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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书屋 -> 玄幻小说 -> 灵龙雷雨-> 第1章 奥底市 福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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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奥底市 福满楼
- 奇幻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世界,它们只是同一个世界的不同角落。当你仰望星空,宇宙的全部奇幻就在你眼前。看似亘古不变的夜空,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奇妙的变化。你若看不到,或是不相信,只不过因为你走得还不够远。探索世界的远行需要勇气,需要运气,还要一点点盲目的好奇心。
你可知道,宇宙中的一个角落飘浮着一颗不起眼的灰尘,名为普维斯。这一颗灰尘中也有生灵,也会仰望夜空,在自己的平凡世界中畅想着远方的奇幻。若是置身其中,你会发现这颗灰尘的外表还挺复杂,有辽阔的草原也有浩瀚的海洋;有巍峨的雪山也有渺渺黄沙;另有一些奇怪的用砖石垒成的“森林“,在夜晚放射出星星点点的微光。这样的地方被称为城市。
普维斯的大地上有许多城市。在珍珠海的一侧有一条被称为乌努斯的宽阔海峡。海峡东侧坐落着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几座城市之一——奥底市。据说“奥底“是桥梁的意思。在神话传说中有一座仙桥从这里通往空中的宫殿。
当然,现实中的人们谁也没见过什么仙桥。奥底市真正发源于从事珍珠贸易的港口。“珍珠海”正是由于盛产珍珠蚌而得名。在养殖珍珠蚌的技术发明以前,世界大部分地区都以珍珠这种小而美丽的“深海宝石”作为货币。这让珍珠海沿岸的所有地区都非常富裕。
如今的珍珠贸易早已衰落,但是奥底市依然生机勃勃。作为默里联邦的第一大城市,它是年轻人追逐梦想的地方。人们被吸引到这里,因为它有摩天入云的大楼,四通八达的地铁,通宵营业的卖场,还有各种一夜暴富的传说。这里的人们充满了对财富的渴望,对未来的期待;当然,还有生活的疲惫。想要跟上这座城市的节奏,疲惫总是如影随形。
奥底市的街道永远在堵车,而街边的行人都面色冷漠,脚步匆匆。如果路边有一个垃圾箱倒了,路过的行人会绕过去,跳过去,反正不会有人扶起来。没人付钱,为什么要做多余的事呢?所以当这种事真的发生了,一只老鼠便开心地钻了进去,在垃圾箱里大快朵颐。人类劳碌奔忙的时候,它却享受着一顿轻松惬意的“下午茶”。
吃饱之后,这只灰色的大老鼠挺着溜圆的肚子,摇晃着钻入了下水道。若不是排水口上的铁栅栏断了一根,它这大腹便便的身体恐怕还钻不进去呢。从下水道穿过两条街,就到了这只大老鼠的家。它家里其实也有很多食物,就是环境太过嘈杂了一点,白天的时候不好住,过了午夜才能消停。
“咚咚咚”菜刀切在案板上,震得附近的几个铁盆一起抖动。混杂在一片“滋滋啦啦”的炒菜声中,灶台上的火眼“呼呼”地喷着烈焰。铁锅被人在空中抖了几抖,“哐”的一声砸落。伴随着碗盘碰撞的声音,几个人影一晃而过,也看不清面容。在这满是油烟的厨房,一切朦朦胧胧,气味油腻而刺鼻。就连老鼠也分不出来这气味到底来自于什么?也许有葱,不太新鲜的鸡蛋,或者坏了的番茄。
“快点!快点!”所有的声音中,就数这句呵斥最吵,也最频繁。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站在厨房中央,凶狠地喝道:“懒鬼!快点!再磨蹭就扣工钱!”一片油烟和蒸汽之中,也不知他到底在对谁喊叫。
此人穿了一身油腻的厨师服,白色的袖口和前襟已经泛黄;外面套了一件泛着油光的黑色西服上衣,敞着怀;脖子上挂着一个黑框眼镜,一边的镜腿上缠着白色胶布。他的头上已经谢顶,一边的头发被梳到中央,稀稀落落横亘在“地中海”上,谢绝参观。他大概很久没刮胡子了,有些斑白的胡茬盖住了脸上的皱纹,却难掩几处疤痕。
在这个昏暗狭小的厨房里,此人如合唱团的指挥一般,挥动双臂,掌控着所有人的节奏。与合唱团相反的是,这位“指挥”是唯一能发出声音的人,其他人都只能默默地埋头工作。
“快点!快点!”
