以一敌十,敌的是这个时代的重甲,大概在五十斤左右。

以一敌百,敌的是这个时代的轻甲,大概在三十斤左右。

所以,无论百夫长给他挑的是5个新兵,还是5个老兵,其实都对于他这个超级兵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陈方尽也就并不在意带什么兵,陈方尽如今的力量和体质都在13点,也就是身体单臂拥有260斤的力气,所以穿这百斤重其还是极具容易的。

在所有征召兵都被分配补充到了,这位百夫长的队伍里后,征召部队便带着其他还未补充入编的征召兵,一起赶往县城军营,准备与那里的军队进行汇合再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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