他是福满楼的老板赵业,在奥底市开餐馆接近十年了。这家位于奥底市17街的小餐馆生意还算不错,卖点是便宜实惠。对卫生和口味不太挑剔的客人都喜欢这里。每到饭点,只有十来张桌子的福满楼就会开始排队,后厨里赵老板的吼声就会越来越响。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福满楼从不歇业。客人都说老板勤快,但伙计们都觉得老板啥也不做,就会吼别人干活。
这一天又到了晚饭的时间,福满楼的后厨里又传来了一样的吼声。嘈杂闷热的厨房偶尔透进来一股干净的空气,那是后厨的门被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围裙的服务员用屁股小心地顶开了门,转过身来,两手捧着高过头顶的一摞碗碟,挡住了整个脸。
这个刚进来的服务员虽然被挡住了视线,在油烟布下的迷障中依然躲过来往的人,大步走向厨房的一侧,把那高高一摞脏碗放到了一个满是泡沫的大水池里。他紧接着打开水龙头,似是要开始洗碗。
“别洗了,快上菜!”赵业指着几盘做好的菜,对那个服务员大喊。
“哦”。
那个服务员把手在围裙上蹭了蹭,连忙端菜出了后厨。这个小伙大概十八九岁年纪,中等身材,有些偏瘦,名叫丹龙。因为长得还算周正,人也勤快,他被赵业安排去前台点菜、上菜、收盘子,偶尔也要帮后厨洗碗。这人不但任劳任怨,还有一个好处,总是如数上交客人给的小费,从来不偷藏钱。按照赵老板的话说,手脚还算“干净“。
福满楼所在的17街靠近市中心,却是治安最差的街区之一。灯火辉煌的写字楼,霓虹闪烁的商业街就在两里地之外,9街以南的地方。而这里却是繁华背后的阴影。在市中心上班的“穷忙一族”(忙碌但低薪的人群)聚集在附近,形成了这样一片遭人嫌弃,却又难以离开的社区——老石门。
老石门的居民都很忙,中午多数人都点外卖,赶在路上吃。这些人都是上夜班的,中午这一顿其实是“早饭”。福满楼中午最主要的生意就是外卖盒饭。顾客们大都出不起送餐费,全是自己来取。
这日,熟客“胖三儿”如往常一样在福满楼拿了外卖A套餐,全神看着手机,头也没抬,用肩膀顶开门走了出去。他的手机屏幕里一定有个精彩的世界,然而这世界一秒钟后就消失了。
“嘿!站住!光天化日的,别跑!”胖三儿刚出餐馆门口,就被一个小混混推倒,抢走了手机。“站住!抢劫啦!”胖三儿大喊。周围的人都循声看去,但是没有人管这事。老石门的治安一贯如此。追上去又能怎样呢?
胖三儿趔趄着站了起来却也没敢追过去,只顾着大喊:“抢劫了!快拦住他!”而路上的行人听他这么一喊,不但没有阻拦,反而向左右让开,不想招惹麻烦。
服务员丹龙正在前台打包盒饭,闻声出到门外,看那小混混已经跑出很远。“我来追!”他脱了围裙,甩在门口的窗台上,脚下发力,猛追过去。胖三儿只觉一阵劲风扑面,被迫眨了眨眼,丹龙已在数米之外。
“好快!”他见过丹龙少说有上百次了,第一次知道这小伙子跑步这么快。“看来……还真有可能追上,拿回手机。”想到这里,胖三儿喜出望外,但很快又后悔了,“真要是追上了,没准麻烦更大。”他想把丹龙喊回来却已不及,只见两个背影相继消失在街口。
丹龙奋力追赶,眼看要追上了,一个转角过后,那个混混突然却不见了。眼前这条小巷很长,那混混不可能一下子就穿过去,却看不见半个人影。丹龙驻足四望,虽是正午,小巷里却是黑黢黢的。两侧的楼房之间私搭乱建了许多的阳台,遮阳篷,晾衣架,还有纵横交错如蛛网一般的电线,几乎完全遮住了阳光。
丹龙正在疑惑间,突然觉得胸口剧痛。“砰,砰,砰”,三声枪响。丹龙倒在地上。那小混混从一处破损墙面的暗影里钻出。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你找死!臭小子!”
他说罢又在丹龙头上补了一枪。奥底市枪支泛滥,但是为抢个手机而杀人的倒是不多。因为敢去追劫匪的傻瓜非常罕见。这个混混觉得今天真是倒了大霉,遇到这么个愣头青。“杀他吧,很麻烦;不杀吧,以后还怎么混?”他越想越来气,只好杀了。
这时一个路人双手抱着购物袋刚好从巷口经过,看到了刚刚这一幕,愣在那里。那小混混立刻举枪对着这个路人说道:“别管闲事,快滚!”。
那人没走,而是说了一句什么。
小混混没听清楚,问道:“你说什么?”
“我说,你离电线太近了。”那人提高了嗓音,说了这么一句。
“嗯?”
那小混混正莫名其妙,突然身上剧痛,全身的肌肉麻痹紧绷,两眼一翻,倒在了地上。他自己没有看到,是附近墙面上耷拉着的一条电线,射出了电流将他击晕。
那路人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中枪的丹龙身边,小心地放下购物袋,蹲下来问道。“喂,你怎么样?挺住啊,我去叫救护车。”
“没事,我还好。”丹龙挣扎着站了起来,拍拍那人肩膀,说:“多谢了!”
那人看到丹龙衣服上有几个枪眼,都没有打出血,只是留下了瘀青,惊讶得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丹龙看他盯着自己衣服上的洞,才注意到衣服破了,自言自语道:“哎呀,糟糕,老板又要骂人了。对了,手机!”丹龙突然想起自己是来帮客人抢回手机的,于是走到倒地的小混混身边,拿了手机。他刚要离开,又想起了愣在那里的好心人。
“我叫丹龙,很高兴认识你,谢谢你救了我。”他说完伸出手,要和对方握手。
对方这人身材魁梧,皮肤黝黑,巧克力色的厚嘴唇上顶着一个高而宽的鼻子。他大概二十岁出头,穿了一身黑色皮衣,皮裤,皮靴,还戴着皮手套。头上整齐的短发也一样是黑色。这人的眼睛很大(也许是因为震惊而瞪大的),深棕色的瞳仁以及那一身的黑色把眼白部分衬托得格外雪亮。
“我叫托图,就住在附近。嗯……你没事就好。握手还是算了吧,我……不太习惯握手。”
托图突然想到刚才丹龙拍了他的肩膀。迟疑了一下,又改口道:“那……握一下也行。”
丹龙立刻抓住了托图的手,很正式地握了起来,好像电视上政客们见面时的握手。丹龙面带微笑,缓慢而有力地抖动,还转头看向了一侧的墙面,仿佛那里正有一群记者正在拍照。
托图却没有笑,眼睛瞪得比刚才更圆更亮了。“你等等……”托图摘下了皮手套,再次和丹龙握手。
丹龙一直保持着微笑,一边握手一边转回头来,语速平缓郑重其事地说:“我来贵国时间不长,请多关照。”不知为何,托图的反应和电视新闻上握手的人都不一样。他不仅长大了嘴,而眼睛凸出几乎要掉下来了,好像这次握手是个异乎寻常的怪事。
丹龙突然松开手,说道:“哎呀,我得赶快回去了,不然要被骂死。”他快步跑开,边跑边回头喊道:“我在福满楼工作,有空来吃饭!”
丹龙已经跑远,托图这才回过神来,提高了声音,冲着已经看不见人的方向喊道:“我在19街拐角的修车铺,很高兴认识你。”
这次相遇没有别的见证人,地上昏倒的家伙和购物袋里的苹果都不算。所以多年之后两个人已经记不清第一次见面的细节了。丹龙只记得托图救了自己。而托图总说,那一次是丹龙拯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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